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娶小24岁保姆,老房征收的300万,她不得一分,原来早有安排
3婚老父亲娶小24岁2婚2娃的保姆,大女儿只比后妈小2岁。父亲还在世时,继母悄悄做了一份他的死亡证明,就是为了骗保险钱。如今父亲不在了,老房子征收得300万,全部归两个女儿,继母得不到一分钱,原来父亲早有安排。现在,继母免费住在继女一年租金8000元的几十平房子里,不知足还要讨回遗产。
家住张家界的王先生,在3年前因病过世,没想到他离开后,给比他小24岁的妻子杨女士,留下一个巨大的危机。杨女士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54岁的她,每天看着丈夫的照片泪流满面,一切只因两个女儿扬言要将母亲赶出家门,并要求断绝母女关系。

王家的老房子在去年征收了300万,如今被两个女儿全部占有,作为母亲的杨女士一分钱都没有。
想起此前两个女儿的所作所为,杨女士怀疑这就是两个女儿让她搬到这里的真实目的。
两个女儿曾提议要将两层楼的房子进行翻修,让父母两人搬离这里,可翻修完后,她们却拒绝让父母住到老房里。
如今父亲过世,对于杨女士的生活,两个女儿不管不问。
大女儿开的眼镜店与杨女士的住所,相隔不到500米。但这三年来,她们几乎没有任何走动。
两人见面后,大女儿虽然面带微笑,但对杨女士颇有不满。
杨女士与王先生是重组家庭,而杨女士的年龄,只比王家大女儿大两岁。
可结婚13年间,杨女士与两个女儿相处融洽,从未发生过遭到争执,对王先生也尽心尽力的照顾与陪伴。
起初,杨女士与王先生的这段婚姻,两个女儿并不知情,而杨女士是作为王家的保姆,照顾王先生三年后才嫁给他的。
那时候,王先生年过六十。因为认可杨女士对父亲的照顾,两个女儿知道情况后,有没有反对他们的婚姻。
而在这13年的时间里,母女间也有相互牵挂。杨女士嫁入王家后,将两个女儿真正当成了亲人,全身心地为他们付出,可大女儿对此全盘否定。

大女儿表示,老房征收的300万是属于父亲的婚前财产,与继母杨女士毫无关系,也否定了这些年继母对王家的付出。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房子虽是婚前财产,但老人过世后属于他的那一部分遗产,作为配偶的杨女士理应有她的一部分。可两个女儿却要占为己有。
如今,杨女士住在继女名下的房子里,看似两个女儿给予了足够的依靠,实则杨女士的生活没有任何的安全感,房子随时会被收回,而原本丈夫的那一部分遗产,她也一分未得。
王先生在世时,杨女士对王家人体贴照顾,大女儿将这一切,归结于继母杨女士的另有所图。
去年,王家的老房征收款有300万。但这笔钱都由王家两个女儿所有,于是她开始多次寻找两个女儿讨要说法。
如今,她念想的只有一张两个女儿都不要的王先生的遗照。
孤身一人的她,无依无靠,也无人诉说苦楚,希望丈夫还能陪在身边。
杨女士与王先生认识了二十几年,那时双方都有家庭。后来,王先生的妻子过世后,杨女士与丈夫也离婚了。
杨女士认为王先生心地善良,就承担起了照顾他的责任。当时,王先生的经济条件并不好,但杨女士依然心甘情愿地嫁给他。
这些年来,为了王家人,杨女士付出了所有的时间与精力,两个女儿却翻脸无情。
当初,杨女士专门到王先生家里照顾他。那时候,王先生还是跟别人租房。楼下不给住,他们就住在5楼。
王先生有铂金森病,走路都是一拐一拐的,一身的病痛很多。他体重170斤,身体差,需要锻炼。
杨女士就搀扶着他,每天上下楼梯,陪伴着一起锻炼。这也让她闹得一身疼痛。
4年后老房子翻修,杨女士已经嫁到了王家,并与丈夫一起帮助两个女儿建房,也从未有过怨言。
王先生过世后房子意外的征收了,这本来是一件喜事。两个女儿却霸占了王先生的那一部分遗产。
王家小女儿如今的经济条件与大姐一样,也是十分优越。
当小女儿看见继母时,却扬言不欢迎继母的到来。小女儿突然说出,父亲生前表明房子都给予她们两姐妹,也通过了正当的途径进行了公证,也就不存在由父亲遗产这一说法。
听到这里,杨女士很气愤,因为这些年里对于这件事她根本不知情。
原来,在王先生还未过世时,杨女士隐瞒两个继女,想去伪造一份王先生的死亡证明,只为能够拿到保险的赔偿去填补医药费。
可在小女儿看来,父亲在医院治疗的所有开销都是姐妹俩全部承担,继母这样做是为了骗保险。
小女儿指责继母对父亲并非尽职尽责,当初父亲生病时,继母时常在外打麻将不着家。
在这些年里,两个女儿考虑到父亲与继母的晚年生活,时常带着两个老人旅游度假,可没想到这样的真心付出,却没被继母记住。
父亲过世后,继母不曾念及过往,开始了一系列无理取闹的行为,到处说王家女儿的各种坏话。
王家的女儿在周围上小有名气,可没想到杨女士逢人就指责两个继女。
三人成虎的言论,越传越激烈,如今,相熟的人几乎都知道,黄家女儿对后妈不好的这件事。而杨女士的行为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小女儿始终认为,杨女士并未真正将她们当成家人。这正是她们矛盾爆发的真正原因。
也许,杨女士不曾知道自己与旁人的倾诉,会将这段关系推至冰点。
小女儿坦言,父亲此前有过两段婚姻,杨女士是第3任妻子,当初两人结婚时,两个女儿都不知情,但顾及父亲的晚年,他们选择了接受,原以为继母能够真正融入王家,可事与愿违。
小女儿认可杨女士对父亲的付出,就让继母免费住在王家女儿名下的房子里,没有赶她走。虽然那里只有几十个平方,但也值几十万元,如果租出去,一年有8000租金。小女儿无法接受,继母贬低她们的行为。
杨女士曾有两段婚姻,生下了两个女儿。在当初的那段婚姻,前夫的暴力行为让她极度崩溃,不再相信婚姻。
直到遇到大她24岁的王先生时,她感受到了温暖与陪伴,不顾朋友的劝阻,奋不顾身地嫁给他,从保姆变成了妻子。
她因为年纪过大,3次终止妊娠,期间的辛苦从未向人提及,以至于亲人与朋友,都无法理解她的行为。
王先生过世后,沟通联系的桥梁没了,两个女儿也不愿再去与继母联系,而后的300万征收款,彻底激化了这个重组家庭中的矛盾。
13年的婚姻,杨女士从未谈及后悔二字。杨女士与前夫也生了两个女儿,如今有4个女儿的她,却是孤身一人,需要自己靠自己来维持生活,日子艰难。
她在超市里上班,每个月工资2000元,维持基本生活。她从未觉得累,只是觉得心酸,因为下班回家以后,始终感觉很孤独。
王先生的老房子属于婚前财产,那么逝者对于房屋的所有权,有完全的自主处理能力的,那么现在的材料表明,逝者已经通过公证赠予的方式,赠予给了两个女儿这个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这个房屋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属于逝者,他过世后也不产生继承的概念,房屋的所有权,就完整地属于女儿两个人。逝者的配偶,是没办法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继承,取得这个房屋的所有权的。
当成年子女与继母之间,没有形成固定的抚养关系,那么成年子女对这个继母也是不具有赡养的义务的。
杨女士住在两个继女买的房子里面,再说她还有两个亲生孩子,可以给她养老。而且,王家大女儿只比她小两岁,杨女士现在才54岁,王家女儿凭什么给她养老?
从相关政策与法律层面而言,杨女士确实没有所属份额,但出于情面,两个女儿可以念及过往,适度顾及杨女士的晚年生活。
也许,两个继女无法体会,杨女士心中想要的那一份温暖与陪伴。而杨女士会做出一系列不理智的行为,也许是听取别人的话以后,心有不甘,从而无法明辨正确的是与非。
13年母女情谊一场,如果她们将来的关系有所缓和,也要常看望、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