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艺术商店》专访 | ArTanto:让我们的作品真实地活着


《行为艺术商店》
PERFORMANCE ART STORE
项目策划
ArTanto Group(江坤瑾,江坤颖)
主办方
上海喜玛拉雅美术馆
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行为艺术商店」1号店和2号店在上海喜玛拉雅美术馆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商店营销活动。
来自ArTanto的店主壳子和店主豆子分别看守的1号店和2号店被设置在美术馆三楼展厅正门入口旁的位置,两家商店代理了各自的艺术家,并把艺术家的一些观念、行为、行动、权利等非常规的艺术商品进行标价出售。所有商品清晰地在店内目录上列出,引发了现场观众的兴趣与购买。上海喜玛拉雅美术馆馆长沈其斌和艺术家刘广云成为了商店的第一、第二位顾客。


我们邀请到「行为艺术商店」的艺术家壳子和豆子,聊一聊她们的创作和行为艺术的一些现状。
专访 | INTERVIEW
(上海喜玛拉雅美术馆简称SHM,壳子和豆子简称K&D)
SHM:是什么影响你们选择成为行为艺术家?
K:是那种直接的、热情的、真实的,有力量的即时性表达,吸引了我。我也说不清楚我从什么时候开始,行为就慢慢入侵到我的创作手法中来了,且有一段时间让我沉迷在行为现场那种忘我的感受之中。对我来说,艺术是有魔力的,有很强的治愈能力。无论在多黑暗的迷途中,行为艺术永远给生活留出一个出口,打开的那一瞬间光线会无比刺眼,而有温度。


SHM:你们认为公众对于行为艺术是否存在误解?
K&D:说到误解的话,多少会有一些的,毕竟行为艺术在国内没有经历过艺术历史的慢慢演变,而是从国外传播进来的艺术形式。不仅仅是行为艺术,当代艺术很多作品都会让观众感到不解。这些需要很高教育成本的艺术作品,让作者的作品意图在向公众传达的过程中失效。这使得公众无法从作品中获得共鸣与感悟,艺术作品孤芳自赏,这就确实很让人苦恼。我认为一个好的当代艺术作品也一定是需要结合当下的时间、地域、社会背景、语境作为前提去创作的。
SHM:这种误解对于以行为作为语言的艺术家造成了怎样的困扰?
K&D:我不知道公众的不理解会对于其他行为艺术家们造成什么样的困扰,我只能说在我们的行为艺术或者其他观念艺术的创作中,我不存在这样的困扰。第一个原因是我们加入了很多与公众互动的元素,让观众直接参与体验,并获得感受;第二是我们接受不同的意见和反驳,并且愿意在现场与观众进行交流。而且我的作品追求的正是希望任何职业的人甚至与艺术不相关的职业的人能够参与进来,这些不一样的理解是我作品非常宝贵的部分。它们可以在作品创造的语境中自行发酵,作品与观众、观众与观众,他们可以自由地去对话,这可以让我的作品真实地活着。所以艺术的表现形式对于我来说是其次的,重要的是接受理解与不理解,包容不确定性,这也是我自己在创作中正在经历与学习到的东西。

SHM:通常情况下,行为艺术是否可被购买和收藏?以怎样的方式实现?
K&D:通常情况下无法被保存,所以更别提购买或者收藏了。我们也有注意到一些著名艺术家的行为艺术作品用影像的方式记录下来后,被画廊或美术馆收藏。出售的话比较困难,一般都只是作品展示。
SHM:这种现状是否对你们做《行为艺术商店》这一作品构成影响?
K&D:对于《行为艺术商店》这个整体艺术项目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我们没考虑过这个项目它需要被收藏或者被收购。但对于项目中,“行为艺术商店”的商店中出售的“行为艺术”商品来说,却有非常大的影响。因为我们正是利用“行为艺术”在艺术市场上无法交易、远离商业这样的艺术特性才创造的项目本身。这个项目有意思的点就是我们强硬地把“行为艺术”作为商品出售,与商业结合在了一起。我们用戏谑的手法去玩艺术,嘲讽当代艺术,嘲讽艺术市场,还自嘲。

SHM:行为艺术商店在不断地交易过程中不断在强调艺术家这一角色?艺术家在这之中扮演了怎样的一个角色?你们互为彼此的艺术代理人,为何在项目之中加入“代理人”的身份与功能?
K&D:是的,“行为艺术商店”在一开始就在菜单目录上面标注出了艺术家谁谁谁,艺术家介绍与作品集展示,艺术家商品与价目展示。“艺术家”是公众为艺术作品或艺术商品买单的重要前提之一,所以在我的商店中,无论我的商品多么的不合乎常理,只要我把我商店里所代理的艺术家的位置抬得够高、包装得够好,她的任何东西,签名、照片、用过的物品,甚至一个正常行为,都可以被用以一定实际金额成功出售。
艺术家在这个项目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被动,很弱小,Ta的行为、时间、隐私、各种权利都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制约,被游戏规则也被公众购买的行为艺术商品制约了。
加入“代理人”的身份也就是商店销售,就像是画廊销售、艺术家经纪人一样的作用,需要在现场去推销自己代理的艺术家,并获得收益。我在营业的行为艺术商店1号店,在第一天生意非常火爆,连续开单,业绩甩了豆子的2号店很远,还在现场被观众评为黄金销售。这让我切身体会到了“代理人”销售的作用。


SHM:观众在参与行为艺术时的购买行为是在为什么买单?是完成这个行为的动作又或者是一段时间?
K&D:我也在想他们在为什么买单呢,一开始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真的来购买的,可能是为他们的好奇心?体验感?他们买的一个行为艺术商品,在兑换商品的时候,商品就包含了当下的时间、行为、感受,这些一切相关的物质或非物质的内容。

SHM:你们根据什么定价?是行为本身的难度吗还是对艺术家造成的侵犯程度或者是其他?是否有人使用“不满意退款”的权利?出现了前后购买的“商品”产生冲突的购买情况吗?
K&D:我们商品的定价非常随意,甚至是故意胡乱定价、故意拟出价值与价格明显不符的商品定价。所以商品中行为的难易程度或对艺术家造成的侵犯程度等都与金额无关。我们暗喻了艺术市场的混乱现状,这也是我们在戏耍我们的买家,使得买家在我们的商品目录面前有一种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目前还没有买家使用“不满意退款”的权利,他们对我们都还蛮善良的。
内容上很难发生冲突,因为行为商品在实施时会根据现场的人事物的不同,而即兴产生不同的现场。时间上确实会存在冲突,有的时候单子太多,有时候会让我的顾客在一边稍作等候。

SHM:在经历这种伴随着出售而产生的,暂时的自我权利让渡时,作为被购买方的想法是什么;以及在这间商店里,这种权利让渡的底线在哪里?
K&D:当时的我们非常忙碌,已经是完全投入在两种角色的转换之中的,店主销售和艺术家。作为当时已经被消费者消费的艺术家,只想要全力完成商品指令,并让顾客觉得物有所值。本我的概念,在那个当下几乎完全被遗忘了。
要说底线,很难可以用语言直接说出来,就算说出来了也可能会很容易被打破,因为行为艺术有时会行走在一些危险的边缘,去触碰很多未知领域,所以很多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境遇而变化。
SHM:怎么看待行为艺术中的“委托”关系呢?在行为艺术的传播、保存、影响等方面,你觉得这种方式带来更多的是正面还是负面呢?
K&D:行为指令你委托别人去做,就和画家助理帮艺术家画完了作品一样;但不一样的点在于行为艺术指令它不挑人,他可以被任意一个人实施,这强调了一个观念:“人人都是艺术家”。
正面更多。我相信无论是直抒胸臆“Love and Peace”,还是讽刺对抗的作品,最终的目的都是希望世界会变得更好。

SHM:通过作品,艺术家将艺术与商业关系的思考抛给观众,但交易这一行为其实是价值交换补偿的相互作用。在这一过程中,艺术家们是否有从观众这里获得什么? K&D:是的,这个作品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与观众互动、交流,我们相互分享观点,这的确构成了你所说的价值交换。过程中,我们收获了不同人的想法、我交换了很多情绪、获得了在公众地完全释放自己的勇气(一个顾客花5元购买了在当天一个开幕式现场嘶吼)、我们也获得了很多切实的新体验。我(壳子)有遇到过一位顾客她在豆子2号店购买的商品是“和艺术家壳子谈恋爱5分钟”。我和她手牵手散步的时候,她问我“你有考虑过你会向顾客付费这个问题吗,因为她为了和我谈恋爱花了5分钟时间”。当我得到这个问题时,我的脑海中升起一个画面“顾客问画廊主:你觉得你需要花多少钱能让我把这幅画摆在我家酒店大堂里?”,一个价值颠倒的世界只需要人们改变一个想法。我很庆幸终于有人开始质疑整件事情/整个项目它其实有点没对劲。我们用这个项目引起观众对于艺术与商业的话题讨论,同时也在他们的讨论中时刻问询着自己,质疑自己现在的身份处境,并且用戏谑的方式时刻进行自我批判。
作为一个艺术创作者,我们希望把这个项目做得更加彻底,试着打破行为艺术本身的一些局限性,期望多做一些尝试与实验,真实地探索行为艺术与资本商业之间的敏感地带。因为项目把艺术家本身的行为、动作、权利、人权、隐私作为商品进行出售,突破了一般意义上人们对于“商品”、“艺术品”的定义之外,还把一些非常“日常”的人类行为推向另一个极端。这很大胆也很容易冒犯到人权,不过“好玩”的确打开了当代艺术与大众轻松交流的第一步。这个项目是我们ArTanto Group的一个长期项目,它可能发生在很多地方,代理的艺术家会增加、内容也会更新,然后就让我们在过程中慢慢等待发酵的结果。
主办团队兼学术采访:倪安琪,张瑞博
采访团队:方梦佳,林佳怡,李惠慧

关于ArTanto/ 啊!探头
一个由艺术创作者与品牌设计师组合成立的游牧式艺术工作小组,艺术分享平台。致力于文化、艺术与设计的传播,关注行为、表演、声音、诗歌、戏剧、视觉艺术、事件等多元的艺术形式。小组会不定期地分享艺术,策划艺术活动,实施艺术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