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价值和剥削》摘要和笔记(20220316)
商品是一种为了交换而生出出来的货物或者劳务,以及这种交换包含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的制度。因此,在该项分析的这样早的阶段,我们就已经在商品的幌子下遇到经济现实的两种不同要素的结合。第一种是可以用来生产这种商品的一套生产技术。……第二,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商品相应于一种固定的社会关系制度,特别是表现在法律制度方面,可是也必须包括生产所根据的社会组织的方法。这些被总括的称为“生产关系”。
必须强调,劳动分工是商品生产的一项必要的但是还不够的条件。正统派经济学家,由于认为劳动分工受到商品市场范围的限制,使得商品生产似乎是永远存在。因此,它在商品生产的范围以外不能存在。
正统派经济学有意无意的遮掩这种和商品形式的历史上特殊社会关系的另一种方法,是在各种情况下都认为经济货物和商品是等同的。经济货物在各种形式的人类社会中都有;相反的,商品生产牵涉到一种特定类型的社会制度。
商品具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它的使用价值,第二是它的交换价值。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关系到它的自然特性,以及它满足人类的社会需要和生物需要的能力。因此,不是商品的货物也有使用价值。
然而,使用价值不是一种非社会范畴。它不是单纯的从个别的生物需要衍生的。使用价值是一种能够满足特殊的人类欲望的东西,并受社会的限制,因为这些欲望来自社会:由于社会压力和环境。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绝大多数的欲望是由社会造成,而不是从一个与世隔绝的个人身上生长出来的。
但是,尽管使用价值是受社会环境限制的,通常并不带有一种明显的特殊社会制度的标记。许多东西曾在不同形式的社会中有过大致相似的使用价值。……一切对人类有用的物都具有使用价值,可是并不是一切有用的物都是商品。空气有使用价值,但到目前位置还不是商品。
主观的效用是一个人或者一家人从消费一项物品或者服务中获得满足的程度。人们假定这是可以用数量表示的,在序数的或者基数的意义上都可以(在不能肯定的情况下就必须在基数的意义上用数量表示)。
效用不包括货物的内在特征和质的方面;它仅仅是一种主观满足的标志。使用价值只是货物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有用的特质,此外没有其他的东西。
为了把区别说清楚,我们将用“效用”一词指从量的和新古典主义的概念,而用“使用价值”指以客观为基础的从质的概念。使用价值是以客观为基础的,因为它的根据是用科学方法分析货物的自然特性以及这些货物满足人类生理的、心理的和受社会条件决定的需要的能力。另一方面,效用主要是无形的。它只能由人从观察者在市场上的行为中估计。我们不能通过分析商品或者甚至观察消费者的行为本身而发现一个微粒的效用。“效用”似乎是强加在现实身上的一种想象,而不是一个与现实本身平行的概念。
虽然使用价值的概念比较复杂,并且在许多情况下是难以分析的,它却具有比较坚实的合乎科学的基础。效用是抽象的、无形的和自私的。一件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那一套有用的特质。这种特质,可以用科学方法和客观态度加以调查研究;当然,不能同与这种商品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情况完全分开。与效用的研究不同,我们不再面对着理想的事物,仅仅面对空想的东西;我们从事于理论的和实验的调查研究过程,其目的在于社会的和物质的现实。
以效用这样不可捉摸的概念为基础的一种理论,根本不能真正说明社会现实。……效用论不是预言性的;它仅仅是从一些武断的原理引申出来的形式上的一套命题。……效用理论真正能说的,像许多批评家已经指出的那样,是“一个人做一个人所做的事。”【效用是一种主观满足的标志和概念,而使用价值是与商品本身的特质和所处的社会环境相联系的。效用是一种主观的感受和体验,使用价值是客观的、唯物的概念。琼·罗宾逊夫人评价说“效用是一种形而上的概念。”效用和使用价值的概念,本源上是两种哲学基础、唯物的和唯心的差别,效用的概念有点类似于客观唯心主义的概念体系,是从客观实在中抽象出来的唯心主义概念。】——“第四章 商品和商品的效用”
我们已经看到,使用价值既是从质的又是捉摸不定的。它既不是可以用单一的数量来衡量,也不是从事物的表面立刻可以看清楚。相反的,商品的明显的公开面貌具有一种单一的和可以引起误解的简单的从量的方法。……商品的公开面貌,用单一的数量表示的,是它的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作为商品市场上各种使用价值互相交换的一套比例出现。
我们已经注意到,商品交换的一项必要条件是生产中的劳动分工。第二,必须有一套私有财产的关系,包括个人的或者法人财产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下,商品的所有权是绝对的,即所有人享有合法权利,可以照自己的意愿处理其财产。他可以自由的同别人进行买卖。——“第五章 交换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