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漏税与税收筹划的界限在哪儿?
逃税漏税与税收筹划的界限在哪儿?
Q:薇雅老公在致歉函中提到,他们事前有策划机构做税收筹划,但最终被判定为偷逃税。
本文简单谈一谈逃税漏税与合理的税收筹划的界限在哪里。
A:咱们通过薇雅这件事情暴露出的问题来看,那么什么是筹划,什么是偷逃税呢?
A:就是他俩有明显的差异,按照我们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采用隐匿、擅自销毁做帐凭证,在账上,多列、少列和不列收入造成的少交税款叫偷税。
A:首先这次薇雅事件暴露出了有一部分收入她是隐藏起来的,也说取得收入没有申报,这是其一,判定为偷税;其二,就是她收入的性质进行了转化,明明是她的劳务报酬所得,她通过一定的方式转化成了经营所得,又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然后给她开票。其实她可能早期跟业主或者委托方沟通的时候,是以她个人的名义去签的合同,但是实务当中呢未了少交税,他们又在各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来开发票。那这种情况下变换了经营项目,明明是劳务报酬,通过一定的合同关系改造成了经营所得,然后又享受了这个核定征收。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好比像前一段时间演艺明星片酬一样,明明是片酬1.6个亿,都跟对方谈好了,可最后是4800万做片酬,另外一部分就转化成了投资。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行为都属于偷税的范畴,这都是伪造变造了一些事项,这就是偷税的一个判定标准。
A:那么什么叫税收筹划呢?这收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研究税法的过程当中,研究了税法,然后在商业模式的选择上做了一些调整,使其经营行为符合了税收的优惠政策。比如说,企业为了能够加快连锁的步伐,研究了一套软件,举例说现在成立了科技公司,研发了一套连锁经营的门店管理系统,真实的开发了一套系统,真实存在的科技公司,然后加入的伙伴加入进来一部分收加盟费,一部分卖这个门店管理系统,这种安排使得企业属于软件企业,可享受增值税税负超3%即征即退,所得税可享获利年度起免二减三。我们把这种运用了税收政策的商业模式,且当中也完全符合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叫税收筹划。
A:但是在实务当中,实际上有很多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把本不应该享受这个经营所得的企业给包装成经营所得了,然后又享受了核定征收。有很多很多个独都是设计出来的,明明这就是给人家佣金,给不出去,然后你又让你的员工在上海成立了个独,给你自己的公司开发票,然后把钱套出去,那这种情况当然都是严重背离了税收的相关规定。当然,他们最终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或者认定为偷逃税款。
A:如果假设经营当中真的是一个个人工作室,一个画家作画卖画,利用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政策,也无可厚非,所以说税收筹划和偷逃税之间有严格界限的。税收筹划主要是纳税人在经营上要完全符合税收的有关优惠政策的规定,然后严格按照税收优惠的规定,去在商业模式上去改造。
小结: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如何才能合理合规的进行税务筹划和弥补缺票问题等,还需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出最适合自身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