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说者被说的时候
第五章 叙述方位
119.叙述角度问题实际上是叙述者自我限定的问题。
表现艺术都有叙述角度问题。
123.感知取决于视角,语汇取决于叙述者。
124.叙述者与叙述角度的理想配合,称之为“叙述方位”
129.第三人称全知式,叙述者有任意介入人物内心的权力,因此,他也必须站在叙述之外,不显露自己的身份,就像上帝一样。惹奈特称“全知式”为“零度集焦”
131.旁观式第三人称叙述,可以说是与“全知式”正相反的叙述方位,是“全不知式”,被称为“墙上苍蝇技法”。意思说叙述者像苍蝇一样完全隐藏或完全不被人注意,而叙述就像苍蝇眼睛看到并记录事物的表象,记录下谈话,但不解释评论任何事(因此没有任何叙述干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132.所有的第一人称小说,都是以人物“我”为角心的,其特许范围被限制在一定人物的感知范围内。但是他是主角还是配角﹐却大有不同。作为主角,似乎都要找些理由。书信,日记,回忆,自传,是常用的体例。
135.任何人物作角心都有利有弊,全看作品想取得怎样一种效果,想把叙述主体意识作怎样的一种分布。
138.人物视角是一种叙述权力自限,优点是能把叙述集中于一个人物的意识之中,这样就不必解释清楚事件的前因后果,每个人物的行为动机。
还有一个更常用的办法就是在必要的时候放弃人物视角的整一性。尤其在第三人称叙述者加人物视角的小说,有目的、有安排地“跳出”人物角心是常见的。(第一人称小说“跳角”,严格说不可能。)
140.在特殊场合之下不得不牺牲叙述形式完整性。但还有一些方位转换从叙述学上看是正常的,有时甚至必要的,它们并不影响叙述方位的整一性。第一种正常方位转换是小说的开场。第二种是人物视角小说经常在结尾时跳出一直坚持的方位,以让“后记”交代人物的所终。
频繁跳角-多态性
全知、第一人称限制性视角、第三人称限制性视角(第三人称主要人物、次要人物),叙述视角的统一以及跳角
第六章 叙述语言中的语言行为
149.抢话在第一人称叙述者与其兼的人物之间也能发生。
在第一人称小说中,叙述者与人物似平是一个人,因此叙述言语主体与经验主体似平合一。“二我差”
在启悟小说式的格局中,“二我差”最终会渐渐合拢、消失,因为人物渐渐成熟。在经验上渐渐接近叙述者“我”。二我差是第一人称回忆式小说的内在矛盾。
151.文学叙述中任何形式的转述语(哪怕是加了引号的语句,更不用说我在上述例子中引用情况不清的语句),都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是人物语言的直录,是独立于叙述者的控制之外的;另一方面它们是被叙述的对象,服从于叙述结构的总的要求,因此在叙述者控制范围之内。转述语的这二重性究竟如何组合,却要看具体的语境,具体的转述法。
153.转述语分类:直接式和间接式、引语式和自由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