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西亚·马尔克斯也曾有故乡
书写迫在眉睫。心中喷薄欲出的欲望和勇气,撕咬着想要以书写在这个世界存留些什么的我。先贤在上,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让世界变得那么辽阔,辽阔到差点让人相信,人类世界将会在蛮荒初始、繁荣荒诞、枯枝败叶和残垣废墟中无限的、永恒的奔流下去;但同时,他又让世界变得那么短促,短促到来来回回只是简单的重复,一代代人重复的名字,恍惚之间,一直下去的是同一个人的同一件事,无聊中窥见命运轮回的无奈。
创伤根深蒂固。少年时的少年事,那难以坦然面对的,折磨着你深夜里的感叹号。来自大山的力量不奔涌,哪怕是在梦里,他们依然冷峻,肃然,簌簌作响的是树叶和野草之间的吟唱,我曾无数次从他们中间穿过,来回的怅然,追寻着本地没有的物种的痕迹,那时候不知道的,当我无数次的追着夕阳,和时间赛跑,马孔多的太阳是不是也朝着同一个方向落下,夜幕是否也从同一个地方升起。
选择痛苦万分。要是,马孔多也有一个立志书写的少年,如果他就是布恩迪亚家族里面一个多疑敏感,被马尔克斯忽略的,战战兢兢的不敢到台前来的男孩,在他眼里,是不是也只是,当时只道是寻常,就像想要探索小镇边界的先辈,最好的世界,或者说笔下的世界应该是一个未曾到过的地方,神秘和美好是和马孔多相悖的秩序。世界还是太大了,大到不知道从哪里下笔,世界太小了,小到不知道从哪里下笔。也许成为书写者本身就是一个谬误,坚定的盘算后合理选择的谬误。
故乡黯然离场。除却古树,植被在变化。草地、水稻、和玉米,小麦、豌豆和辣椒习性更替,本性迁移。一代一代人老去,新的生命诞生,离开的多过于留下的,担心的问题不再是问题,遗留的问题不再是问题,没有预想的,毫无准备的,生活的秩序,道德的秩序是让更多人衰老,离场的催化剂。
时间空无一物。也许他只是想让时间能够延长,在不可回避的流逝里,在亲眼目睹的众多事件和死亡里,拨开迷雾,找到更加确信的存在,治愈恐惧和不甘,让成就、丰功伟绩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不再显得微不足道,可最终还是躲不过喧嚣和不可逆转的自然规律的掩埋,即使见过波谲云诡,当童话的外衣撕下,破灭的还是自己编撰的宏伟的,没有确信但有时候却又感觉目标明确的正如其实,主角和配角都没有归宿,魔法只是暂时的,退场后,是无尽的遗忘。
加西亚·马尔克斯也有故乡,但最终,他只是让它在笔下复活,自己坦荡的离开,选择陌生的土地,也许那里有更好的事在发生,也许那才是应然的生活。不必踌躇和孑然,故乡的意义正是在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