《将你挫骨成灰》:食人驴,人语乌鸦和变态杀手
《将你挫骨成灰/Grind Your Bones to Dust》的书名引自莎士比亚戏剧《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第五幕,第二场,原句为“听着,恶贼们!我要把你们的骨头磨成灰粉,用你们的血把它调成面糊,再把你们这两颗无耻的头颅捣成了肉泥,裹在拌着骨灰的面皮里面做饼馅……吃下她亲生的骨肉。”(朱生豪 译) 读完小说,再联系到莎翁的这部悲剧,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将你挫骨成灰》背景设定为上世纪中叶的美国西部,由四个彼此关联的故事组成,充斥着暴力,血腥,虚无主义……还有大量哲学与宗教的思考与讨论。 书中许多角色令人印象深刻,尤其是那位扭曲疯狂的“传教士”杀手,甚至连嗜血的食人驴和会说话的骷髅头乌鸦都要退居其后。 作为长篇处女作,这本书的文字堪称优美,整体看相当惊艳,读完立刻找了作者尼古拉斯•戴的其他作品,打算过后看。 下面是简单的泄底和感想——

小说分四个章节,每章的主角都不同。 第一章 测绘员路易斯和艾略特是密友,俩人进入沙漠工作,晚上露营时被四头食人驴袭击,艾略特遭生啃,路易斯逃到一户农家。 次日食人驴来袭,农户夫妇惨死驴口,路易斯点燃房子,想要制造篝火阻退怪物,不成想夫妇的幼子还躲在阁楼上……最终路易斯不慎跌入深井,这章无人生还。 ——看到“食人驴”仨字,第一反应是觉得滑稽可笑,然而再往后看就笑不出来了。作者描绘血腥场面很见功底,没有刻意的煽动情绪的文字,但越是冷静的描述,越令人心惊。 这部分以路易斯为主视角,但对配角农户夫妇刻画也很生动。这对老夫少妻的组合里,丈夫是半个希腊人,听长辈讲过大力神赫拉克勒斯降伏色雷斯国王的四匹食人马的故事,似乎暗示了食人驴的由来(读到后面就晓得并非如此);妻子虽然年轻,但性格刚毅,食人驴来袭时,让路易斯带着孩子躲屋里,自己手持猎枪站在外面对敌。 第二章 这章的主角是路易斯的弟弟詹姆斯,认为“尖叫是每个生物都会吟唱的赞美诗,痛苦令人转变观念,死亡是唯一的信仰”,他将遇见的所有人视为“信徒”,热衷于令其“唱诵赞美诗”,转变观念,主动且乐于接受“信仰”。 简单来说,詹姆斯是位疯到没边的变态杀手。 警察亨利怀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路易斯杀了艾略特和农户全家,找詹姆斯了解情况。而詹姆斯认为“哥哥偷走了我的露丝”,正好以此为契机离家寻找露丝,还决定用最残酷的手段杀死路易斯与露丝之子丹尼尔。 虐杀亨利后,他带着会说话的骷髅头乌鸦,找了一路杀了一路,受害人包括亨利的妻女、亨利同事的全家、帮助过露丝的神父(还剥下神父的制服自己穿上)、偶遇的掘墓人和打算自杀的女人等等。仅有的幸存者是发另一种疯的牧师和一只贵宾犬。 最后詹姆斯找到那处沙漠,与四头食人驴狭路相逢,就此展开厮杀…… ——詹姆斯时常令我联想到《猛鬼追魂》中的“钉子头”地狱修士,尤其后来他还穿上了神父的长袍。他同每一个遇到的人讨论哲学与信仰,既动嘴也动手。阅读时我总在猜测究竟有谁能逃过他的毒手。最后恶人斗恶驴让我特别高开心——两边谁死都是好事儿。 同伴乌鸦承载着19世纪的美国幽默作家乔希•比林斯的灵魂,人鸦的对话都挺有趣。 这章应该玩了不少文学梗,但我只看出来两个。一是被杀的牧师叫拜伦•曼弗雷德——英国诗人拜伦创作了诗剧《曼弗雷德》; 二是掘墓人名为霍华德•菲利普,对话中詹姆斯有一句“即便死亡本身亦会消逝”,而掘墓人认为爱有其价值,生活中满是恐怖,我们更应该去创造爱—— “那永恒长眠的并非亡者, 在诡秘的万古中 即便死亡本身亦会消逝。” ——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 《无名之城》 第三章 以艾略特的儿子为第一人称讲述。 “我”母亲早逝,父亲与路易斯关系过于“亲密”,“我”与路易斯的儿子丹尼尔是发小,对丹尼尔的爱意被“我”藏在心底。 “我”与丹尼尔雇佣了两个经验丰富的牛仔,进入沙漠寻找失踪的路易斯。深夜四人围着篝火吃喝闲谈时出现异状:太阳始终不曾升起,威士忌酒瓶始终不曾见底。 慌乱之际,众人看见厮杀的人驴。战局以一驴死三驴逃人昏迷暂时告一段落。驴腹中滚出艾略特的头颅,“我”方才了解父亡真相。 驴头被扔到火堆中,在彻底焚毁前,它口吐人言,预言“我”将孤独死去。 随后牛仔甲前方探路,牛仔乙让“我”抛下丹尼尔和昏迷之人,跟他去找牛仔甲。拒绝不成,“我”将其杀死,与丹尼尔架着昏迷之人追牛仔甲。 太阳升起,那人苏醒后自称詹姆斯,先杀牛仔甲,随后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丹尼尔,又杀死三头食人驴,却留“我”一命。“我”料理了三名同伴的后事,给自己准备好墓碑,举枪自尽。 ——与上两个故事一样,所有超自然现象都没讲明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但这种处理方式反而令小说更对味儿——只能说类似的设置,雷不雷全看作者会不会写。 而故事进展到这,会让你觉得所有的超自然恐怖都不及疯狂的“传教士”杀手令人胆寒。 第四章 这一章很短。以路易斯妻子、丹尼尔母亲露丝为主视角。 收到儿子的死讯,露丝自知难逃一劫,原本在家等死,但儿子怀有身孕的女友突然过来投奔,令她生出别的念头。 露丝找出多年前写好但没有寄出的信,嘱咐怀孕的少女留在家中,等到名叫詹姆斯的男人造访,就将信给对方,随后露丝离家躲了出去。 没过多久詹姆斯到来,读信后大受震动。 露丝在信中写到,自己始终爱着詹姆斯,但被其观念和恶行吓到,担心未出世的孩子受影响,便恳求路易斯带自己离开。 是的,丹尼尔是詹姆斯的孩子,路易斯爱的是艾略特。 詹姆斯悲恸之中让少女转告露丝,他将放弃“布道”,并意识到自己一直以来追求的是自我毁灭。在詹姆斯离开时,守在门外的露丝举枪将其射杀。 “露丝尖叫着,但没有唱赞美诗。她的痛苦没有使她改变……她拒绝了对它(死亡)的崇拜,战胜了自己的绝望。…… 她凝视着深渊。她什么也没看见。 露丝自由了。” ——这部虚无主义恐怖小说中充满血腥和暴行,但作者加入的大量哲学思考取得了微妙的平衡。而这个带着光明与救赎的结局,也使小说不至陷入黑暗与绝望。 作者自陈,整本书的灵感源自已故美国小说家吉姆•汤普森的《野蛮生活》一书,就打算书荒时找来翻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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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里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23-08-30 11: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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