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同存异
很少做饭的人要给经常做饭的人买锅,就像是外行指挥内行,这事本身就很不靠谱。在用锅这个问题上,很少做饭的人似乎有执念,家里不好用的,用不上的锅基本都是他买的。看着蒸锅用旧了,他就新买了一个,拿回一看,竟然是光滑的环状金属手柄,这么个烫手的山芋,手上得有多厚的老茧才能把热锅直接端起来啊?觉得炒菜锅用黑了,就买回一个特别彰显实力又锻炼臂力的大锅,趁我不在时又顺道扔掉了旧锅。我试了一下新锅,一个胳膊端,端不起来,必须要深吸一口气,拿出练搏击的架势,两膀一较劲,双手才能勉强把锅端起,然后,一只手拨拉菜,另一只手抖抖索索地也没法把菜完全倒进盘子里,这一单手持锅倒菜的过程我也只能坚持三到五秒,接着我就直接把锅撂到锅台上了,不是我娇气,是真的端不动,最后,我把它搁进了最不方便拿东西的橱柜,谁愿意用谁去用吧,这玩意我实在搞不动,练臂力也需要更有趣的方式,我只好又买了一个轻便的炒菜锅。又一日,他说原来的平底锅太破,买回一个直径约20厘米的平底小锅,我问他,你觉得这小玩意能做三个人的量吗?是要分开过吗?队友说我在无理取闹,但我就是不懂他买东西的逻辑。
若干年前,他去英国学习,重金从英格兰背回一个高大上的手提包,净重约十斤,满身都是贼厚实的皮革,特别有质感,能坚挺地立在那里,自来旧的老鼠灰色,平时放着的状态就是敞口型,没拉链。不管背到哪里,似乎都在告诉别人,来吧来吧,拿东西请随意。提着它坐地铁是万万不行的,车厢稍微挤点,估计我包里的手机钱包都会不翼而飞。开车时候背吧,哪怕啥也不放,我也嫌它沉,如果再放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尤其拎包走路的时候,简直能把人累死。它到是很能装东西,难道我要把它当成菜篮子背着去菜场和超市吗,感觉也不合适。思来想去,只能将它塞进柜子里放些杂物,以防日子久了会变形。尽管特想发挥它更大的价值,但我还是把老鼠灰雪藏了,它也算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典范。

在断舍离这件事情我们确实是截然不同的秉性。我是那种要把东西用到坏了为止的类型,甚至东西坏了我还惦记着要去修理,实在修不好或者不好用才会买新的。队友和我正好相反,各种物件不要说坏,哪怕看上去不合心意,都要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他经常趁我不在家的时候给家里做一些微调。我离家几天后再回来,开始没感觉,要用的时候才发现,某个物件莫名其妙就找不见了,问都不用问,十有八九是被他扔了。他说的也有道理,我在家不让扔东西,只能等我走了再扔,这个逻辑其实挺让人无语的。所以还没坏的电水壶,锅碗瓢盆之类,只要他看着不顺眼,全部扔扔扔。往好了说,我也算勤俭持家的好手,但在他眼里这却是我不懂生活的佐证,他常常教导我,钱是挣来的不是省来的。大道理我都懂,但有些东西是骨子里自带的,和钱无关,谁也没法改变,就像他无法改变我的节约,我也无法改变他的浪费一样。
我们的行为方式也有很多不同,我做事的出发点是舒适,觉得家是给自己住的,又不是给别人看的。比如家里的摆设,方便实用就好。而他的出发点则是要好看,要有档次,要有功能性。为了儿子看投屏方便,我在客厅放了张书桌,队友持反对意见,说客厅就是客厅,书房就是书房,哪有在客厅中间摆书桌的,我是觉得无伤大雅的事,就是为了儿子学习方便,难道每天上网课就要每天搬书桌?现在每日回家,他对伫立在眼前的这个书桌都大有怨言,怨就怨吧,只要别趁我不在的时候把书桌扔掉就好。
前天给娃过生日,掐指一算,我们如此不同的两个人竟然也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了十三年,再过一年又要开始第二痒了。平时没觉得啥,可是真要把数字放在那儿,就觉得还是蛮震撼的。十年婚姻,并不能消灭每个人的个性,到是提升了我视而不见的能力。以前对生活里的大事小情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布置和安排,特别固执,现在不会了,睁一眼闭一眼,过得去就好,要求降低了,心情就舒畅了。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实在太细碎,一定要有些容人之雅量,要不然只能处处碰壁。靠爱情维系婚姻前两三年还行,再往后,还是要看三观,性格和责任感,如果能把双方的差异转变得互补那也不错,转变不了,那就求同存异,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