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小说家
一
大概是去年十月的时候,著名作家伍胥来我们学校办了一场讲座,主题是作为一名作家的坚持,顺便宣传他的新作品,一本探讨人应如何面对自己过去记忆的小说。伍胥是近些年非常热门的作家,前几年获得了一个国际文学界的重要奖项,因此火出圈外,路人皆知。不过早在大火之前,他就以故事写得好在国内文学圈成名了。
彼时我刚上大三,热爱文学,但学校里的文学社团式微,我反而是在校团委记者团里担任了两年的学生记者,并已成为了记者团的骨干。听到伍胥要来学校做讲座,我特别激动。我正处于人生的一个交叉路口,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够成为一名专职作家,但除了新闻稿件之外,也没有什么正经的发表经历。眼看着身边的同学们一个个保研的保研,出国的出国,都确立了自己的人生方向,我还在原地打转,心里焦躁得很。借这次讲座的机会,我想向伍胥老师好好请教一下,作为一个没什么资历的年轻人,该如何走上写作这条路。
我向团委记者团的主席提了一个申请,希望在讲座结束后,安排一次学生记者采访。学生主席将这事上报给了校团委书记,团委书记觉得这个想法很好,与伍胥沟通之后,我们得到了讲座结束后进行一次单独学生采访的机会。记者团里的大家都知道我是个文学爱好者,对这次的讲座很期待,采访的机会自然而然落到了我头上。
讲座当天来的学生很多,整个大教室都坐满了人。我猜其中被辅导员强行拉来的不少,因为很多同学一坐下就开始玩手机。我坐在前排边上,手里拿着相机,想要拍几张照片作为新闻稿素材。
伍胥不愧是擅长讲故事的作家,相当的风趣幽默,与他沉郁的文风完全不同。他应该也看出了很多听众的不用心,却并没有敷衍了事,仍然是很认真地谈一些文学观点与创作中的趣事,最后的环节中也非常诚恳地回答了大家并不积极的提问。
散场后,伍胥被留下来,与我还有一位摄影同学进行采访环节。我问了他一些关于他自己作品的问题,他回答得很坦诚。采访的最后,我说伍老师自从读过您的作品之后,我一直很仰慕您,希望有一天也有机会能成为您这样的作家。
他说你会成为比我更好的作家。
我说谢谢您的鼓励,我还想请教您最后一个问题,您能谈谈您自己的写作经历吗?您是怎么走上这条路,又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这问题他已经在其他采访中回答过很多次,我都能背下来了。但那天我还是问了,我想如果能当面听他讲自己的写作经历,会让我更有实感一些,甚至真的相信自己有一天能够成为他那样的作家。
他沉默了一会,开始讲一个与我背下来的回答完全不一样的故事。
二
我出生在中部省的一个村里,被爷爷奶奶带大。我爷爷虽然是个农民,但也算村里有文化的人,有半柜子那种线装的旧书,全唐诗、聊斋、三言二拍之类的。我小的时候家里管教比较严格,经常不能出去玩,没有做,就够着柜子上的旧书看,一看就是一个下午。拖看书的福,我在学校里坐得住,成绩也好。
在农村生活有一些缺点。我不是说在城里没有缺点,但是在农村,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有”什么缺点,而在于“无”。村里什么也没有,没有网络,没有交通,没有信息。那时候农村还是比较与世隔绝的。当镇上的小学老师问我们“你们将来想做什么“的时候,摆在我们面前的选择不多:科学家——在课堂上总会学到科学家的故事;教师——站在眼前的活生生案例;医生——每个人都有过生病的经历;作家——语文课本下的一行作者生平注释。大多数人都选择了科学家,小孩子都觉得科学家是最厉害的。
我选择了作家,主要是源于我那段时间对阅读的兴趣在快速发展。小孩子总是好奇的,在村里又没有什么获取信息的渠道,我靠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主要是小说,来满足自己对于外界的好奇心,并慢慢地对写出这些作品的人产生了一种憧憬。光是尝试去理解这些有趣的故事,就已经耗尽了我的想象力,写出这些故事的人该有多厉害啊。
这种憧憬是我迟迟没有开始写作的原因之一,我把写作这件事放得离自己太远了。另一个原因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写作。学校的作文练习在我看来与真正的写作完全不是一回事,对于如何写出一篇小说来说,我一点头绪也没有。我埋首在书里,生活经验匮乏,文笔也不突出,况且生活中也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写的事。我想要当作家的梦想,多年来就一直搁置着。直到有一天,陶峰告诉我,他想当作家。
陶峰是我的邻居,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算是发小。他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性格却十分活跃,胆子大,爱玩,什么都要试一试。一群人聚在一起时,他常常是话最多的那一个。他尤其擅长讲各种恶心人的故事,或者一些诡异的想象,这可能是源于他丰富的生活经历。不过贪玩这点对学习有影响,他不喜欢学校,成绩不怎么好,读到高中,和家里人大吵了一架,干脆辍学了。农村人也没什么出路,辍学了就在家里呆着。后来听说他出去打工,也是断断续续的,时不时就跑回来。
我那个时候成绩好,就读于县里最好的高中,自以为前途远大,对他这种人自然是嗤之以鼻。况且我生活的主心骨是学习,自恃自己是好学生,和他没什么共同话题。所以到高中时候,我俩的关系已经不像从前了。不过虽然这么说,我们毕竟也是邻居,在家的时候早 晚见面,打个招呼聊几句,也算平常。
这么一个高中都没有读完的人跟我说,自己想当作家,我自然是很吃惊的。我自己的作家梦从来没对人说过,现在有人在我之前提出来,就好像深藏在柜子底下的秘密玩具被人偷走了。不但是被偷走了,还是被一个辍学的打工人偷走了。我心里不服气,只是冷冷地回应他,表面上鼓励一下。有人说,一个没有工作的年轻人会幻想自己是个作家,我想他大概是在家里闲得无聊了,才产生这种妄想来,过几天就会消退了。让我没想到的是,他不但是想当作家,而且已经写了几篇习作,想拿给我看一下。我心想他这样的人能写出什么好的稿子,就让他发给我看。
他的稿子确实是习作,字数不多,没有什么故事可言,没头没尾的,与其说它是一部小说,不如说是段散文呢。不过呢,其中出场的角色形象十分生动,关于生活的一些小细节拿捏得也很到位,最重要的是,文章中所表现出来的敏感心性,一下子就抓住了我。他竟然能写出这样的文字,这一点我确实自愧不如。
我对他说,我觉得他的习作不错,就是没什么故事性,多练一练,一两年之内一定可以发表。当然在暗地里,我还是不服气的。我开始了自己的写作计划。
三
我一向知道写作是件困难的事,但真正开始写时,我才发现它比我想象的还要困难。在我看来,对于作家来说最重要的事,是要具备足够的敏感性,能够从日常的生活中发掘出细微的,有意义的瞬间。而我一向专注学习和阅读,对外物漠不关心,在生活中可以称得上是迟钝憨愚,因此在写作时,常常觉得脑子空无一物,无从下笔。
一开始我写不下去,只能写一些几百字的片段来练笔。这些练笔比陶峰的习作差多了。即使这样,我也不得不写。不写就等于承认自己不如他,更重要的是,不写,就等于把自己的梦想拱手让给了别人。我尽可能利用空余时间来写作,先是片段,然后是小故事,最后开始写几千字的短篇小说。
我至今还记得自己的第一篇小说是怎么成文的。在我开始写作几个月后,有一天我被朋友们拉着逛街,路过一个校门口,正好看到成群的中学生们放假。其中一对小情侣,牵着手走出校门,遇到了一个中年人,好像是他们的老师,因为我看到他们看了那个人一眼,赶紧跑开了。我立刻想到,可以写一篇中学生逃离校园的青春爱情小说,我对校园生活比较了解,并且已经为少年爱情故事积累了一些素材。当下我就在手机里记下了这个故事的灵感,并写好了剧情大纲。
灵感和激情大概是一回事。我对这个故事很是兴奋,细节也足够了解,很快就完成了小说,来不及修改就给陶峰看。陶峰看这篇小说时我就在他身边来回踱步,我时不时看向他的脸,希望那张脸上能够出现惊讶或者赞赏的表情,但是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读不出来。他看完后,我迫不及待地问他,觉得我的作品怎么样。
他把目光从手机上移开,说:“我觉得还可以。”
“只是还可以?”我说:“你看明白我在其中的隐喻了吗?”
“我看懂了,我知道你的意思。”
“所以呢?你觉得?”
“还不错。”他说。
对我的小说的点评就此结束了。作为交换,他拿出几篇稿子让我点评。我通读一遍,都是全新的作品。相比上次他给我看的片段,这次的作品有了明显的进步。原有的敏感依然存在,一分不减,故事则更加完整了,只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拓展,一定能成为写出好的小说。我感觉他离发表已经不远了。
“挺好的。“我说:”比上次要好,就是故事性再强点就好了。“
他说他最近在模仿某位知名作家,那位作者的文风比较自由,故事有些无厘头又十分有趣。恰好我也读过那位作家的作品,我说那位作家确实很厉害,但人家是大道无形,嬉笑间就把故事讲了。我们这样的新手,还是踏踏实实把剧情写好些,文字的内里功夫固然重要,结构完整,轻巧明晰,让读者感兴趣也是一个要点。他也赞同我的说法,我们就各自的文学观点交流了起来。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的阅读量并不少,虽然谈不上有什么成体系的见解,但是对文学作品的好坏还是能分辨,鉴赏能力足够,更重要的是,他对于作品核心思想的点评总是能一针见血,这种敏锐的感受力我远远不及。想到之前对他的种种固有印象,我自觉惭愧。
一直以来我都苦于没有人和我讨论文学,没想到这么个人就在身边。那时候我正是高二寒假在家,他也在家没有工作,我们对文学的交流开始频繁起来,有点惺惺相惜的意思。我俩写了很多的习作并互相点评。我从来都瞧不上他那些想象力丰富的故事,认为那不过是些没有意义的无聊段子。这时候我却发现,童年时那些故事多出自于他敏感多思的内心,创作这些奇巧情节的能力几乎等同于写作的才华,作为乖乖好学生的我反而欠缺这种能力。
我鼓励他去参加征文大赛,或者给纸媒投稿。相比起比赛或者杂志中发表作品的作者,他的水平并不差,他只是需要认真起来,按照那些征文的要求,认认真真地写一个故事就好。但他一直不听我的劝。
这段交流一直持续到了放假结束,我要回学校了。没有沟通的手段,我们约好要继续写下去,下次见面的时候都要拿出各自最好的作品。
我下决心这次一定要超越他。我知道如何构思一篇完整的故事,这方面我有优势。问题在于文笔与结构上,如果不在这两方面出彩,我不可能超过他。而要在这两方面有进步,最好的方法就是模仿。我尽量利用一切课余时间来阅读名篇,反复分析文章的结构,再实践模仿。我写了4篇小说,都是在模仿几篇我很喜欢的作品。熟悉了之后,我写了一篇自以为最好的小说。阅读和写作练习占用了我一整个学期的课余时间,我甚至还在上课偷偷看书,为此有好几次被老师抓到,点名批评,连排名都下降了十几名。
暑假时我志得意满地回到家。我跳进他家大门,大声喊他的名字,找他换稿。他一脸迷惑,好像并不记得这事,经我提醒才想起来。他走进房间,在桌上翻翻捡捡,从一堆杂物中抽出几张皱巴巴的纸,递给我。我把自己的稿子发给他,他打开手机,看了一眼就关上了。
“以后再看吧。”他说。
我把他那几张皱折的纸展开来看,字迹潦草,有些难以辨认。我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读完。
我无话可说了。
在这部名为《出走》小说里,他讲述了一个关于农村傻子跟人外出打工,被赶回家,最后出走的故事。小说中流露出他一贯的敏锐心性,在技法上也相当成熟,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克服了自己的缺点,完成了一个结构完整并饱含深意的故事。
我自己的得意作品依然是一个校园情爱小说,和他的一对比,就明明白白地看出来是个中学生习作了。一整个学期的课余时间都花费在写作上,我却依旧连他的背影都看不到。我想我没有写作的才能,再怎么写下去,我也只是个半吊子。老师最近有打电话到家里来询问我成绩下降的原因,现在开始,把精力放到学习上去,还不算晚。
但他是有才能的,我怂恿他把稿子投出去。“肯定会有刊物愿意发表的。”我说。
他拒绝了。
我以为他是对自己的作品没有信心,就鼓舞他:“那至少发到网上论坛里,会有很多人喜欢的。”我想,等他发现自己的作品多么受人欢迎,他的信心就会回来了。
他还是拒绝了。他以一种缓慢的语调告诉我,他妈妈生病了,他得外出打工,补贴家用,不能再像个小孩子一样,把精力放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文学能赚几个钱。”他说:“我又不像你。”
我觉得他是说,他不像我,家里的情况没那么困难,可以分心写作,不用太早承担家庭的责任。但他是有文学天赋的人,这才是他真正不像我的地方。拥有这样才能的人,放弃它可不仅仅是他自己的损失。我很想劝他坚持下去,可是,我又有什么立场呢?
我把他的稿子整整齐齐地叠好,放进兜里,我可不希望把它搞丢了。
四
从那以后我回到了日常的轨道,一整年的时间,除了学习还是学习。高考结束,我考上了很好的大学。我给陶峰发消息,希望他能回来参加我的大学庆祝宴。他说自己打工太忙,假不好请,恭喜我考上大学,还给我发了两百块红包,我没收。第二天,他妈拿着两百块现金进了我家门,我推辞不过,还是收下了,想着有机会再还回去就行。
他问我写作的事怎么样了,我说还能怎么样,不写了,他说可惜,我说有啥可惜的,他说也是,你都考上大学了,前途无量。
前途无量,我也是这么想的。放弃了写作,没有什么能让我分心了。我把中学的努力劲带进了大学,上课、社团、实习、比赛充满了生活。我第一次发现人生中除了做题和考试外,还有这么多可做的事。到大三结束的时候,我的绩点接近满分,社团活动优秀,比赛总是前几名,实习经历也多。我每年拿学校奖学金,有一年甚至还拿了国家奖学金。导师邀请我去他的实验室,希望我能读他的研究生。
整整四年我没再写过一个字,那段和陶峰讨论文学的时光已经如水一般逝去了。
暑假我回了家,这是上大学以来我第一次在家长待,以往的寒暑假不是有活动就是实习。学校里忙惯了,在家百无聊赖,但一想到回学校后就要开始进实验室,可能都不会有正常的假期了,我觉得这样清闲下去也好。
我重新开始阅读,从书架的一端读到另一端。有一本平装的旧书看着很显眼,又有些陌生。我跳过前面的几本书,把它抽出来。是部短篇小说集,当初和陶峰讨论那位他喜欢的作家时,我曾把这本书从他家拿回来。我把书页翻开,几张纸片从中落下。
我弯下腰去捡,纸很脆,弯折处已断裂,几乎都要散开。我把它们打开,第一页的开头写着两个字:出走。
我把它重读一遍,依然很好,但,并不是无可挑剔。我感到心中有一股气在腾起。
这次我只花了三天就写了一篇新小说,又花了一天修改。我把他的旧作和我的新作一起,发给了某个省刊的编辑邮箱。
投稿须知里说,审稿要花两个月。我把这事忘了,回到学校,专心工作。那年的夏天据说是本世纪以来最热,实验室里的中央空调坏了,后勤迟迟不来修,我整天呆在实验室里,代码和热气一齐钻进脑子,我在这个夏天慢慢融化进沥青马路里。
收到邮件那天极为平常,我照旧在实验室写代码,任由汗从键盘缝里滴进去。写完一段,我点击运行,拿起杯子想去接水,发现屏幕的右下角,邮箱图标在闪烁。
我点开邮箱,发件人:“XXX编辑部”。我感觉额头上的汗凝固住了。
是那个省刊发来的邮件,通知我投的两篇稿件中有一篇过审了,将会刊登在他们的下一期杂志上。过稿的那篇名叫《出走》。
五
我给陶峰发消息,问他这几年可好。他说就那样,打工攒了点钱,现在做点小生意,谈了个女朋友,过年回去准备结婚了。
“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啊。”他说。
我这才想起来,当初说要还回去的那个红包,现在还没有还。
我问他,后来还写过小说吗?他说早没写了。我说他当初最后写的那篇小说还记得吗?他说谁还记得那玩意。我说那篇小说挺好的,他说好个屁,过年记得回来喝酒。我说好,我一定回去。
我开始玩命似的写小说,连实验室的活也不管了,导师发消息就装没看到。我白天就坐在电脑前,读书,读文学,看大师的讲课,晚上就写,一写写到天亮,睡个觉爬起来再看,再写。身边的同学都说我魔怔了,我就是要写。
导师把我踢出了实验室,这样正好,没有人来打扰我写作了。我整天宅在宿舍,让室友带饭,除了偶尔散散步外不出门。大家都感叹我放弃了大好的前程,但我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前程。
陶峰的婚礼办得热闹,酒桌把我家门口都摆满了,来接亲的都是豪车。新娘很漂亮,看起来未经人事的年轻,和他倒是很般配。
看到我的时候他特别惊喜,非要拉我和他坐一桌。他说我是他的高材生朋友,向人介绍起来有面子。我掏出一个红包塞给他。
“礼金你家里已经给了。”他把我手挡住。
“这是还我上大学时你送的礼。”
“送礼就是送你,你还回来干嘛。看不起我?”
他执意不收,我知道拗不过他,只好把红包收起来。
他问我近况,我说最近重新开始写小说了。他说那好,那太好了。我想继续说,他端起杯子敬酒去了。
周围一片吵闹,乐手在唱歌,客人们觥筹交错,小孩在人群中穿梭,我感觉自己被沉在水底。
宴席一结束,我马上就走了,没有和他打招呼。我知道文学已经和他没关系了。我只是写我的小说。大学读完,我找了份稳定的工作,朝九晚五离家近,收入不高。业余时间我继续写小说,偶有发表。
毕业三年后我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卖得不错。有影视公司找上门来想要改编,出价不高,但是够我生活一段时间,我就把工作辞了专心写作。一年半之后出版了第二部,又被买了,这次价格是上次的三倍。等第三部小说出版时,我已经不太担心钱的问题了。
生活就如此安定下来,这期间我也结了婚,搬到省会长居,甚少回老家,以前的朋友也不怎么联系。
有一年过年的时候,我和妻子回老家看爸妈。陶峰找上门来,他递给我一支烟,我摆手拒绝。我们聊起从前,从小时候一起玩一直聊到后来一起写作。又说到我后续的写作经历,放弃了大学前程尔尔。又聊起现状,他说生意不好做,又是租金上涨,又是人流稀少,总而言之就是不好做。
“要是我当初坚持写下去,现在说不定也像你一样了。”
说不定?我告诉他说我当初是如何地觉得他有才华,我是如何地嫉妒他的天赋,他决定不再写时,我是多么地惋惜,这么多年来,我是如何地抱着想要超越他的信念在写作。我把那本书从书架上抽出来,翻出那几张纸片,告诉他他的作品是多么地好。最后,我把发表的事告诉了他。
他瘫在椅子上,什么话也不说,只是默默抽烟。稿子在茶几上,他的眼睛藏在阴影里。
半晌,他终于开口了。他说当初他放弃写作,是因为他觉得,更有天赋的是我。他觉得我阅读广,学得快,故事结构好,家里人又支持,如果我俩之间有一个人能成为作家,那一定是我。他说就是看了我和他换稿的那篇小说,他才下定决心外出打工。
这下换我愣住了。
我想说些什么话来安慰他,终究说不出口。我感觉浑身刺挠,手里的杯子拿起来又放下。正好妻子在楼下叫我,我赶紧走开。下楼前我回头看他,房间的灯光太亮了,茶几上的稿子白得刺眼,他的身体静默成了一尊半明半暗的雕塑。
六
故事讲完了,我和摄影同学都说不出话。我觉得自己口干舌燥,好像刚才讲了半天故事的是自己一样。伍胥喝了一口水,拿眼睛看着我,说:“这就是我的故事,现在是你的了,随便你怎么写。”
我想了半个月,试图去寻找采访问题的答案,但是什么也没形成,采访稿也没有办法写下去。我只能把当时口述的故事记录下来。至于问题的答案,在故事里,或者不在,我也不知道去哪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