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你何止365天
想你何止365天
原来歌还能这样唱。那些年大街小巷听的多是类似小芳和涛声依旧这样的歌曲,偶尔有几个港台地区的歌星红到大陆。歌曲流行的风格,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当时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日子刚红火起来,急需抒发情感的渠道,悠扬起伏的旋律加上直白几近赤裸的歌词最容易受到欢迎,“今天的你我怎样重复昨天的故事,这一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直到那天我在邻居家看到满头红发的李玟,在欢快的沙锤声中开始,动感的鼓点加入后,她用轻柔婉转的嗓音唱着“欣赏你微笑的神情,让我在你手心写字,每次约会我的心情都很踏实”,新鲜感扑面。电视上李玟大方的随音乐扭动腰肢,炕上,邻居家的大胖姑娘双腿呈现M形坐在炕上,卖力的啃一整盘鸡翅尖。看呆了依在炕头的我。
我妄言,我们即将进入一个没有巨星的世代。大众对明星偶像要求的太高了,一旦红了,走进大众视野后,他就要变成一个完人,没有缺点,自幼就品学兼优,不仅唱跳俱佳,最好没谈过失败的恋爱,不能跟别人发生性行为,别说违法犯纪,德智体美劳必要全面发展,从来不说一句脏话,最好不会放屁。
明星这个词,以后会慢慢被职业化的名词替代,逐渐少见。例如演员或者歌手,这是他们的职业,跟火车司机和程序员一样,都是靠出卖时间换取存活的权力。下了班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如果你喜欢他的作品,去听去看,之余他是什么德行,跟你我有什么关系?要说他们因为是公众人物会带坏了粉丝,那比明星坏的多了去了,照此逻辑,大概率我们从小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按顺序见坏就学,一路学到大,也还是学不完,轮不到坏偶像来教,就已经在里面把缝纫机踩冒烟了。
李玟确是一个接近完美的明星,并且可算是巨星。无花边新闻,热情开朗,以自己是华人为傲。当年站在奥斯卡的舞台,配合舞蹈演员的武术表演,她一身红色旗袍,用英文大方的唱起由谭盾作曲的《月光爱人》。那种华人站在艺术最高殿堂表演给全世界的扬眉吐气和骄傲,是她给的。
符合大众对偶像的要求,又能做到家喻户晓。那天来安装马桶圈的师傅,一张稚气的脸晒的黢黑,我问他几岁,得知只有21岁,问他是不是知道李玟,他回说肯定知道啊。这就是巨星吧,虽然已经不是她最当红的年代,但从60后到00后通能知晓,这是我固执的判断她是巨星的标准。那年另一个巨星周杰伦写给李玟的《刀马旦》,两个喜欢的歌手难得合作,我听了好多年,并且会一直存在歌单里听下去,以此缅怀和感受这个还有巨星的时代,“明明早上人还在香港,还在九龙茶馆喝煲汤,怎么场景一下跳西安,我用英语跟小贩交谈”。
得到她轻生的消息,我嗤笑谁那么无聊,造这么可笑的谣。确认是事实后,先是诧异,知道我喜欢coco的朋友先后发来的信息,我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原来你的开朗你的热情,也是你精心的伪装。朋友说那么有钱怎么还是想不开,我倒觉得也可能是想开了呢。我们习惯用金钱衡量价值,衡量得失,甚至衡量生命的取舍。实际呢,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翻看热搜上铺天盖地的消息,脑中响起《想你的365天的》前奏。那年我坐在操场上,裹着军大衣,看台上扯了一块儿巨幕,播放的是《宝莲灯》,沉香翻山越岭只为救母的场景无限循环,身边还有一只可爱的小猴子。李玟深情的唱着关于思念的旋律,秋风阵阵吹在我尚且年少的面庞,耳里全是思念的声音。
谢谢你唱过那么多好听的歌,我会想你,不止36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