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great Gatsby》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zing any one,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大家在聊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时候,总是会提到在文章开头的这句话。在心理学界有一个名字叫“近因效应”,意思是开头的信息我们总是比较容易记住并想起,再加上这句话表现出的比较正确的价值观,让这句话传播得很广。
父亲让尼克养成了谦虚谨慎的性格,这也让尼克给人一种亲近感。尼克认可这种观点“人在一出生的时候就是分配不均的”这让他没有错过盖茨比,也让他能比其他人,在那个有强烈的阶级差异的时代,更能够欣赏盖茨比。
文章的开头介绍了主角盖茨比、他的爱慕对象黛西、黛西的现任丈夫汤姆,黛西的朋友贝克小姐。开头对盖茨比的描述是比较神秘的,只知道他很有钱,住在尼克的旁边,有一栋非常豪华的别墅。尼克在从汤姆家回来后见过他一面,但只是一个背影。尼克通过背影看到盖茨比浑身发抖,在黑暗中注视着远处微弱得绿光并往前伸手去触碰。
黛西有一种妩媚的感觉,她的声音甜美轻盈,喜欢跟人靠得很近说话,但是也透着一股傲慢,一种距离感。像是一位美丽又娇贵的公主,每一个动作都带着一点表演的意味和一点不屑和傲娇。她自诩‘什么地方都去过,什么东西都见过,什么事情都干过‘,但让人感觉很虚伪。贝克小姐是一位高尔夫球运动员,她有运动员干练的气质,她的动作会比黛西迅速,但也有黛西的那种从容而冷漠的气质,那种无欲无求、漠然视之的气质,同时也有一种傲慢和虚伪的感觉。
汤姆是黛西的现任丈夫,很显然,这对夫妻其实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了,但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还在一起呢?汤姆曾经是一名橄榄球运动员,且擅长各种各样的运动,所以他的身材健壮,但是作者却好像并不打算给这个运动健儿一个好的形象。汤姆的声音粗大,给人性情暴躁的感觉,他的语调带着高高在上、瞧不起人的意味,即使对他喜欢的人也是如此。这让我想起传统的大男子主义的形象,他们往往身材高大,擅长运动,符合传统对于男子的形象,但是他们傲慢、独裁、目中无人,莫名自信,实则不过如同野兽,脑中空无一物,展现出来的东西尽是阶级、地位、金钱、迂腐的观念的堆砌。从他对于自身血统的自信,以及他对于非日耳曼人的蔑视,就可以很具体看出。
汤姆的情人是默特尔。默特尔三十五六岁,丈夫威尔逊是一个汽修师傅,丈夫看起来木讷老实,又像是被生活压弯了脊梁,有一种小人物的沧桑感。汤姆把默特尔带出去约会,还带上作为黛西表兄的我,也是很让人不解。他们三人同行进城玩乐,后来还约了默特尔的妹妹凯瑟琳出来,还有一对夫妇。他们约会的地点是一个楼层的小公寓,房间不大,却给人一种堆满东西的感觉。默特尔和妹妹气质差不多,她们都不年轻了,身上堆满了琳琅满目的装饰衣服和化妆品,可能以此来表现自己也属于贵妇,但是她们很拙劣,她们很聒噪、不安、喋喋不休。那对夫妇也是如此,摄影师没什么真正的本事,只是借着摄影艺术来显摆,他根本不懂艺术。整个聚会充斥着酒精、兴奋剂、性爱。以‘狂欢’开始,以争吵和不堪结尾,这几乎成为本部小说所有聚会的特点。
尼克收到盖茨比的邀请参加他每两周都会举行的聚会,盖茨比的别墅聚会,汇聚着各式各样的人,聚会混乱嘈杂,人们从一场谈话很快地转移到另一场,但是都只是停留在感官层面,聚会结束时人们便会争吵、酒醉,仿佛这才是真面目。盖茨比的身世神秘,行为举止绅士地令人感觉怪异,他让人觉得与众不同,他有一种难以描述的魅力,这种魅力是令人着迷的,至少是让尼克和读者着迷的。
尼克随着与贝克小姐的相处,他发现了在贝克小姐厌倦又高傲的面孔下,掩盖着一种不诚实,比如她在比赛时作弊,她无法忍受自己处于劣势,她需要维持那种冷漠又傲慢的姿态。而尼克显然是很不喜欢这样的人的,他不会爱上贝克小姐,他在第三章末尾说到他坚守让自己保持诚实的品质,书中原话是这样的:Every one suspects himself of at least one of the cardinal virtues,and this is mine:I am one of the few honest people that I have ever known.
Those people accepted Gatsby's hospitality and paid him the subtle tribute of knowing nothing whatever about him.很多人都从盖茨比那获得东西,但从来没人给予过盖茨比,甚至人们并没有打算真正地去了解盖茨比,有也只是一些聊天的谈资。盖茨比突然造访尼克,而他的表现显得特别怪异,就像一个不善于说谎的人,想撒一个完美的谎言。很显然,他想让尼克相信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所以他很努力地说了很多近乎离谱的过去,还带了奖章作为证明。这种带有目的性的陈述,以及他言语和举止表现出来的不安,使人很容易怀疑他说的内容是否真实,毕竟肢体语言相比口头语言更具有真实性。后来也表明了盖茨比的目的:见黛西。
盖茨比在贝克家中见到了黛西,见面前的准备,让我这个局外人和贝克简直要惊呼离谱,修剪草坪、满屋子的鲜花、盖茨比沉重的黑眼圈,一丝不苟的衣着打扮,只为一场见面。整整五年,盖茨比迷恋着黛西,仿佛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一刻的相逢。
盖茨比带着黛西游览他的‘皇宫’,昂贵精致的家具,色彩缤纷的花香,顶级的音乐和画廊,黛西漫步欣赏着这一切,欣喜地哭出声:“这些衣服太美了,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而盖茨比的眼里只有黛西,他隔着对岸日日夜夜守望的黛西,从遥不可及的对岸来到他的房间梳头发,他甚至对眼前的一切感到怀疑。贝克描述了盖茨比见到黛西之后的三种状态,从一开始的不知所措、到陷入其中,再到怀疑眼前的真实性。盖茨比对于黛西的幻想太过强烈了,他爱的已经不是真实的黛西,而是他想象中的黛西,他全身心地投入幻象,并且不断地添枝加叶,用自己人生之路飘来的每一根色彩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
盖茨比的成功,或者说富有,来自于他对自己的认知,他是农民的孩子,但是他却认定自己是上帝之子。这是非常关键的,有一些研究表明,决定我们日后能够达到怎样的成就的是我们对自己所认为的应该处于的社会位置的认知。简单来说,我们会朝着我们对自己的期待去发展自己。当然,这也得益于盖茨比的好运气,他遇上了生命中对他至关重要的贵人丹·科迪,并且丹·科迪教授给他的价值观跟他是十分契合的。盖茨比是非常执着的,这点从他的成功以及从他对黛西的迷恋是可以看出来的,他也是非常理想主义的,甚至可以说幻想,比如他自认为自己是上帝之子,比如他对黛西不切实际的迷恋。黛西已经不是他五年前的黛西,但是很明显,他就是想要重返五年前的快乐时光,而忽视掉黛西可能已经改变了。而这种忽视对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的表现,可以理解为盖茨比的自利的性格特点。这可能不是真正的爱。
通过几次的交流,很明显,汤姆对盖茨比很不以为然,尽管盖茨比有钱,汤姆更看重一个人的阶级地位,汤姆很自大,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一切都表现出不屑一顾的神气。他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对盖茨比不友好,但其实他是想揭露盖茨比的真面目,告诉大家,他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人。在尼克看来,盖茨比的成就应该远不止于此,但是当他在五年前爱上黛西之后,他就再也无法自由了。
第七章是小说发展的高潮,黛西公开在丈夫汤姆面前向盖茨比示爱,当然汤姆比她更早出轨并且更没底线。盖茨比、汤姆、黛西齐聚一堂,当然还有我和贝克小姐两个旁观者。谈话一触即燃,盖茨比的真正职业也被汤姆揭露出来,并且受到了汤姆的羞辱。谈话最后落到了黛西身上,选择盖茨比还是汤姆?当盖茨比极力地告诉汤姆黛西并不喜欢他时,这场对话真正的核心黛西犹豫了,她说她爱过汤姆。在这场针锋相对的争夺战中,很明显可以看出黛西并没有一心一意爱盖茨比。当一个人深深爱一个人,她的表现应该是决绝的、毫不犹豫的。特别是在汤姆揭露了盖茨比之后,黛西的表情、行为都已经表明她对盖茨比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爱意了。尼克作为旁观者和描述者,相比盖茨比,看得更加清楚。
到这里故事已经接近尾声,黛西开车撞死了汤姆的情人,盖茨比还傻傻地担心汤姆会不会为难黛西,在黛西家门口守了一晚上。实际黛西和汤姆已经在密谋怎么处理好这一件撞死人的事故,后面的情节发展也表明,他们把撞人的事故归到了盖茨比身上,盖茨比活生生地当了替罪羊,后来被枪杀在自己家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盖茨比哪里伟大了呀?盖茨比不伟大呀,他傻傻地喜欢一个人,然后替他喜欢的被枪杀了,而在他死之后,黛西没有来过一次电话,也没有送来一束花。死前各界名人绅士贵妇不请自来地参加派对,死后却无人问津,大家都躲得远远的,恐怕也都在议论嘲笑盖茨比就是个卖假酒的吧。是呀,人性使然,并没什么好责怪的,这也使得善良并且有良知的人十分珍贵。
盖茨比的伟大究竟在哪呢?或许也谈不上伟大,但却足够让人肃然起敬,盖茨比是个很优秀的人呀,从他父亲给出的时间表就可以窥见一斑,尽管他充满幻想,但不就正是因为他的浪漫,他的不切实际,他的执着,才让他显得如此有魅力吗?或许盖茨比的错在于选错了对象,他不该爱上黛西,或者说他不该以爱情作为追求的目标。对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呀,这也意味着每个人都是易变的,你怎么能够全身心地投入一场可能完全没有胜算的游戏中?而我猜盖茨比也是清楚的,因为在前文他有突然说一句很奇怪的话“In any case,it was just personal.”他是飞蛾扑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