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大案之“空印案”新解
【节选自拙著《明君与暴君:多面帝王朱元璋》】
空印案可谓是朱元璋由对外转向对内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也是朱元璋第一次对官员们大开杀戒。
本来,明廷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府、州、县均需派遣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所有钱谷之数,府与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与户部的统计数据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驳回重造账册,并须加盖原衙门官印;可是,各布政使司计吏因离(京师)户部道远,为免往返奔走的麻烦,便预持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一旦遇有部驳,即随时填用。该空白账册盖有骑缝印,并不做他用,户部对此也从不干预,默认了事。
可是到了洪武八年,明廷考校钱谷书册,缺乏财务知识、对官员极度不信任的朱皇帝得知空印之事后竟勃然大怒,他认为此中一定藏有奸弊之事,遂下令严办。结果,上至户部尚书,下到各地守令主印者,共一千余人,不论良莠好坏,几乎一律被处死,佐贰以下官员杖一百,充军边地。此外,与此案有所牵涉的一些官员也多被问罪,因之被杀者又有几百人,这其中就包括了当时的清官循吏、济宁知府方克勤(方孝孺之父),他是受到了下属官员诬陷才被牵连进了空印案,以至于遭流徙而死。
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是一位进士出身的正直官员,他也因为空印案被牵连下狱。当时朱皇帝正在盛怒之中,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等人都不敢进行劝谏,郑士元之弟郑士利为了给哥哥讨还一个公道,竟然冒死向朱元璋上奏,其奏书有数千言,涉及几件事,但对于空印一事尤其详细。郑士利为朱皇帝详细解说了空印一事的原委,可是朱还是立即将郑士利逮捕下狱,并声言要追查主使之人【4】。

空印一案案情如此重大、牵连如此广泛,审理、处置如此草率,这不禁让人怀疑:一向行事还算靠谱的朱皇帝,到底打的是什么算盘?这不仅是我们今人的疑问,也是当时人及后来之人的疑问。
有一类比较流行的观点,便是认为朱元璋“惩元政废弛,治尚严峻”,他可能正是想要借着空印一事立威,以抑制将来可能出现类似的真正有重大弊害的官场陋规。明代后期史学家朱国祯对此分析道:“粮税空印,虽行之以久,然高皇深恶旧习,事无大小,必经奏断,方与施行。今未尝奉旨,一发势在必诛。”空印案后“于是每岁用御史查刷,其法至精,而空印事迹迄今永革。当日上下相沿之习,非此一怒必不能撤而去也。”【5】
不过在笔者看来这显然不是全部的答案,或者说解释力、说服力依然不足。我们不妨再看一下元初的情况,就像前面已经提及的,忽必烈的很多作为都深深地影响到了朱元璋。
还在蒙哥汗时期,也就是忽必烈平大理之后的第四年(1257)春,蒙哥突然派出了一批亲信前往钩考京兆、河南财赋出入盈亏。“钩考”类似今天的审查、审计,这起事件的真正起因其实是蒙哥对二弟忽必烈亲和汉法的不满,也对其不断增长的势力与威信产生了忌惮,因而决定利用这次钩考来进行一番大整肃。在这场残酷的政治清洗中,有二十多名官吏被折磨致死,更多的人被下狱,连忽必烈本人也被解除了总领漠南军国重事的权力。最后,还是蒙哥念及兄弟之情叫停了这次钩考,但这次噩梦般的经历依然可谓是忽必烈人生历程中的第一次大的挫折。
钩考显然是一种削剪羽翼、整肃官场或打击政敌的手段,忽必烈自然是有样学样,所以到了他当政之后,便出现了多次的钩考,其中几次都相当严厉、残酷。比如说忽必烈朝后期的“要束木(人名)钩考”,持续了五六年,不仅直接针对理财官员,还造成了湖广行省的创建者阿里海牙被逼自杀等严重后果。还有一些钩考明显带着搜刮的目的,不仅会严厉惩办奸赃侵牟的地方官员,也逼得很多富户逃入山林率众拒捕,更有一些普通百姓也受祸很深。
官吏之中多有精英阶层、富裕阶层、地方豪强出身的,尤其是明初更加如此,显然朱元璋也有借空印案来打击豪富的目的。此外,这些官吏们多是些旧人,在官场上盘根错节,尤其是与正在掌权的胡惟庸等人有瓜葛——朱早已在筹谋根除胡的势力,他先借空印案来削剪胡的羽翼,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另外,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关于空印案发生的时间事实上是有争议的,至少存在“洪武八年说”、“洪武九年说”及“洪武十五年说”三种观点,当代明史学者陈梧桐教授有《明初空印案发生年代考》一文,对该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考证,笔者对此表示认同。这其中一个主要的理由就是地方官制改革发生于洪武九年六月(见前文),像这类关涉巨大的改革,其实是不容易推行的,但朱元璋却极有可能采取了类似今天经济学上所谓“休克疗法”【6】的方式,先行搞了一场官场大地震,即制造了“空印案”,不仅实现了一番官场大换血,而且还有力地震慑了各类反对改革者及潜在反对改革者,如此才便于他顺利地贯彻自己的改革措施。也就是说,空印案大概是朱元璋刻意为次年的官职改革而做的一种铺垫。
既然朱元璋别有所图,那么他就难免会进行一番“选择性执法”。当时曾任监察御史的怀庆知府方徵就因看不惯朱皇帝的这些所为,于是上疏道:“(职司监察的)风宪官以激浊扬清为职。今不闻旌廉拔能,专务罗织人罪,多征赃罚,此大患也。朝廷赏罚明信,乃能劝惩。去年各行省官吏以用空印罹重罪,而河南参政安然、山东参政硃芾俱有空印,反迁布政使,何以示劝惩?”河南参政安然、山东参政硃芾没有因空印一案受到牵累,反而加官进爵,这不是很明显的区别性对待?
朱元璋对此一问予以回避,反而质问方徵所说的“专务罗织人罪,多征赃罚”的官员是谁,方徵只好答说是河南佥事彭京。心中有鬼的朱自然不会深究此事,最后便将方知府被贬为沁阳驿丞(类似市长被贬为小科长)。
显然,空印案只是一个开端,随着更多类似的案件,朱元璋的真实意图也会越发暴露出来。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洪武十五年锦衣卫设立。朱元璋以胡案为由头,进而掀起了一场不断打压异己的风潮;而具有了锦衣卫这种可靠、得力的特务工具后,朱元璋更在此后正式掀起了一场为时数年的反贪大运动。
朱元璋反贪运动的案例和成果,主要反映在他亲自编撰的《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之中,尽管这其中并不仅仅是针对文武官吏的,也包括了对于普通民众的规训和劝诫——这里留待后文再细说。
在朱元璋的一系列反腐运动中,声势最为浩大的当属“郭桓案”。
洪武十八年三月,御史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员李彧、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等共同舞弊,吞盗官粮。朱皇帝令审刑司拷讯,结果又牵涉出礼部尚书赵瑁等人,发现其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两千四百余万石(合今144万吨)!对于这样一个天文数字,朱元璋不禁感叹道:“造天下之罪,其造罪患愚者,无如郭桓甚焉……呜呼,古今贪者有若是乎!其郭桓不才,乃敢如是。”【7】
最后,主犯郭桓、从犯赵瑁等皆弃市,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也皆被处死。此外,这些犯罪官员的供词又牵连出各布政使司官吏,以至最终系狱拟罪者达数万,株连之人遍及天下;朱皇帝又故意扩大打击面,借机打击有产阶级,乃至于中产以上民家被抄家、杀头者不计其数。
由于此案牵涉太广,结果引起了几乎整个官僚、地主集团的不满,他们纷纷指斥、攻击告发处理此案的御史和主审官员。为防止矛盾继续扩大,朱皇帝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又将主持审理的右审刑吴庸等处以磔刑(千刀万剐),以平众怨——纵恶狗伤人后,再以各类名义扑杀恶狗以纾解公愤,这正是帝王权术的一种表现,姑且称之为“壁虎断尾”!

这种权术当然也不新鲜,如武则天时期的几大酷吏被先后处死,忽必烈用来钩考的要束木、桑哥等人也未得好死,更有一个负责理财的宰相卢世荣,触犯了很多权贵的利益,又因专横跋扈、打击台察,结果引起了台察官和汉法派官僚的强烈不满,最后忽必烈将他抛了出来,杀掉以后还将他的肉割了喂鹰隼猎兽。
上面提到的这部公布罪状的手诏自然就是《大诰》,又称《御制大诰》,它是将官民“犯罪”的典型案例收集起来编辑成册,以公布天下;有鉴于贪腐、诽谤等案件层出不穷,朱元璋又相继发布了《大诰》续编、三编。“郭桓案”还有一个重要影响,就是我国最早的关于记账必须使用大写数字(如“壹、贰、叁”)的规定自此开始,以防止篡改财务数字。
仅仅从三编《大诰》中所反映出的情况,就不难看出明初官场确实也可谓是百弊丛生、治不胜治,也因此增加了朱皇帝的反腐难度。
当然,我们还是要看到其中政治清洗的成分,朱元璋的杀戮功臣、整肃官场等作为,都是他自觉地进行财富再分配及巩固皇权的表现。对于朱元璋这类显得极端、反常的做法,当时的士大夫多多少少也意识到了其中的真实意图,并且大胆地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和批评。
比如说洪武二十五年,一位来自山东的太学生周敬心,当朝廷下诏求通晓历数之人时,周敬心乘机上疏极谏,其中多处提及了时政,并且他还在其中大胆地指出:“臣又见洪武四年录天下官吏,十三年连坐胡党,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二十三年罪妄言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其中岂无忠臣、烈士、善人、君子?于兹见陛下之薄德而任刑矣。水旱连年,夫岂无故哉!”【8】也许是朱元璋觉得理亏,或者是当时他非常欣赏周敬心的这份胆魄,最后居然没有治他的罪。
不过我们这里还是不得不补充解释一下,即朱元璋的这类做法其实并不特殊,比如说同时代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君主们也有类似做法:不断成熟起来的奥斯曼帝国完善了更为复杂的强迫性再分配策略,如四个世纪中苏丹在没有司法程序的情况下,处决了多达几千名政府官员和承包商,并且没收了他们的财产。
不平等社会最终总是会趋向于混乱和无序,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不断的凌压、剥削、暴力和杀戮,这样来看,朱元璋的很多极端的做法多少可以得到一点理解、同情。
当然,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对他的认同和赞赏,只是我们在更加深刻地领悟到不平等社会的危害之后,可以尽量去追逐和致力于造就一个各方面都臻于平等、公平的社会,尤其是当今社会已经大致具备了这种条件。
【4】《明史·郑士利传》
【5】 转引自《国榷》卷六
【6】“休克疗法”借用了医学名词,原意是指为了改变糟糕的经济现状,而实施一些比较具有冲击力的经济政策,在短期内可能会造成社会的经济生活的巨大震荡,甚至导致出现“休克”状态。“休克疗法”一般也是指在各种自然的或人为的巨大灾难、震荡之后,推出一些激烈的改革。
【7】《御制大诰·第四十九》
【8】《明史·周敬心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