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二年(4)- 滕子来朝
(春正月,)滕子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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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为了情节连贯,咱把“宋国政变- 诸侯会议- 桓公纳鼎”的事情,一口气讲完了。由于更新不拖拉、语言不啰嗦,想必诸位一定看得十分过瘾。
咱们再回到这年的正月,聊聊鲁桓公即位后,第一次接受朝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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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滕子来朝。 桓公二年的正月,滕国国君来朝见。这不是滕国国君第一次来鲁国。“隐公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 不到二年,滕君又来了。 上次来的时候还是滕侯,但是这次就改“滕子”了。换人了?从《春秋》来看,滕国国君去世,都是有记载的。 从隐公十一年到桓公二年,没有滕君去世的消息。应该还是那人。 杨伯峻先生是这么解释的:“公侯伯子男皆古国君之通称,故或称滕侯,或称滕子,亦犹僖公二十七年‘杞子来朝’,而文公十二年‘杞伯来朝’,或书杞子,或书杞伯,其实一也。” 就是说想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呗。 古人编书这么不严肃吗? 关于滕侯变滕子这件事情,三传都没有提及。于是给了后世学者无限发挥的空间。 杜预《春秋左传正义》:
隐十一年称侯,今称子者,盖时王所黜。
唐代孔颖达进一步解释:
自是以下,滕当称子,故疑为时王所黜。於时周桓王也,东周虽则微弱,犹为天下宗主,尚得命邾为诸侯,明能黜滕为子爵。
从本次之后,《春秋》记载滕国国君,都称呼“滕子”。因此怀疑是周桓王将滕侯降爵贬为子爵。 北宋大儒胡安国在他的《春秋胡氏传》中,对“时王所黜”的观点不赞同:
使时王能黜诸侯,《春秋》岂复作乎?……桓公弟弑兄、臣弑君,天下之大恶,凡民罔弗憝也。己不能讨,又先邻国而朝之,是反天理肆人欲,与夷狄无异。而《春秋》之所深恶也,故降而称子以正其罪。
胡安国认为,降爵这事儿,不是周王力所能及的,而是孔子在编纂《春秋》时做的。鲁桓公弑兄自立,滕侯不仅没有声讨,却第一个来朝见,正邪不分,跟蛮夷没有区别。《春秋》贬斥其为“子”,跟四夷一样的称呼。 南宋学者吕本中的《吕氏春秋集解》,又对“《春秋》所黜”予以驳斥:
春秋以后,杞或称侯、或称伯、或称子,滕或称侯或称子,薛或称侯或称伯,皆不可得而详考。殆后世录春秋者文误也。借使圣人为春秋黜陟当世以为赏罚,则何不黜陟晋楚强国,以定一王之法,而独区区于小国如是哉?后之录春秋者,由前人口授相传,遂致谬误不可知也。晋楚齐秦诸大国,显者也,故不误;小国微也,故多误。其亦以是故欤?
他认为,春秋时期不合礼法的国家这么多,如果《春秋》真的用称呼爵位来褒贬的话,应该先拿晋、楚这些大国开刀。孔子才不会在这些小国的爵位上做文章,八成是后世记录传写《春秋》的人,给写错了。
另一位南宋学者吕大圭,在其《春秋或问》中,给出了一个新的视角:
滕称侯,正也;称子,降也。……盖春秋之时,诸侯自恣,朝会不常,小国之诸侯介于大国之间,而无以自存,迫于号召之令而不敢不从,故自贬而称子、称伯,盖惧以公侯之爵来,则其贡礼必重故也。
滕侯呢,作为一个侯爵,来朝见鲁桓公,怕鲁国按照侯爵的标准收他的保护费,于是自贬身价,自称“子爵”,这样可以少出一点贡礼。 敢情不是周王,不是孔子,而是人家滕侯自愿的。
明代学者朱睦㮮在他的《五经稽疑》中,又对这个说法进行了反驳:
观隐公初滕薛争长,位次且不肯让,矧自贬其爵乎?
隐公十一年的时候,滕和薛为了争长,还闹了一通,怎么会在两年后忽然自己贬低爵位了呢。
通观以上诸位学者的观点,其实都基于同一个假定,即滕国本来是侯爵。而清代学者孔广森则在《春秋公羊经传通义》中,给出了一个与之相反的假定:
即隐十一年滕侯也。朝桓公,不足褒,故还从本爵尔。
这个滕子就是十一年的滕侯,他首当其冲朝见桓公,不值得褒扬,所以这次称呼他本来的爵位。 反过来说,朝见隐公那次,称其为“滕侯”,是抬高了滕国国君的身份。 如果《晏子春秋》中描述是真的,“彼邹、滕,雉奔而出其地,犹称公侯。”“雉鸡都能一口气跑出国界”的滕国,称侯,真的是抬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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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辈学者分析,对于滕国这种远方小国,无论周王朝抑或《春秋》编著者,着实没有特意关注的必要。《春秋》按照实际情况记载了事件。但由于滕国太微小,没有足够背景信息,因而才给后人留下了想象空间。如果能有助于理解经义,我们不妨也来猜测一下。
进入春秋时,或者说至少在隐公十一年,滕国的级别就是子爵。滕子、薛伯,应该是滕侯和薛侯真正的爵位。 滕国和薛国同时到鲁国来,可能本来就是有矛盾来调解的。 也许类似《诗经·大雅·绵》记载的,“虞芮质厥成”,虞国和芮国一起到周朝来解决疆土问题。
而隐公经过一番权衡,通过“长滕侯”的方式,实际偏袒了滕国。也许正因如此,薛国国君历春秋之世,再也没来过鲁国。从《左传·定公元年》薛宰“我常从宋”的话来看,薛国应该与宋国关系更加密切。
在《春秋》的初期,记载会盟时,是按照爵位、先封的顺序排列诸侯的。
如隐公四年“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隐公八年“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桓公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说到“来战于郎”,《左传》补充的一段资料,也可以证明鲁国对于周王朝爵位的重视:“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饩,使鲁为其班。后郑。郑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师。”
即使郑国有功,班爵也要排在后面;即使诸侯因此来战,鲁史依然把郑排在后面。
难怪春秋末期,晋国韩宣子来鲁国,看到鲁国史书《春秋》,要赞叹“周礼尽在鲁矣”。
如果如实记载“滕子、薛伯来朝”,则有违鲁史对于诸侯的排列。
执拗的鲁国,怎么描述“长滕侯”的事实呢?
我们已经看到了处理方式:
都以“侯”来尊称,拉平了爵位,用“异姓为后”的理由把薛国放在了后面。
虽然这是我的臆测,但可能并非毫无道理。
庄公十三年,齐桓公“北杏之会”,《春秋》是这样记载的:
“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
为了把齐侯放在前面,把其他国家的国君爵位模糊处理,称“人”。
到了第二年“鄄之会”的时候,在周王朝单伯与会的情况下,才按照“齐侯、宋公、卫侯、郑伯”的排列,明确了齐侯霸主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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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说回桓公二年。
滕国国君第一个来朝见鲁桓公,为什么反而没能得到隐公时候的礼遇呢?
隐公所处的时代,是与邾、莒等国周旋,小心翼翼拓展国际空间的时代。因此,对初次来朝的滕、薛,称“滕侯、薛侯”表示重视。
而桓公接手的,是与齐、郑一起平宋乱,参与国际事务的鲁国。区区一个滕国国君,自然不会太过在意,称其本爵“滕子”,如实记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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