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考研笔记分享:西哲史(含现西)14【校订连载中】
主要参考文献:
(1)黄裕生主编.西方哲学史(学术版)(第三卷中世纪哲学)[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12.
(2)赵敦华.基督教哲学1500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5.
(3)汪堂家,孙向晨,丁耘.十七世纪形而上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0.
奥古斯丁
对善恶问题的追求使得奥古斯丁皈依摩尼教,在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后,新柏拉图主义的善恶观使奥古斯丁摆脱了摩尼教。(在个人的生命中,是有信仰、有原则的生活,还是无信仰、无原则地生活,或者从某种教义原则转向另一种教义原则,从根本上取决于每个人自己的意志的决断,而任何外在因素只能构成意志决断的契机,而不能成为意志决断的原因。只有意志本身才是意志决断的原因。能否穿越包括色相在内的一切易朽之物的迷幻而拥抱永恒存在者,只在于自己的意志与勇气。)
奥古斯丁完成了从善恶伦理学到罪责伦理学的转变,前者以人的幸福生活为宗旨,而后者以人的尊严、责任和权利为宗旨。
奥古斯丁和普罗提诺一样,将恶看作是善的缺失,看作至善的缺席。
奥古斯丁对自由意志的系统讨论改变了第一哲学的格局:第一哲学不仅要面对存在、真理、理性这类的问题,而且不能不面对自由问题,甚至为了理解和探讨存在、真理、理性这类问题,第一哲学必须首先面对自由问题。而奥古斯丁的绝笔之作《上帝之城》则首次为哲学打开了历史维度,使历史成了哲学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
“我怀疑,故我存在”
奥古斯丁以“我怀疑,故我存在”的命题来反驳主张“一切皆可怀疑”的怀疑论学派的主张,以此为人能够相信上帝的论证开辟道路。最彻底的怀疑论者皮浪主张,任何问题的肯定与否定同时存在。而奥古斯丁认为,怀疑是为了避免欺骗,被欺骗的前提在于有一个担心被欺骗的存在的人,因此,“我怀疑,故我存在”,这是无疑的。因此,奥古斯丁进而认为,我存在,我活着,我在理解,这是无法继续怀疑的。
笛卡尔“我思故我在”与奥古斯丁“我受骗,我存在”
笛卡尔继承并发挥了奥古斯丁的论证,两者对论证的解释与目的是不同的。
奥古斯丁旨在说明上帝的智慧是人的理性的源泉,而笛卡尔旨在确定灵魂与物质之间的根本区别(“思维的我是非物质实体,且没有形体”),为物理学找到无可置疑的形而上学前提,从根本上而言,是为了找到知识确定性的真正基础。因此,在笛卡尔看来,人应该从人本身得到规定,而非通过神来规定,而人本身就是人的思想,人之为人,正是在于人的思想,人的思想,而非人的肢体的集合,决定了人格的同一性。因此,人绝不等同于人的肉体。
相似之处在于,奥古斯丁与笛卡尔都认为幻觉与错误源于感觉,都根据观念的“自我确认”确定心灵的精神性,确认身体是心外之物。继而,思想活动可以直接认识自我,而无需借助外物。笛卡尔将奥古斯丁的论证推至极致,导致二元论的结论,并以二元论来巩固,知识的确定性在于自我的思想/理智活动这一信念。
奥古斯丁无意于去确证知识的确定性,对他而言,知识的确定可靠是无疑的。奥古斯丁的问题在于,人的知识的确定性的来源,以及人的理性有无能力发现真理的问题。由此,奥古斯丁实现了上帝存在的认识论证明。
理性与真理的关系
奥古斯丁继承了新柏拉图主义的知识等级观念,即有形事物-外感觉-内感觉-理性的由低到高的秩序。而其中理性拥有严格意义上的知识,即真理,即绝对者。而奥古斯丁要进一步追问理性与真理的关系问题,他认为有三种可能:真理低于、等于、高于理性。三种情况分别如下,
(1)理性必须包含高于自身的判断标准/规则,而低于理性的真理使这一点不可能。
(2)真理是永恒绝对者,真理等于理性时,要么使理性成为永恒绝对者,要么使真理成为变动相对者,这都是荒谬的。
(3)基于前二者,真理必然高于理性。
光照说
“光照说”,是奥古斯丁对上帝存在的认识论证明。在以“我怀疑,故我存在”的命题反驳怀疑论者之后,奥古斯丁为信任上帝开辟了可能,并在对理性与真理的关系的讨论中,以真理作为理性的必须准则而高于理性的论证,反驳了其他以理性自居而蔑视上帝的异教徒。从而,奥古斯丁提出“光照说”,来说明知识确定性的来源。
“真理”的意义可有广狭之分,广义指知识与对象的符合,相当于柏拉图的理念,狭义指知识的最高对象或最高来源,相当于柏拉图的日喻。奥古斯丁以前者为“光”,而以后者为“上帝”。奥古斯丁旨在以此论证教义,即普照在世之人的真光,上帝降下恩典与真理,使人能够认识真理。这亦即“光照说”,“光照”即人类获得真理的途径,真理之光直抵人心,如印章的形状被压在蜡块上,而无损于印章,同时规则又在人心中留下了印记。奥古斯丁以“蜡块”说来表达天赋真理。奥古斯丁进而认为,只有那些信仰上帝、热爱上帝的人才能够收集这些真理之光的印记,而形成对上帝的认识。
“光照”的概念来源于柏拉图的日喻。“理念”原意指“看见的东西”,柏拉图引申为“灵魂之眼看见的东西”。二者的差异在于,前者是有形现象,后者是无形本质,二者相同在于,都需要一个第三者的中介,这种看-被看才能成立,即“光”、“善”。奥古斯丁既把光照视作人类知识的来源,又把光照视作认识活动的外在的先验前提。“光照”概念首次明确了认识不仅基于主客体关系,还依赖于其他条件。而至近代,康德哲学则把这种先验条件视作内在于主体的,从而突破了“光照说”外在的神学形式。
奥古斯丁还以“光照说”强调事物独立于语言符号,即事物可以不借助语言符号,而以光照的方式直至人心,光照赋予语言以意义与生命。而非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理解的,词与物一一对应的指称理论的语言图像。而“光照说”与“私人语言”则是更亲和的。
《米兰敕令》
《米兰敕令》由罗马皇帝君士坦丁颁布,旨在宽容基督教,给予基督教合法性。
在《米兰敕令》之前,基督教在罗马帝国仍属于非法宗教,各方势力都在压制基督教的发展,可基督教的强大吸引力仍使它逐渐在帝国兴盛起来。为了向日益盛行的基督教寻求支持,也为了联盟李基尼乌斯,在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决定与其在米兰会晤,共同签署了著名的《米兰敕令》。
《米兰敕令》承认基督徒与其他异教徒一样享有信仰自由,并归还了没收的教堂与教会财产,免除了基督教僧侣的徭役义务,规定主教有权审判教会案件。从此,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合法宗教,成为国家政教的精神支柱。因此,《米兰敕令》是基督教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标志着罗马帝国统治者对基督教从镇压和宽容相结合的政策,转向了保护和利用政策,从被迫害的“地下宗教”,成为了被承认的宗教。《米兰敕令》后,基督教仍与罗马帝国的多神教进行了长期的争权、斗争与论辩,最终于公元380年,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同时,取缔了一切异教的迷信活动。
《上帝之城》
《上帝之城》,是面对罗马城被夷为废墟的情况下,奥古斯丁为了回应异教徒的批评,以及基督徒的怀疑,而写就的。作为“永恒之都”的罗马城在野蛮的西哥特人的洗劫下化为一片废墟,面对异教徒的质疑,基督徒必须解释:既然罗马帝国已经接受了基督教,那么,为什么上帝没有保护“永恒之都”,反而让它变为废墟呢?由此,奥古斯丁写出了他的《上帝之城》。《上帝之城》系统讨论了历史的自由与必然、历史的意义与目的等基本的历史哲学问题,在哲学里开辟出了历史问题的新领域。
在《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对多神论展开了系统的批判,证明了若上帝无力保护罗马城,那么有朽的神更不可能保护罗马城。上帝对彼岸的许诺,给予了人以绝对希望,来承受苦难与考验。一切苦难只是上帝的公正与考验,只有在忍耐与担当中,历史才走向了善与正义。忍耐是化解仇恨与解除仇恨最有力也最彻底的方式。
神城与罪城
上帝创世时区分了两个国度,一个是光明的、神的国度,一个是黑暗的、犯罪者的国度。前者由圣洁的天使,以及服从圣洁天使的,顺应精神/灵魂生活的,爱上帝的人类组成;后者由邪恶的天使,以及服从邪恶天使的,顺应肉体生活的,爱自己的人类组成。天使本是光,上帝也赋予了天使以自由意志,天使可以选择背叛上帝,而堕落成邪恶天使。
圣洁的天使是神城居民的主要部分,另一部分是顺应精神/灵魂生活的人类。由于人类始祖犯下原罪,这些人类也在尘世中受难,但他们一心向善,受到上帝拣选而成为神城居民。这些人类没有圣洁天使的幸运与幸福,他们的尘世生活对于他们的最终归宿,即神城而言,只是一个“异国他乡”。而这些人类仍顺应精神/灵魂生活而行善,则是一个艰难的朝圣过程。而罪城居民的顺应肉体生活,实际上不仅限于一般意义上的肉体上的纵欲,还包括一些可能禁欲的偶像崇拜、异端邪术与妒忌等,也属于顺应肉体生活。
两个国度并不是空间上的实指,而是一种象征性的指谓。两个国度会交会于所有人的身上。奥古斯丁把尘世史的开端看作两个国度的现实展开。两个国度的对立开始于该隐与亚伯。该隐因妒忌而杀死他的兄弟亚伯,使他自己在尘世史中建立起顺应肉体生活的罪城,而使作为神城居民的亚伯,成了尘世中的外邦人。该隐与亚伯成为整个人类历程的原型,而整个尘世史表现为神城与罪城的交叠、对立的历史。这种分裂的尘世史有其终结之日,即面临审判,与迎来永久和平。这也是神城中的人类居民的绝对希望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