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女侠与哲学 | “我必须做的事”:神奇女侠的道德正当性
“我必须做的事”:神奇女侠处决马克西维尔·劳德的道德正当性
本文节选自《神奇女侠与哲学》
作者:马克·D. 怀特
译者:简似竹

超级英雄的粉丝在是否能杀人这个主题上意见分歧巨大。超级英雄到底杀不杀人,可以视为角色人格特色的一环,也可以用来定义角色。比如,蝙蝠侠从不杀人,就算在有正当理由的状况下也绝不杀人,但反之,金刚狼对任何人都下得了手。美国队长与超人都曾经在特定的时刻杀过人,但事后两人皆受罪恶感缠心,无法忘怀迫使他们痛下杀手的情景。
不过,神奇女侠的案例非常特别。一般来说,戴安娜会让人联想到同时拥有同理心与爱心的勇猛战士。她拥有超人的无比神力与美国队长的崇高理念,但是只要时机到了(尽管可能非常罕见),她也能够下手杀人。通常在她手下丧失性命的都是神话中的角色或是希腊神话中的半神,但值得注意的是,她也杀过凡人。神奇女侠与其他超级英雄兄弟们不同,丝毫没有因此透露出任何懊悔与自责之情,并认为自己的行为有理有据,是危急时刻下的正确决定。但事实确实如此吗?其他的英雄会如何论断?而我们的现世英雄——哲学家,又会如何论断呢?神奇女侠到底该不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呢?
1.马克西维尔 · 劳德,将了一军
2005年时,DC宇宙沿用在1985年《无限地球危机》(Crisis on Infinite Earths)埋下的伏笔,往《无限危机》(Infinite Crisis)急速发展,开启了一系列翻转现实的事件。其中导向《无限危机》的故事主线与兄弟眼(Brother I,I念作eye)有关,兄弟眼是蝙蝠侠被正义联盟伙伴背叛后发射的卫星。而后,兄弟眼受马克西维尔·劳德(Maxwell Lord)所控,后者一度是正义联盟的资助者,而现在则是秘密间谍组织将军会(Checkmate)的首领。(1)
劳德开始对世界上拥有超能的人起了疑心,心生畏惧。因此,他利用将军会的资源以及他控制心智的能力发起了一场以摧毁超级英雄为目的的行动,并败坏他们的声誉。此次袭击中最引人注目的,就属劳德如何潜入超人的心智,让他在幻觉里看到难缠的敌人,如卢瑟(Luthor)、布莱尼亚克(Brainiac)与毁灭日(Doomsday),在他面前杀死身边亲近之人,尤其是他心爱的路易斯·莱恩。(2)结果导致超人用尽所有的神力猛烈攻击眼中的敌人,最后居然发现,他实际上是在攻击自己亲密的挚友——蝙蝠侠。幸好神奇女侠及时插手,挽救了披风骑士蝙蝠侠的性命。而后当劳德召唤超人回到将军会总部时,戴安娜紧随其后。
三人齐聚一堂后,劳德开始大力吹嘘自己对超人的控制,是他多年来培养出来的能力,当下局势变得再清楚不过:“只要我活着,我就能控制超人的心智。”(3)在神奇女侠还没能开口劝阻他之前,劳德便命令超人上前攻击神奇女侠,此次超人也将她误认为尝试杀害路易斯的毁灭日。历尽血淋淋的战斗之后,戴安娜重重地伤了超人,得到机会使用魔法套索限制住劳德。劳德为了向神奇女侠证明自己的能力,将超人从控制中解放出来,让超人亲口告诉她自己眼中所见。“下一次,”劳德在受真言套索束缚时告诉她,“他会杀死蝙蝠侠……或路易斯……或你。你以为我在说谎,但我没有。我不能。他是我的。我永远不会让他离开。”
神奇女侠接着便要求劳德,“告诉我该如何让他从你的控制中解脱出来,”劳德简短地回道,“杀了我。”她照做了,拧断他的脖子,身旁震惊的超人紧盯着这一幕,看着劳德无力的身躯倒落到地面上。(4)
2.现在杀你,可以避免未来的伤亡
让我们开始讨论这个重要的问题:神奇女侠杀死马克西维尔·劳德到底有理无理?大部分英雄都会竭尽所能避免杀人,同上述,超人鲜少杀人,而蝙蝠侠则直截了当地拒绝杀人。难不成这代表神奇女侠遵守的道德标准与其他超级英雄截然不同,还是代表马克西维尔·劳德的情况比较不同,任何超级英雄在这种状况下都会选择置他于死地呢?
得先厘清一点,我们并不是在讨论要不要为了惩罚一人过去所犯的罪恶而向他赐死。超级英雄通常会把惩罚的责任交给官方裁决,当然如果这位英雄的名号正是制裁者(the Punisher),那么情况就会完全不同。有些时候超级英雄也与警官和士兵一样,必须得当机立断,到底该不该下手杀人以防范未来可能的伤亡。法律在特定情况下允许杀人(justifiable homicide),包含:自卫杀人,允许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而杀人,或是为了保卫其他受生命威胁者而杀人。且通常得符合比例原则与必要性:只有在万不得已,能阻止杀人者继续伤人的手段唯有先将此人置于死地时,才能动用夺人性命的手段。换言之,如果有其他能够拯救性命的方式,那么在纯然只是威胁到性命安全的状况下,并不代表能够畅行无阻地杀人。(抱歉啊,邦德先生!)(5)
神奇女侠与马克西维尔·劳德的事例,并非典型的合理杀人。反倒比较像是预防性杀人。在这个状况下,因为特定人物对社会造成的威胁极大,故置之于死地反而对社会有利。(6)当时劳德在神奇女侠的束缚下不可动弹,并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需要一个极端的理由,才能合理化夺其性命的选择。但是劳德也表明得非常清楚,他控制心灵的能力无法受人压制,就算劳德是处于无意识的状态下,只要一醒来,瞬间就能够重夺控制超人大脑的能力,并命令超人去杀人——劳德在真言套索的限制下向戴安娜一一吐实。根据他的言论判断,可以知道劳德的大脑本身就是致命武器,没有办法遏止武器启动……除非使其永久失能。
我们也能将此案例与另一个预防性杀人的案例相比——蝙蝠侠与小丑。人尽皆知,蝙蝠侠拒绝杀死小丑,就算官方没有能力将“犯罪王子小丑”永远关在牢笼之内,而且小丑极有可能在逃脱出来后马上重返,疯狂杀戮,作恶多端。纵然深知后果,蝙蝠侠仍不愿意终结小丑的性命,因为蝙蝠侠对生命的价值有非常强的执念,并且拒绝用自己的双手夺取任何性命。(7)神奇女侠也与蝙蝠侠同样重视生命的价值(她对人性的同理心与爱心广为人知),但是对于夺取性命的态度却有所不同(详细解说请见下文)。理想上可以把小丑监禁起来,让他不再构成威胁,但是劳德的情况完全不同。与此同时,劳德在神奇女侠的真言套索下也说明得非常清楚,只要他重夺主控权,就会再次利用超人来杀戮。反之,没人知道小丑到底为什么要杀人,甚至也没有专门对付其“疯狂”的解决之道,因此就算守卫的戒备可能不够森严,还是有可能让小丑自愿放弃杀戮。
3.道德哲学家有可能拯救马克西维尔 · 劳德的性命吗?
如果我们从伦理学的视角来分析神奇女侠的决策,从后果论(consequentialism)的角度来看,马克西维尔·劳德全盘皆输,无可逃脱。后果论要求人们依据最佳(或是最不坏)的后果来做出符合德性的决定。依据“最好”“好”与“不好”的不同定义,有许多不同“特色”的后果论。比如,功利主义考量每个选择带来的幸福、快乐与美善的总体程度。在马克西维尔·劳德的案例中,衡量的指标又更为简单:人命。如果神奇女侠杀死劳德,会丧失一条性命,但如果她不这么做,那么他就会取走无数性命。我们甚至不需要考量,他会杀死的人们到底是不是无辜群众,因为很显然,劳德本身就不无辜。经过简单的数学就能判断出,神奇女侠杀死马克西维尔·劳德能拯救最大数量的性命。
戴安娜向蝙蝠侠解释时的论断逻辑与此相同:
马克西维尔·劳德说得很清楚,他只要一有机会就一定会让超人重蹈覆辙。而下一次,他必手到擒来。在他的操控之下,超人会杀死你,或是他的老婆、他的父母、他的朋友。在劳德受真言套索制约时,我问了到底该如何拯救卡尔·艾尔(Kal-El)(8),而马克西维尔·劳德据实以报。因此我做出了这个决定,愿意承担这个决定,并深信这是正确的决策。我扭断了他的脖子。我把他杀死了。(9)
神奇女侠深知,没有其他方法能够阻止劳德,且劳德未来必定会再次利用超人来进行杀戮,因此为了最小化未来的伤亡范围,神奇女侠决定痛下杀手。这样的论断与后果论者的推论相符,多少人能因此获救才是最重要的考量。(10)
但是一般来说,超级英雄都不是简单的后果论者。反之,超级英雄通常重视做出正确的行为,而正确指的是后果之外的责任或原则。这种论断基于伦理学中的义务论,认为行为应该要优先考量内在的伦理价值,而非其后果。举例来说,义务论者通常会认为夺取性命根本上就是错误的,不论夺取性命后是否会产出任何正面的结果,基于人权、责任、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就不应该杀人。这样的思想囊括了蝙蝠侠对杀戮的看法,也能解释为什么蝙蝠侠对小丑完全下不了手——在蝙蝠侠心里,杀人就是错的。(11)
神奇女侠当然也能同意此道理,也不认为可以草率杀人,她手下的亡魂一般都是神话生物或是神明,而且就算是义务论者,有些时候也得考量后果,否则她可能就会走向极端,成为“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fiat Justitia ruat caelum)的信徒。比如,许多人批评蝙蝠侠的行为,认为他完全忽视了饶恕小丑一命后带来的死伤人数。(12)戴安娜当然也可以毅然决然地遵守不杀人的原则,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遵守这个原则的代价过于高昂,故可以视情况违背此原则。这类论断就是我们所知的门槛义务论(threshold deontology),一般情况下应该严格遵守义务论,但是一旦遵从义务论的代价达到一定门槛,那么就应该改为采纳后果论。(13)从神奇女侠与凯特·斯班瑟(Kate Spenser)的对话中就可以得出她的看法,戴安娜聘用凯特为国际刑事法院中的辩护律师。凯特也被称作猎人(Man hunter),是位偶尔会杀人的英雄。当戴安娜告诉凯特自己是被凯特的超级英雄身份所吸引,戴安娜表示“你的正义感非常强烈,几乎可与亚马逊人相比拟。同时,你也特别能理解当初我为什么必须得对马克西维尔·劳德下手”。凯特解释道,“我曾杀过人,但杀人绝对不是我的首要目的。我对置人于死地没有异议……当我们别无选择时,这时……有些时候,确保众人安全才重要。”对此,戴安娜简短地回道“没错”(14)。这情景完全适用于马克西维尔·劳德的情况,因为神奇女侠深知,只要有机可乘,他可以且必定会重启杀戮,故饶他一命的代价高昂得过分。在神奇女侠的推论中,一旦义务论的代价超过一定门槛,后果论就会接手……而我们也知道后果论接手后会发生什么事。
4.无怨,无悔
神奇女侠与马克西维尔·劳德对峙的情景,与超人面对叛逃的氪星人(Krptonian)的情况极其相似,三位比超人还要强的氪星人在另一个平行宇宙灭绝了地球上的所有生灵,并要胁将在超人身处的宇宙重蹈覆辙。超人几乎无法阻挡决心要犯下星际屠杀罪行的氪星人,且又无法长期禁锢住氪星人,因此超人最终决定使用绿氪石(kryptonite)来终结他们的性命。(15)
尽管这两位英雄的行为性质非常相近,但是他们事后的反应天差地远。超人受尽罪恶感的折磨,并自我放逐至地球之外一阵时日。多年后,他仍将此事视为生命中最惨烈的污点。(16)反之,神奇女侠好像一点都不为此所困。超人目睹戴安娜杀死劳德后,马上心想“戴安娜眼中全无丝毫愤怒的迹象。什么都没有,甚至连懊悔都没有”(17)。戴安娜事后旋即告诉蝙蝠侠“那攸关于什么是该做的,攸关于我得毫无二心地当机立断……我并不为我做下的事感到羞愧。为了拯救卡尔与其他无数众人,这是我该做的”(18)。
对某些人来说这听起来可能有点冷血,我们也可以合理推断超人与蝙蝠侠心中也浮现过这样的念头,但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回顾神奇女侠的决心与她坚信此举为必要之恶的信念。同上述,神奇女侠告诉蝙蝠侠,她当下必须马上做出决定并立即行动:“我做出了这个决定,愿意承担这个决定,并深信这是正确的决策。”而且这并不是什么艰难的决定,她是位经验丰富的英雄与战士,深知战役中何时该动用终极手段。或许当时若有更充裕的时间的话,她与其他英雄就可以设计一套方法来限制劳德或是夺取他的心智控制能力,但实际上当时她并没有时间。她必须倚靠自己的最佳判断力来行动,她确实也如此做了。(19)
但是这当然也不代表神奇女侠事后对此事全无懊悔之情。她告诉蝙蝠侠:
我对当时发生的事感到非常痛苦。我为马克西维尔·劳德必须得死的情势感到遗憾。但我并不为我的所作所为感到抱歉,对于我的行为,我一滴泪都没落。就同我将梅杜莎(Medusa)斩首时也不落泪一样[指近期神奇女侠与蛇发女妖(Gorgon)间的战役,最终神奇女侠将其斩首]。(20)
神奇女侠对于自己的行为并不懊悔,但是对于自己身为那个必须下手的人而感到遗憾。考量到事情的必须性,再加上神奇女侠深信这是正确的决策,她对于痛下杀手完全无悔。
另一个视角也能够解释神奇女侠为什么对于杀劳德全然无悔,如果痛下杀手的是蝙蝠侠的话,那么他必定会因懊悔之情而苦不堪言,两人的不同之处在于,神奇女侠审视自己的方式与披风骑士大相径庭。蝙蝠侠除了对性命的尊重与赎罪的渴望,他不愿杀人的原因往往在于,他不想成为自己打击的那类人。(21)蝙蝠侠不止关注行为的后果与应尽的道德义务,他同时也很重视自己的行为可能代表的自我人格与道德价值。这种思辨方式属于第三种伦理学的范畴:德性伦理学(Virtue Ethics)。德性伦理学将关注点从行为的伦理价值转换到行为者本身,并考量一个有德性的人到底会如何行为。
很显然地,蝙蝠侠认为自己如果杀死敌人,那么就将不再符合自己的理想人格,就算敌手危险如小丑也是如此。但是神奇女侠没有这样的考量。她是位货真价实的亚马逊战士,深谙要保护性命得先取人性命的道理,因此杀死了马克西维尔·劳德。
5.避免悲剧困境
超级英雄得常常面对这样的处境,必须在两方中选择该拯救其中哪一位,或是得选择该不该杀人以拯救万千性命,这种困境被称为悲剧困境(tragic dilemmas),无论如何都无法干净地手不沾血、安然脱身。(22)在悲剧困境中能激发惊人的戏剧效果,尤其是当事关重大又攸关私人生活,同当英雄深爱的人身处危机中一样。试想巨化女(Giganta)将埃塔·坎蒂悬挂在高楼上的同时,在学校巴士之下安装待引爆的炸弹,在这个状况下神奇女侠会选择拯救谁呢?
超级英雄在我们的眼中超凡的原因,就是他们总有办法能逃脱出悲剧困境。正当我们以为坏蛋已经找到方法把英雄践踏在脚底时,她拒绝选择比较不坏的方案,不两恶相权取其轻。反之,她会找到办法一手包办。在上述的情况中,神奇女侠将突破所有的困难,同时拯救坎蒂与巴士上的学童,并击退巨化女。
当然这听来是伟大的超级英雄事迹,英雄使用自己的能力与智力来解决坏蛋给出的难题,但是这种剧情的情绪张力远不及当英雄被迫只能在两个选项中选择其一时。超人得挣扎决定该杀死三位叛逃的氪星人,或是任他们肆虐地球;蝙蝠侠必须挣扎到底该不该杀死小丑,还是在熟知小丑极有可能逃脱并再下杀手的情况下将他关入深牢。当然,目睹超级英雄克服万难拯救世界让人拍手叫好,但我们也希望能看到当英雄无法拯救众人时会怎么做,或是一睹超级英雄跨越自己从未想象过会跨越的底线时的情景。
对神奇女侠来说,马克西维尔·劳德的状况算不算是悲剧困境呢?悲剧困境通常发生在当人无法决定什么是最好的或正确的决定之时;两个决定可能同等的坏且无法在同样的指标上相比,比如决定到底该拯救哪一个人的性命。(23)但是神奇女侠面对的决定并不难,一旦马克西维尔·劳德讲述完当下的情况,她马上就知道自己该采取什么行动。如她事后告诉蝙蝠侠的一样“我别无选择”。蝙蝠侠反驳道“对我们这种人来说,一定还有其他选择。”(24)她又回道“不,这种状况下没有其他选择。有些时候就是没有选择。”如果真的有其他选择的话,神奇女侠就不会杀死劳德,但劳德也早就说得很清楚,唯一阻止他的方式就是在他的生命上画下休止符,这表明神奇女侠真的没有办法诉诸其他选择。(25)
6.她会不会且应不应该再做一次?
神奇女侠对于杀死马克西维尔·劳德毫无悔意,因为此举成功地防范他再次利用超人作为杀戮武器,但是如果相似的情况再发生一次,神奇女侠还会做出一样的决定吗?所有的迹象都指明,她会。在伦理学(与法学)中,正当理由与借口最显著的差异在于,如果行为背后有正当理由,那么就是正确的决定,反之若是借口,则就是错误的事(尽管行为人可能不必负责),而且,如果行为背后有正当理由,那么下次再遇到相似状况,同理也应当再做一次同样的决定(在没有其他解决之道的状况下)。
神奇女侠在深思熟虑后决定杀死劳德,认为这是正确的决定,我们也可以合理推断,若再发生一次,神奇女侠还是会做出同样的决定。难不成我们希望神奇女侠另寻他法?杀人确实可能有损英雄色彩,但若拒绝采取为了拯救众人而做的必要之举,也能被称作是英雄好汉?当然也可以一厢情愿地相信必然有其他选择,但是如同神奇女侠与蝙蝠侠说的一样,有些时候情况就是不允许,而英雄必须做出决定。(26)神奇女侠做了她的决定。现在轮到你做决定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参考文献:
(1) 欲见背叛的过程,参见Identity Crisis(2006);欲见蝙蝠侠发现真相后的反应,参见JLA:Crisis of Conscience(2006);而欲见兄弟眼的发展与腐败,请参见The OMAC Project(2005)。
(2) Superman:Sacrifice(2006).
(3) Wonder Woman #219(September 2005),reprinted in Superman:Sacrifice.
(4) 当前两帧描绘马克西维尔·劳德之死的图像,都出自Rags Morales精湛的绘笔,他笔下的戴安娜在轻而易举地将劳德的头拧了180度时,眼神露出死冰的寒气。
(5) 欲理解更多与自卫相关的法条(为了他人而行使的防卫是法条的扩展),参见Suzanne Uniacke,Permissible Killing:The Self-Defence Justi cation of Homicid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与Fiona Leverick,Killing in Self-Defenc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
(6) 考量当代战事的事态,此议题变得更为严重;欲见相关的精彩激辩,参见Claire Finkelstein,Jens David Ohlin,and Andrew Altman(eds),Targeted Killings:Law and Morality in an Asymmetrical World(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
(7) 欲见更多讨论,请见我写过的章节“Why Doesn't Batman Kill the Joker?”收录于Mark D.White and Robert Arp(eds),Batman and Philosophy:The Dark Knight of the Soul(Hoboken,NJ:John Wiley,2008),5-16。
(8) 超人的本名。——译者注
(9) Wonder Woman #220(October 2005),reprinted in Superman:Sacrifice.
(10) 复杂一点的后果论也会加入其他结果,例如她的行为对超级英雄社群与社会大众的影响。神奇女侠并没有预料掉杀死劳德此举,会被录像并在全球公然播放——这也是劳德的阴谋之一,为了要在死后毁坏超级英雄的声誉——但是却有考量到超人有可能成为潜在威胁的后果[参见Manhunter #29(May 2007),reprinted in Manhunter Vol.4:Unleashed(2008)]。
(11) 然而,义务论可以合理化上述的考量——例如自我防卫或为防卫他人,正如同神奇女侠的律师凯特·斯班瑟在国际刑事法院的大陪审团听证会上对媒体表示的一样,参见Manhunter #27(March 2007),reprinted in Manhunter Vol.4:Unleashed。
(12) 再一次,请参见我的章节“Why Doesn't Batman Kill the Joker?”
(13) 参见Michael S.Moore,“Torture and the Balance of Evils,”in Placing Blame:A Theory of the Criminal Law(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669-736。对门槛惩罚主义的批评,参见Larry Alexander,“Deontology at the Threshold,”University of San Diego Law Review,37(2000),893-912与我的“Pro Tanto Retributivism:Judgment and Balance of Principles in Criminal Justice,”in Mark D.White(ed.),Retributivism:Essays on Theory and Polic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129-145。
(14) Manhunter #26(February 2007),reprinted in Manhunter Vol.4:Unleashed.
(15) Superman,vol.2,#21(September 1988);Adventures of Superman #444(September 1988);and Superman,vol.2,#22(October 1988),终结性命的场景发生在此。请格外注意,超人是以惩罚与先发制人的立场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与我们讨论的神奇女侠和蝙蝠侠的例子有所不同);参见Superman,vol.2,#22(“身为世界上最后对律法与正义的代表,责任落在我身上,来扮演法官、陪审团……与执刑者”)。
(16) 参见Superman:Exile(1998)。当美国队长被迫杀死在教堂对无辜群众大开杀戒的恐怖主义分子时,做出了一样的反应(Captain America,vol.1,#21,September 1986);参见我的书The Virtues of Captain America:Modern-Day Lessons in Character from a World War II Superhero(Malden,MA:Wiley Blackwell,2014),119-121。
(17) Adventures of Superman #643(October 2005),reprinted in Superman:Sacrifice.
(18) Wonder Woman #220.
(19) Wonder Woman #220.
(20)Wonder Woman #220.
(21) 再一次,请参见我的章节“Why Doesn't Batman Kill the Joker?”(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22) 比如,请参见Rosalind Hursthouse,On Virtue Ethic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chapter 3。
(23) 典型的悲剧困境,事实上体现在《苏菲的抉择》(Sophie's Choice)小说和电影当中,故事中的母亲被迫只能选择让两个孩子中的其中一位活下去,另一位则得面临死亡。
(24) Infinite Crisis #1(December 2005),reprinted in Infinite Crisis(2008).
(25) 某个程度上,劳德也成功地操纵了神奇女侠,同他操纵超人一般,只不过劳德对神奇女侠并没有使用超能力(如Wonder Woman #219中提及,有能力限制):他让神奇女侠杀死自己,并将过程公之于世,策划使大众对超级英雄反目成仇。
(26) 当然,最终超人会面对何种情景都取决于作者的设计,而作者在设计情景时也应该尊重过往树立的历史与超人的道德性格。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对神奇女侠的大部分读者来说,这位亚马逊战士杀死马克西维尔·劳德一事并不令人惊讶,但是当超人做出类似决定时,众人却无法接受这位穿着蓝色衣服的大男孩、童子军在2013年的电影《超人:钢铁之躯》(Man of Steel)中杀死佐德(Zod)。欲见更多讨论,请见我的博客文章“My thoughts on Man of Steel”,http://www.comicsprofessor.com/2013/06/my-thoughts-on-man-of-stee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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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人-易乾 赞了这篇日记 2024-06-07 02: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