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一分殊
宋明理学中的重要命题之一,语出程颐的《答杨时论西铭书》:“《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伊川文集》卷五)。认为社会具有统一的普遍伦理原则,而其具体实施因为情况不同而有等级差别。
张载的《西铭》深明这一道理,而墨翟的所谓“兼爱”则有背于这一原则。
周敦颐仪有这一明确思想,其《通书》谓:“五殊二实,二本则一,是万为一,一实万分”(《理性命章》)认为万物都是由“一”(“太极”)分化、派生出来。
朱熹综合周、程思想加以阐发。他的“理一分殊”说具体表现为:
其一、从体用角度论证宇宙本体与万物之性的关系。
《朱子语类》:“伊川说得好,曰理一分殊。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及在人则又各自有一个理”(卷一)。“盖合而言之,万物统体一太极也;分而言之,一物各具一太极也”(《太极图说解》)。认为万物之性禀受“太极”(“理”)而来,但不是分有太极的一部分,而与太极完全相同。
其二、从本末角度论证一理与万理的关系。
《语类》:“太极如一木生上,分而为枝干,又分而生花叶,生生不穷,到得成果子时,里面又有生生不穷之理,生将出去,又是无限个太极”(卷七十五)。认为事物之理皆由本源之理派生而来。
其三、从一般与个别的角度论述普遍之理与具体之理的关系。《语类》:“如一所屋,只是一个道理,有厅有堂。如草木,只是一个道理,有桃有李。如这众人,只是一个道理,有张三有李四。...如阴阳,《西铭》言理一分殊亦是如此"(卷六)。指普遍之理表现为有差别的具体物理。
明清之际王夫之分析了“理一分殊”命题的逻辑矛盾,指出:“分云者,理之分也;追其分殊,而理岂复一哉?夫不复一,则成干殊矣”(《读四书大全说》卷十)。认为程朱“理一分殊"说从根本上颠倒了理气关系,是不知“理即气之理”。只有气才是“万物同乎一本者”;世界之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原因就在于“其同者纲缊化醇之气,而异以理”,并非如朱熹所说是“理同而气异”(《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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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友214310422 赞了这篇日记 2024-03-21 17: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