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简记210813《易中天谈美》第三卷C02《自然之道》
浏览大家之言,为何又要拾人牙慧呢?倘若该书此文仅仅是跌宕起伏、异彩纷呈的情节故事,只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而得意忘言了。然而《易中天谈美》实为论文性质的文章,仅仅蜻蜓点水地阅读,收获必定寥寥。以阅读简记梳理一番,必定能产生美妙的心流体验,进而升入文我合一的超然境界。
话不多说,且看易老师在《<文心雕龙>美学思想论稿》上篇第二节《自然之道》中的阐述吧。既然谈“文”,必定对文的本体进行深入的思考,并非分析“文”的起源和组成,而是研究“文”得来的终极原因。即“文”由什么决定的,根据会是什么?
是“道”,“道”在上,是本体、原因、根据和规律。但“道”又是那么幽微汗漫,可谓神龙见首不见尾。不是故意不说清楚,而是难以言明于心,因为万事万物的终极原因深不可测,每种事物只是“道”观照于世的一部分,每个人只能获得“道”智慧的零星,每种语言只能无限接近“道”的真理,所有的表象不会是全部,不会贴近吻合。
虽然如此,但我们不能放弃追逐,非黑即白吗?不能取得完全的成功就干脆不要部分的成功吗?不,首要的任务便为那个难以捉摸的终极原因命名——道。道潜于世外,又游于世上,涵盖千奇,包罗万象。其显于世上的现象便是文。这也符合“文”的本义,可解释一种“装饰”,一种表现,一种文化,如“色彩花纹”“音韵节奏”“神采风度”“典章制度”“文学”等等都是广义上的“文”。原来“文”是“道”的形象代言。
于是,包括天象、地貌和万物的形态声色在内的称为“天文”,包括语言文字、典章制度、风度神采、学术著作和文学艺术的精神文明称为“人文”。前者同于自然范畴,是“道”的直接创造,而后者是属于前者的人的发明。那么,“人文”则源于自然,符合自然,符合道了,是谓“自然之道”。
刘勰便以“道”为“文”之本体,以“自然”为“文”之法则,这显然是在与当时不自然的文风作斗争。然而刘勰的“道”与“自然”与老子的又有重大区别。他撇开“无”“无为”等观念,拿来儒家的工具进行理论修整。中华民族的功利世俗色彩不容丢失,儒家的刚健进取精神更不能泯灭,艺术应该有社会的实用价值,更何况文学又必定为人工制作。人工产品得为现实服务,只不过要巧夺天工,不露斧凿之痕,好似天然罢了。
这种理论认知不可谓不高明。人源于自然,人工产品理应自然,而人之社会又有别于自然,必然体现一定的功利心,道儒相合,可矣。然而刘勰还是犯错了。他先验地认为:孔子等圣人是“道”在人间的代言人,孔子修撰的六经等“圣人之言”经典便是文学的起源。
借此方法论是可怕的。与神怪邪说何异?孔子等圣人能以一人之力更迭社会、扭转乾坤吗?他们也是人,也有独特的人心,圣人名号来自于他们努力而来的成就,而不是设想圣人天成。因果倒置乎?中华大地不可吹起西方那“把一切交给上帝”的思想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