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类事业单位好消息频出,有可能转为公务员?机会到底有多大
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一类人员显得比较特殊,那就是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之前的说法,这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很可能直接转为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让不少人都觉得心里美滋滋的。

然而事实真的像大家所想那样吗?要知道现在公务员属于“逢进必考”,执法类事业单位虽然地位特殊,但真的能享受到这般待遇吗?未必!请看下面分析。

事业单位并非真的具有执法权
我们常说的执法类事业单位,比如文广局的文化执法,交通局的运管执法,农业局的农业执法等等。这些单位往往都是属于各大职能单位的二级单位,属于参公性质的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其实并不具有真正的执法权,主要是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委托执法。说得简单一点,就是上面的主管单位决定好了任务,这些二级单位去执行就行了,只是一个执行人的身份。

执法事业单位意味着编制不够
很多人会奇怪,为什么职能机关单位不直接执法,而是要让下面的二级单位来进行,其实原因也很简单:编制名额不够。公务员编制并不是想扩就扩的,每一个编制名额都有严格限制,既不能多,也不能少。
像这类执法事业编,当属最基层的岗位了。基层公务员已经非常辛苦了,而且常常缺人。所以往往会招聘大量的合同工,连二级单位执法人员数量都不够了,更别说主管单位了。转为公务员就意味着需要大量增设编制,目前看来概率并不大。

执法类事业单位最终归宿
事业单位改革正在进行当中,预计今年就能完成。目前已经有个多个地区成立“综合执法”部门,例如浙江的“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哈尔滨的“综合执法大队”等等。这类单位依然是事业单位编制,但属于参公性质,待遇和公务员一样。

其实从改革大趋势来看,行政编制是在逐渐减少的,很多编制近些年都是“只减不增”,还有很多职位基本都由“合同工”代替。在“去编制化”的大趋势下,事业编直接转为公务员更显困难。不过参公事业单位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大家觉得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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