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小说》

这是1994年上映的电影。在美国电影学院推荐的百佳电影中排名第95。昆汀·塔伦蒂诺导演,一干大牌云集。影片由三部小故事组成。这三个故事又是互相照顾,互为伏笔,互有联系。无论在当时的九十年代还是2022年的今天,这部电影都算是比较另类的。
说它另类,是指影片两个方面,一是影片的结构,二是影片的情节。不按常规拍摄,不按常规剪辑,不按常规去叙述,不按常规去发展情节。所以,和观众的观影期望是拧着的。正因为如此,才吸引人们的注意,引起人们的反复琢磨。这也是导演昆汀的聪明狡猾之处。后来的一些影人也纷纷模仿他的手法。我看过的电影如《撞车》、《两杆大烟枪》、《太阳照常升起》等都可以看到模仿《低俗小说》的痕迹。
在影片结构的特殊之处有两个。
一是所谓“环形结构”。在文艺作品中,有平铺直叙的,有倒叙的,为了情节需要,也为了使得作品扑朔迷离引人入胜,本不奇怪。而在这部影片中,将两天中的事情,翻来倒去放在一起,并不是“倒叙”、“环形”那么简单。如文森和朱斯穿着T恤和大裤衩去马沙那里去交差,那个酒吧老板就奇怪的问他们:“怎么穿成这样?”其实原因就在另一个场景,即杀人后清理血衣的情节,而清理血衣之后,还有一个制止快餐店抢劫的情节,而这个抢劫实际上在影片开始就准备发生了。就这样颠过来倒过去,不仔细看还真会弄糊涂了。只得仔细看过去,却越看越有味道。
二是多角度。通常电影中总有一个即设角度,力图让观众总是站在其中一个角色的视角上去观察整部影片情节的发展。在这部影片中,原来以为主角是文森,他一开始和朱斯去为黑帮头子马沙讨债,又用了一个晚上陪伴马沙的老婆米亚,不料之后突然被布奇打死。于是又以为主角是布奇。结果经过了几场厮杀之后,布奇平安到田纳西过快活日子了。直到最后,听着朱斯两次大段朗诵圣经,并向文森和那个小混混直抒心怀,又以为主角是他。看完了全部影片才明白,这个电影中没有主角,也没有重点叙事。
再看情节。
总的来看,这似乎是一部黑帮动作片。一群黑帮有,马仔们经常交流的就是“忠诚”与“不忠”。激烈场面有,飞车横街枪声不断,人死了不少。缠绵场面有,却点到为止,让观众去品味。灵魂拷问有,却出自于杀手头脑中的宗教顿悟。绅士风度有,沃夫彬彬有礼从容不迫,慢慢品着昆汀为他端上的加了奶精和糖的高级咖啡,处理的却是无头的尸体和血迹斑斑的汽车。然而,和早已落入俗套的黑帮片不同,编导力图从惯有的黑帮片情节和人们的日常真实生活的两不相干中找出新意。
先看开头,小白兔和小南瓜在快餐店里温情脉脉的谈天,谈的却是抢银行还是抢商店。小白兔头靠向桌面,深情望着男友说:“我不想杀人。”然后互相拥吻,互道爱慕。紧接着小南瓜爬上桌子举起手枪,大呼:“这是抢劫!”小白兔也立刻变成了母夜叉。再看文森和朱斯去讨债,一路上聊着不相干的琐事,走到事主门前,一看时间未到,两人继续向前踱步,接着刚才的话题继续聊。然后慢慢转身,从容的开门进去。再就是文森的几次进卫生间,静静的坐在马桶上,看着同一本书。最后他也死于在布奇家里方便完毕后走入厨房的一瞬间。手里攥着的仍然是那本书。所有这些,虽然情节诡异,跌宕起伏,却完全违反了好莱坞黑帮片的常理,仔细想想,这恰恰接近于日常生活的常理。
影片中,被人们奉为经典的一段是文森陪伴米亚的那一夜。且不说两人饭桌上的互相暗示也好,试图摆脱“尴尬的沉默”也好,只看那段精彩的扭摆舞,就令人回味无穷。他们走上舞台,慢慢的脱鞋,然后随着音乐起舞。米亚以其主人的身份,旁若无人的舞动着。而文森则熟练的配合着,一招一式充满着自信。两人之间都稳稳的把持着自己的分寸,没有丝毫不当的举动。然而你也可以解释为,他们在通过舞蹈,将二人之间的情感逐渐拉近。回家之后,米业意犹未尽,穿着文森的风衣,继续疯狂的舞动。此时的文森却在卫生间里,对镜独白,力图保持定力控制情感的爆发。
此时,观众们急不可耐的想知道之后他们将作出怎样的举动?我想,昆汀拍到这里也犯了难。互相握手道别吧,那么前面的一切试探、倾诉以及共舞都白费了。互相拥抱吧,已经有了汤尼变哑巴的前车之鉴了,之前无数的英雄美人的也都在演着一样的戏。实在太老套了。于是,观众们看到的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戏。至于结局嘛,人们可以走出影院再自由的慢慢设计。
整部电影,并没有去昭示关于生活、命运的伟大意义,人们也不必去追寻深刻的思想内涵,没有必要评价正义和公正,更不可能向人们做真善美的教化。编导所要叙述的就是人们普通的日常生活,只是加入了杀人、抢劫和开枪这些元素。此类事情虽不常见,却是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可能碰到的。远离且贴近生活。影片仅仅是在描述。也因此显得厚重好看,并且余音绕梁,几十年不衰。
想知道影片为什么叫《低俗小说》这个名字?所以顺便去看了看其他朋友的影评,皆语焉不详。只好在这里斗胆猜一下。一个可能是为了告诉人们,这部电影不是描述上流社会和英雄伟人的,只是底层生活的写照,所以是“低俗”的。但是这并没有解释为什么是“小说”?还有一个可能,如同莎士比亚的剧本《第十二夜》,取这个名字仅仅因为莎翁是在第十二天的晚上完成这个剧本的。和剧中的情节没有丝毫关系。
本人评分: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