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李冒充《胡适全集》编辑给我们的教训
我的好朋友Lawrence Lee(以下简称LL)冒充台湾《汪精卫与现代中国系列丛书》及《胡适全集》编辑穿帮,眼下成为豆瓣上的一场小狂欢。
看到好朋友落得这样的下场,当然是感到痛心。但我不想墙倒众人推,在这时候也来打一番太平拳,对LL来一番谴责或嘲笑。但有些由LL而来的具有普遍性的教训还是应当好好说道说道,予以强调、汲取和记取。
首先,作为一般读者群或公众的一员,我们都是肉眼凡胎,都难免受骗上当。就像阿伦特所说的那样,某个人或某个集团意图欺骗公众,并因而把真话和假话掺和起来说,投公众所好,说公众想听到的话,公众一般是没有抵抗力的。
在这方面,那个整天牛逼哄哄、自诩眼光敏锐过人很少上当受骗的津轻海峡(及其幻影)也不例外。众所周知津轻海峡一度也认为并相信LL是一个博学多闻、学贯中西、像文艺复兴时代的知识巨人那样拥有各方面的渊博知识(这有津轻海峡的糊里糊涂的豆瓣言论和日记为证)。
这是一个教训。而且,这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复习的教训。而且,即使是不断复习,我们当中也没有谁敢保证我们上LL的当是我们此生最后一次上当受骗。谁敢做这样的保证不是糊涂就是诈骗。
接下来的一个教训是,虽然我们都难免上当,难免受骗于一时,但我们只要不迷信,我们只要保持足够的批判思维和态度,就可以避免长期上当受骗。在这方面,我也可以现身说法。
作为一个任教多年的英语教师,我对LL的怀疑起始于他的英文。我注意到他写出的英文相当僵硬。然后,我再注意到他解释英语问题的时候非常笨拙,他善于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他自己也把读者弄糊涂。然后,我再注意到他的英语语法概念和逻辑思维一塌糊涂。这一切让我开始彻底怀疑他所谓的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的说法。
须知英语世界的法学院学生和教授玩的就是英语语法和英语表达。英语世界一个顶尖的法学院的毕业生对最基础的英语表达和语法不甚了了,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其自称的身份的真实。
另外,他所写的关于严复翻译理论的文章也显示,他似乎完全缺乏解释文本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是任何一个合格的律师在解释法律条文的时候所必备的。
由于他缺乏基础的解释文本的能力又要炫耀他的善于解释,他就难免进入乱解释的境界,比如,把杜甫的名诗《春望》解释为杜甫投降叛军未成而发出的感叹。
总而言之,这里的教训是,读者或观众拒绝迷信、保持自己的批判思维和态度十分重要,否则就难免长期上当受骗。
这里要说的第三个教训是,诚如英语世界所言,诚实就是最好的保险(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应当努力老老实实做人,在公开场合或私下场合发言不要不懂装懂,不要有意识地欺诈任何人,不要说过头的话,不要说自己无法为之解释、为之辩护的话。
这个教训看起来很容易理解,但其实很难。LL就是一个例子。
另外,大约两年前在豆瓣上一度活跃的、据说是居住在瑞士、对什么学问都懂,什么文章都能写的一位昵称CUT的女士也是一个例子——一位在美国读数学博士的先生发现,CUT发表的几乎所有的长文都是掐头去尾的抄袭,抄自英文书刊。被如此揭露之后,CUT师立即身败名裂,至今不见复活。
这个教训,我现在也想送给我的好朋友东方白夜。我真诚地认为,东方白夜不是一个有意识地骗人的人,但他显然是太经常地有意无意地不懂装懂,动辄就说过头的话,而且说得牛逼哄哄,但却不准备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愿意认错。
例如,他声言日本人早就熟练地掌握了汉字,但有人质问他:你在中国长大,现在又在日本生活,使用汉字至少60多年,你是否已经熟练掌握了汉字?假如说熟练,是否能立即给你一个考试,看看你能否通过简单的汉字读音考试?
面对这样的黑白分明的问题,东方白夜便进入装死或装聋的境界,至今死不认错。这应当是一个非常清楚的说话不过脑子、不懂装懂的例子。顺便说一句,准确地说,全中国14亿人没有一个人已经熟练地掌握了汉字,日本人更是免谈。
需要说明的是,我在这里再次提出这个例子并不是因为没有其他的例子可以列举,而是因为东方白夜无意中喜欢不懂装懂、说过头话的例子太多,但这一个最好玩,也最醒目。
怎样才能避免误入不懂装懂的尴尬境地呐?
很简单,保持开放的心胸,保持批判的态度,包括对自己的批判态度,大大方方地承认并声明自己的看法或许有误,被人指出错误赶紧认错即可。
最后应当声明的是,择善固执和勇于认错同样重要。假如你发表了什么被人指错,你要是认为自己没有错,可以解释,可以反驳,不需要没错也认错。
乌拉~思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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