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务员真题:盗窃罪
北京市公务员真题·第八题
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期间李某再次盗窃邻居财产,数额巨大,对李某应当:
A.维持缓刑,从重对新罪处罚
B.维持缓刑,对原罪和新罪合并处罚
C.撤销缓刑,从重对新罪处罚
D.撤销缓刑,对原罪和新罪合并处罚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为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所以对李某应当撤销缓刑,对原罪和新罪合并处罚,与D项表述一致。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对李某应当撤销缓刑,选项A表述为“维持缓刑”,与法律规定不符。A项错误。
B项:对李某应当撤销缓刑,选项B中表述为“维持缓刑”,与法律规定不符。B项错误。
C项:对李某新犯的罪作出判决,选项C中表述为“从重对新罪处罚”,与法律规定不符。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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