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被喜欢”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
豆蔻年华之时,少年少女情窦初开,还记得那时候总会听到大家的闲言闲语,传说着谁和谁情意相投。自己也不例外,总是会想尽各种办法去偷偷”偶遇“自己心仪的那个人,因为我那时候是班长,能力备受肯定,参加各种活动,也算是年级中的佼佼者(还挺怀念我的初中生活的,有机会,把我做的各种荒唐事记录下来,算作纪念),这种小动作多了,自然不能免除成了别人的谈资,不过,我也是无所谓的。不过,时至今日,我突然总结了一个规律,让我心动的男生有些特点“手好看,字俊秀,声音浑厚,外加----闷骚”。哈哈,可能这种男生比较让我有征服欲吧。
当然,今天重点不在那些,那些只是说,青春年华中,被喜欢是一种羞涩,一种甜蜜,甚至有时掺杂着一丝丝炫耀的意味。成长的代价之一就是人会变得现实,现实又是什么呢?也不一定说是物质,于我,更多的是心灵相通,是一种默契,一种默默待在一起,就能拥有的自然和舒服。否则,我宁可自己一个人,也不想凑活。所以~这种时候呢,如果被一个你明确知道不喜欢的人喜欢,就会觉得很尴尬。直接拒绝吗?会不会伤了人家的心?今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了。不拒绝的话,暧昧就更可怕了,那种不明所以的感觉,很多时候会被对方误会成一种变相的激励和挑逗,绝对不是我想要的。最可怕的一种,莫过于,即使被拒绝了,却还痴心纠缠,苦了自己,更苦了对方。这样一想,就觉得那些公众人物,着实令人钦佩。
所以斟酌再三,还是回复了那人,结果,无回音~搞得有点尴尬,但却也释然了。毕竟这个世界,你并非非我不可,那又何必呢?如果可以做朋友,最好,如果觉得不能放下,便不见了吧,相忘于江湖,每每忆及,会心一笑,只为曾有那一人。各自安好。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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