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家乡
“这虽然只是一个轮廓,但那地方一切情景,却浮凸起来,仿佛可用手去摸触。”

凤凰,沈从文的家乡。最近读他的《自传集》,里面事无巨细地描写了他的边陲小城,不过大多是以他孩童时的记忆去描述看待。有一些文字让我十分喜欢,比如上学路上的所见所闻,染坊苗人屠夫;逃课去街上乱逛,和好友一起爬树煨火打狗。当我发现与他有相似经历之时,便会心一笑,不过当然我没有胆量逃学、看砍头与革命。
前几天去图书馆的时候,顺道逛了一下雁峰公园。说实话,这还是我第一次进到雁峰公园里面,以往只是路过,看看门口“南岳第一峰”的匾额便匆匆走过,而大多时候则是头都不转便离开了。我喜欢大海,向往高山,也沉溺夕阳落日,但却往往疏于观察我生活成长的这座城市。“现在还有许多人生活在那个小城,我却生活在那个小城给我的印象中。”因此为了更好的保存我的记忆,我想写写这个属于我的小城。
回忆大多是无序的、闪现的,提起这个城市,我一下子想起很多,窄窄巷子里抬头就能看到人字形的大雁,经常呆一整天的图书馆和新华书店,偷偷打扑克聊心事的数码大楼天台,承载我欢乐与悲伤的解放路等等。这些意象与片段只要一提起来,就跟着一溜地向外涌,倾泻而出。

对于这座城市最原始的记忆,便是我家。房子是厂里的家属房,所以居民之间既是邻居也是工友。我家住在三单元三楼,楼下有一个花坛,记忆里还中过一些大的观赏类植物,后来变成爷爷奶奶的菜园。三个单元合在一起用一块坪,总有小孩儿在楼底下喊朋友出去玩,我也通过这块平地看我爸妈的回家轨迹。
出了院子,楼对面有一所小学,另一面是一片旧厂房,后来变成废墟,我就经常和朋友在里面玩探险游戏,翻翻砸砸找铁丝,或者找一块可以骑的石头假想自己在游乐场坐旋转木马。废墟之后是小山包,入口处有一个门球场,我特别喜欢站在那个铁门上荡来荡去,往里走有一个好大好大的黄色水塔,山里还有一些以前遗留下的防空洞,立有“抗战纪念碑”。但在那里我们总能发现很多针管,我问我妈这是什么,她说,“千万不要捡!这是恰也的。”在山上,我们也喜欢自己挖洞,然后把路上捡的板栗家里带的鸡蛋丢进去煨。比我大的哥哥姐姐还会爬树爬墙,但我总是惜命不敢。
社区小学门口有一家早餐摊,老板负责炸油条油圈和麻圆,老板娘和她的女儿负责收钱和上菜。每次我都会点黑米粥加很多很多白糖,然后再要甜甜的麻圆,白瓷碗和塑料篮子,是我对于外面早餐最早的记忆。爸爸说,他们家还有一个生病的男孩儿,生活很辛苦的。后来一家人就不见了,老妈还在感慨他们家的油条最好吃。

从很小的时候,就是自己一个人去上学,虽然书包很重,但当时觉得自由的感觉真好。学校在步行街里,说是步行街,其实当两边摊贩支起顶蓬,把自家卖的鞋子衣服摆到人行道上,中间道路也就够两个人并排走,所以下雨的时候显得格外拥挤潮湿。那时候城里总能看到大雁飞过,当我走过这条街时,抬头就能在窄窄的天空里看到它们的踪迹,一圈一圈的盘旋,我当时在想,来生要是能做一只鸟,会飞该多好啊。
沿街除了卖衣物,还有很多小吃。麻辣烫烧烤炸串是固定摊贩,但我不是很感冒,顶多买一串炸馒头,甜咸就是神。小学的时候很有钱,因为爸妈按月给早餐钱,一碗凉拌粉加鸡蛋是三块五,再加上零花钱,一般会给一百多。但我早餐一般只吃卷子加豆浆,就只要一块五一天,所以每天都有闲钱买辣条汽水。
顺着步行街,走过窄巷,左转便能进到老花鸟市场,我和朋友有段时间十分沉迷于此,每次放学都要到里面遛一圈,对鲜花绿草倒是不感冒,但各类宠物,什么仓鼠兔子鹦鹉十分喜爱。我们倒也不怕羞,在人家店门处逗弄那只怎么也跑不到终点的仓鼠,叽叽喳喳企图让鹦鹉开嘴说话,或是在水族区看金鱼和戳乌龟脑袋。后来我和朋友各买了一只鹦鹉,一公一母,还约定要教会它们说话,让它们生很多小鹦鹉。但有一天我那只头顶有一撮蓝毛的漂亮鹦鹉撑死笼中,到最后也没有开口说一句话,我很难过,没过多久,朋友的鹦鹉也死了,花鸟市场也随着我们毕业拆掉了。

初中的时候,便开始住校了。觉得自己怪蠢的,当时第一天离家兴奋的没睡着,心里还想“自己终于是初中生了!我真厉害!”。完全不知道面对自己的是“跑饭”和“跑澡”。由于水龙头有限,但我们都想要第一个洗澡,因此每次下课,都要奋力奔跑,故而戏称“跑澡”。每当我和娜娜回忆起这段经历,都会笑喷。
若要初中的我选一个小城里印象最深的地方,那一定是市图书馆五楼。那是一个很小的自习室,就一间教室那么大,不提供饮用水空调。我都不记得是怎么发现那个地方的,但每个周末我都会去那自习和看书,有时候娜娜也会一起。当时不太喜欢人文社科,便总是喜欢翻一些宇宙太空或者生物起源类的自然学科。
但自习室真正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因为某个老爷爷。我总是估摸不出人的年龄,但或许当时他应该有五六十岁?一进门你就可以看到他和他的一摞书,占据了一整张大书桌。他总是带着一顶帽子,穿着有点旧的衣服,书桌下烧水壶、水瓶、更换的鞋子,非常杂乱,冬天的时候他会带着一副露指手套,手上很厚的说不出是茧还是人老后粗糙的皮。但真正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总会与我们交流一些很奇怪的问题,比如一些古汉字的由来,为什么会这样写,为什么会演变到现在这个模样。说实话,当时的我们不太重视中华文化的传承,所以也不理解他对于古文字的研究与痴迷。但每次与他讨论的时候,我和娜娜都会绞尽脑汁地去扣语文学过的文言文来回答。现在想起倒也十分有趣,每次从图书馆走出,都有一种充实与满足。只是城市在飞速发展,新的图书馆都建好了,老的也早就改成老年大学。不知道那位老爷爷是否还抱着一本晦涩难懂的古文书,眨巴着老花眼。

感觉就算尽力让记忆变得有条理,但还是很难阻止这种熵增的自然规律。仅仅写了家、步行街和图书馆的记忆,就已经很多了,但其实还有数不尽的回忆和对这座城市的印象。
在步行街丢手机,哭了一路回家;在吉祥街买肉夹馍,蹭书店免费书看却被老板赶走;在香江百货精挑细选要带去学校的小零食;在石化广场的大石头上坐着聊天听歌,看路过的大人们;在岳屏公园第一次坐摩天轮,狠狠失望;在莲湖广场溜冰蹦床画石膏娃娃,还有被装在透明球丢到水上跑跑跑;在南华大学里骑行或者走遍每一条小街小巷,向往自己大学的生活;在西湖公园游泳玩滑梯,出来后吃贼香的烤肠。
这些画面全因当时五感的刺激,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而看似好像没啥用处的经历与记忆,却让我每次漫步在小城时,都能找回当时的影子,把我拖到“过去”那个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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