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记录 VOL.31
我最近在读刘宇昆的短篇小说集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故事,故事里一对夫妇的女儿遭遇枪击案意外身亡,女孩的父亲拒绝认尸因为他希望保留和女儿相关的较为美好的回忆——即便那会随着时间消退模糊,而不愿意把女儿伤痕累累的尸体留在自己的脑海挥之不去,把这些美好的东西都覆盖掉。
那已经不是我的孩子。
但是与父亲相反,女儿的母亲不仅仅亲自去停尸间认领尸体,并且拍下了照片,她认为人的大脑是有缺陷的,我们会忘掉很多我们想要记住的事情,因此记录很重要。
“我同样想记住这个。”她喃喃地说,“你不能对自己孩子临死时的痛苦避而不见,这是你的失败导致的后果。”
我觉得这一段真的非常有意思,这里面描述了如果自己深爱的人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以一种令人难以接受的方式死亡,人类面对此事的两种方式。我认为也许大多数人是前者,但是我觉得我会是后者,或者说我会逼迫自己去当后者。
Joan Didion在她的书《奇想之年》中提到她的先生猝死后,医生有询问她是否允许尸检,她回答可以。她在调研工作中亲身经历过一些尸检的过程,所以她明确知道她先生的遗体会被解剖到不成人形,她是这样写这件事的:
“但我还是会要求尸检。我需要了解生命结束的方式、原因和时间。事实上,在他们进行尸检的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够在场(我和约翰一起观摩过其他人的尸检,我没能观摩他的尸检,是我亏欠了他,而当时的我无比确定,如果躺在手术台上的是我,那么他一定会在场),但我没有能够理性地表达出这种想法的自信,所以我什么都没有问。”
由于她当时还没有接受先生的离开,所以她无法观摩尸检,但她却有这样的想法,我认为其实和前面说的那位母亲提到的“不能对自己孩子临死时的痛苦避而不见”是相似的,尽管我觉得把任何人的死亡当作自己的失败其实过于苛刻无理。
但是,直面痛苦是重要的,任何痛苦。
我始终觉得其实Joan Didion连续承受失去丈夫和女儿的痛苦是毁灭性的,但她也有一种能把自己从这些事情抽离出来的能力,近乎冷酷地像法医解剖尸体一般解剖自己的痛苦,然后去了解自己痛苦发生的方式、原因和时间。因此她写了《奇想之年》和《蓝夜》,我觉得这是一种治疗。
与此同时,毫无疑问不去面对,把注意力放在生活中其他美好的事情甚至是在脑海里重现和逝者过去的美好回忆里,也是一种治疗。生活还要向前走无可厚非,但我认为这仍然一种逃避和遗忘,一种相对怯弱且在我看来无法根治的方式。在我看来,生命中那些令人恐惧的事物,只有让它迎面穿过你的身体,承受那些看似不能承受的重量,才能达到最终的和解,击碎自己的一切然后修复一个新的自己。并且更令人振奋的是,我觉得这其中有一种向命运对抗的意味和对死亡的蔑视,人类能在这样的时刻感受自己不再弱小。
最终,面对无边黑暗的人们,都能去到暴风雨无法侵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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