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结算--解决方案
基础税务知识解读
公司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个人
1.正式员工
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劳务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使用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800元以下不交税。
什么是灵活用工?

不建立劳动雇佣关系,或者说与服务提供者形成合作关系,就是“灵活用工”,是组织与 个人直接建立合作关系的模式,是在法律保障下的组织业务与个人经营的合作关系,二者是对等关系,并 充分享有双向选择的权利。
灵活用工解决的痛点

政策结算依据:委托代征
地方政府、税务局委托服务公司来增收零星的、分散的个人税源。

政策依据:完税凭证
个税:按照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报税(五级累进或核定)。

汇总代开:自由职业者收入进行汇总代开
成本票给到落地公司用于做成本。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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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VS风 赞了这篇日记 2021-05-24 11: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