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医保卡使用有新规!刷卡需验身份证?
医保卡使用新规
柳州市民注意啦
根据国家医保局日前公布的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自2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
医保定点药店购药需“人证相符”
“人证相符”的意思是 医保卡的信息要与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Q1

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
《办法》明确,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在医保部门规定的平台上采购药品,并真实记录“进、销、存”情况。定点零售药店要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遵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医保经办机构将依法依规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参保人员应凭本人参保有效身份凭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得出租(借)本人有效身份凭证给他人,不得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在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Q2

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
《办法》明确,定点零售药店在提供药品等服务时,必须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的有效证件。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或购药人应在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凭外配处方购药的,应核验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员身份是否一致。
这也意味着“购药人需要做到人证相符,进行严格核实才能购药,一旦工作人员发现人脸与相关资料不匹配,就不能使用他人医保卡购药”。
Q3

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
《办法》明确,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凭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处方药,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调剂配发药品。
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章。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
Q4

医保经办部门将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稽查审核
《办法》规定,医保经办机构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保药品费用。
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医保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定点零售药店拨付医保费用。
原则上,应当在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经审查核实的违规医保费用,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新规中的“人证相符”,能有效防止“假冒”、“套取”,利于医保卡的监管。但是否使用医保卡买药就必须带身份证?据查阅,新规中提到的“有效身份凭证”并不是特指身份证。

1、自己买普通药,不用带身份证
刷医保卡买药并非一定要带身份证,很多药店在使用个人医保卡买药时并未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大家也不要激动~当给自己买药时,带上本人的医保卡就可以了。
药店工作人员,只需要核实医保卡上的照片与你本人是否一致。
但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购买感冒、止咳、退烧、消炎等药品,需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和医生处方。

2、为他人买药,要带双方身份证
虽然买普通药不用出示身份证,但是你去药店买药时可能也会看到收银台上,贴着一张写有 "非本人医保购药,请出示双方身份证" 的提醒。
也就是说,如果替别人拿医保卡买药,必须出示两个人的身份证。
比如:家里老人购药不方便,子女可以带着老人的医保卡、身份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去购药,药店人员需要进行核验。
总的来说,这次新规主要影响的是,不再允许把医保卡外借给别人用了。在此我们也要叮嘱大家一句,不要轻易把自己的医保卡给他人用,以免后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刷医保卡买药要核验身份,目的是为了防止冒名购药,让医保基金的钱能公平公正地使用,对大家来说是一件好事,所以大家理性看待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