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爱与欲(4)——生育与共鸣
【性描写,男女之事,床笫之事,等等等等更露骨的称呼我就不提了。我拿风月之事指代其中与情感相关的部分,用性行为指代行为本身。在其他描述中,我使用尽量客观的措辞。我希望大家读的时候,心里能舒服点。看不下去的读者,请随时右上小红叉,谢谢。】
说到避孕药,就要说到男女大防的第二个原因:子嗣问题。以前的人没有什么好的避孕方法。鱼鳔啊羊肠啊,这些东西做的避孕套总归不是特别受用。最好的方法就是控制繁殖行为,否则就有可能产生子嗣。要是产生了非婚子嗣,就会特别麻烦。少帅一书中,程渝就遇到过这种问题。她和卓五的第一胎是非婚所得。即使婚后程渝变成了卓五的嫡妻,这个孩子生下来以后也不是嫡子,而是私生子,俗称野孩子。这个孩子的处境很尴尬。他可能没有稳定的抚养人,他的血缘身份不被承认。为了名誉,卓家和程家都有可能弃养他。程渝甚至说要把孩子送给顾轻舟。
1951年,杰拉西教授(Dr.Carl Djerassi)合成了第一款女性口服避孕药炔诺孕酮。在此之前,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女子避孕堕胎多使用毒药,如奎宁,砒霜,藏红花,麝香,马钱子碱等。这些毒药不能保证堕胎,对母体有毒性,还有可能导致一尸两命。女子是没必要为了一夜风流把自己玩死了的。她们在男女大防上获益更加明显,对此规则表现出更好的服从性。
女子在男女大防上服从性,还体现在子女抚育方面。女性的生育成本是非常高昂的。在繁殖行为本身来说,女子受孕只要几十分钟。但是怀孕需要经历270天,危险的生产,还有六个月到两年的哺乳期。这中间有三年的时间,女性的生产力都大幅下降。在子女十四五岁之前,母亲要贡献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来养育孩子。如果没有配偶的扶持,后代的成活率很难保证。为了让男性配偶在抚育后代的过程中履行保护责任和经济责任,女性要证明子嗣与男性配偶的血缘。服从男女大防,对于女性来说是非常好的生存策略。所以从表象看,在父权社会中,男性更加风流无所顾忌,而女性更加保守。女性被认为“只有破了身子,归了男人,才会安心。(102)”
男女大防还有一定的社会性意义。繁殖行为是一种社会性行为,它不可避免的会对群体中的其他个体产生影响。程渝和高桥荀在行事的时候,楼上的阿霈顾轻舟并没有看到他们行事。但是察觉其他个体的繁殖行为,也会对群里里的其他个体产生共鸣。此处的共鸣个体是顾轻舟和阿霈。有些文化中以此为忌讳,比如对“白日宣淫”一词持贬义。
这种共鸣可扰乱一般社会活动的秩序。在紧凑的父系社会中,这是客观上有害的行为。繁殖行为的发生,意味着有好的伴侣,有足够的生活资料,有安全的生育空间。这三样都是可以争夺的。如果由于生育共鸣在短期内产生超额的后代,在有限的资源下,必然激化种内矛盾。高强度的竞争,最终在群体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人类是一种所有季节都是繁殖季节的生物。这种共鸣的影响潜力是非常巨大的。
在母系社会中,情况则不完全相同。子嗣从母系亲属抚养。相对来说,后代的生活环境更加宽松。此时男方在繁殖里的责任,几乎仅仅限于使女方受孕,并凭借自身意愿,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母系家族。母系社会一般实行走访婚,对偶婚或者群婚。以父系社会的视角来看,这可不就是乱伦了。但从母系社会的角度来说,这种规则是自然的,并伴有几点利好。父系社会的一夫一妻制,有可能造成夫妻因为非病理性的不配对,而无法受孕产生子嗣的情况。女方因此而被侮辱凌虐的例子不计其数。在母系社会里,一个女性有和多个男性进行合法繁殖的权益。女子因子嗣而受辱的机会减少。女方拥有并支配家庭资产,子女养育条件相近。母亲比父亲对自已后代的血缘更有把握。她们的后代几乎不存在因为血缘不明而被遗弃的问题。母系成员之间的母职可以相互替代,后代受到更好的关照。“父职”的概念,近年来被频繁提出,强调父亲对于子女的必要性。实际上,在生命早期,孩子多与家庭之外的人安全的交流接触,这件事本身就是有益的。这个男性不必须是父亲,也可以是母族里的舅舅,也可以是其他亲族的男性。其目的是为了让年轻人获得不一样的视角和经验。母系社会的这种婚姻习俗就不需要男女大防,只要保护好未成年子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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