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阅读记




昨晚读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毛姆的《天作之合》(短篇小说选)的《女佣》《路易斯》,被毛姆幽默而高超的叙述能力折服。《女佣》后来又叫《珍宝》,讲的是一位绅士,雇了一个客厅女佣,女佣把家里收拾得特别好,招待客人也举止得体,绅士对女佣很满意。有一天,绅士要出门看戏,原来约的伴儿没来,绅士就让女佣跟着他一起看戏去。看完戏,绅士有点儿欲望,就跟女佣睡了,第二天早上起来非常后悔,他认为主仆之间有巨大的阶级鸿沟,怎么能随便睡呢。绅士就想,多好的一个女佣,就因为我控制不住老二,这下该解雇她了。没料想,人家女佣很懂得人情世故,早早就起来干家务活儿去了,该干吗干吗,对头天晚上的事一句都不提,就当没发生过一样。绅士这一下特别满意,不用解雇了,要找一个这样聪明能干的女佣真不容易。在这个小说里面,我反倒看到的是女佣的细致入微的服务和察言观色的能力以及处事不惊的心态。我想每一个雇主都不愿意错失这样优秀的女佣人。
《路易斯》这个小说让我看到了人的自私性,女主人公路易丝擅长用各种礼貌的举止和暗示、叹息等方式,达到她自己的目的。“我”跟路易丝交往了二十五年,看穿她的真面目,那就是她一直在欺骗自己,就像在欺骗全世界一样。因为小时候得过猩红热导致心脏功能衰弱,被父母过于关注和宠爱,路易丝养成了依病而娇、以我为中心的习惯。凡事只要有点不合心意,她就会心脏病发作;但要是事情合她心意,她的心脏承受力比普通人还厉害,比如通宵跳舞。路易丝总是以退为进,迫使周围人倒过来逼着她什么事都不做,只需要像珍宝一样被供起来就好。她的极端自私,导致了两任丈夫为了照顾她而直接或间接丧命,还让她女儿不得不无限期推迟婚礼,因为女儿一离开她,她就会心脏病发作,生命垂危。本以为路易斯可以再次以心脏病为由阻止女人的婚姻,但是没想到一语成谶,她真在女人结婚的当天心脏病发作死了,成为了小说最后的意外。
今天读了瑞典作家巴克曼的《时间的礼物》,读来很温暖。故事的男主人公是一位身患癌症的父亲,也是一位有事业、财产和资本的成功人士。成功到连自己的诊断报告都能上新闻的程度。只知一味地工作和赚钱的他,在四十五岁那年,因为癌症住进医院,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家伙——同样徘徊在生死边缘的五岁患癌女孩。她聪明懂事,总是用蜡笔给椅子涂红颜色、用牛奶盒做恐龙、给兔子玩偶讲故事,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安慰妈妈和来看望她的人,让他们不要难过。死亡一天天临近,女孩却一如既往期待妈妈讲睡前故事,期待上学,期待着明年的生日会。小女孩的所作所为让他想起自己的儿子,以及那些没有为儿子做的事情。在离开前,这位自命不凡、立志过得比任何人都要好的父亲去看望在葡萄酒吧做调酒师的儿子。他与父亲迥然不同,宁愿活得平凡普通,对于生活总是很知足。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父亲明白了乐观是一种多么大的福气,对于儿子的选择也得以释怀。
在《时间的礼物》这个不到三万字的故事里,有一些句子很打动我,比如:也许每个人内心深处都会觉得,故乡是你永远无法真正逃离的地方,但你再也无法真正会到过去,因为那里不再是你的家,加入你始终没办法和故乡的房屋草木、街道砖瓦握手言和,不妨先试着理解和原谅过去的那个自己,原谅我们并没有成为自己曾经向往成为的那个人。
你很快就会醒来,现在是平安夜的早晨。还有,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