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博物馆“策展体系”架构与策展人“项目化”管理方式的构建 摘选
1、一场好的展览不应该是单独作业,而是要形成一套完整的“策展体系”,包括内容设计(展览大纲、文物挑选)、形式设计(展厅流线设计、装潢设计等)、外延设计(教育活动、文创产品等)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有专人负责,形成“策展团队”,并且要以“项目化”的方式进行管理。
2、“策展人项目制度”借鉴企业化的管理与经营模式,由策展人负责主持、建立团队与经费支配,以观众体验反馈与产品经营收益来评估成果,最终形成一套完善的“策展体系”。
这需要考虑到博物馆到底是“经营”还是“运营”的问题,博物馆是否可以有相对独立的经济运行体系?
3、一个展览应当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出发。
4、策展人应更具本馆藏品特色与市场调研中的观众需求乃至当今社会最为流行热门的文化现象或学术前沿等多个因素来共同确定展览主题。
迎合社会与观众的兴趣点固然很重要,但是以此方式为主可能会陷于被动,若以馆藏文物和馆藏文物研究为基础找到展览点,可以使库房的文物“活跃”起来。而从外界寻求展览点的方式可以作为博物馆的一种创新展览呈现。
5、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群众筹款和企业资助。应当给予策展人一定的财政自由权利,可以采取企业的项目管理运营方式,策展人如同企业中的项目经理,在项目开始之前做出预算,预算金额需要财政审批。本馆财务部门可以作为监管人,如同企业中的采购经理,两方相互制约,起到监督监管的作用。
如此一来好像博物馆的展览策划部门成为主要部门,各部门间平等的关系被打破,如何平衡部门之间的经济、分工等问题?另外,国内国有博物馆的体制现状是否支持博物馆单独筹款?
“策展人制度”是博物馆发展优质展览的值得期待的方向,但是如何能够将其结合中国的制度、经济体系等等,进行本土化调整仍然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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