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完了《刀锋》
昨天 有1小时多的“途中”时间和2小时多的出门空余时间 昨天以前还有 40多页?没看完 我总以为我在外面肯定能看完的 于是带了2本书在身上 结果回家在地毯上又做了1个小时 才算读完
读完的第一“感受”竟是 看毛姆的长篇 和看他的短篇 给我的体验区别并不大 虽然目前只读过《月亮与六便士》《刀锋》和一半的《短篇小说集》 但我(自大地)自觉已经大概知道他倾向/喜欢/想表达的东西 喜欢真实的 自然的 善良的 甚至是追求超脱物外的、超然于时间和生命的东西 理想主义味道拉满 讨厌世俗的 物质的 阶级的 势利的 甚至是那些虚浮的社交(个人观点) 这种取向其实 非常可以理解 以至于它不太会打动我 只有一种“对对可以relate”的感觉
给我情绪体验特别强的小说 一般是看到最后的部分 像被大棒槌痛锤脑袋的感觉 看毛姆的小说 给我的感觉是过程中冷不丁就被小刀刀扎一下 他迷人的地方 之一 在于 他描写人的行为举止情态想法 有太多犀利得像解剖刀似的地方 用他那种有点刻薄的讽刺写出了我本人或者我好像真的认识的这么一个人 除这些人之外可能就是书中的主角 这本的Larry 白月光存在
我觉得毛姆可能真的遇到过一个男孩子片刻 或者看进他的眼睛与他简单交谈 或者看到他在俱乐部坐着看书 给了他这种清澈纯净的感觉 让他就这么写了一本书出来 书里他每次描写Larry的样子 谁看了不说一句“他好爱他” Larry的生活状态我好羡慕。。。真就是渴望成为 而第一次看到他说“财产买国债吃利息生活”就醒悟 不我不行( hh其实他后来把财产都处理掉了 需要时凭借体力劳动换取钱财 这是建立在视生死和感官享受于物外的基础上 我也做不到 我很害怕不健康和痛苦 他可以不近女色也是超越感官的表现之一 而我在读这本书时全程都在面对诱惑本身(((而无法自拔 读斯宾诺莎时还在默念理性理智哈 现在直接退回感官层了 绝 所以我是书里的配角/路人挂 就是说我好像理解他在试图解决的问题 但我没办法专注地潜心追求 只能大概看看不求甚解 甚至即使找到一些出路 也没办法言行一致地做到 挺好笑的 我想起来我之前写日记写什么事情啊 还痛骂过言行一致就这么难吗?!(hhh
毛姆还有一点非常厉害的是他很会讲故事 他的小说 其实剧情本身是很淡薄的 就是写得很引人入胜 生动迷人 让人带着好奇心 不知不觉就看到书中的角色变老了
其实索菲 索菲也和Larry一样 是写得比较“理想化”的一个角色 所以她最后去拥抱死亡 我不喜欢伊莎贝尔 没有办法喜欢她 艾略特虚浮势利但善良 伊莎贝尔是真的心不太好( 我一开始看到索菲出走还把她想得更坏一些 猜想是不是她递上的掺酒饮料 后来证明她只是放在那里“考验”或者说“引诱”索菲 试图带出她最坏的一面 而这一切是出于嫉妒 啊 人类丑恶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