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败北
我是无用之人。
这是个我一直知道却永不敢承认的事实。「坦然接纳全部自己」,这句话仅仅作为口号喊出来都倍感艰难,更毋论真正付诸行动。
坦然接纳全部自己——不就是说,要含着笑,真诚地承认我迄今为止人生的全部失败吗?
抱歉。我没有勇气。我不接纳。我做不到。
*
在我还年幼的时候,我指的是那种半蒙半懂的年纪,六七岁,那种你知道大概有些事发生了,但对于事情的起因、结果、影响却仍旧充满迷茫的年纪。那时,我喜欢看飞机的起降。
我出身在一个沿海城镇,城镇的名字,不透露了,姑且以C县代替。距离C县不远的地方,是当时整个半岛为数不多的机场之一。在我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哭闹不止,或者父母难得放下忙碌的生意,确定抽点时间陪伴我的时候,他们会开车载着我到机场附近,等待飞机起飞或者降落的踪影。
那是个贫瘠的年代,即便有飞机,航班也不多。它们在固定的时间起飞,然后在固定的时间降落,所以那些年关于等待的回忆也都十分固定。这就好像一个人生真理:你在确定的时间里等待,然后,等到一个确定的结果,一切就像一部早已被剧透彻底的电视剧,你要做的只是按照剧本规定不紧不慢的表演下去。
对待这种故事走向,我曾经十分厌恶,现在却觉得不然。这世上有多少人是在混沌中为一个未知结果蹉跎了一生,这世上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得偿所愿?能在确定的时间等待一个确定的结果——无论结果是好是坏,其实大概已经算得上幸福,只是那时的我并没能察觉。
彼时,喜欢看飞机的孩子不多,大多数的同龄人更喜欢站在桥上看火车。绿皮火车喷着烟,「咣当咣当」从桥下缓缓经过时,你会听到许多孩子的尖叫和欢笑。我曾经无数次远远注视着类似画面,他们的兴高采烈,一种独属于孩子的愚蠢却纯粹的快乐,让我如今想起来仍旧十分羡慕,但不怀念。然后,你每年长一岁,这种快乐就会消失一点。等你真正成为大人,变得聪明,也适应了社会法则时,你就要和这种快乐永远说再见了。
可是,一个喜欢抬头看飞机的人,为何会走到桥上俯瞰火车行进?原因无他,因为我在陪伴一个喜欢看火车而不是看飞机的人。而这,也是一种愚蠢却纯粹的快乐。
这种陪伴从很久之前开始,然后在很久之前业已结束。我的意思是说,现实的分别并不代表情感的终结,而情感的延续其实也并不代表情感未曾消亡。
人的感情不像飞机起降的时刻表,会有固定的时间、确切的结果。
人的感情悬而未决,秘而不宣。
*
2023年盛夏,七月中旬,我在路边停车,仰望穹空。弗吉尼亚斜阳残照,飞机银色身形穿破云层,在巨大轰鸣声中缓缓降落。但我已不再年幼,也早已不再着迷于飞机的起降。如今我停车是因为我在等待,我觉得那架飞机里有我要等待的人。
站在机场外,玻璃幕墙倒映出我三十岁的身影,我点燃一根烟吞云吐。烟雾袅袅升入半空,我打量玻璃墙上自己的倒影,觉得姿态一定十分愚蠢。我老了。不是肉体意义的衰老,而是饱经沧桑的意思。傍晚微风拂面,我继续抽烟,一边等待,一边任凭思绪翩跹。我只是在想,这些年里,打败我们的究竟是什么?将我们困住的又是什么?麻木无趣的生活里我们真的有过哪怕一个真实存在的敌人吗?但如果一切都是我们的作茧自缚,为何光彩从所有人的眼中流逝,为何所有人的唇角都学会了向下撇而不是向上扬,为何曾经洋溢着青春的面庞都变得粗糙而衰败。
这些年里,打败我们、将我们困在巨大的空无里,只能用牢骚满腹或麻木不仁度过日复一日的生活的,难道真的是我们自己吗?时代抛弃了我们,所以一切就都成为我们的咎由自取吗?我不知道。
陡然打开的自动门打断将我从不着边际的思绪中唤醒,又一批人流涌出。人们高谈阔论,熙熙攘攘,走向各自的亲朋好友,或者孤身离开。世事大抵如此:飞机起飞就会降落,而降落后早晚还要起飞,有人抵达,有人等待,有人送别,有人重逢。所有的相聚都是转瞬即逝,等时间到了,人们就还是要离开。
「邓风。」然后,似曾相识的声音在我面前响起,我时隔十年的久别重逢。他随人群走出机场,向着我大步走来,说出我的名字。我抬头注视他的眼睛,觉得他尽管眼神不再清澈,但精神依旧如昨。
「好久不见。」我扔掉烟头,抬起胳膊给彼此一个结实的拥抱。
「等很久了吗?」他问。
「一般般。」我回答。
语调努力装作亲切自然,将所有空白轻描淡写一笔掠过。
*
汽车平稳驶入市区,道路尽头,夕阳缓缓落入地平线,最后一缕白昼光亮就要熄灭。街灯在此时一盏接一盏亮起,里士满霓虹初上,深沉的靛蓝色自天际蔓延,将整座城市无声笼罩。
我和他共乘汽车后座,司机杰拉米沉默开车。无言的静谧在车厢内蔓延,我久违的感受到一点异国乡愁,或者也可以说是孤独。这是一个悖论,但并不罕见,有时彼此陪伴并不能消弭心底的寂寞,相反,人们会因为过分真实的近距离接触而倍感孤单。
「打算来待几天?」然后,我率先开口,倒没有打探的意思,只是想随便找点话说。
「三天。」他回答,没有看我,只是继续凝视窗外夜景。
「然后呢?」我继续问。
「然后去智利。」
「智利?」我不解。
「是的。智利。」他笑了一声,解释说:「我在做环球旅行。已经去过俄罗斯、日本、欧洲,现在是美国,最后去智利,合恩角。」
「这样啊。」我说。多余的,没再继续问下去。话尽于此已经足够,再多的免不了有越界嫌疑。
车内重归静默,恍惚间,我仿佛听到一声叹息。窗外,薄夜茫茫,我对正在开车的杰拉米说:「放点音乐吧。」
杰拉米抬起手,在触摸屏选择音乐播放。乐曲当然是随机,但有时也很难说不是另一种命运。播放的是一首华语老歌,名字,不记得了,但歌词却耳熟能详,很应景,男人唱:
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
我觉得不如这么说,所谓「命运」,本就是一种讽刺。因为一个人一旦用了「命运」去形容一件事,就已经带着无可奈何的自嘲意味了。
杰拉米继续沉默开车。他是华裔,弗吉尼亚出生,弗吉尼亚长大。三年前,我遵从叔父意愿(当然也是我自己的想法)来到美国开始运作家族的矿山生意后,他就承担着司机和翻译的双重职务。
是的,我来美国三年多,英语依旧讲的很蹩脚。这种事对别人来说可能羞于启齿,但对我来说早就习以为常,实在没什么所谓了。
我是无用之人。无用,指的不仅仅是本领,而是一个人全方位的败北。我有过理想,但并不会为此执着,一生中更鲜少有人或者事可以被称作「非此不可」。我吃不了苦,也没有丝毫毅力和决心,对待大多数人、大多数事都是三分钟热度,立志时夸下海口,遇到一点困难,或者热情退却后,便心安理得地飞速放弃。
我是无用之人。现在你们该明白我的意思了。我这样的人,注定只能一败涂地。
我能在美国待三年,对所有人而言,都是一个奇迹。
但我知道是为什么。说到底,大概还是为了逃避。
窗外些许灯光飞逝而过,零星雨点开始落下,投在他侧脸的光芒因此变得斑驳。我低头轻笑着摇了摇头,他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然后别开脸,继续望向窗外景色。这就是我和他关系的一贯姿态,多年之后和最初仍旧没有太大差别。
音响里男人仍旧继续唱着: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看一看,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
1999,二十四年前我和他第一次遇见,在愚蠢却纯粹的年纪里遇见的时候,我尽管已经预知我们最终会分道扬镳,但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我们会在美国重逢。
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美国之于C县就像C县之于美国一样遥远。
那与其说是一个地点、一个国度,不如说是一个传说。你无时无刻不在听说它的名字,但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你能够亲自抵达。而正如我说,等你亲自抵达时,一切就到了结束的时候了,梦也就该碎了。
这是一个经验之谈:你真正珍惜、恐惧失去的,你反而会离他们很远,像梦一样遥远,因为只有这样,梦才永远是美的,永远圆满。
我说的不只是一个国度,也代表着其他很多东西:人,理想,自然……
雨仍旧无知无识地下着,雨是公道。他摁下车窗,泄了丝冷潮气息进来。他仍旧习惯性沉默注视着一切,旁观而不走近。每次他盯着窗外看的时候,我都觉得他能看见许多我看不见的东西。比如里士满的故事,里士满的人民,又或者,那些在夜色中徘徊着不肯离开的幽灵……
然后那些幽灵会情不自禁地被他的目光吸引,他们追随着他,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告知于他,求他替他们讲述……因为只有讲述,才能使亡魂安息……
再然后,讲述成为了他的宿命,或者说是使命……一种我注定不会拥有的东西。
但我从未羡慕过这种使命,因为我一直知道,这种使命对于个人来说,有时并不是祝福而是诅咒。因为没有人能背负这么多的故事旁若无事的生活下去,讲述——吐露的是文字也好,是话语也好——如果你走近了观察,会发现那其实都是燃烧的火苗,而火苗代表着生命。
我习惯性地想抽烟,手摸向烟盒,然后又停下。香烟和酒精都是一样讨人厌的东西,但没有却不行——如果非要说的话,这大概能算作我的宿命。
十几岁,我们都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一起坐学校的大巴车外出参加活动。每次,他都会把窗边位置让给我。那时我以为他是喜欢靠近走道的一边,但后来他解释说因为窗外景色好,所以才让我坐窗边。
这不是我们分歧的原点,但我们的秉性不同却已初露端倪。说「分歧」其实并不贴切,到不了那种地步。说到底,还是一种命中注定吧。
我不是他,我成为不了他。我每天从那些幽灵身边路过,但他们仍旧不会选择我,就像我也从未看见过它们一样。我就是你会在大街上擦肩而过的最普通的人,见到冰川雪原会欢呼,见到雨林密瀑也会赞叹,但说过,也就忘了。一切就像燕子的尾尖掠过水面,荡起过圈圈涟漪,然后归于麻木的平静。我的感受力到此为止了。
我一向如此。我并不觉得羞耻,也不觉得不对。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存习惯——我麻木不仁、得过且过,并不是我的过错。
夜色仍旧深沉,雨继续落下。汽车在此时右拐,驶入酒店花园,然后在大门前平稳停住。酒店大堂亮着昏黄灯光,让人产生一种「温暖」的错觉。
门童弯腰替我们开门,提行李,我们办入住手续,然后我送他去高层相应房间。电梯缓缓上升,气氛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平静。
「你这次来,有没有想去的地方?」我问他。
「没有。都可以。」他说着,语气并不在乎,好像谈论的是别人的事:「无所谓,哪里都行。」
「那……」
「明天再说吧。」他向我露出一个轻飘飘的笑。如今他说话还是和过去一样,没什么情绪,总给我一种稀薄感觉,好像下一秒雾气散去,然后他就会消失,故事就像从未存在过。
……明天。我咀嚼着这个字眼,对他说:「你知道吗?我已经很久没听人说起过『明天』。」
「『明天』……难道是什么很稀缺的词吗?」他继续笑,然后一一举例:「明天开会,明天下班前,明天的火车票,明天的飞机票,明天见,明天……」
他喋喋不休地说着,我没有打断。我的本意并非如此,而且我不觉得他对我的意思有所误解,如果他选择插科打诨,那只是因为他不想回应。
……明天。这个词如此坦然的被我们说出,带着一种滑稽的宿命感。我一直知道,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和那些人都不同,那些在赞美和爱中长大的人们,天之骄子,精英名流。曾经,我和他是如此的渺小,在边缘的角落里互相取暖,都觉得自己无从谈起「明天」。
2023,二十四年后,弗吉尼亚,我和他共乘电梯登上高层的行政套房。据说落地窗可以俯瞰江景。
我无意炫耀,事实是也没有任何值得炫耀的东西。金钱是人生之必需但有时真的也没那么无往不利。我是无用之人,得过且过,但如果说平庸的人生里我曾真切祝福或者说希冀过某人的话,那就只有他。如果他在,我只会把所有偏爱都敬献于他,献于他就像献于我自己,另一个自己。我就是要把我们失落在过去的「明天」重新夺取,而这就是我生而为人仅有过的唯一坚持。当然,我注定失败。
酒店长廊铺着厚重地毯,脚步走过也无声。我们停在房间门口,他刷开房门,然后和我道别。
「明天见?」他说。
「明天见。」我回答。
然后我转身离开,长廊尽头,雨在落地窗玻拖下长长水痕,像两人无言乱流的悲哀。这就是十年后我们重逢的第一夜,距离我们的下次分别仅剩两天。
*
雨在午夜时分停歇。窗外黑色雕花栏杆「滴答滴答」落着残存的水滴。躺在床上,一整夜我没能成眠。
我是无用之人。凌晨两点半,我再次想起了这个事实。
我穿上睡衣走到楼下客厅,窗帘没有拉紧,月华流照,皎白月光透过窗帘缝隙在地板投出笔直而朦胧的光。我倒了杯威士忌,坐在沙发上,然后点燃了烟。手机随便放在不远处的茶几上,没来得及暗下去的屏幕发出荧荧光亮,和月光一样冷。
屏保是一张合照。我、妻子林欢还有四岁的女儿邓燃。
这栋房子最开始也是为了这个家才买下的,装修时花费了我不少心血。但我并不是想说我对这个所谓的「家庭」曾灌注了多少爱意,事实上,这段婚姻早已名存实亡。林欢不想离婚是想让我把她也带来美国,而我不离婚是因为我觉得女儿太小,还不适合来美国。对此,我们难得达成了共识,等女儿念完幼儿园,我就把她们一起接来美国,然后离婚,各不亏欠。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也是命中注定?好像所有的人、所有的事,到最后都会变成这样半死不活的状态。好像所有人的心剖开之后都是烈火烧过的断壁残垣。我有时常常想,到底是只有我的人生出了问题,还是所有人其实过的都是同样的生活,只是我叫嚣,而他们沉默,他们忍耐。
那是我来美国的第一年,叔父在市中心给我留了公寓,但我不喜欢。那种现代化的都市建筑物总给我一种冷冰冰的感觉,会让我想起童年。我自己挑了个平价地段,买了一栋房子,不大,但我觉得很平实温馨,让我有了一点虚无的归宿感。买房子用的是我那一年赚下的钱,但我觉得其实没什么所谓,因为说到底,工作也好、钱也好、房子也好,都是叔父给的,我没什么挺直腰杆的底气,可以大言不惭的标榜自己「自食其力」。
妻子林欢对这栋房子并不满意,她喜欢那种华丽奢靡的东西,或许这也是她一开始同意嫁给我的原因吧——尽管我不愿意这么想。在她原本的计划里,美国的生活不该是这样朴实,而是应该像C县其他在美国做生意的人一样,豪宅名车,香风丽榭……大概就是这么些东西吧。但她注定失望,而对于她的失望,我其实也并不在乎。我的确向往一个平淡、圆满的家庭,但如果没有,也就算了,我不会有任何强求。你不用学上一辈大人的模样,逼迫自己非得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不用非得表彰自己善良、正直、有担当,你们不必非得假装相爱如果你们并没有那么情深义重。自私不是一种罪过,不爱也不应当遭受任何谴责,所谓「情感」落入现实之后根本经不起任何一丁点的磋磨。大家都很自私,都是假装相爱、互相欺骗,坦然承认这一点并不可耻。
我和林欢是经由朋友介绍认识的。那时,我还在C县做些有的没有的生意混日子,林欢开网店,她精明能干,生意做的比我红火的多。从这一点看来我们所谓的「能力」或者说「聪明」并不相配,但生活从来不止这么一面。这个人造社会就是一场没劲透顶的游戏,它既不「复杂」也不「黑暗」,相反,它简单而愚蠢,人们会歌颂你的才华,前提是你已成名,而人们之所以对你俯首称臣,是因为你已身居高位。这个人造社会透露的只是一种混沌的虚无。
那几年,C县很流行一些白墙绿植的咖啡店,我和林欢就约在其中一家见面。那天她一走进咖啡店,大家就都注意到她了。因为她就是很漂亮,光彩夺目,是那种你在人群中会被一眼吸引住的漂亮。
她坐在我对面,我请她喝咖啡。漫无目的聊了几句后,她切入正题。
「听说……邓金明是你的……『叔父』?」她问我,神情状似好奇。
「是。」我低头看见咖啡精巧的拉花已面目全非,诚实回答。这种问题,我已听得太多,我一眼就知道她是有备而来,但我并不在乎。
「我听说他在美国已经是大老板了。」林欢又问我。
「是。」我仍旧承认。
「这样啊……」然后她适可而止了,原因我懒得琢磨,或者是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答案,又或者是打算下次再问。
对此,我没有任何厌烦。即便她问的更多,我也不会有任何厌烦。这些事对我而言,真的全部没所谓。
邓金明。就是另一个美国,另一个传说。可谁真正了解过他呢?谁又真的在乎过他到底算什么人呢?我觉得,他只是个很可怜的和所有人一样被困在套子里的人罢了。
那天,和林欢告别后,我独自走路回家。那也是个夏天,天气很热,老街两旁的法桐树狂长二十年,纵横的枝桠搭出一整条街的阴凉。我抬头看见树叶缝隙中的一线苍穹,放慢脚步,没来由地想起了他。
那时,我和他早已断联多年,我不常常想起他,但在很多时候,又会一遍一遍的想他。
他离我的生活已经太过遥远,而我也不刻意关心。你可以将此看作一个无言的约定,也可以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没有告别,我们各自孤独的前行,不回头。然后,在未来终有一日,我们会将过去皆数杀死。
后来我想,在那个时刻,为何我会想起他,或许是因为我已有预感,我知道刚刚见过的女孩大概率将会成为我的妻子。然后,我会和所有人一样,开启一段婚姻,继续我乏善可陈、随波逐流的人生。这些年里,每当生活有些看似重大但根本无关紧要的变动时,我都会想起他。我想的是,我们沿循各自的路途行进,如今,他的路途走到了哪里?也和我一样是一败涂地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真的会很不甘心。
手中烟已经燃尽,时间却并没有过去多久。威士忌没有让我昏昏欲睡,反而愈发清醒。很多失眠的夜里,我会不可遏制地回溯我的人生——没劲透顶——我的意思是说,这种回溯,和我的人生一样,都没劲透顶。
我想起和林欢刚结婚的时候,我们也有过浓情蜜意,所以很快邓燃就降生了。再然后,就像过往的一切一样,无声息地走向了消亡。
生活,你知道吗?生活是周而复始的动作。你不断将烧红的铁棍投入湖面,希望能燃沸一池冷水,但所有的热铁在水中发出「嗤嗤」燃烧的声息后,还是冷却、熄灭,沉入了冰冷无声的湖底。
生活,仍旧是无动于衷的湖。没人知道平静无波的湖面下埋葬了多少热情。
就像很多时候我都会想流泪,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为什么悲伤。我想这所谓的流泪的冲动,大概就是生活最后残存的一点情绪而已。
我拿起手机,重新点燃了烟,我觉得我应该给他打个电话。我的意思是,两个久别重逢的人,不应该散落在各自的深夜里,说什么,都应该有一次促膝长谈。
但屏幕亮起的片刻,我看到时间显示凌晨三点半。我觉得或许他已入眠,而我的去电将显得如此幼稚可笑,唐突,而且不合时宜。我将手机放回原处,继续独自喝威士忌。
*
神。God。かみ。
最初我不曾祷告,后来我常常坐进教堂,以一种前所未有的虔诚祷告,尽管并不知道自己是要感谢什么,祈求什么,又希望被宽恕什么。
我只是要祷告。要在混沌的虚无中抓住一点东西哪怕只有缥缈。
第二天,所谓「明天」,细雨依旧缠绵,空中阴云密布。他仍旧没有说出想去的地方,都随便,或许觉得意思大概已经足够明显,但我仍旧不敢确定。
我决定带他去我常去的一间教堂。或者说,我决定向他介绍一部分我现在的生活。
淅淅沥沥的雨声,教堂地处偏僻,面积也不大,因为阴天的缘故光线昏暗不明。我们并肩坐在第一排长椅。两侧花窗玻璃绘制的神像眼眸低垂,神情晦暗,木头泛着陈年的潮闷味道,像人一直以来的心情,衰败而阴郁。
最初我之所以走进这里完全是机缘巧合。那天,有同乡带我去学校里转了转,为女儿邓燃来美国后读书做一些访查。访查进行的很顺利,就像这些岁月,一切看似平稳顺利地进行,说不出哪里不对,但我却只觉得无言的疲惫,或者说是不确信、不真实。那天同乡走后我独自在学校周围漫步了一会,然后发现了这间教堂。
无名的力量驱使我走了进去。
彼时,和现在一样,教堂里都是空无一人,并无人布道解惑。这再好不过。因为倘若有人想向我解释什么,我也实在无从谈起。我就是如此空洞的连生锈处都不知道在哪里的人。
自那之后,三不五时我都会独自来此待上片刻。
神。God。かみ。
我伪装一副虔诚姿态,尽管不知道是为什么。
正如此时此刻。我们仍旧什么都不说。我知道一定有些事情发生了,一个人不会不远万里突然来到美国,就是为了一次沉默的相聚。但我们什么都不说,我们都在等待。
可是,话能怎么说呢?或者说,话该怎么说,才算得体,不落俗,才算符合我们的身份,才对得起过去,又不至于辜负未来?对此我没有答案,也许本就没有答案。
因为话只要开了口,就注定要落俗。
「听说你一直在首都?」我在雨中开口,问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
「是。」他点点头,回答。
当然,我还有很多想问,很多想要了解。比如这些年他的生活、理想、婚姻动态,诸如此类,我还想问如果生活有什么难处,我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很多很多……但我只是在等待。
「听说你结婚了,还有了女儿?」他反问我,语气平静,毫无波澜。
「是。」我说。
「你过上了你想要的生活。」他说。
「算不上。」我笑了笑,觉得自己的笑连发苦的资格都没有。
「生活而已。」我继续说。
理想,并不是什么高傲而罕见的词汇。每个人都有理想,而理想有很多种,和现实境遇无关,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年幼时,清澈而愚蠢的年纪时,我们总会被无数次问同样的问题:「你的理想是什么?」「长大以后想做什么?」多数人回答千篇一律,且最后都没有实现,因为都只是一种相互欺骗。提问者并不真正在乎孩子的理想,而彼时孩子的真正理想其实也还没有诞生。他们会回答要成为「教师」,最后也成为了「教师」,但「教师」不是他们与生俱来的使命,只是无聊透顶的宿命。
说来可笑,我这样的人,也曾真的有过「理想」。而如果非要说,我觉得我是那个实现了理想的人,然后,又亲手打碎了自己的理想。
我的理想,就是想要一个幸福美满的属于自己的家庭。
我曾经一度觉得这个理想是如此渺小可笑,以至于在众人面前羞于提及。尤其是和他想要出人头地的迫切愿望相比,是如此的不值一提。但后来我才发现,这个理想并不平庸,甚至于说,这其实也是一种奢望。
而这大概也是我始终没能开口问他的原因,因为说到底,我们不过是犯下了同一种错误:所谓「理想」,它不应该被追寻,更不应该渴望实现,它应该被一生搁置,悬浮,在天边,在海上,在心底的最深处,永远挂念但不触碰。
就像……神。God。かみ。
它永远高高在上,俯瞰人间,人们向它乞求,向它倾诉,向它祷告。但它从不回应,也不干涉。神正是因此才成为神。
*
晚上,邓金明要宴请他。
你们见过真正的溃烂吗?最阴暗、黏腻的腐朽。如蛆附骨。第一次读到这个词的时候,我想起的就是邓金明。
但那也是很久之前了,现在,正如我所说,我觉得他和我们、和所有人,其实没什么区别。生活,就是个溃败的过程。他只是溃败的更早一些、更深一些,仅此而已。
对于邓金明的邀请,我问过他是否要婉拒,但他说没关系。
「我也很久没见他了。」他如此评价他和邓金明。
我于是驱车载他前往。
雨仍旧没完没了地下着,模糊了时间与地点,这种阴郁的情境却无法让人厌烦,因为他喜欢这样的雨。
2010年,C县气候反常,雨水格外的多,而且都是暴雨,下过雨也不清凉,而是透露着一种不属于北方的潮闷,好像人的心也在雨季受潮发了霉,变得斑驳。
邓金明那时还没有去美国,还在首都操纵着他的煤矿生意,但在C县,却也已经声名大噪。那时,他已不怎么愿意回C县,但每次回来,都会引起不大不小一阵轰动。
那也是个雨天,邓金明叫我去找他。打电话时他的声音依旧是恹恹的,没精打采。我一直觉得他这个人十分矛盾,他看上去对任何事都无所谓,提不起兴趣,但在某些事上,却又会表露一种病态的执着,然后明知故犯地任凭这种执着将自己毁灭。
我走进邓金明位于半山的别墅时,他独自坐在沙发上抽烟,喝威士忌。看到我,表情也没有任何变化,仍旧是垂眉耷眼的厌世模样。他对我一向是这个态度,难以掩饰的厌恶,和迫不得已的温情。他抬手指了指茶几上的户口本,然后告诉或者说是通知我了一个消息:从今往后,我就是他的儿子了。我父母已经同意把我过继给了他。
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弄得那些手续,总之,他们一向有他们的方法。
我至今都不能理解邓金明对于「后代」的执着,那大概可以说是另一个「理想」,也是诅咒。他对于血缘的偏执和我父亲的无所谓就像镜子的两面,一个发了疯的想要孩子,如果没有,就过继一个侄子,而另一个,可以将孩子拱手相让,毫无怨言。
往事,我的意思是,回溯往事有时并不是刻意之举,而是一种机械性的无可奈何的反刍。我刻意控制自己不再想起过去,因为不希望将精力耗费在无可改变的事实上。关于我如何质问父亲,以及和邓金明的相处,诸如此类。父亲对此表示的十分雀跃,他告诉我:过继给邓金明什么也不会改变,因为我们仍旧归属一个家族,是一家人,而且等邓金明死了,我可以继承他的全部财产,然后带着他的财产重新回归家门。
对于那些年的他们而言,或者说,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感情都是最无用、最廉价的东西。至于我是不是也抱有同样心态,至今我也不十分明了。我只能说,对待感情我十分吝啬,既无力给予,也无法接受,感情是一种我早已错失的东西。
然后,从那天之后,一切就开始改变了。我成为邓金明儿子的消息传了出去,人人都知道我会继承他的财产,我不再是过去那个徘徊在边缘的自己。但其实彼时的邓金明对我并不怎么上心,我不过是他无可奈何的一条退路而已。他仍旧没有放弃,在首都孜孜不倦的耕耘,想要创造自己的儿子。而我继续在C县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这才是最大的讽刺,最好笑的命中注定,真正的命中注定——生不出来就是生不出来,没有就是没有。
在我已经成为C县所有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我去找了他。如果说这就是人的感情,那么它就是。在虚无的岁月里,只有想起他的时候,我才会觉得生活还有另一个出口。
雨不肯停歇,下的有些虚张声势。我敲响他家门的时候,他自己在家,正在写作。
从我认识他开始,他这个人就一直是这个样子,一直写啊写啊写啊,好像永远有东西要写,好像永远也写不完。让我好奇,也羡慕,因为我的确不知道这样贫瘠的生活里到底还有什么值得书写。
但他就是一直写。一刻不停地写。一生悬命地写。
所以,一个人到底为何开始写作呢?我一直存疑,但从来没有问出口。因为这种提问和回答一样,都是虚无缥缈。
我,又为什么想要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呢?
邓金明,又为什么一定要有个儿子呢?
我们的理想于旁人而言都不值一提,甚至说是无聊或者不可理喻,但对于我们自己而言,却是非此不可。我们苦苦求索,然后一败涂地。
这就是那些年里他的理想,成为小说家。
和他在一起的大多数时间,我会获得一种难得的平静。也许我的理想早已实现过了,只是我未曾察觉而已。那个下午,窗外雨声潺潺,我和他度过了一个宁和的下午。我和他说了邓金明的事,没用那种苦大仇深的语气,我和他开玩笑,说等我继承了邓金明的遗产,就可以捧他,给他出书。
「那我等待着那一天。」他笑着回答。
像一个从未被当真的诺言。
然后,他难得和我聊了聊对未来的打算,和升学无关,大概还是文学理想一类的吧。明天……是的,这就是那些年仅限于我们两人之间的「明天」的话题。他说以后自己想要去首都,总之,就是那些年很常见的一个小镇青年的畅想。那还算个有希望的年代吧,到首都实现理想的故事还很能鼓舞人心,不像现在,只剩下无止境的憎恶与绝望。
他说的时候我听得很认真。我喜欢这种姿态,我喜欢那种熊熊燃烧的生活欲,旺盛的生命力,让我一度十分着迷。
他清楚知道人生的目的地在哪。而我是真的很希望他能抵达。
我是无用之人。但我仍旧希望所有梦想都能成真,我希望所有的辛苦都未曾白费,我仍然期盼一个完满的大团圆结局。因为世事本该如此。
我和他走进邓金明的别墅。听到我们的声音,他从二楼走下来。
这些年,他老的很彻底,颓态难掩。美国让他更加富有,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美国没能帮他减缓溃败的速度,一个人的腐烂是不可逆的,因为无关乎财富,只关乎时间,关乎已经做过并已生效的决定。
一切已成定局。
见到他,邓金明早已衰败的脸上罕见地露出一丝真正的情绪。他大步走下楼梯,张开双臂,做出一种过度夸张的欢迎姿态,大声说:「好久不见!」
他向邓金明露出温和的笑,主动上前抱住了邓金明。
我想,他对于邓金明大概还是很感恩。
在C县,他母亲曾经做过邓金明的情妇,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期间邓金明一直资助他上学。后来即便邓金明结束了和他母亲的包养关系,也没有停止对他的资助。
邓金明的一生荒诞不经,曾有过几年他对后代的执念几近疯魔。他资助了很多学生,因为觉得资助孩子是积累福德,能帮助他生育。而在邓金明资助的诸多学生中,他是他最用心的一个。
我理解邓金明,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我不是他儿子,但我比其他任何人都要理解他。他大概是真的很喜欢他,觉得自己如果有孩子,就应该是他这样,而不是我。
我甚至怀疑过,邓金明或许不止一次想过要收养他而不是过继我,如果他愿意放弃他可笑的对于血缘的执念。
我来美国之后,邓金明已经开始深居简出,对于生意的事也很少出面。从他向我发出来美国的邀请开始,我想他就已经彻底接受了我,也就是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也是从那时开始,他信了基督,觉得没有后代是他的罪,而他要洗涤他的罪。
他觉得我就是命运对他的惩罚,是他对命运一次又一次抵抗的败北。
但他错了。成为他的儿子这种事于我而言,又何尝不是一次败北?
多年前,祖母临终前对他的失望,对他没有子嗣的失望,对没有人可以继承他的生意的失望,已经种下了对他最恶毒的诅咒。他已经走进了命运,他负隅抵抗,但注定一败涂地。
都是错的。
今夜,餐桌只有我们三人,邓金明这个所谓的「家」和过去一样死气沉沉。辉煌的水晶吊灯流光溢彩,但毫无用处。垂下的灯穗晃动,厨师准备的饭菜很丰盛,我觉得大概邓金明还是用了些心。他自己坐中间,我坐在他对面。然后,邓金明叫他坐在他左手边,他没有拒绝。
如果是我们三人,那大概不会再沉默。邓金明吃的很少,他热情的消减体现在方方面面,食欲只是其中之一。
他喋喋不休地提问,像一个实打实的年事已高的长者。
「这些年过得怎么样?」他问他。
「还行吧。就那样。」他回答。
我低头不语。
「一直在首都吗?还是在哪里?」邓金明继续问。
「在首都。」他回答。
「哦,做什么工作?还顺心吗?」
「还行,随便做点工作,混口饭吃而已。」他语焉不详。
「那……」邓金明继续问:「还在写作吗?」
「不写了。」他的回答仍旧轻描淡写,说:「没意思,没劲透了……」
「这样啊。」邓金明的面庞抽动了一下,带有一种压抑的扭曲,他沉默了片刻,最终还是没再继续问下去。
一切终归静默,只有碗筷碰触的轻响。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但话语都已失去意义。
我望向窗外,终于恍然大悟,今夜这里埋藏着的并非仅是我和邓金明两个失败者的心。
今夜,原来是三个男人的败北。
*
我曾犹豫过,在他最终离开弗吉尼亚之前,是否要带他参观一下我的家。但最终还是放弃。我没有勇气在他面前推开那扇门,我不想让他走入我真实的生活,我恐惧这种靠近,因为我觉得靠近预示着再一次的败北。
我只是将他送回酒店,然后对他说:「明天我来接你,送你去机场。好吗?」
「好。」他点点头,也没有多言。我注视他的背影走入酒店大堂,明亮温暖的灯光将他的身影笼罩。我独自开车回家。
重新推开家门,走入黑暗而孤寂的房子。独居就是这样一种事实:你离开时家是什么样子,回来时还是那个样子。临走前倒在地上的酒瓶,回来时仍旧倒着,没人将它扶正。
孤独而平静的感觉。孤独而平静的生活。但或许,我长久以来我追寻的莫过于此。
我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根烟,喝威士忌。
实话实说,爱其实是一种很丑陋的东西。爱很世俗,爱没有人们说的那么高尚,无坚不摧。相反,爱里掺杂着无数的负面情绪。爱关乎妒忌,爱关乎占有,爱关乎牺牲、欺骗与妥协。
时至今日这些爱或不爱的戏码我早已厌倦,我不愿我的生活再被此打扰。
我愿意就这样孤独而平静地走进生活。然后,我愿意就这么保持着遥望的距离,远远注视着他。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感情方式。
也许我早已变成了里士满街头的幽灵之一,我追随着他,如蛆附骨,求他讲述。
我坐在沙发上,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是妻子林欢。
我接起,女儿邓燃的声音从听筒中传出。
「爸爸!」她声音稚嫩但充满热情。一种独属于孩子的热情,对于这个世界的热情。
她还很小,没有反社会人格,她本能地爱着这个世界,爱着名为「父亲」的我。
林欢再次和我聊起了来美国的事。
「或者……」她说:「今年可以先带邓燃去美国旅游。到处转转。」
「再说吧。」我再次拒绝。
「明年再说吧。」我说。
林欢还说了些其他的,都是一遍又一遍的车轱辘话而已,我敷衍了几句,和邓燃说了再见,然后挂断了电话。
然后,我无意接受任何的道德审判。
我是无用之人。就像我不愿承认这个事实。
*
我和他在机场送别。他搭乘飞机飞往智利,所谓「环球旅行」的下一个地点、最终地点,而我和他挥手告别,驱车回到我的家。
这是我和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真正的告别。十年前我们分道扬镳,他如愿以偿前往首都,而我也有自己的生活。他走时没有告知我,我也不曾问过。
我不知道他几时离开,今后也再未问过他是否有过回来。
幼时,火车摇摇晃晃从桥下经过,由远及近,然后消失在地平线尽头。人与人的往来大概也不过如此。
我和他说了「再见。」彼此心知肚明也不过是一句虚假的诺言。
所谓生活,或者说所谓现实,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我怎么能以一种夸大其实的写法讲述,还美其名曰「现实主义」,向你不厌其烦地罗列着那些失真的故事情节。
所谓生活,或者说所谓现实,从来不都是沉默无声的行进着吗?
我们在无声中走向结束,落着无声的眼泪。况且,即便我们真的发出过呐喊,又真的曾有过人聆听吗?
我到底还能说什么呢?我能向你讲述的,不过是一颗心无声的溃烂过程。而这颗心,代表着无数颗同样沉默的心。
也许这就是里士满堆满无数幽灵,只能祈求别人为其讲述的原因吧。因为所有的幽灵都曾经过着一样的生活,沉默无声的生活。
我重新停车在路边,计算好时间,等待着飞机的起飞。我本已厌倦这种把戏,但时间到了,还是忍不住抬头看向飞机的起飞。
银色机身摆脱地心引力,飞上云霄,我猜想应该是他搭乘的那一架。
飞机降落,飞机起飞。飞机降落后还是要起飞,飞机起飞后总要降落。
就像时间到了,人们总是要离开。但人们离开后,却不一定会再回来。
而这就是我们无力摆脱的生活。
*
他的到来以及离开对我没有任何实质影响。生活永远要继续。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我恍惚过一段时间,然后,一切又回归原来的样子。我和邓金明又见过几次,他还是老样子,抽烟,喝威士忌,永远一副就要入土的姿态。我们仍旧彼此厌弃,但又因为惰于为彼此付出太多情绪,连这份厌弃都十分无关痛痒。
这就是生活。我的意思是,生活本该这样继续过下去,连厌弃都成为固定的日常。
我没想到会再次听到他的消息,而且是从妻子林欢的电话里。
彼时,弗吉尼亚已经入冬,她又和我商量过几次,最终我们决定让她和女儿邓燃在圣诞节前后来美国探望我。至于其他的,我觉得为时尚早,暂时还没有决定。
我对她的感情早已淡的几近透明,通话有时连敷衍都不愿再装。但那天,她却突然问我:「你是不是有过一个同学叫谢玄?」
「是。」陡然听到他的名字,我有些意外,反问林欢:「怎么了?你怎么知道他?」
「没什么,就是前几天听别人说你们俩以前是关系还不错的同学。」林欢继续说。
「所以……」我贴近了听筒,继续问。
「你不知道吗?」林欢疑惑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她说:「他死了。听说是跳海自杀。」
「死了好几个月了,我不认识他,前几天听别人说起来,所以想问问你知不知道……」林欢仍旧在解释。
「这样啊。」我喃喃道:「我不知道呢,没人跟我说过。」
我挂断了电话。
「嘟」的一声电子音轻响后,我隐约听到一声尖锐的警报声。我想起他的沉默,还有我的沉默。我想起我们说过「再见」。
世界不是轰然一声崩塌的,世界是在无声息中走向溃败。我的世界彻底归于安静,万物俱籁,永恒的安静。
那不只是几个月前的事情。没那么简单。
那是我一直以来想要伸出却又缩回的手,我几次想要抓住却退缩的手,我始终没有说出口的挽留。
我自以为是却又徒劳无功的等待。
我是无用之人。我在黑暗里发出一声轻笑。
我这样的人,注定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