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究竟是可以自己定义自己,还是需要他人的注视定义自己?
《局外人》是法国阿尔贝·加缪创作的中篇小说。小说成功塑造了一个与传统文学离经叛道的主角——默尔索,一个看似冷酷无情、麻木不仁,对万事万物都“无所谓”的角色。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搞不清”。这是全书的第一句话。丧失亲人的打击无疑是沉痛的,可是默尔索却以极其平静的口吻轻描淡写地叙述,仿佛事不关己,连时间也记不准确。一时间,似乎从遥远世界而来的一束目光在观察,平静的记录了一件事,似乎死去的不是他的母亲而是其他人。
在母亲的葬礼上,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流过半点哀伤的泪水。在第二天就与女友约会,看喜剧电影。当女友玛丽问他是否爱她是,他也只是觉得这是一个无意义的问题,如果硬要回答,答案是不爱。面对老板的提拔,依然表现出升不升职都可以的无所谓态度。之后默尔索因意外杀了人,然而他似乎对洗清自己故意杀人的嫌疑这件事也不是很能提起兴趣,以至于他在最后被判处死刑。
这一切都让我们感到困惑,难道默尔索就是一个对一切都无所谓,对于一切都可有可无的心态,甚至面对自己的死亡也能很淡然的面对它吗?难道说默尔索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局外人”吗?
但当我们仔细去读时,却发现默尔索是热爱自然、渴慕自由的,他珍惜每分每秒,他是在这个荒谬世界中唯一的真实,他完全靠着自己现实的理性与实践精神支配着一切行动。他当然有感受,当母亲死后,默尔索觉得自己房子似乎更大了,在之后也经常会想到自己的母亲。对于一些事情的看法和做法,完全是什么就是什么,看到什么就直说看到什么,喜欢什么就说喜欢什么。
当我们看清默尔索的感受之后,便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同情,明明一个真实表达自己感受的人,一个对社会无害的小职员,居然在最后的法律的审判下成为了一个残忍无情的谋杀者。连我们也会大吃一惊,默尔索只不过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哭泣,怎么就突然变成一个“以杀人犯的心态埋葬自己母亲的人”?这场本应还原事故原样的辩论,怎么就变成一场对于个人道德的审判了?最后怎么还能”以全体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判处你死刑”?
这不禁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人究竟是可以自己定义自己,还是需要他人的注视定义自己?
如果人可以自己定义自己,那便没有了所谓的公序良俗,不再拥有“道德”这个观念,因为不再有好于坏之分,既然你能定义自己为好,那我也能定义自己为坏;如果完全需要他人的注视定义自己,便产生了“标签”,你必须成为一个符合他人定义的人;如果是自己和他人的双重作用,人就会在“我想”和“我应该”之间徘徊,时刻去调和其中的矛盾,不过这种时刻产生的矛盾使人痛苦和疲惫。
所以,三条道路各有利弊,但依旧需要注意,选择的道路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有决绝的意志,那就不要选择自己定义自己;没有放弃的勇气,就不要选择他人定义自己;没有清晰的区分能力,就不要做“我想”和“我应该”之间的界限。现在,选择吧,不选择就被选择。不选择就会被抛到“我想”和“我应该”的道路上,难道你想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去面对这些冲突吗?
而已经做出选择的人,相信你们对自己的一切都有把握,去感受那股让你选择当前道路的力量,这是人性本身最深处的光辉,那是人敢于承担作为“存在”的勇气,这是人最为强大的建设性的力量。这股力量叫做“我是”,这股力量存在与每个人心中,使用它,你将会成为独特的个体,从想象共同体中诞生的“我”变成自由选择的“我”。
“我希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