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隋朝韦鼎,曾经担任过光州刺史。当时有个客人到主人家做客,和主人家的小妾发生了不可描述的关系。等到这个客人离开了以后,这个小妾就偷了主人家的金银细软趁着夜色逃跑了。不过没想到小妾被人杀害,弃尸于草丛之中。主人早就知道自己的小妾和客人有不可描述的关系,所以就将客人告到了官府。在官府的审问之下,客人将自己和小妾的关系都交代得一清二楚,所以官府就认定了客人杀人夺财,直接判了死刑。结案以后上报州郡。韦鼎看完卷宗之后,说:“这个客人确实和小妾有奸情,但是小妾不是他杀的。这个事,是寺庙里的和尚教唆小妾偷盗财物,然后再让手下将其谋杀。这个案子的赃物在某某处。”于是将客人无罪释放,派人去捉拿和尚并起获赃物。从此之后,韦鼎辖下地方都不敢造次,路无拾遗。这个故事出自南史韦睿传(我没在韦睿传中找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被收录在隋书韦鼎传。)。韦鼎就是韦睿的孙子。旧集没有收录这个故事。按:韦鼎之所以能够洞悉这件事的玄机就是因为他有很多消息来源,所以能够明察秋毫。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他就没办法帮那么有嫌疑的客人洗刷冤屈了。这治理地方上广布耳目,就和军队上用间谍是一回事。兵法说:“没有高明的智慧不能使用离间计,不是仔细的人不能够洞悉离间的计谋。”广布耳目,明察秋毫,说的就是这个事。否则就会被坏人蒙蔽了。王蜀的时候,设置了寻事团,主管官员是萧怀武,他这个职位表面上是军巡而已。下辖分管了一百多号人,这一百多号人每个人又养了十几个线人。这些人都不在编制里,大家都没办法分辨,只能称呼他们为“狗”。深坊、曲巷,马医、酒保、乞丐、佣作、贩卖、童儿各个行业都有寻事团的线人。民间流传的消息,没有他们不知道的。就算是州郡官员或者勋贵家里,也有掌庖、看厩、御车、执乐是他们的人。这些府里有什么动静,立刻就会反馈给长官。所以,人人自危,都怀疑自己身边的人是“狗”。萧怀武杀了无数的人,所有的人都说他手里有无数的冤狱。郭崇韬灭蜀以后,就将萧怀武灭族了。这个故事出自于成都古今记。这原本应该是查察奸慝的反而成了奸慝,那怎么还能用自己耳目收集的消息来平复冤假错案呢?因为韦鼎和这些人不一样,所以能够为人称道。
02
原文
隋韦鼎,为光州刺史。有人客游,通主家妾。及其还去,妾盗珍物,于夜逃亡,寻于草中为人所杀。主家知客与妾通,因告客杀之。县司鞫问,具得奸状,因断客死。狱成,上州。鼎览之,曰:“此客实奸,而不杀也。乃某寺僧绐妾盗物,令奴杀之,赃在某处。”即放此客,遣人掩僧,并获赃物。自是部内肃然,道无拾遗。出南史韦睿传。鼎,其孙也。旧集不载。按:鼎所以知者,能广耳目,以察奸慝也。苟不如是,则无以释疑似之冤矣。夫治民之有耳目也,犹用兵之有间谍也。兵法云:“非圣智不能用间,非微密者不能得间之实。”广耳目,察奸慝,亦犹是也。不然,则所使察奸慝者,或反为奸慝矣。王蜀时,有萧怀武,主“寻事团”,乃军巡之职也。所管百余人,每人各养私名十余辈,或聚或散,人莫能别,呼之曰“狗”。深坊、曲巷,马医、酒保、乞丐、佣作、贩卖、童儿,皆有其徒,民间偶语,无不知者。或在州郡及勋贵家,掌庖、看厩、御车、执乐,公私动静,即时闻达。于是人心恐惧,自疑肘腋悉其狗也。怀武杀人不可胜数,冤枉之声满于内外。郭崇韬入蜀,乃族诛之。见成都古今记。是使察奸慝而反为奸慝者也,岂能资耳目之用,释疑似之冤乎?鼎异于此,故可称也。
03
补
韦鼎:南北朝时期南朝官员,后入隋为官。传说他精通经史,还懂阴阳相术。韦睿:南北朝时期南梁名将,封永昌侯。这位爷的故事咱们在智囊中也讲过,故事在“0803韦睿”, 搜索历史消息可得。他追随萧衍起兵,在钟离之战中大破北魏,被北魏人称为韦老虎。他还被杨慎称为“六朝人才,韦睿为冠”。王蜀:五代十国是国之一,也被称为前蜀,由王建创立。寻事团:可以简单粗暴地理解为锦衣卫,特务机关,专门负责收集各种信息。郭崇韬:五代十国时期后唐宰相。他只用八天就消灭了后梁封赵郡公,赐铁拳,恕十死。后率兵灭亡前蜀。
04
感
说实话,我要是在韦鼎手下,我都要吓死了。倒不是说我干了什么坏事怕东窗事发,纯纯地是我在他面前有一种被一览无余的恐惧。这么一件恶性杀人案件,都已经结案上报给韦鼎了。结果远在千里之外的高堂之上的韦鼎不仅直接否定了结论,顺手把案子破了,连赃物在哪里都知道。就好像,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看不见的摄像头一直跟着他,这还不够恐怖么?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朱元璋的锦衣卫,也是这个意思。干坏事的固然害怕,不干坏事也非常不自在。所以在韦鼎手下干活,那可真就是不能划水了。怪不得韦鼎之下能够路不拾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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