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与较真
严格来说,一切呈现于字面上的东西,都有办法把它反驳掉。也是出于这样的考量,我才觉得付诸于字面才有点意思,反正它不会是完满的。罗素曾劝维特根斯坦不要等所有想法完善了才动笔,这样有可能永远开不了头,极致求真甚至是在逻辑上也要维持审美的维特根斯坦可能不同意,但对于一般言说,表达即力量,虽然这股力量尽是枉然。 维特根斯坦八九岁的时候问过自己一个很康德式的问题:撒谎对自己有利的时候,为何要说实话?我在那个年纪也问了自己一个很王阳明式的问题:我在外面玩,我屋里的东西还在不在?我绝无把自己的智识往维氏那里靠的意思,但我一直清楚的记得那个时刻,相反经过长时间的学校磨炼,我终于发现自己除了体能,别的科目尽是一片茫然。孩童大约一半都是“哲学家”,维氏这么问一点不稀奇,毕竟问问题的人远远多于解决问题的人,关键在于维氏对自己问题的坚持,他一生的核心问题就是诚实。 冒昧的做个假设,如果我八九岁时问出这个关于撒谎的问题,我该怎么回答?或许不了了之,或许心照不宣。按照我们的习惯,问不出撒谎的问题很正常,因为这对我们不太是问题,即便能问的出,实践层面也可能轻轻带过,不较真。就我自己而言,撒谎有何不可?更何况对自己有利?我甚至记得有一次我妈教育我不要撒谎,如果能穿越的话,我一定回到那个场景问我妈:妈,你没撒过谎吗?人算是个智能生物,撒谎可能是人的天然属性,康德大概早看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才说了那个引来无数争议的诫命式的道德律令:人不能撒谎。从此,后来人设想了种种场景反驳康德,最著名的例子大家都知道:你家楼上躲着犹太人,一个纳粹军官来问有没有犹太人,你怎么办?我倒是想说桑德尔对康德的辩护,桑德尔说他支持康德的道德律令,因为对于“不撒谎”这件事的坚持是对这件事本身的维护,“不撒谎”在这里是目的本身,不是手段。哎,这就是哲学的无用之处,道理上说得过去,情理上却不通,世间行事的人,多少依的是所谓的道理?以上都是废话,聪明人不会在这里浪费时间,轻轻带过。我也没能力对道德律令说三道四,只是有一点很奇怪,为什么把一个人人都可能要犯甚至经常会犯的“小毛病”当成最高标准来讨论? 或许维特根斯坦问的东西更能触及核心,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可以选择撒谎,也可以选择不撒谎,维氏更进一步,他在实践这回事,虽然他也可能撒过谎。道德在康德那里是形上学,在维氏这里则是伦理学。人有设想无限的能力,于是有了形上学;人有可能做到完全不撒谎,于是就有了可能实践到的最高极限。撒谎与否也是自明的,当然不包括以实话达到欺骗效果的情况。简单说,维氏是要知其不可而为之,要做完人。真相有可能是要命的,很明显,常人只能止步于此。撒不撒谎对于不较真的地方不成问题也理所当然。那么,王阳明式的问题我们似乎是更容易理解了,乃至于多年后我读到乔治·伯克莱后特亲切,“我屋里的东西在不在”的问题一下子回来了,这个问题其实也没远离我,只是我没能力较真。粗俗的解释——除去伯克莱的宗教背景,他讲的“存在即感知”就很王阳明,心不动,帆不动,我不在我屋里感知,我屋里的东西不在,他俩的区别在于王阳明更彻底,心在,物就在。可是我完全误解了伯克莱,直到他说那个你以为不存在的东西有上帝在替你感知,所以它存在,这又是形上学了。 最近看周濂的《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很遗憾这么晚才读这么好的一本书,我不防设想一下一个对撒谎和不较真习以为常的地方——你真的有可能哄睡一个清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