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摘要和笔记(20201216)
自我感觉本身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像其他任何原始的感觉一样,不断的演变和改进。这样,在每一方面都保持独特色彩的同时,它演化为无数的自我感觉。具体的自我感觉,就像它在成熟的人身上表现的那样,是所有这些不同感情的混合体,其中有大量没有经过演化的原始情感。它完全加入思想的总发展中,但绝不会失去其专有感这一特点,这种专有感导致我们用第一人称代词来命名某个观念。 本能的自我在进化和发展中毫无疑问的起着刺激和统一个体的专门活动的重要作用。它联系着的观念主要是那些运用力量和启发行动以及强调“我的”意识与其他人的意识对立的观念。 社会自我只不过是意识对自身产生于交流生活的某种思想或者思想体系的认识和感觉。自我感觉的范围主要在普遍生活的里面而不是外面,其特殊的功能和倾向是把充满个人力量的世界作为表现情感的天地,并反映在由对人印象构成的意识中。(注:我们常常有这样的经验:在努力的过程中,如果碰上符合我们个人的倾向的一些事物,往往就会牢牢抓住不放,这样的努力就是在刺激反映自己特点的这些行为,并由此发展出我们每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差异,体现我们自己的个性。) 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命名的事物以及在我们的反思中占重要地位的事物,几乎都是通过我们和其他人的交流而留在我们意识中的。没有交流事物,就不可能有名称,人类就没有多级思维活动。 自我有这样一种性质,像个性的任何一方面一样,表现了深远的遗传和社会因素,不把它和普遍的生活联系起来,就不能够理解和掌握。它是个别的,但绝不是孤立的——特殊性和孤立不仅是不同的而且是矛盾的,前者表明着和整体的联系。自我感觉的对象受历史的总体进程的影响,受民族、阶级和职业等的特殊发展及其他条件的影响。(注:一个健康的自我应该是既充满活力又具有可塑性,是个人目标与感情发展的核心。自我应该可以被发展甚至于更新打破,也就是说它应该能够在某种意义上重生。) 习惯本身并不足以使一种思想进入自我而被其专有。许多习惯和熟悉的事物是被环境强加到我们身上,而不是因为它们符合我们的意愿而被选择的;它们对自我来说仍然是外部的,而且可能是被排斥的。相反,经验中若出现一个新奇但却十分迎合我们意愿的事物,……几乎立即就被专用了,至少暂时变成了自我的真正中心。习惯在自我的成长中有着相同的稳定和巩固行动,就像它在别的地方一样,但这并不是它本能的特征。 实现自我这种根本需要是一切抱负和雄心的实质,就是对其他人的意识产生某种效果。……我们感到了好胜的个性的不可屈服的力量,而自我感觉似乎就是这种力量的载体。——“第五章 社会自我——“我”的意义” 单纯的坚持自我似乎并不等于自私。没有什么比一个人对特定目标的执着和成功的追求更可敬。这种追求是光明磊落的,并且是估计他人利益的。 既然对一个人是否自私的判断是一个同情的问题,有些人的自我感觉自然就不被别人赞同。人们的观点大多依赖于他们的性情和思维习惯。 对自私的正确判断普遍是依照公平、合理和礼貌的规范而作出的。规范是有思想的人从他们的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了普遍的对善的要求。自私的人是一个沉浸在自我中的人,或是一个以自己的方式维护自我的人,是一个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人。 在道德讨论中,“自我”这个词通常是指不健康或利己的自我;这个自我是人们需要躲避的,既为了他们自身的善,也为了公众的善。我们说“抛开自我”,意思是说抛开有害无益的心思,真正获得解脱。 促使我们做出无私和忘我行为的正是我们意识中的某种情感,假如我们珍惜这种情感,它就是我们自我的一部分。我们通过与他人或其他外部因素的联系,用外向的思想和行动来发展内心生活。(注:这是自爱,而不是自私,两者之间的分别是很明显的。一个懂得明智的爱自己的人,通常也是最可能合理的爱别人的人。) 事实上,自我的健康发展像任何一种事物的发展一样,需要持续性和变化的合作。在组织的基础上,发展必须有可变性、开放性和自由;太严厉的组织意味着固定和死亡,缺乏组织又意味着软弱和混乱。自尊的人看重别人的评价,这些评价占据了他头脑的很大一部分。但他保持自己的思想,有辨别,有选择,从自己的个性来考虑所有的建议,不会接受与他的发展无关的影响。他把自我设想为一个稳定而连续的政体。 健康、心理平衡的人,只要具有一定的感受力,并且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从事健康的活动,都会保持适当的自尊和有理智的雄心。他们不必和桀骜不驯的自我作斗争,不专门花精力来避免愤怒、嫉妒、骄傲、追求目标的焦虑以及其他社会自我的病态心理。他的自我感觉能给他足够的刺激但不会伤害他,他的交往圈子对他持赞赏而不是恭维的态度,他在事业上有适当的成功。这样的人无须用到的和宗教武器来压制骚动的自我。充满希望、积极活动的人,或是物质条件优裕的人,都很少有内心冲突的经验,并对关于内心冲突的文学作品或理论不感兴趣。——“第六章 社会自我——“我”的各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