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顿诸问题初探(中)——《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
三、关于“功能”
默顿强调了功能主义种显功能与潜功能、正功能和负功能这两对以往没有被充分认识到的概念。对前者而言,默顿是想以主观目的/客观后果为区分标准,表达未预期后果的存在。而对于后者,默顿则仿佛将其作为克服功能主义局限性的尝试,他试图通过提出计算正负功能之间净差额以断定制度的作用来使得功能主义摆脱被认为过多地带有了保守主义色彩的指责。
但是,这种计算差额的做法,或许仅能从方向上给予研究者启迪,至于落到经验实处则颇有难度。这种近似功利主义的取向,暂且不论将不可计算的功能量化的困窘——这正是功利主义饱受诟病的缘由之一,在何种视角上看待功能依旧是个重要的问题。罗尔斯在旗帜鲜明地反对社会功利主义时指出,这种所谓成本收益的计算实际并不在意着社会的利益,而是充满着统治者或者社会制度设计家的想法,尽管他们时常声称为着社会全体而考虑。那么同样地,当研究者在面临功能计算时,又有多大层面可以摆脱自身所处的知识分子场域既存的结构束缚呢?即使学者们有意识地回避自身的利益诉求,功能真正发挥的作用和他们考察到的功能的作用往往又并不是一回事。在这一层面上,计算功能净值的做法和理性选择理论陷入了同样的境地:把研究者的脑袋错置在了行动者的身体上。
对于功能主义过分倾向于保守主义的观念,默顿持反对意见。尽管他赞成如果新制度不能发挥被替代制度的功效则应当保持原有的状态,并且批判了功能主义学说中普遍存在的谬误,但他依旧认为功能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是进步的,因为其要求制度需要在整体结构中发挥作用,如果它不能够实现原有的价值,则需要被替代。
不过,默顿的这种辩护并不完善。首先,对功能主义的保守倾向指责并不是单纯将二者划等号。相较于其带有的进步色彩,对现状保守的、静态的趋向是功能主义的突出特色。其次,正如正负功能净差额计算的遇到难题一般,新制度带来的功能多少是难以量化的,更遑论新结构的功能“大于”旧结构的功能,而由于人类社会的正反馈机制——这往往会导致对既有制度的合法性过度宣称——的存在。那么在这一尺度上,默顿所谓“任何消除现存社会结构,而不能提供适当的替换结构来实现由所废除的组织原来实现的功能的尝试是注定要失败的”实际上便带有了深刻保守主义色彩,尽管他本人或许并不认同这一点。
四、文化结构和制度规范
其实还是比较喜欢默顿通过群体对文化目标和制度化规范的认同来分类出“遵从、创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反抗”这一套体系的做法的。
在这里想明确一点,即现下流行的“躺平主义”应当更合乎“仪式主义”而非“退却主义”,尽管从字面上看很容易将其归类为后者。首先,”退却主义“的明显表征是个体的非社会化,研究的主要群体是被剥夺了社会权力的边缘人,这无论是在物质基础条件还是在精神气质上都与时下广为流行的躺平主义并不吻合。其次,默顿指出”仪式主义“多发生在美国中下层,他们存在一种阶级焦虑,一方面想要保持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又发现阶级跃迁的通道十分狭窄,因而走向了仪式主义。这和躺平主义颇有相似之处,躺平主义是相对于内卷(遵从)而存在的,信奉躺平思想的群体往往不希望为了所谓的成功付出更多的、自认为不必要的成本,对于经典的成功文化不以为然。但这并不等同于他们什么都不做,实际上他们会按照社会基本文化期待完成自己的事务。(这和前几天新闻所说的年轻人虽躺平但努力的现状相符合,当然我认为这种新闻实际上是不怀好意的)比较可惜一点的是默顿在解释“仪式主义”方面没有分配较多的笔墨,不过这也给了我们进一步思考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