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隐形加班”说“不”
近日,“中国电科员工因清明节被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聊天记录在网络上流传,引起热搜。这一事情起因于4月4日,网络流传“CETC成都事业部(413)”和“CETC软件开发课(27)”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据聊天截图显示,在微信群中,有领导称清明节需要两人加班,因无员工主动报名,其随即指定了两人。被指定的员工陈某某在群聊中明确表示拒绝加班,并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的怨气一并发出,引起了部门同事共鸣,众人纷纷要求辞职。
但是,最终这个事件出现了反转,这里我们就不予讨论了,笔者想说的是,单这个事件之所以能成为热点,不外乎它戳中了劳动者的痛点,引发了共鸣。单位要求随时保持联络,有事立即就能干,正戳中了不少人的心酸。说好按时下班,可工作群里的消息依旧响个不停;明明正在休假,一个通知过来又得打开电脑修这改那……不少网友将这种状态吐槽为,“好像下班了,又好像没有”。尤其是做社区工作的,居民一遇到事情,不管大小,不分时段,随时都会联系你,好似一台24小时工作的机器,一旦没能顺利解决,一个12345投诉就到了。
虽说相关文件写的清清楚楚,工作一旦超过法定时间,员工完全可以拒绝。可在很多领导眼中,看个微信、回个消息似乎是相当“顺手”“简单”的事,算不上加班。更有甚者,员工反馈稍不及时,还会被扣上“态度不正”“没事业心”的帽子。一来二去,手机上的“隐形加班”几乎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为此维权者更是寥寥无几。
不管什么事情,只要在休息时间、工作范围之外,就算额外占用了劳动者的时间和精力。特别是在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越来越好,工作模式越来越灵活,员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随地办公,同样付出了劳动。仅因为“不在单位”就不承认加班,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诚然,职场上难免碰到紧急情况、临时安排,某些突发任务避无可避,但就这种情况来说,企业更不能张口闭口“弹性工作”、闭口“捎带手的事”为理由,变着法子将“隐形加班”正常化。
近几年来,口头加班、隐形加班、“996工作模式”等企业文化频频出现,日常工作中遇到各种任务加班更是常事,这与高速发展的社会模式相关。然而加班常态化,不仅会影响劳动者身心健康,还可能抑制和削弱整个社会的创新能力,甚至影响社会发展。用人单位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需要拼的是企业管理、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而不是员工的体力与耐力。只有充分重视员工权益,守住法律道德准线,才能营造持久和积极的企业文化,从而使得创新与活力源远流长。至于十羊九牧、效率低下的无谓加班,更是对企业发展、社会经济增长没有丝毫助益。
面对隐形加班问题,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加班费是一项合理合法的劳动报酬,是应得的权益而不是企业的馈赠,如有企业违反规定,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支付应有的劳动报酬,只有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站在更高的角度,要让企业的不良风气关到法律的“笼子”里,相关部门也要监管到位,将广大劳动者的期待化为执行力,使用人单位不能“肆意”、不敢“妄为”。如此,“加班文化”的影响力必然凋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更有保障,才能踏踏实实干事。此外,可以通过媒体宣传、政策引导等途径,让社会更加关注劳动者的权益,加班费不仅仅是一个数字,更是一种尊重和保护。只有整个社会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劳动环境,才能让每个劳动者拥有创造梦想的自由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