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和小道》读书笔记7

图像和语文是如此的不同,在图像中,我们规避了可能的表达错,那错误可能来自修辞,来自不当的口吻、意图,不当的时机,不当的对象,而一幅图片,有着无辜的外表,它的主观性隐蔽而随意。如果你觉得受冒犯了,主人大可以说,那不是我的意思,如果你碰巧喜欢这张照片,不用说,那正是主人要达到的效果。
至于“艺术性”,谢天谢地,我终于能够做到,或几乎做到,不再假装有什么艺术追求了。这是最近才有的觉悟。这并不容易,因为我受过几年文学训练,而这批人,没有几个不认为自己是审美方面的行家。用了很多年我才明白,文字与艺术根本是不怎么搭界的,然而又用了些年,才将“摄影”这个词归给别人,自己只是照相。
多年后,我成了那一种人,装腔作势地端着相机,东瞄西瞄,好像在寻找什么真家伙,对别人的随手一拍,打心眼里瞧不大起,然而自己又从来没拍出过一张“想拍”的东西,而又迟迟不承认,其实自己并不知道“想拍”什么。
这种可笑的自负,造成了损失。我的旧照片,因为自己看不上眼,随手掷弃,存下来的就没有几张。比起父亲来,真是惭愧,他的子女,每人都有厚厚的相册,自出生之日,至成年前。现在感慨良多。
现在我终于明白,或几乎明白,对我们普通人来说(这里的“普通人”指的是非艺术家),照相的首要功能是记事,而不是审美活动。比如我路过某寺,匆忙中只拍了两张照片,一张是毫无机心的全景,一张是檐角和旗竿的局部,在当时,我一定觉得后一张“有点意思”,因为那几何形状可能是好看的。数年之后,假如我不得不从两张照片里删除其一,我一定会删除后一张,因为第一张至少帮我想起些事情,“哦,原来我曾经过扬贡寺”。甚至,如果时间相隔不算久远,能连带回想起当天的风尘,台阶上休息的一家人,那位躬身的老年妇女,在我经过她身边时犀利的一瞥。至于后一张,它什么也不是,至多是某种幻想人格的绝望努力。
我删除的照片,有一批是重复的,同样的场景,拍了好几张,而更多的是所谓的景致。回想当时,为了拍这批照片,费了最多的心思,忽而三角架,忽而快门线,或钻到草丛里,或爬到石块上。然而这次,我把它们删除了十之七八(也许有一天我更加觉悟,把它们全部删掉)。
我去过一些草原,不同的草原。草原是单调的,然而单调中自有深意,等待我们领会。有时我领会到一点,有时没有,此时会拍些照片,彼时也会拍一些。这次重看这些照片,只有单调,没有深意,令人沮丧。于是我想,我从一开始就错了。照片只是记录下我们眼睛看到的事物的一部分,而我们的眼睛,又不仅仅只是视觉器官而已。一张照片,是一个碎片,将我们观看世界的行为,从连续的活动中分离出个个瞬间,而谎称重新拼凑这些瞬间,便可复原起初的精神活动,如同电影将画面放映得足够快,看起来便是无缝的。一次精神活动,如果是可以重温的,那也只是由于这一活动从未实际上终止,至于照片,虽然有提醒记忆之功,指望它能摄入更多的东西,如同指望当我们对着一个山丘想入非非时,自己的思想能够投射在山丘之上并改变其外表,这是不实际的。确实有些照片,特别是出自专家之手的照片,能够传递情绪等精神性的东西,我想,那只是因为经验的模式所致。
威廉·詹姆斯曾写道,四个人到欧洲旅行,一个人记得的是鲜亮的东西,漂亮衣服,公园、风景和建筑物,第二个人注意的是排水设施,门窗插销等值得考察的事物,第三个人谈论的是餐馆和跳舞会,而第四个人可能沉浸在自己的冥想中,至于所见所闻,只能记起几个地名。
我屡次嘲笑过“旅游式”的拍照者,他们将镜头对准解说牌、大树、对联和丑陋的大门,在刻着“天涯海角”或“在水一方”的石头前面合影,像是要拍一本说明书,现在,我倒希望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希望下一次能够专心致志地游览,抛开我那些一知半解的哲学和美学,如果我不知道拍些什么,就看看别人在拍什么吧,毕竟,这是一个精神即物质、物质即精神的时代,我们无往而不在潮流之中,能抓住什么就抓牢什么吧。
分享,现在是流行词,互联网的精义所在。最近,我访问了几个“分享照片”的网站,是很有名的网站,拥挤着无数漂亮照片,多数来自手机。恕我直言,看起来千篇一律。千篇一律的原因,表面上,是这些照片都经过同样软件的修饰。有一个软件,据说提供上万种修饰组合,然而便是一亿种花样,也无补于趋同的倾向,至多让这倾向不那么刺激人而已。表面之下的事实是,拍照成为共同行为,拟想中的观看者越多,拍照的个人意味越稀薄。
我删掉的照片,一大部分之所以索然无味,最捣乱的便是想给别人看的动机。我们不是孤独动物,当然要分享,可是这愿望如果不加以合理地抑制,有可能把我们带到本来不想去的地方。分享是好的行为,但假象也寄身当中,某种虚假的社会感因能缓解焦虑,使我们迷醉,便把真正的问题隐藏起来了。
记得某天,在班玛和达日县之间,在雪天穿过巴颜喀拉山脉的一片山地,我一边艰难地控制汽车,一边还不时举起相机,隔着脏污的前窗,拍下可怖的前路。只为以后向朋友炫耀。这是双重的愚蠢,致自己于两种危险之中,其中较小的危险,是滑下山谷,较大的危险,是滑入虚幻。
达尔文认为,至少有一些动物,如孔雀,不但有审美能力,而且这一能力是我们可以观察到,且是可以解释的。他也知道,在根据不足时提出这一观点,势必惹来汹涌的反对,但他相信他的体系足够坚固,禁得住常识及人类之骄傲的挑战,特别是,既然人类的一切能力都是进化而来,审美能力为什么应该享有特殊地位呢?
这是个令人痛恨的想法。多数人如我,一边相信进化论,一边相信,在人类与其他动物之间,存有壁垒,在进化论的解释范围之外。我“知道”猫有感情活动,但我暂时没办法相信猫有概念。
旅行意味着看到世界的更多部分,只有能不断地回味人类在世界中的独特位置,这一过程才有意义。
通常,人们并不明确地知道想要躲开什么,然而朝九晚五的城市生活,便是没有哲学家来宣布,我们也知道,其中有些难忍的东西在日积月累。
对我自己来说,“离开”是美妙的感觉。我在旅行中,像李逵着了戴宗的套儿一样,脚不点地。出行前想去的地方,一旦接近,就另作盘算,如果离路稍远一点,就不去了,或者不好意思不看一眼,也是匆匆忙忙,我来了,我看见了,我走了。而在路上,不论是在火车上还是方向盘后面,移动不居,是最让我舒服的事情。
被感受包围的知识,是最可贵的一批知识。我们见过情绪是如何影响人,使人背叛已有的知识,对明显的事物视而不见,偏要推出可疑的见解,以符合自己的情绪;但在好的一方面,人的感受使知识活生生起来,使我们时刻知道,我们惯常使用的一批概念,真的实有所指,我们的思维,虽然抽象地进行,却没有一刻超越过现象世界。
几乎所有的人,情急的时候,都咒骂过别人“该杀”,一旦对方站在面前,一万个人里,也不见得有一个人有能力做出可怕的事;但坐在桌前写文书的人,一百个里,倒不见得有一两个时刻提醒自己,笔下的数字实际是别人的生活。实际的事物是观念的解毒剂,我在家里看新闻,有时很生气,出去转一转,原先的气就小了。当然,还会新生些别的气。
在好几千年里,中国人一直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地理上,政治上,精神上。实际上,世界中许多地方的人,都这么想,越小的部落,越是如此。现在他们不那么想了,我们还这么想,甚至,受中国文化影响的有的国家,比中国小许多,暗中还有这幻想。这一观念是中国文化的基石之一,一两次旅行,几小时电视节目,远不足以改变。因为对一个人来说,越是没有事实基础的念头,越不是逻辑推导产物的观点,越难改变,没有什么可以说服他。
就我而言,每一次出行,心情最不平静的,永远是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特别是最后一天,归家的急切,超乎自己的预料,也不符合对自己的判断。回到家中,往熟悉的地方一坐,几乎不想起来,懒汉的本质,再也掩饰不住,那感觉真是舒服。离家,回家,往复振荡,用句古人的大话,叫作“道在其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