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相关
【怎样判断死亡时间】
一、肌肉松弛
练功夫最讲究的是入静,做到全身上下各关节、各肌肉群都松弛。其实绝对的松弛,是任何活人都做不到的,只有死人才可能做到。人死后,通常出现的第一个尸体现象,就是肌肉松弛,那是绝对松弛,一点都不紧张。
法医上的肌肉松弛,也叫肌肉弛缓,是指人死后,由于神经活功停止,肌张力丧失而出现的全身肌肉松驰、变软的现象。其最主要的和首先的表现,就是面部表情丧失,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张,皮肤失去弹性,全身肌肉普遍松弛,各个关节容易屈曲,四肢能作被动运动,以及小便、精液可能外溢等。
肌肉松弛现象一般可以持续1~2小时,待尸僵出现以后就结束。民间常说:“人都死便了!”就是指的死者经过肌肉松弛后,尸体出现尸僵变硬的状况。凡是经过肌肉松弛阶段的尸体,姿势都基本相同。如果尸体处于仰面平卧状态、则尸体姿势通常是上肢微弯曲,头微倾于一侧,下肢伸直,足尖略向外翻,拇指向掌心弯曲并被其余四指覆盖,手呈半握拳状态。尸体背面如肩部、背部、臀部、小腿后面等柔软而凸出的部位与尸体的衬垫硬面接触后,因死后肌肉松弛而被压成扁平状态,并且不容易恢复原来的凸度。如果凸出部位与花纹的硬面接触,则尸体接触面的皮肤上便可形成与接触物硬面相应的压痕,如草席纹等。这些压痕即使在变动尸体位置后也往往不易消失,只有到尸体腐败时才消退。
以上这些在法医学鉴定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邦助我们判断是否死后移尸,查明死亡时的原现场,从而帮助我们侦破案件。
肌肉松弛的人死亡后的一种普遍的尸体现象,但是也有例外,也有一些尸体不发生肌肉松弛现象。例如,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灾然发生尸体痉挛。由于在这种情况下全身肌肉立即发生强直收缩,关节不能屈曲,因而不发生肌肉松弛。
二、尸体温度的下降
有人对北京1030名正常人体温进行统计,结果是:口腔温度平均值为37.19℃,正常范围为36.7~37.7℃;直肠温度平均值为37.47℃,正常范围为36.9~37.9℃;腋窝温度平均值为36.79℃,正常范围为36~37.4℃。
人体的正常体温,是由体内的产热散热而保持动态稳定的,一般在37℃左右。人死后由于新陈代谢停止,体内不能继续产生热能,而尸体内部原有的热能却仍然通过辐射、传导、对流和水分蒸发等方式不断向外界散发。达就使得尸体温度降低,逐渐变冷,直至与外界温度接近或略低于外界温度。这种尸体现象称为尸体冷却或尸冷。
尸体冷却速度的快馒,常常要受到尸体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尸体本身的因素,主要是指死者的年龄、身体状况、死亡原因等。
在一般情况下,儿童和老年人的尸体冷却快,青壮年较慢,刚生下来的新生儿,在死后5~10小时,即可降到与周围环境相等的温度。由于脂肪有保温作用,散热慢,因此,肥胖的尸体比瘦弱的尸体冷却得慢。慢性消耗性疾病、大出血、溺死、大面积烧伤死者的尸体冷却速度快,而猝死、机械性室息死、一氧化碳中毒死的尸体冷却速度就要慢些。
此外,有的尸体在一定时间内,尸体温度不但不下降,反而处于上升状态,所以有人开玩笑说,人死了也会发高烧。例如,脑炎、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感冒并发肺炎等患者死后,由于细菌、病毒的作用,体内的分解增强,产热活动增加,所以尸体温度暂时可以处于上升状态。又如,日射病患者死后,由于临终时颅内温度升高,神经系统功能发生障碍,其尸体温度要持续一段时间而不立即下降。再如,破伤风、癫痫或者士的宁中毒者,由于死亡前有较长时间的痉挛,体内产热增加,所以死后尸温也会持续上升。
外界环境的因素,包括周围环境的温度、衣着或覆盖物的厚薄等情况。尸体周围环境的温度越低,尸热发散越快,尸体冷却也就越快。普通成年人的尸体,在通常室温环境中(16~18℃)在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大约下降1℃,10小时以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在冰库或冰雪中的尸体,大约经过1小时,即可完全冷却,时间稍久即可发生冰冻,体内液体能结成冰块,四肢、脑躯干完全冻硬,眼球内液体因冰冻、体积膨胀,致使眼球稍有外突。这种尸体若要进行解剖,应当先进行解冻。在温度高达40~50℃的环境中,尸体温度不冷却,甚至有可能上升,就不发生尸体冷却现象,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尸温的变化来推断死亡时间。
尸体的衣着和覆盖物对尸体冷却也有一定的影响。裸露的尸体则冷却较快,而衣着或覆盖物较多、较好的尸体则冷却较慢。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人在12月自缢身死,身着羊皮袍子。在其死亡后对其尸体进行检查,发现其胸部、腹部皮肤尚有余温,而裸露在外面的手、面部等己与外界温度接近。在尸体冷却的过程中,尸体各部位的冷却速度并不是同步的。尸体的尖端边缘部位都比躯干部位冷却得快,尸体的表面又都比内脏冷却得快。
在一般情况下,耳壳、指(趾)端、鼻尖最先冷却,然后是四肢、躯干,最后是腋窝。
在各种情况下研究和检验尸体冷却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测定尸体温度的方法问题。这是谈论尸体冷却的前提。方法不同,结果定然迥异。由于直肠的温度比较稳定,测量直肠温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较简便,所以一般都是从直肠里面测定尸体温度。在环境不变的1和3小时后测量直肠温度,用测定冷却的方法确定尸体温度的下降速度,可取得良好的结果。
在法医学上一般不用尸体冷却这一尸体现象来确定死亡,因为法医学上认为体温降至20℃或20℃以下可确定死亡,而即使在最有利于尸冷的条件下,尸体温度要降至20℃或20℃以下,一般也要需要10~12小时。在这样长的时间里,其他能确定死亡的尸体现象,如尸斑、尸僵早已出现。当然这并不是说尸冷这一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没有意义,相反,尸冷下降的规律对于我们推断早期尸体死亡时间具有重要的价值。例如,尸检时,首先测定尸温和环境温度,取得两者温差;然后取得当地气象部门的支持,查清在发现尸体前24小时的温度、风力变化情况,再结合影响尸温下降速度的多种因素,最后根据一些现成的统计表、公式等求得尸温下降可能经过的时间。这可以作为推断死亡时间的一种依据。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影响尸冷速度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利用尸温下降的规律来推断尸体死亡时间,应当结合其他尸体现象和因素
作出综合判断。
三、尸体上的图案——尸斑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
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
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
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的远端。
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流出血液。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关于尸斑与血斑或者说皮下出血的区别,我国古典法医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洗冤录集证》中早就论述了这点,而且有精确的鉴别法。《洗冤录集证》的“验尸”节内记载:“验伤,须用手指,按其青红处,是伤坚硬,指一起仍然青红,……便是真伤。如系发变处,将指一点,起指即是白色。……发变是人腹内之血,死后发散于外,不能聚结,故浮泛。伤系生前受打,气绝血聚成伤。”“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商臂上、两腿后、……两脚肚子上下,有微赤色,系本人一面仰卧停泊,血坠所致,不是别故身死。”“自缢”节内记载:“吊后血脉不行,身上紫黑,如云凝结,有类发变,谓之血障。与殴伤青赤浮肿,则血障或少。”这里的“发变”、”血坠”、“血障”,都是指的尸斑。
尸斑在法医学上有其重要的意义:明显的尸斑可以作为诊断死亡的确证;尸斑的分布位置、反映压迫物的花纹,能够提供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式、停尸物表面形状的情况,还可以判明尸体有无变动和变动的时间;根据尸斑发展的规律,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死亡时间;尸斑的颜色、浓谈、程度,可以为死亡分析提供依据;根据尸斑的范围、浓淡,可以判断尸体内的血液量,等等。
四、固定了的死亡姿式——尸体痉挛
尸体痉挛是一种极其特殊、少见的肌肉僵硬现象。它是人死后没有经过肌肉松弛而在临死时的一瞬间,肌肉立即强硬收缩,并迅速形成尸僵,将肢体固定在临死时的姿式。
尸体痉挛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是全身的。
局部尸体痉挛保存生前最后一瞬间的身体局部某些肌群收缩状态。这种局部尸体痉挛比较多见。例如,某些拿刀刎颈、持枪自杀者,死后手中还紧握着致死工具:自勒死者,双手还抓紧勒绳;生前溺死者手呈鹰爪状,手中紧握水草、泥沙;某些中毒死者,还可以留下临死时的痛苦表情,等等。
全身尸体痉挛使尸体固定死亡前的全身姿式。在战场上,有的士兵虽已死亡,但仍保留倚在树上,手中端着枪,作射击姿式;或者紧抱对方,与对方向归于尽的姿式。在出现尸体痉挛的场合,大多是局部尸体痉挛,只有极少数呈全身尸体痉挛。
尸体痉挛的形成原因,现在尚未完全弄清楚。一般说来,它的发生机理与尸僵相似,不同的只是它的速度更快并不经过肌肉松弛阶段而已。法医学上研究尸体痉挛对于判明死者临死时的状态和确定自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这种尸体现象是他人无法伪装的。
在实践中,尸体痉挛这种尸体现象比较常见。魏巍的散文《谁是最可爱的人》中所反映的志愿军战士死后仍死死抱住敌人,咬住敌人耳朵的情形,从法医学角度看,就是属于尸体痉挛这种尸体现象。又如,某妇女在洗澡中脑出血而死,发现尸体时,她仍坐在浴缸中,一只手紧握海绵,另一只手半举及面。又有一战士战死后仍坐在战马上不倒。此外,恋人们由于各种原因而服毒自杀者,也时有传闻。这些恋人们死亡时常常是紧紧拥抱着,不能分离的。
五、尸体局部干燥
人死后体表水分不断蒸发,尸体重量不断减轻。据测定,一般情况下,尸体重量每日每公斤减轻10~18克。夏天,尸体重量的减轻速度更快,新生儿尸体的重量比成人尸体的重量减轻快。由于这些水分的蒸发、重量的减轻,这就使得严体出现了各种局部干燥的现象。常见的有:
1.角膜混浊
正常人的眼角膜是呈透明状的,其表面光滑无皱褶。人死后的眼角膜,因水分蒸发,失去光泽,而发生混浊,不透明,呈白色,无法透视瞳孔。这种现象,称为尸体角膜混浊。
法医检验时,根据角膜混浊的程度,可以估计死亡时间。研究表明,死后12小时,即可通过肉眼观察到角膜轻微的形态改变。18~24小时,可见角膜表面出现皱褶,可见局部的或弥漫性的混浊,但仍可透视到瞳孔。在第二天内,可见角膜混浊,角膜内表面与晶体相连。在第三天内,可见眼睑覆盖的部分角膜肿胀,有乳白色斑块形成,其余部分则干燥。变成黄棕色,表面与晶体粘连,很难透视到瞳孔。第四天内,可见眼球由于腐败而轻度外翻,角膜非常混浊,己不能见到瞳孔。因此角膜是否混浊及混浊的程度,是判断死亡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医检验时,应当仔细观察,详细记载。
尸体自溶的发生和发展同样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周围环境的温度可以影响自溶的速度。一般来说,较高的温度可以促进组织白溶,而较低的温度则可以延缓尸体自溶。所以,衣着多的尸体较之于裸露的尸体,其自溶速度要快些;冷藏的尸体,其自溶速度变慢或停止。
其次,死者的死因对尸体自溶速度也有影响。由于急速死者的身体组织内还存在着大量有活性的酶,而这种酶在如慢性消耗性疾病死者中是缺乏的,加之急死者,特别是机械性窒息死者的尸温下降慢,可以促进自溶的发生,所以所有的急速死亡,包括急死、机械损伤性死亡、机械性窒息、非防腐毒物的中毒和电击死者等,其组织自溶都很快。
下面这个对比是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的,在季节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勒死者的尸体,在其死后13个时进行剖验,发现胰脾已高度自溶,而一例结核病人的尸体,经过24小时,胰腺结构仍然很清晰。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由于尸体自溶与组织坏死有着共同的变化过程和相似的形态,因此,有时不好区别。
如果单就一个细胞来说确实无法区别这两者,但是只要金面检查、全面分析,正确区分它们也是不难的。
首先,可以从分布特点上区分,如果将要检查部分固定起来,则固定部分的自溶是从中间开始的,未固定而又离体的部分的自治是从边缘开始的,这是规律。生前形成的坏死,则没有这种分布规律。
其次,可以从速度和程度上分。各处器官、内脏、组织、细胞的自溶速度和程度,如前所述,是有一定的顺序的,而坏死则不具有这种顺序性。
法医在尸检时,如果发现胰脏尚无明显自溶、而心、肾、肝、脑等组织就有细胞核浓缩、碎裂或溶解,则首先应考虑生前形成的病变。以此类推。
第三,可以从形状上分。自溶通常是弥漫性的,而坏死则往往是局部性的。
第四,可以从病理变化上分。组织坏死的,在坏死灶周围一般都有炎症反应,而自溶灶周围则没有这种病理变化。第五,可以从条件上分。自溶的发展一般都可以从当时的气温、死亡时间、死因等方面找到原因,而生前病变则常有临床资料可供参考。
此外,有些脏器的自溶有其独特性,如果不符合这些特性,则可以排除其是自溶。正确认识自溶这一尸体现象,对于法医判断死亡时间,确定死亡原因等具有重要意义。
但有时尸体的自溶也会给案件的侦破等带来麻烦,因此法医工作者有时也要采取措施防止自溶。在这些措施中最主要的是争取早解剖、早取材、早固定。在固定中应当注意,所取组织的厚度不要超过0.6厘米。并且应当用定量的固定液。
此外,还可以采取冷藏和注射福尔马林溶液的办法防止自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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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断死亡时间
1、如何根据尸斑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斑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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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h 尸斑呈局限性,境界清晰,在低体位出现,小斑点,淡紫色
2--3h 逐渐向周围扩大,境界有点模糊,在尸体低下部都出现
4--5h 手指轻压尸斑退色。翻动尸体,现有尸斑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即
尸斑转移
6--10h 手指强压尸斑中等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再完全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
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即两侧性尸斑
11--15h 手指强压尸斑稍微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
切开尸斑皮肤,从血管断面缓慢流出血滴,并渗出浅黄色或红色液体
>24h 尸斑完全固定,手压不退色,切开尸斑皮肤无血液流出,皮下组织呈紫红色
2、如何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僵出现部位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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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h 下颌、项
5--6h 下颌、项、肩、肘 下肢弱
7--8h 下颌、项、肩、肘、股、膝 指、趾弱
10--12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 足、趾弱
12--24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足、趾 全身最强
24--30h 开始缓解
30--40h 股、膝、足、趾 下颌、上肢弱
48h 下肢弱
>48h 全部缓解
3、如何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角膜混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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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h 湿润,瞳孔透明
3--4h 湿润,瞳孔开始发白
5--8h 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
9--11h 微混浊
12--23h 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
24--30h 中等程度到显著混浊
>48h 完全混浊,瞳孔不能看见
4、死亡时间与环境温度、尸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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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温度(℃)
死亡时间 -----------------------------------------------------------------------
3--5 6--8 9--11 12--14 15--17 18--20 21--23 24--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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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h 30 31 31 32 33 34 34 35 36
3--4h 28 29 30 31 33 34 34 35 35
5--6h 27 28 29 30 31 31 32 33 34
7--8h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9--11h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12--15h 23 24 25 26 27 28 29 31 32
16--20h 20 21 22 24 25 26 27 29 30
21--24h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0h 13 14 16 18 21 22 24 27 29
40h 10 12 14 16 19 21 23 26 28
48h 7 10 12 14 18 20 22 25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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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注意尸体肥瘦、衣着厚薄的影响。
2、注意死因的影响。如脑挫伤、脑内出血、热射病、白血病、肺炎、伤寒、农药中毒的影响。
3、温度计插入直肠内3min后观察。
4、室温测量应在尸体同高度测量;水中尸体测水温;卧室被内尸体测卧具内温度。
【各种死法死后尸体的变化】
1)撞车死
一般地说撞车的会发生撞击伤,摔跌伤,碾压伤,拖擦伤等伤害.经过这么多伤害你大尸体还能保持原状就是不可能的,要多奇怪恶心就有多奇怪恶心.特别是重型的车辆,它们将会象碎肉机一样将你扯得满地都是,尸体的难看情况可想而知.而特别因为撞击引起的骨折,因碾压引起的血液向未损伤部位的迸溅,因拖擦引起的大面积皮肤破坏,这深,中,浅三种伤害都能强烈刺激不同痛觉神经而引起神经性休克,也就是说是痛死你的,除非你首先被破坏的是脑袋,否则这样的死法绝对很辛苦和难看的.
2)跳楼死
只要姿势正确,就是二楼跳下也会死的.跳楼致死的原因分别为强烈的冲撞,撕裂,挤压,摩擦和震荡作用而导致骨骼及重要器官的破坏.通常先着地的部位损伤最严重,就是说如果你手脚屁股头先着地,那么你的手脚或身体都会变成多截棍似的或是脑袋变烂柿子.而胸背着地因为内出血致死的就会因为肺及消化器官等等溢血而呈现:七孔流血的样子.特别是胸口先着地的通常伴随着口脸,牙齿会碎得满地都是,更恶心!而因为人的骨骼及肌肉等保护机制的关系,除颅先着地外一般跳楼的人都不会马上丧失知觉,而需要一个及其痛苦缓慢的过程才能完成死亡,实在不是一个好的自杀方法.
3)上吊死
不管是因为窒息还是因为颈椎骨折而死的,通常都会因为颈部组织受推压的关系而导致舌头吐出,头部则因为血液回流受阻而导致脸色青紫和皮肤点状出血,眼睛受压凸出甚至脱落.口水,鼻涕流注,甚至鼻腔出血.
4)投水死
除非能死后4小时内被捞起,否则尸体都会因为浸泡的关系而肿胀发臭,因肿胀而导致了头发及表皮的脱落,眼,舌的凸出甚至脱落,尸体被水中生物咬食而残缺.溺死者多有七孔流血的情况发生.口鼻部会形成浓稠的泡沫,不易破灭.残存皮肤因藻类等滋生而发绿.
5)摸电门儿
尸体体表通常有电流入口及电流出口,皮肤金属化等.电流出入口处视电压电流大小而呈现从电流斑到烧焦的皮肤改变,严重的可烧及骨骼甚至熔化成骨珍珠.通常会伴随电流路向而发生四肢及身体局部的水肿,出口皮肤会破碎.
6)吃安眠药死
尸斑显著,口唇,指甲青紫,肌肉松弛而大小便等分泌物溢出明显,过多剂量时死者都会反射性呕吐.如是农药则引起肌肉痉挛,四肢强直,表情狰狞.而药物中毒者多有口鼻浓稠泡沫.
7)吸煤气死
中一氧化碳者首先有头沉重感,前额发紧,进而有剧烈的头疼,视力模糊,恶心,呕吐,颞部(太阳穴)跳动,四肢无力,共济失调,但意识尚存.再进而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肌肉抽槒,最后呼吸衰竭而死.
8)放血死
这里说的不是割脉这种只能煽情而不能真正死亡的消遣活动.而是直接切断较大的动脉的死法.因为大的动脉都在深层组织中,所以选择这样死的人必须有丰富的解剖知识和很好的忍痛功夫,因人在失去三分一的血液时仍能保持生命.所以这是个痛苦,麻烦,脏乱(满地是血)漫长的过程,而且四肢的主动脉能在十分钟内迅速收缩止血,也就是说一般的人就是被砍一只手脚的都能活下来,所以更增加了死亡的难度.失血过多的人在死前会产生肌肉缺血性痉挛,强直收缩--松弛--再收缩的过程,更增加了死亡的痛苦.决不是我们看电视那样的从容不迫的.
【中国古代八种毒药】
1.断肠草:
看过《神雕侠侣》的同志一定会记得杨过中了情花之毒后是怎么解毒的,那就是用断肠草以毒攻毒。断肠草是野生藤本植物,学名雷公藤,茎高三四米,叶互生,花小色白,根、茎、叶剧毒.它是葫蔓藤科植物葫蔓藤,一年生的藤本植物。其主要的毒性物质是葫蔓藤碱。据记载,吃下后肠子会变黑粘连,人会腹痛不止而死。一般的解毒方法是洗胃,服碳灰,再用碱水和催吐剂,洗胃后用绿豆、金银花和甘草急煎后服用可解毒。
2.鹤顶红:
常在小说中出现,鹤顶红究竟是什么?鹤顶红其实是红信石。红信石就是三氧化二砷的一种天然矿物,加工以后就是著名的砒霜。可能是因为红信石是红色的就用了鹤顶红这个名字,传说古时为官者将它藏在朝冠中,必要时用来自杀。砷进入人体后,会和蛋白质的硫基结合,使蛋白质变性失去活性,可以阻断细胞内氧化供能的途径,使人快速缺少ATP供能死亡,和氢氰酸的作用机理类似。
3.—钩吻:
也就是葫蔓藤,又名野葛、毒根、胡蔓草、除腥、黄藤、断肠草、吻葛,朝阳草、大茶药、大茶藤、虎狼草、梭葛草、大炮叶,黄花苦晚藤、黄猛菜、发冷藤、藤黄、大茶叶(广西名)大鸡苦蔓等。是马钱科植物.一年生藤本。喜阳、卵状长圆叶对生,开小黄花,5萼漏斗状,卵状蒴果,花期8-11月、果12-2月。浙、闽、粤、滇、黔、桂都有分布。全株含钩吻素子(最多)、寅(最剧)、卯、甲、丙、辰、乙等生物碱。
钩吻素寅动物实验致死量为0.8mg/kg(够狠)症状为呼吸[脏话],钩吻素乙症状同,但有趣的是,此时动物心脏仍跳动,而且麻黄碱等物质无明显的解救作用,这就证明钩吻素不是作用于中枢神经或末梢神经,根据中毒后有肌肉虚弱表现,故一般认为其是作用在脊髓运动神经元上的。钩吻素甲毒性较弱,可用作镇痛剂与阿斯匹林合用效果更好,但它们都没有[脏话]神经节的作用,这与箭毒科不同。对肾上腺素和平滑肌也有抑制作用,也就是说可以抑制心脏和使血压下降。
4.鸩酒:
鸩是一种传说中的猛禽,比鹰大,鸣声大而凄厉。其羽毛有剧毒,用它的羽毛在酒中浸一下,酒就成了鸩酒,毒性很大,几乎不可解救。但考虑实际情况,估计这只是传说,久而久之鸩酒就成了毒酒的统称。一种说法:鸩不是一种传说中的猛禽,实际存在,即食蛇鹰,小型猛禽比鸡大不了多少,在南方山区分布较广,如武当山地区。因其食蛇故被误认为体有剧毒,道士做法时的“禹步”经考证即为对其捕蛇时动作的模仿。还有一种说法,鸩是一种稀有未知鸟类,被人捕杀干净。
5.天然砒霜:
化学成分As2O3,等轴晶系六八面体晶类。单晶晶形为八面体,也有菱形十二面体。集合体星状、皮壳状、毛发状、土状、钟乳状。白色有时带天蓝、黄、红色调,也有无色,条痕白色或淡黄。玻璃至金刚光泽,亦有油脂、丝绢光泽。摩氏硬度1.5,比重3.73-3.90,解理完全,断口贝壳状,性脆,溶于水,有剧毒
6.见血封喉
见血封喉,又名箭毒木,为桑科见血封喉属植物,是世界上木本植物中最毒的一种树。我国见于云南的西双版纳、广西南部、广东西部和海南省等地。见血封喉为高大的常绿乔木,树高可达30多米。它的茎杆基部具有从树干各侧向四周生长的高大板根。春夏之际开花,秋季结出一个个小梨子一样的红色果实,成熟时变为紫黑色。这种果实味道极苦,含毒素,不能食用。在我国,见血封喉现已被列为三级珍贵保护植物。
箭毒木的乳汁中含有弩箭子甙、见血封喉甙、铃兰毒甙、铃兰毒醇甙、伊夫草甙、马来欧甙等多种有毒物质。当这些毒汁由伤口进入人体时,就会引起肌肉松弛、血液凝固、心脏跳动减缓,最后导致心跳停止而死亡。人们如果不小心吃了它,心脏也会[脏话],以致停止跳动。如果乳汁溅至眼里,眼睛马上也会失明。人和动物若被涂有毒汁的利器刺伤即死,故叫"见血封喉"。当地人用这种毒汁涂在箭头上,或把箭头插于树干上,取之射兽,兽中箭三步之内立即死亡,但兽肉仍可食用。
7.乌头
大家还记得里长今的妈妈被灌的毒药附子汤吗?附子就是乌头(特指川乌头栽培品)的旁生根.
附子是毛茛科植物,多年生草本。株高60-120cm,叶互生,革质,卵圆形,三裂,两则裂片再2裂,中央裂片再3裂,边沿有缺刻。5萼圆锥花序,花瓣2,果实为长圆形,花期6-7月、果7-8月。辽、豫、鲁、甘、陕、浙、赣、徽、湘、鄂、川、滇、贵、都有分布。乌头这个名称一般指的是川乌头,还有草乌头,一般指的是野生种乌头和其他多种同属植物,比如北乌头(蓝乌拉花)、太白乌头(金牛七)等,是中药学上的名称。中毒表现为:呕吐、腹泻、昏迷、肢体发麻、呼吸困难、脉搏血压体温下降、心率紊乱.
古时的标准军用毒药,涂抹兵器,配置火药,关公刮骨疗毒就是疗得乌头的毒.
8.情花
还记得杨过中的毒吗?情花据说就是白色曼佗罗.曼佗罗是一年生有毒草本,夏秋开花,花冠漏斗状。又名风茄花、洋金花、山茄花。
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广西曼佗罗花,遍生原野,大叶百花,结实如茄子,而遍生山刺,乃药人草也。盗贼采干而末之,以置饮食,使人醉闷,则挈箧而趋。”曼佗罗的叶、花、果、茎均可入药,含东莨菪碱、莨菪碱及少许阿托品等生物碱,其中以花的含量最高,约0.34%。南宋窦材《扁鹊心书》记“睡圣散” 一方:“人难忍艾火灸痛,服此即昏不知痛,亦不伤人,山茄花、火麻花共为末,每服三钱,小儿只一钱,一服后即昏睡。”曼佗罗花全株有毒,以果实以及种子毒性最大,干叶的毒性则比鲜叶小,其叶、花、籽果、茎均可入药,含东莨菪碱、莨菪碱及少许阿托品等生物碱,其中以花的含量最高,约0.34%。
【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
七 勘查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院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
1 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状况,尸体的外表现象研究伤痕的形态,大小和位置。
2 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物等。
3 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研究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4 解剖尸体应按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执行。
八 现场勘查必须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笔录和现场图。
1 现场勘查笔录应详细记载:
报案的时间,发案的时间,地点,报案人,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及其陈述。
保护现场人员的姓名,职业,到达现场的时间和保护现场时 发现的情况;
现场勘查指挥人员和勘查人员的姓名,职务;
见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
勘查的起止时间,勘查的程序,当时的气候和光线条件;
现场的地点,位置,周围环境;
现场中心和有关场所情况,现场变动和变化的情况研究反常现象;
发现和提取痕迹,物证和罪犯遗留物的情况;
拍照的内容,数量研究绘制现场图的种类和数量;
现场指挥人员,勘查人员,笔录制作人员研究见证人签名;尸体检验笔录应由法院单独制作;再次勘查和检验尸体时,应制作补充笔录。
2 现场照相必须反映现场的原始状态和勘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痕迹,物证。要拍摄方位,概览,中心,细目照片。照片必须影像清晰真实,主题突出。有录象设备的,可以同时进行录象。对无名尸体,必须拍摄整客照片。
3 现场图 必须反映现场的位置,范围,与犯罪活动有关的主要物体,痕迹遗留物,作案工具,尸体的具体位置研究它们之间的距离和关系。
九 现场勘查结束后应根据实地勘查和现场访问的情况,组织临场讨论,对案件的主要情况作出初步分析判断,并提出对现场的处理意见:
1 对不需要的保留现场,通知事主处理;
2 对需要继续研究和勘查的现场,应全部或部分保留,指定专人妥善保护,并通知所在单位的领导和事主;
3 对于需要保留的尸体,应妥善保存,并向死者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导说明情况;
4 对需要提取的物品,要填写提取清单并向物主或主管单位出具收据。提取特别贵重的物品或绝密文件,应经县公安局长或者市公安局的刑侦科(队)以上领导批准。
十 在勘查现场,提取痕迹,物证检验尸体,访问群众以及采取急救措施时,都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并遵照下列纪律:
1到达现场的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2 要保护现场公私财物严防丢失,不能无故损坏现场上的然后物品;
3 要严格保守与案件有关的秘密;
4 要尊重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
碎尸检验注意事项
所谓碎尸或尸体离断,是指把人杀害以后,再将尸体分解成数段的情形。凶手杀人碎尸,通常是为了毁灭证据,逃避法律制裁。此外,车辆碾压,尤其是火车、矿车等铁轮或钢轮车碾过,以及爆炸伤害、飞机失事、高空坠落等也可能造成肢体离断。在杀人碎尸以及其他原因所致尸体离断的案件中,除按照一般检验程序和无名尸体的检验方法进行尸体检验外,还应特别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将尸体按照人体解剖位置排列,观察相同部位有无重复,两侧是否对称;断离部位是否连续,断离能否吻合;各个尸块的新鲜程度或腐败程度是否一致;皮肤的色泽、弹性及皮下脂肪的丰满程度是否一致;其血型、性别是否相同等等。进行种属鉴定以及个人识别鉴定,认定各个尸块是否为同一具尸体。
第二,在个人识别上,要检验记录尸体的生理、病理特征,从尸块推断死者的性别、年龄、身高、血型、皮肤纹理(尤其是指纹)、容貌及其他个人特征,以及职业等。
第三,根据尸体伤痕情况,判明死因和罪犯的杀人手段;同时详细检验尸块断离的位置和特征,判明罪犯碎尸的方法和碎尸工具的种类,罪犯是否熟悉人体解剖结构,懂得肢解尸体的简便方法,从而推断罪犯的职业特点。
第四,仔细检验尸块包装物、粘附物的性状、类别、特殊记号和其他特征,推断碎尸现场应该具备的条件和地区范围。
第五,推测死亡时间。法医学推测死亡时间主要是依据尸体现象的变化来进行的。碎尸案件中由于尸体各部位所处的条件未必相同,发观时间亦常有先后之别,因此尸体各部位的变化常不一致,检验时应当加以注意。若尸体腐败已成巨人观,容貌难以辨认,则宜在面部切数个小孔,使腐败气体排出,并将青绿色硫化血红蛋白充分洗去后,浸以防腐剂12小时,待腐败气体除去后,便可恢复原状,以利于观察和进行个人识别。
第六,碎尸案件的死因判定往往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但只要认真细致地检查,也是可能查明的,如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脏器损伤、索沟、扼痕及毒物等。尤其是摧眠药和重金属中毒,即使尸体已高度腐败,仍有可能查出。
第七,在碎尸案件中,有时是由于发现尸体而引起侦查工作的开始的。无论是在哪种情况下,都应特别注意收集认定死者是谁的材料,为查明罪犯提供有力证据。对于尸块应当用防腐剂妥善保管,防止其腐烂、变形或变色。
在碾压等原因所致的碎尸案件中,法医还应当特别注意鉴别是碾压致死还是死后移至铁轨碾压所致,并配合有关部门查明死亡的性质。
【死亡时间和死因的推断】
※ 人通常在死后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
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於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
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 自杀是枪抵著脑袋开时,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
※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
※ 溺死: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裂引起出血。
※ 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著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著,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 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
※ 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以防中毒。
※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性。
※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Na OH)中毒致死;若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15分钟才能显出毒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牛奶。PS:氰酸钾是难溶於冷水的。(本条感谢鸿上网友的指正!)
※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所留下的。
※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徵。
※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手指成为灰白色。
※ 吃了氢酸钾可能会引起窒息死亡(氢酸钾有杏仁味)。
※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 表面看起来是咬端舌头“自杀”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吞入毒物引起痉挛造成的。
※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 二氧化碳中毒: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20%的二氧化碳,那麽吸入后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会沈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按心脏。
※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表示还有路。
※ 硫化硫酸钠(漂白剂)能解氢酸钾毒。
※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套或用手帕包著,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珍珠表面的光泽寿命最多30~40年,以后便会慢慢褪色。
※ 将尸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尸体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1/8,在水中会更慢。
※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就被确定死亡了。
【指纹】
指纹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
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
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
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干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些指纹,但是经过特
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些潜伏的指纹。
鉴识人员最常接触到的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
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
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
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
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
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
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必须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
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
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
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采
集证据还可以使用其他的方法,如三秒胶法,即利用氰丙烯酸酯的气体与水和
氨基酸分子反应而产生指纹。
【死亡时间的初步推断】
角膜浑浊 单位:小时
轻度 12
中度 24
高度 48
尸斑
开始 0.5——1
轻度 2——3
中度 4——5
尸僵
开始 2——3
全身僵直 4——7
最强 12
尸冷(21摄氏度下) 单位:小时
37(单位:摄氏度) 1
37 2
36.5 3
35.5 4
34 5
33 6
32 7
31 8
30.5 9
29.5 10
28.5 11
尸体未出现尸斑和尸僵 一小时内
轻度尸斑 尸僵于颈部 2——3小时内
尸斑明显 变动尸斑可消退,尸僵止上肢 4——5小时内
尸僵尸斑明显,不消失 7——8小时内
【中毒】
╔═══════════╦══════════════════════════╗
║ 临床表现 ║ 常见中毒种类 ║
╠═══════════╬══════════════════════════╣
║呼气、吐物有特殊气味 ║蒜臭:无机磷,有机磷 ║
║ ║硫臭:含硫化合物 ║
║ ║杏仁味:含氰甙及氰酸 ║
║ ║异味:煤油,酒精,碳酸,煤酚,烟草,有机氯,丙酮等 ║
╠═══════════╬══════════════════════════╣
║流涎,大汗 ║有机磷,毒蘑菇,砷,汞,野芹,666,氯丹,水杨酸盐║
╠═══════════╬══════════════════════════╣
║口干渴,无汗 ║阿托品类 ║
╠═══════════╬══════════════════════════╣
║口唇及面颊樱桃红色 ║一氧化碳,氰化物等 ║
╠═══════════╬══════════════════════════╣
║面及皮肤潮红 ║阿托品类,醇类,烟草酸,甲状腺素等 ║
╠═══════════╬══════════════════════════╣
║呼吸困难而无明显青紫 ║一氧化碳,含氰甙及氰酸,砷,汞 ║
╠═══════════╬══════════════════════════╣
║皮肤紫蓝而无呼吸困难 ║亚硝酸盐,吡唑酮类,苯胺,碘胺,含硫化物 ║
╠═══════════╬══════════════════════════╣
║幻视幻听,乱语癫狂 ║阿托品类,氯丙嗪,异丙嗪,毒蘑菇,酒精,大麻 ║
╠═══════════╬══════════════════════════╣
║瞳孔缩小 ║麻醉剂,有机磷,毒蘑菇 ║
╠═══════════╬══════════════════════════╣
║瞳孔散大 ║阿托品,安非他明,巴比妥类,柯卡因,甲醇 ║
╠═══════════╬══════════════════════════╣
║失明 ║甲醇,奎宁 ║
╠═══════════╬══════════════════════════╣
║色视 ║山道年,洋地黄 ║
╠═══════════╬══════════════════════════╣
║肌肉震颤,抽动 ║有机磷,滴滴涕,氯丹,烟碱,钡,汞 ║
╠═══════════╬══════════════════════════╣
║肌肉麻痹 ║肉毒杆菌,河豚,蛇毒,野芹 ║
╠═══════════╬══════════════════════════╣
║尿绿蓝色 ║亚甲蓝,酚,萨罗 ║
╠═══════════╬══════════════════════════╣
║ 蓝色 ║亚甲蓝,酚,萨罗 ║
╠═══════════╬══════════════════════════╣
║甲醇,奎宁 ║ ║
╚═══════════╩══════════════════════════╝
颜色.毒物
1、尿液颜色
尿液颜色 可能毒物
----------------------------------------------------------
红色 安替比林及其他解热药、山道年
黄色 乙酰苯胺、铅
暗绿色 酚类、雷锁辛
黑褐色 焦性没食子酸
2、胃内容颜色
胃内容颜色 可能毒物
----------------------------------------------------------
黄色 苦味酸、硝酸
黑色 硫酸、草酸
紫红色 高锰酸钾
绿色或兰色 铜盐
灰白色未溶物 砷
灰黑色 安妥或磷化物
暗处可见发光颗粒 磷
3、皮肤及尸斑颜色
皮肤及尸斑颜色 可能毒物
----------------------------------------------------------
鲜红色 氰化物、一氧化碳
黄色 磷、铅、毒菌、四氯化碳
橙黄色 重铬酸钾接触处
灰褐色 氯酸盐、硝基苯、亚硝酸盐、安替比林
----------------------------------------------------------
【尸斑】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的远端。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流出血液。
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2.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尸斑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在这个时期,用手指按压尸斑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不易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切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惭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谈红色液体溢出。
3.湿润期
从扩散期开始,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就渗入组织间,至第二天后更加明显,不仅渗入组织间隙,而且渗入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着色,这就是尸斑发展过程中的浸润期。
浸润期是扩散期的延续,持续时间较长,以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转为尸体腐败。在浸润期内,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尸斑。用刀切开尸斑处,可见组织呈紫色或浅紫色,血管中无血液流出。
上面谈的是尸斑出现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此外,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还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有外力压迫、血液性状、血量及皮肤色泽等。
在法医尸体检验的实践中,常常有在尸体低下部位见不到尸斑的情况。这主要是受压的缘故。尸体低下部位受压处,如与硬面接触被压成扁平状的胛部、背部、骶骨部、臂部及脚后跟部等,由于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压到其他地方而没有尸斑形成,检验中见到的往往呈苍白色,若衬垫物的硬面不平,则尸体受压处的皮肤可留下与衬垫硬面相一致的苍白区,而没有受压的地方仍有尸斑。这样,暗紫红色的尸斑与苍白色的印痕相映,更加清晰。此外,裤带结扎的地方,衣服折叠的地方,或者皮肤皱褶的地方等,也因压迫而无尸斑的形成,并可留下与压迫物相一致的印痕。溺死的尸体由于毛细血管受冷水刺激发生收缩,加之尸体在水中浮动翻转,所以,尸斑常常出现得较慢,而且比较弱。
尸体的血液性状是死因决定的,它对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也有直接的关系。窒息死或者急死的尸体,因其死亡是极短时间的事情,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所以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多呈暗紫红色。这类尸体尸斑常出现于死后1~1.5小时,早者30分钟即可出现,8~10小时就可发展到扩散期。由于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这类尸体的尸斑处还常见斑点状出血。与此相反,死者若是死于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则因其血量少,故尸斑出现速度慢程度弱,颜色也浅,甚至可以不显现。
皮肤色素的深浅,对尸斑的颜色也有影响,肤色浅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鲜明些,肤色深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暗淡些。
尸斑的颜色取决于血液和皮肤的颜色。我国人的尸斑通常是紫红色,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鲜红色的一氧化碳血红蛋白,故其通过皮肤透出的尸斑呈樱红色。冻死、氰化物中毒的尸体,因其体内氧利用不足,血液中含有较多的氧合血红蛋白,故其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尸斑呈鲜红色。在水中或处于冷冻条件下的尸体,因氧气渗透入皮下血管内,形成氧合血红蛋白,故其尸斑呈红色或淡红色。烧死尸体因生前吸入一氧化碳,未烧焦部分的尸斑呈樱红色。氯酸钾和亚硝盐中毒时,因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故尸斑呈灰褐色。白色人种和黑色人种肤色不同,尸斑的呈现程度也不同。黑色皮肤可以掩盖尸斑颜色。随着死后变化的发展,尸斑的暗紫红色逐渐转为浅绿色和绿色,与腐败尸体的颜色相融合。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还经常遇到把尸斑误作皮下出血引起纠纷,要求鉴定的情况。
血斑是生前皮下血管破裂出血或患有如血友病、出血性紫癜、坏血病、败血症等疾病,血液聚集凝固于皮下组织内,从皮肤表面观看呈暗红色或青紫色的斑块。法医检验时,必须把尸斑、血斑这两种本质不同的观象严格地区别开来。一般说来,尸斑与血斑至少有下列几点可供区别。从成因上看,尸斑是因血液坠积而成,而血斑是因打压而成;从分布位置看,尸斑分布在尸体低下而末受压迫的部位,而血斑可以在身体的任何部位形成;尸斑的边缘界线不清楚,而血斑的边缘界线十分清楚,尸斑在坠积期和扩散期被压迫可以退色,而血斑在任何时候被压迫都不退色;尸斑表面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损伤的特征,而血斑有时伴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暴力损伤的特征;切开尸斑皮肤观察,组织呈均匀的紫红色,而血斑皮内或皮下有凝固或流动性血液,其界线清楚;显微镜下观察,尸斑无组织和细胞的破坏,而血斑则有明显的组织和细胞的破坏。
【尸僵】
人死后全身肌肉很快发生松弛,如面肌松弛,失去生前有表情的面貌;咬肌松弛,使下颌垂下:瞳孔平滑肌松弛,使瞳孔呈中等大小,生前瞳孔的缩小或散大都在死后不久消失;肛门扩约肌松弛,烘便流出;尸体受压部位因肌肉松弛,可形成与压迫物相对应的压痕。但是这种肌肉松弛的现象很快就会过去。经过较短的时间后,肌肉逐渐变得强直、坚硬,并伴有轻度收缩,使各关节固定下来,如口不能开,颈不能弯,四肢不能伸屈。这种死后肌肉强直的现象,称为尸僵。
关于发生尸僵的原因,现在我国法医学界正在探讨之中,尚无统一定论。多数人认为,人死后之所要发生尸僵现象,是由于死后机体组织缺氧,体内有氧代谢停止,肌肉中三磷酸腺苷的合成下降乃至终止,而分解仍有继续,使其含量不断减少。因为肌肉只有在足量的三磷酸腺苷存在时,才能保持弹性柔软状态,如其含量减少乃至消失,则使肌肉收缩并变得僵硬。到尸体腐败开始的时候,肌动凝蛋白分解才使得僵硬的尸体得以缓解。
在通常情况下,尸僵在死后1~3小时出现,也有的早在死亡10分钟以后或者晚到7~8小时出现的,但一般不会早于10分钟或晚于7~8小时。在特殊的罕见的情况下,也有在死后16~8小时出现尸僵的。尸体肌肉强直一般先出现于数个肌群,经4~6小时扩散到全身,形成尸僵。户僵的发展顺序有上行次序和下行次序之分。在一般情况下,尸僵是从咬肌开始,逐渐发展到颈部、上肢、下肢,这是下行次序;在少数情况下,与此相反,尸僵由下肢向上发展,称为上行次序。在气温适宜,尸体不致很快腐败的情况下,尸僵经过24~48小时或者更长些时间后开始缓解。尸僵缓解的顺序与尸僵形成的顺序相同,即先发生尸僵的肌群先缓解。尸僵的完全缓解多数情况下都发生在死后3~7天。
在尸僵还没有完全形成以前,即在死后4~6小时以内,如果用强力破坏已经发生了的尸僵现象,则不久又会重新出现尸僵,如果是在尸僵完全形成以后,即在死后7~8小时以后,再破坏尸僵,消除僵硬状态,则尸僵不会再重新出现。因此,对于搬动过的尸体,通常要检验下颌关节是否强直,以判断尸僵是存在或缓解。为什么要检验下颌关节而不检验其他关节呢?因为尸体各处的尸僵强度是不一致的,其中最强的是下颌关节。
尸僵的出现,消失以及强弱,是要受到尸体内外各种因素影响的。首先要受到周围环境温度的影响。周围环境温度高,则尸僵出现早,消失也早,反之,则尸僵出现迟,消失也迟。其次要受到自身身体状况的影响。老年人、小儿、体弱者的尸僵因其肌肉不发达,故出现较早,消失也早,程度也不强。婴儿有时在死后10~30分钟即可发生尸僵。
成熟婴儿的尸僵较明显,末成熟婴儿的尸僵较弱,持续的时间也短,所以有时不易察觉。成年人肌肉较发达的人,其尸僵出现得较慢。维持时间较久。其三,要受到死因的影响。
痉挛性药物中毒、破伤风、刎颈、枪伤、触电、败血症或消耗性疾病能促进尸僵的发展,尸僵发生早、消失也早。磷中毒和蕈中毒以及水肿、肌肉麻痹者,因肌肉变性,尸僵出现慢,程度弱。
尸僵在法医学上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尸僵是较早的尸体现象,只要有一处出现尸僵也可确定死亡。因此,这常常作为判断死亡的一个标准。由于尸僵能固定死后的姿式,因此,它又有助于判断死亡时的状态。尸僵的发生和发展是有规律的,因此,又可以借此估计死亡的时间。根据尸僵部分被破坏和所固定的姿式,可以推断是否死后移尸。
【尸体局部干燥 】
人死后体表水分不断蒸发,尸体重量不断减轻。据测定,一般情况下,尸体重量每日每公斤减轻10~18克。夏天,尸体重量的减轻速度更快,新生儿尸体的重量比成人尸体的重量减轻快。由于这些水分的蒸发、重量的减轻,这就使得严体出现了各种局部干燥的现象。常见的有: 1.角膜混浊
正常人的眼角膜是呈透明状的,其表面光滑无皱褶。人死后的眼角膜,因水分蒸发,失去光泽,而发生混浊,不透明,呈白色,无法透视瞳孔。这种现象,称为尸体角膜混浊。法医检验时,根据角膜混浊的程度,可以估计死亡时间。
研究表明,死后12小时,即可通过肉眼观察到角膜轻微的形态改变。18~24小时,可见角膜表面出现皱褶,可见局部的或弥漫性的混浊,但仍可透视到瞳孔。在第二天内,可见角膜混浊,角膜内表面与晶体相连。在第三天内,可见眼睑覆盖的部分角膜肿胀,有乳白色斑块形成,其余部分则干燥。变成黄棕色,表面与晶体粘连,很难透视到瞳孔。第四天内,可见眼球由于腐败而轻度外翻,角膜非常混浊,己不能见到瞳孔。因此角膜是否混浊及混浊的程度,是判断死亡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医检验时,应当仔细观察,详细记载。
2.巩膜黑斑
上面讲的尸体角膜混浊,既可发生在尸体眼睛闭着的场合,也可发生在尸体眼睛睁开的场合。如果人死后眼睑是睁开着的,则由于水分的不断蒸发,巩膜干燥变薄,巩膜下面脉络膜的黑色素透出,在眼球结合膜上出现三角形、卵圆形或圆形的黑色斑状,这就是巩膜黑斑。巩膜黑斑多出现于靠近眼球的内侧或外侧,是一种不太常见的尸体现象。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由于尸体自溶与组织坏死有着共同的变化过程和相似的形态,因此,有时不好区别。如果单就一个细胞来说确实无法区别这两者,但是只要金面检查、全面分析,正确区分它们也是不难的。
首先,可以从分布特点上区分,如果将要检查部分固定起来,则固定部分的自溶是从中间开始的,未固定而又离体的部分的自治是从边缘开始的,这是规律。生前形成的坏死,则没有这种分布规律。其次,可以从速度和程度上分。各处器官、内脏、组织、细胞的自溶速度和程度,如前所述,是有一定的顺序的,而坏死则不具有这种顺序性。法医在尸检时,如果发现胰脏尚无明显自溶、而心、肾、肝、脑等组织就有细胞核浓缩、碎裂或溶解,则首先应考虑生前形成的病变。以此类推。第三,可以从形状上分。自溶通常是弥漫性的,而坏死则往往是局部性的。第四,可以从病理变化上分。组织坏死的,在坏死灶周围一般都有炎症反应,而自溶灶周围则没有这种病理变化。
第五,可以从条件上分。自溶的发展一般都可以从当时的气温、死亡时间、死因等方面找到原因,而生前病变则常有临床资料可供参考。 此外,有些脏器的自溶有其独特性,如果不符合这些特性,则可以排除其是自溶。
正确认识自溶这一尸体现象,对于法医判断死亡时间,确定死亡原因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有时尸体的自溶也会给案件的侦破等带来麻烦,因此法医工作者有时也要采取措施防止自溶。在这些措施中最主要的是争取早解剖、早取材、早固定。在固定中应当注意,所取组织的厚度不要超过0.6厘米。并且应当用定量的固定液。此外,还可以采取冷藏和注射福尔马林溶液的办法防止自溶。
晚期尸体现象
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 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
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
1.腹部膨胀
由于尸体的肠道内有大量的腐败细菌,因此在陆地上,尸体腐败通常是由腹部开始的,最早出现的征象就是腹部膨胀。这是由于腐败细菌的作用产生腐败气体,引起肠道胀气的结果。
2.腐败绿斑
腐败气体中的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绿色的硫化血红蛋白,在皮肤上呈现污绿色的斑块,称为腐败绿斑。陆地上的尸体,盛夏季节约在死后12小时以后,春秋季节约在死后24~48小时,冬天约在死后72~120小时,就会出现腐败绿斑。腐败绿斑最初为淡绿色,以后逐渐变为深绿色,中间部分较周围部分颜色更深,边缘界线一般不甚明显。随着尸体腐败的发展,腐败绿斑逐渐发展到全腹部以至全身,颜色由绿色变为褐色乃至黑色。
一、肌肉松弛
练功夫最讲究的是入静,做到全身上下各关节、各肌肉群都松弛。其实绝对的松弛,是任何活人都做不到的,只有死人才可能做到。人死后,通常出现的第一个尸体现象,就是肌肉松弛,那是绝对松弛,一点都不紧张。
法医上的肌肉松弛,也叫肌肉弛缓,是指人死后,由于神经活功停止,肌张力丧失而出现的全身肌肉松驰、变软的现象。其最主要的和首先的表现,就是面部表情丧失,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张,皮肤失去弹性,全身肌肉普遍松弛,各个关节容易屈曲,四肢能作被动运动,以及小便、精液可能外溢等。
肌肉松弛现象一般可以持续1~2小时,待尸僵出现以后就结束。民间常说:“人都死便了!”就是指的死者经过肌肉松弛后,尸体出现尸僵变硬的状况。凡是经过肌肉松弛阶段的尸体,姿势都基本相同。如果尸体处于仰面平卧状态、则尸体姿势通常是上肢微弯曲,头微倾于一侧,下肢伸直,足尖略向外翻,拇指向掌心弯曲并被其余四指覆盖,手呈半握拳状态。尸体背面如肩部、背部、臀部、小腿后面等柔软而凸出的部位与尸体的衬垫硬面接触后,因死后肌肉松弛而被压成扁平状态,并且不容易恢复原来的凸度。如果凸出部位与花纹的硬面接触,则尸体接触面的皮肤上便可形成与接触物硬面相应的压痕,如草席纹等。这些压痕即使在变动尸体位置后也往往不易消失,只有到尸体腐败时才消退。
以上这些在法医学鉴定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邦助我们判断是否死后移尸,查明死亡时的原现场,从而帮助我们侦破案件。
肌肉松弛的人死亡后的一种普遍的尸体现象,但是也有例外,也有一些尸体不发生肌肉松弛现象。例如,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灾然发生尸体痉挛。由于在这种情况下全身肌肉立即发生强直收缩,关节不能屈曲,因而不发生肌肉松弛。
二、尸体温度的下降
有人对北京1030名正常人体温进行统计,结果是:口腔温度平均值为37.19℃,正常范围为36.7~37.7℃;直肠温度平均值为37.47℃,正常范围为36.9~37.9℃;腋窝温度平均值为36.79℃,正常范围为36~37.4℃。
人体的正常体温,是由体内的产热散热而保持动态稳定的,一般在37℃左右。人死后由于新陈代谢停止,体内不能继续产生热能,而尸体内部原有的热能却仍然通过辐射、传导、对流和水分蒸发等方式不断向外界散发。达就使得尸体温度降低,逐渐变冷,直至与外界温度接近或略低于外界温度。这种尸体现象称为尸体冷却或尸冷。
尸体冷却速度的快馒,常常要受到尸体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尸体本身的因素,主要是指死者的年龄、身体状况、死亡原因等。
在一般情况下,儿童和老年人的尸体冷却快,青壮年较慢,刚生下来的新生儿,在死后5~10小时,即可降到与周围环境相等的温度。由于脂肪有保温作用,散热慢,因此,肥胖的尸体比瘦弱的尸体冷却得慢。慢性消耗性疾病、大出血、溺死、大面积烧伤死者的尸体冷却速度快,而猝死、机械性室息死、一氧化碳中毒死的尸体冷却速度就要慢些。
此外,有的尸体在一定时间内,尸体温度不但不下降,反而处于上升状态,所以有人开玩笑说,人死了也会发高烧。例如,脑炎、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感冒并发肺炎等患者死后,由于细菌、病毒的作用,体内的分解增强,产热活动增加,所以尸体温度暂时可以处于上升状态。又如,日射病患者死后,由于临终时颅内温度升高,神经系统功能发生障碍,其尸体温度要持续一段时间而不立即下降。再如,破伤风、癫痫或者士的宁中毒者,由于死亡前有较长时间的痉挛,体内产热增加,所以死后尸温也会持续上升。
外界环境的因素,包括周围环境的温度、衣着或覆盖物的厚薄等情况。尸体周围环境的温度越低,尸热发散越快,尸体冷却也就越快。普通成年人的尸体,在通常室温环境中(16~18℃)在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大约下降1℃,10小时以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在冰库或冰雪中的尸体,大约经过1小时,即可完全冷却,时间稍久即可发生冰冻,体内液体能结成冰块,四肢、脑躯干完全冻硬,眼球内液体因冰冻、体积膨胀,致使眼球稍有外突。这种尸体若要进行解剖,应当先进行解冻。在温度高达40~50℃的环境中,尸体温度不冷却,甚至有可能上升,就不发生尸体冷却现象,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尸温的变化来推断死亡时间。
尸体的衣着和覆盖物对尸体冷却也有一定的影响。裸露的尸体则冷却较快,而衣着或覆盖物较多、较好的尸体则冷却较慢。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人在12月自缢身死,身着羊皮袍子。在其死亡后对其尸体进行检查,发现其胸部、腹部皮肤尚有余温,而裸露在外面的手、面部等己与外界温度接近。在尸体冷却的过程中,尸体各部位的冷却速度并不是同步的。尸体的尖端边缘部位都比躯干部位冷却得快,尸体的表面又都比内脏冷却得快。
在一般情况下,耳壳、指(趾)端、鼻尖最先冷却,然后是四肢、躯干,最后是腋窝。
在各种情况下研究和检验尸体冷却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测定尸体温度的方法问题。这是谈论尸体冷却的前提。方法不同,结果定然迥异。由于直肠的温度比较稳定,测量直肠温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较简便,所以一般都是从直肠里面测定尸体温度。在环境不变的1和3小时后测量直肠温度,用测定冷却的方法确定尸体温度的下降速度,可取得良好的结果。
在法医学上一般不用尸体冷却这一尸体现象来确定死亡,因为法医学上认为体温降至20℃或20℃以下可确定死亡,而即使在最有利于尸冷的条件下,尸体温度要降至20℃或20℃以下,一般也要需要10~12小时。在这样长的时间里,其他能确定死亡的尸体现象,如尸斑、尸僵早已出现。当然这并不是说尸冷这一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没有意义,相反,尸冷下降的规律对于我们推断早期尸体死亡时间具有重要的价值。例如,尸检时,首先测定尸温和环境温度,取得两者温差;然后取得当地气象部门的支持,查清在发现尸体前24小时的温度、风力变化情况,再结合影响尸温下降速度的多种因素,最后根据一些现成的统计表、公式等求得尸温下降可能经过的时间。这可以作为推断死亡时间的一种依据。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影响尸冷速度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利用尸温下降的规律来推断尸体死亡时间,应当结合其他尸体现象和因素
作出综合判断。
三、尸体上的图案——尸斑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
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
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
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的远端。
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流出血液。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关于尸斑与血斑或者说皮下出血的区别,我国古典法医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洗冤录集证》中早就论述了这点,而且有精确的鉴别法。《洗冤录集证》的“验尸”节内记载:“验伤,须用手指,按其青红处,是伤坚硬,指一起仍然青红,……便是真伤。如系发变处,将指一点,起指即是白色。……发变是人腹内之血,死后发散于外,不能聚结,故浮泛。伤系生前受打,气绝血聚成伤。”“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商臂上、两腿后、……两脚肚子上下,有微赤色,系本人一面仰卧停泊,血坠所致,不是别故身死。”“自缢”节内记载:“吊后血脉不行,身上紫黑,如云凝结,有类发变,谓之血障。与殴伤青赤浮肿,则血障或少。”这里的“发变”、”血坠”、“血障”,都是指的尸斑。
尸斑在法医学上有其重要的意义:明显的尸斑可以作为诊断死亡的确证;尸斑的分布位置、反映压迫物的花纹,能够提供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式、停尸物表面形状的情况,还可以判明尸体有无变动和变动的时间;根据尸斑发展的规律,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死亡时间;尸斑的颜色、浓谈、程度,可以为死亡分析提供依据;根据尸斑的范围、浓淡,可以判断尸体内的血液量,等等。
四、固定了的死亡姿式——尸体痉挛
尸体痉挛是一种极其特殊、少见的肌肉僵硬现象。它是人死后没有经过肌肉松弛而在临死时的一瞬间,肌肉立即强硬收缩,并迅速形成尸僵,将肢体固定在临死时的姿式。
尸体痉挛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是全身的。
局部尸体痉挛保存生前最后一瞬间的身体局部某些肌群收缩状态。这种局部尸体痉挛比较多见。例如,某些拿刀刎颈、持枪自杀者,死后手中还紧握着致死工具:自勒死者,双手还抓紧勒绳;生前溺死者手呈鹰爪状,手中紧握水草、泥沙;某些中毒死者,还可以留下临死时的痛苦表情,等等。
全身尸体痉挛使尸体固定死亡前的全身姿式。在战场上,有的士兵虽已死亡,但仍保留倚在树上,手中端着枪,作射击姿式;或者紧抱对方,与对方向归于尽的姿式。在出现尸体痉挛的场合,大多是局部尸体痉挛,只有极少数呈全身尸体痉挛。
尸体痉挛的形成原因,现在尚未完全弄清楚。一般说来,它的发生机理与尸僵相似,不同的只是它的速度更快并不经过肌肉松弛阶段而已。法医学上研究尸体痉挛对于判明死者临死时的状态和确定自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这种尸体现象是他人无法伪装的。
在实践中,尸体痉挛这种尸体现象比较常见。魏巍的散文《谁是最可爱的人》中所反映的志愿军战士死后仍死死抱住敌人,咬住敌人耳朵的情形,从法医学角度看,就是属于尸体痉挛这种尸体现象。又如,某妇女在洗澡中脑出血而死,发现尸体时,她仍坐在浴缸中,一只手紧握海绵,另一只手半举及面。又有一战士战死后仍坐在战马上不倒。此外,恋人们由于各种原因而服毒自杀者,也时有传闻。这些恋人们死亡时常常是紧紧拥抱着,不能分离的。
五、尸体局部干燥
人死后体表水分不断蒸发,尸体重量不断减轻。据测定,一般情况下,尸体重量每日每公斤减轻10~18克。夏天,尸体重量的减轻速度更快,新生儿尸体的重量比成人尸体的重量减轻快。由于这些水分的蒸发、重量的减轻,这就使得严体出现了各种局部干燥的现象。常见的有:
1.角膜混浊
正常人的眼角膜是呈透明状的,其表面光滑无皱褶。人死后的眼角膜,因水分蒸发,失去光泽,而发生混浊,不透明,呈白色,无法透视瞳孔。这种现象,称为尸体角膜混浊。
法医检验时,根据角膜混浊的程度,可以估计死亡时间。研究表明,死后12小时,即可通过肉眼观察到角膜轻微的形态改变。18~24小时,可见角膜表面出现皱褶,可见局部的或弥漫性的混浊,但仍可透视到瞳孔。在第二天内,可见角膜混浊,角膜内表面与晶体相连。在第三天内,可见眼睑覆盖的部分角膜肿胀,有乳白色斑块形成,其余部分则干燥。变成黄棕色,表面与晶体粘连,很难透视到瞳孔。第四天内,可见眼球由于腐败而轻度外翻,角膜非常混浊,己不能见到瞳孔。因此角膜是否混浊及混浊的程度,是判断死亡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医检验时,应当仔细观察,详细记载。
尸体自溶的发生和发展同样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周围环境的温度可以影响自溶的速度。一般来说,较高的温度可以促进组织白溶,而较低的温度则可以延缓尸体自溶。所以,衣着多的尸体较之于裸露的尸体,其自溶速度要快些;冷藏的尸体,其自溶速度变慢或停止。
其次,死者的死因对尸体自溶速度也有影响。由于急速死者的身体组织内还存在着大量有活性的酶,而这种酶在如慢性消耗性疾病死者中是缺乏的,加之急死者,特别是机械性窒息死者的尸温下降慢,可以促进自溶的发生,所以所有的急速死亡,包括急死、机械损伤性死亡、机械性窒息、非防腐毒物的中毒和电击死者等,其组织自溶都很快。
下面这个对比是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的,在季节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勒死者的尸体,在其死后13个时进行剖验,发现胰脾已高度自溶,而一例结核病人的尸体,经过24小时,胰腺结构仍然很清晰。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由于尸体自溶与组织坏死有着共同的变化过程和相似的形态,因此,有时不好区别。
如果单就一个细胞来说确实无法区别这两者,但是只要金面检查、全面分析,正确区分它们也是不难的。
首先,可以从分布特点上区分,如果将要检查部分固定起来,则固定部分的自溶是从中间开始的,未固定而又离体的部分的自治是从边缘开始的,这是规律。生前形成的坏死,则没有这种分布规律。
其次,可以从速度和程度上分。各处器官、内脏、组织、细胞的自溶速度和程度,如前所述,是有一定的顺序的,而坏死则不具有这种顺序性。
法医在尸检时,如果发现胰脏尚无明显自溶、而心、肾、肝、脑等组织就有细胞核浓缩、碎裂或溶解,则首先应考虑生前形成的病变。以此类推。
第三,可以从形状上分。自溶通常是弥漫性的,而坏死则往往是局部性的。
第四,可以从病理变化上分。组织坏死的,在坏死灶周围一般都有炎症反应,而自溶灶周围则没有这种病理变化。第五,可以从条件上分。自溶的发展一般都可以从当时的气温、死亡时间、死因等方面找到原因,而生前病变则常有临床资料可供参考。
此外,有些脏器的自溶有其独特性,如果不符合这些特性,则可以排除其是自溶。正确认识自溶这一尸体现象,对于法医判断死亡时间,确定死亡原因等具有重要意义。
但有时尸体的自溶也会给案件的侦破等带来麻烦,因此法医工作者有时也要采取措施防止自溶。在这些措施中最主要的是争取早解剖、早取材、早固定。在固定中应当注意,所取组织的厚度不要超过0.6厘米。并且应当用定量的固定液。
此外,还可以采取冷藏和注射福尔马林溶液的办法防止自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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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断死亡时间
1、如何根据尸斑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斑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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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h 尸斑呈局限性,境界清晰,在低体位出现,小斑点,淡紫色
2--3h 逐渐向周围扩大,境界有点模糊,在尸体低下部都出现
4--5h 手指轻压尸斑退色。翻动尸体,现有尸斑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即
尸斑转移
6--10h 手指强压尸斑中等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再完全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
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即两侧性尸斑
11--15h 手指强压尸斑稍微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
切开尸斑皮肤,从血管断面缓慢流出血滴,并渗出浅黄色或红色液体
>24h 尸斑完全固定,手压不退色,切开尸斑皮肤无血液流出,皮下组织呈紫红色
2、如何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僵出现部位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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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h 下颌、项
5--6h 下颌、项、肩、肘 下肢弱
7--8h 下颌、项、肩、肘、股、膝 指、趾弱
10--12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 足、趾弱
12--24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足、趾 全身最强
24--30h 开始缓解
30--40h 股、膝、足、趾 下颌、上肢弱
48h 下肢弱
>48h 全部缓解
3、如何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角膜混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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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h 湿润,瞳孔透明
3--4h 湿润,瞳孔开始发白
5--8h 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
9--11h 微混浊
12--23h 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
24--30h 中等程度到显著混浊
>48h 完全混浊,瞳孔不能看见
4、死亡时间与环境温度、尸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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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温度(℃)
死亡时间 -----------------------------------------------------------------------
3--5 6--8 9--11 12--14 15--17 18--20 21--23 24--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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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h 30 31 31 32 33 34 34 35 36
3--4h 28 29 30 31 33 34 34 35 35
5--6h 27 28 29 30 31 31 32 33 34
7--8h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9--11h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12--15h 23 24 25 26 27 28 29 31 32
16--20h 20 21 22 24 25 26 27 29 30
21--24h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0h 13 14 16 18 21 22 24 27 29
40h 10 12 14 16 19 21 23 26 28
48h 7 10 12 14 18 20 22 25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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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注意尸体肥瘦、衣着厚薄的影响。
2、注意死因的影响。如脑挫伤、脑内出血、热射病、白血病、肺炎、伤寒、农药中毒的影响。
3、温度计插入直肠内3min后观察。
4、室温测量应在尸体同高度测量;水中尸体测水温;卧室被内尸体测卧具内温度。
【各种死法死后尸体的变化】
1)撞车死
一般地说撞车的会发生撞击伤,摔跌伤,碾压伤,拖擦伤等伤害.经过这么多伤害你大尸体还能保持原状就是不可能的,要多奇怪恶心就有多奇怪恶心.特别是重型的车辆,它们将会象碎肉机一样将你扯得满地都是,尸体的难看情况可想而知.而特别因为撞击引起的骨折,因碾压引起的血液向未损伤部位的迸溅,因拖擦引起的大面积皮肤破坏,这深,中,浅三种伤害都能强烈刺激不同痛觉神经而引起神经性休克,也就是说是痛死你的,除非你首先被破坏的是脑袋,否则这样的死法绝对很辛苦和难看的.
2)跳楼死
只要姿势正确,就是二楼跳下也会死的.跳楼致死的原因分别为强烈的冲撞,撕裂,挤压,摩擦和震荡作用而导致骨骼及重要器官的破坏.通常先着地的部位损伤最严重,就是说如果你手脚屁股头先着地,那么你的手脚或身体都会变成多截棍似的或是脑袋变烂柿子.而胸背着地因为内出血致死的就会因为肺及消化器官等等溢血而呈现:七孔流血的样子.特别是胸口先着地的通常伴随着口脸,牙齿会碎得满地都是,更恶心!而因为人的骨骼及肌肉等保护机制的关系,除颅先着地外一般跳楼的人都不会马上丧失知觉,而需要一个及其痛苦缓慢的过程才能完成死亡,实在不是一个好的自杀方法.
3)上吊死
不管是因为窒息还是因为颈椎骨折而死的,通常都会因为颈部组织受推压的关系而导致舌头吐出,头部则因为血液回流受阻而导致脸色青紫和皮肤点状出血,眼睛受压凸出甚至脱落.口水,鼻涕流注,甚至鼻腔出血.
4)投水死
除非能死后4小时内被捞起,否则尸体都会因为浸泡的关系而肿胀发臭,因肿胀而导致了头发及表皮的脱落,眼,舌的凸出甚至脱落,尸体被水中生物咬食而残缺.溺死者多有七孔流血的情况发生.口鼻部会形成浓稠的泡沫,不易破灭.残存皮肤因藻类等滋生而发绿.
5)摸电门儿
尸体体表通常有电流入口及电流出口,皮肤金属化等.电流出入口处视电压电流大小而呈现从电流斑到烧焦的皮肤改变,严重的可烧及骨骼甚至熔化成骨珍珠.通常会伴随电流路向而发生四肢及身体局部的水肿,出口皮肤会破碎.
6)吃安眠药死
尸斑显著,口唇,指甲青紫,肌肉松弛而大小便等分泌物溢出明显,过多剂量时死者都会反射性呕吐.如是农药则引起肌肉痉挛,四肢强直,表情狰狞.而药物中毒者多有口鼻浓稠泡沫.
7)吸煤气死
中一氧化碳者首先有头沉重感,前额发紧,进而有剧烈的头疼,视力模糊,恶心,呕吐,颞部(太阳穴)跳动,四肢无力,共济失调,但意识尚存.再进而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肌肉抽槒,最后呼吸衰竭而死.
8)放血死
这里说的不是割脉这种只能煽情而不能真正死亡的消遣活动.而是直接切断较大的动脉的死法.因为大的动脉都在深层组织中,所以选择这样死的人必须有丰富的解剖知识和很好的忍痛功夫,因人在失去三分一的血液时仍能保持生命.所以这是个痛苦,麻烦,脏乱(满地是血)漫长的过程,而且四肢的主动脉能在十分钟内迅速收缩止血,也就是说一般的人就是被砍一只手脚的都能活下来,所以更增加了死亡的难度.失血过多的人在死前会产生肌肉缺血性痉挛,强直收缩--松弛--再收缩的过程,更增加了死亡的痛苦.决不是我们看电视那样的从容不迫的.
【中国古代八种毒药】
1.断肠草:
看过《神雕侠侣》的同志一定会记得杨过中了情花之毒后是怎么解毒的,那就是用断肠草以毒攻毒。断肠草是野生藤本植物,学名雷公藤,茎高三四米,叶互生,花小色白,根、茎、叶剧毒.它是葫蔓藤科植物葫蔓藤,一年生的藤本植物。其主要的毒性物质是葫蔓藤碱。据记载,吃下后肠子会变黑粘连,人会腹痛不止而死。一般的解毒方法是洗胃,服碳灰,再用碱水和催吐剂,洗胃后用绿豆、金银花和甘草急煎后服用可解毒。
2.鹤顶红:
常在小说中出现,鹤顶红究竟是什么?鹤顶红其实是红信石。红信石就是三氧化二砷的一种天然矿物,加工以后就是著名的砒霜。可能是因为红信石是红色的就用了鹤顶红这个名字,传说古时为官者将它藏在朝冠中,必要时用来自杀。砷进入人体后,会和蛋白质的硫基结合,使蛋白质变性失去活性,可以阻断细胞内氧化供能的途径,使人快速缺少ATP供能死亡,和氢氰酸的作用机理类似。
3.—钩吻:
也就是葫蔓藤,又名野葛、毒根、胡蔓草、除腥、黄藤、断肠草、吻葛,朝阳草、大茶药、大茶藤、虎狼草、梭葛草、大炮叶,黄花苦晚藤、黄猛菜、发冷藤、藤黄、大茶叶(广西名)大鸡苦蔓等。是马钱科植物.一年生藤本。喜阳、卵状长圆叶对生,开小黄花,5萼漏斗状,卵状蒴果,花期8-11月、果12-2月。浙、闽、粤、滇、黔、桂都有分布。全株含钩吻素子(最多)、寅(最剧)、卯、甲、丙、辰、乙等生物碱。
钩吻素寅动物实验致死量为0.8mg/kg(够狠)症状为呼吸[脏话],钩吻素乙症状同,但有趣的是,此时动物心脏仍跳动,而且麻黄碱等物质无明显的解救作用,这就证明钩吻素不是作用于中枢神经或末梢神经,根据中毒后有肌肉虚弱表现,故一般认为其是作用在脊髓运动神经元上的。钩吻素甲毒性较弱,可用作镇痛剂与阿斯匹林合用效果更好,但它们都没有[脏话]神经节的作用,这与箭毒科不同。对肾上腺素和平滑肌也有抑制作用,也就是说可以抑制心脏和使血压下降。
4.鸩酒:
鸩是一种传说中的猛禽,比鹰大,鸣声大而凄厉。其羽毛有剧毒,用它的羽毛在酒中浸一下,酒就成了鸩酒,毒性很大,几乎不可解救。但考虑实际情况,估计这只是传说,久而久之鸩酒就成了毒酒的统称。一种说法:鸩不是一种传说中的猛禽,实际存在,即食蛇鹰,小型猛禽比鸡大不了多少,在南方山区分布较广,如武当山地区。因其食蛇故被误认为体有剧毒,道士做法时的“禹步”经考证即为对其捕蛇时动作的模仿。还有一种说法,鸩是一种稀有未知鸟类,被人捕杀干净。
5.天然砒霜:
化学成分As2O3,等轴晶系六八面体晶类。单晶晶形为八面体,也有菱形十二面体。集合体星状、皮壳状、毛发状、土状、钟乳状。白色有时带天蓝、黄、红色调,也有无色,条痕白色或淡黄。玻璃至金刚光泽,亦有油脂、丝绢光泽。摩氏硬度1.5,比重3.73-3.90,解理完全,断口贝壳状,性脆,溶于水,有剧毒
6.见血封喉
见血封喉,又名箭毒木,为桑科见血封喉属植物,是世界上木本植物中最毒的一种树。我国见于云南的西双版纳、广西南部、广东西部和海南省等地。见血封喉为高大的常绿乔木,树高可达30多米。它的茎杆基部具有从树干各侧向四周生长的高大板根。春夏之际开花,秋季结出一个个小梨子一样的红色果实,成熟时变为紫黑色。这种果实味道极苦,含毒素,不能食用。在我国,见血封喉现已被列为三级珍贵保护植物。
箭毒木的乳汁中含有弩箭子甙、见血封喉甙、铃兰毒甙、铃兰毒醇甙、伊夫草甙、马来欧甙等多种有毒物质。当这些毒汁由伤口进入人体时,就会引起肌肉松弛、血液凝固、心脏跳动减缓,最后导致心跳停止而死亡。人们如果不小心吃了它,心脏也会[脏话],以致停止跳动。如果乳汁溅至眼里,眼睛马上也会失明。人和动物若被涂有毒汁的利器刺伤即死,故叫"见血封喉"。当地人用这种毒汁涂在箭头上,或把箭头插于树干上,取之射兽,兽中箭三步之内立即死亡,但兽肉仍可食用。
7.乌头
大家还记得里长今的妈妈被灌的毒药附子汤吗?附子就是乌头(特指川乌头栽培品)的旁生根.
附子是毛茛科植物,多年生草本。株高60-120cm,叶互生,革质,卵圆形,三裂,两则裂片再2裂,中央裂片再3裂,边沿有缺刻。5萼圆锥花序,花瓣2,果实为长圆形,花期6-7月、果7-8月。辽、豫、鲁、甘、陕、浙、赣、徽、湘、鄂、川、滇、贵、都有分布。乌头这个名称一般指的是川乌头,还有草乌头,一般指的是野生种乌头和其他多种同属植物,比如北乌头(蓝乌拉花)、太白乌头(金牛七)等,是中药学上的名称。中毒表现为:呕吐、腹泻、昏迷、肢体发麻、呼吸困难、脉搏血压体温下降、心率紊乱.
古时的标准军用毒药,涂抹兵器,配置火药,关公刮骨疗毒就是疗得乌头的毒.
8.情花
还记得杨过中的毒吗?情花据说就是白色曼佗罗.曼佗罗是一年生有毒草本,夏秋开花,花冠漏斗状。又名风茄花、洋金花、山茄花。
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广西曼佗罗花,遍生原野,大叶百花,结实如茄子,而遍生山刺,乃药人草也。盗贼采干而末之,以置饮食,使人醉闷,则挈箧而趋。”曼佗罗的叶、花、果、茎均可入药,含东莨菪碱、莨菪碱及少许阿托品等生物碱,其中以花的含量最高,约0.34%。南宋窦材《扁鹊心书》记“睡圣散” 一方:“人难忍艾火灸痛,服此即昏不知痛,亦不伤人,山茄花、火麻花共为末,每服三钱,小儿只一钱,一服后即昏睡。”曼佗罗花全株有毒,以果实以及种子毒性最大,干叶的毒性则比鲜叶小,其叶、花、籽果、茎均可入药,含东莨菪碱、莨菪碱及少许阿托品等生物碱,其中以花的含量最高,约0.34%。
【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
七 勘查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院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
1 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状况,尸体的外表现象研究伤痕的形态,大小和位置。
2 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物等。
3 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研究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4 解剖尸体应按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执行。
八 现场勘查必须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笔录和现场图。
1 现场勘查笔录应详细记载:
报案的时间,发案的时间,地点,报案人,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及其陈述。
保护现场人员的姓名,职业,到达现场的时间和保护现场时 发现的情况;
现场勘查指挥人员和勘查人员的姓名,职务;
见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
勘查的起止时间,勘查的程序,当时的气候和光线条件;
现场的地点,位置,周围环境;
现场中心和有关场所情况,现场变动和变化的情况研究反常现象;
发现和提取痕迹,物证和罪犯遗留物的情况;
拍照的内容,数量研究绘制现场图的种类和数量;
现场指挥人员,勘查人员,笔录制作人员研究见证人签名;尸体检验笔录应由法院单独制作;再次勘查和检验尸体时,应制作补充笔录。
2 现场照相必须反映现场的原始状态和勘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痕迹,物证。要拍摄方位,概览,中心,细目照片。照片必须影像清晰真实,主题突出。有录象设备的,可以同时进行录象。对无名尸体,必须拍摄整客照片。
3 现场图 必须反映现场的位置,范围,与犯罪活动有关的主要物体,痕迹遗留物,作案工具,尸体的具体位置研究它们之间的距离和关系。
九 现场勘查结束后应根据实地勘查和现场访问的情况,组织临场讨论,对案件的主要情况作出初步分析判断,并提出对现场的处理意见:
1 对不需要的保留现场,通知事主处理;
2 对需要继续研究和勘查的现场,应全部或部分保留,指定专人妥善保护,并通知所在单位的领导和事主;
3 对于需要保留的尸体,应妥善保存,并向死者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导说明情况;
4 对需要提取的物品,要填写提取清单并向物主或主管单位出具收据。提取特别贵重的物品或绝密文件,应经县公安局长或者市公安局的刑侦科(队)以上领导批准。
十 在勘查现场,提取痕迹,物证检验尸体,访问群众以及采取急救措施时,都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并遵照下列纪律:
1到达现场的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2 要保护现场公私财物严防丢失,不能无故损坏现场上的然后物品;
3 要严格保守与案件有关的秘密;
4 要尊重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
碎尸检验注意事项
所谓碎尸或尸体离断,是指把人杀害以后,再将尸体分解成数段的情形。凶手杀人碎尸,通常是为了毁灭证据,逃避法律制裁。此外,车辆碾压,尤其是火车、矿车等铁轮或钢轮车碾过,以及爆炸伤害、飞机失事、高空坠落等也可能造成肢体离断。在杀人碎尸以及其他原因所致尸体离断的案件中,除按照一般检验程序和无名尸体的检验方法进行尸体检验外,还应特别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将尸体按照人体解剖位置排列,观察相同部位有无重复,两侧是否对称;断离部位是否连续,断离能否吻合;各个尸块的新鲜程度或腐败程度是否一致;皮肤的色泽、弹性及皮下脂肪的丰满程度是否一致;其血型、性别是否相同等等。进行种属鉴定以及个人识别鉴定,认定各个尸块是否为同一具尸体。
第二,在个人识别上,要检验记录尸体的生理、病理特征,从尸块推断死者的性别、年龄、身高、血型、皮肤纹理(尤其是指纹)、容貌及其他个人特征,以及职业等。
第三,根据尸体伤痕情况,判明死因和罪犯的杀人手段;同时详细检验尸块断离的位置和特征,判明罪犯碎尸的方法和碎尸工具的种类,罪犯是否熟悉人体解剖结构,懂得肢解尸体的简便方法,从而推断罪犯的职业特点。
第四,仔细检验尸块包装物、粘附物的性状、类别、特殊记号和其他特征,推断碎尸现场应该具备的条件和地区范围。
第五,推测死亡时间。法医学推测死亡时间主要是依据尸体现象的变化来进行的。碎尸案件中由于尸体各部位所处的条件未必相同,发观时间亦常有先后之别,因此尸体各部位的变化常不一致,检验时应当加以注意。若尸体腐败已成巨人观,容貌难以辨认,则宜在面部切数个小孔,使腐败气体排出,并将青绿色硫化血红蛋白充分洗去后,浸以防腐剂12小时,待腐败气体除去后,便可恢复原状,以利于观察和进行个人识别。
第六,碎尸案件的死因判定往往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但只要认真细致地检查,也是可能查明的,如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脏器损伤、索沟、扼痕及毒物等。尤其是摧眠药和重金属中毒,即使尸体已高度腐败,仍有可能查出。
第七,在碎尸案件中,有时是由于发现尸体而引起侦查工作的开始的。无论是在哪种情况下,都应特别注意收集认定死者是谁的材料,为查明罪犯提供有力证据。对于尸块应当用防腐剂妥善保管,防止其腐烂、变形或变色。
在碾压等原因所致的碎尸案件中,法医还应当特别注意鉴别是碾压致死还是死后移至铁轨碾压所致,并配合有关部门查明死亡的性质。
【死亡时间和死因的推断】
※ 人通常在死后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
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於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
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 自杀是枪抵著脑袋开时,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
※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
※ 溺死: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裂引起出血。
※ 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著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著,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 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
※ 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以防中毒。
※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性。
※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Na OH)中毒致死;若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15分钟才能显出毒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牛奶。PS:氰酸钾是难溶於冷水的。(本条感谢鸿上网友的指正!)
※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所留下的。
※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徵。
※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手指成为灰白色。
※ 吃了氢酸钾可能会引起窒息死亡(氢酸钾有杏仁味)。
※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 表面看起来是咬端舌头“自杀”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吞入毒物引起痉挛造成的。
※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 二氧化碳中毒: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20%的二氧化碳,那麽吸入后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会沈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按心脏。
※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表示还有路。
※ 硫化硫酸钠(漂白剂)能解氢酸钾毒。
※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套或用手帕包著,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珍珠表面的光泽寿命最多30~40年,以后便会慢慢褪色。
※ 将尸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尸体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1/8,在水中会更慢。
※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就被确定死亡了。
【指纹】
指纹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
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
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
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干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些指纹,但是经过特
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些潜伏的指纹。
鉴识人员最常接触到的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
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
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
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
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
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
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必须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
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
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
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采
集证据还可以使用其他的方法,如三秒胶法,即利用氰丙烯酸酯的气体与水和
氨基酸分子反应而产生指纹。
【死亡时间的初步推断】
角膜浑浊 单位:小时
轻度 12
中度 24
高度 48
尸斑
开始 0.5——1
轻度 2——3
中度 4——5
尸僵
开始 2——3
全身僵直 4——7
最强 12
尸冷(21摄氏度下) 单位:小时
37(单位:摄氏度) 1
37 2
36.5 3
35.5 4
34 5
33 6
32 7
31 8
30.5 9
29.5 10
28.5 11
尸体未出现尸斑和尸僵 一小时内
轻度尸斑 尸僵于颈部 2——3小时内
尸斑明显 变动尸斑可消退,尸僵止上肢 4——5小时内
尸僵尸斑明显,不消失 7——8小时内
【中毒】
╔═══════════╦══════════════════════════╗
║ 临床表现 ║ 常见中毒种类 ║
╠═══════════╬══════════════════════════╣
║呼气、吐物有特殊气味 ║蒜臭:无机磷,有机磷 ║
║ ║硫臭:含硫化合物 ║
║ ║杏仁味:含氰甙及氰酸 ║
║ ║异味:煤油,酒精,碳酸,煤酚,烟草,有机氯,丙酮等 ║
╠═══════════╬══════════════════════════╣
║流涎,大汗 ║有机磷,毒蘑菇,砷,汞,野芹,666,氯丹,水杨酸盐║
╠═══════════╬══════════════════════════╣
║口干渴,无汗 ║阿托品类 ║
╠═══════════╬══════════════════════════╣
║口唇及面颊樱桃红色 ║一氧化碳,氰化物等 ║
╠═══════════╬══════════════════════════╣
║面及皮肤潮红 ║阿托品类,醇类,烟草酸,甲状腺素等 ║
╠═══════════╬══════════════════════════╣
║呼吸困难而无明显青紫 ║一氧化碳,含氰甙及氰酸,砷,汞 ║
╠═══════════╬══════════════════════════╣
║皮肤紫蓝而无呼吸困难 ║亚硝酸盐,吡唑酮类,苯胺,碘胺,含硫化物 ║
╠═══════════╬══════════════════════════╣
║幻视幻听,乱语癫狂 ║阿托品类,氯丙嗪,异丙嗪,毒蘑菇,酒精,大麻 ║
╠═══════════╬══════════════════════════╣
║瞳孔缩小 ║麻醉剂,有机磷,毒蘑菇 ║
╠═══════════╬══════════════════════════╣
║瞳孔散大 ║阿托品,安非他明,巴比妥类,柯卡因,甲醇 ║
╠═══════════╬══════════════════════════╣
║失明 ║甲醇,奎宁 ║
╠═══════════╬══════════════════════════╣
║色视 ║山道年,洋地黄 ║
╠═══════════╬══════════════════════════╣
║肌肉震颤,抽动 ║有机磷,滴滴涕,氯丹,烟碱,钡,汞 ║
╠═══════════╬══════════════════════════╣
║肌肉麻痹 ║肉毒杆菌,河豚,蛇毒,野芹 ║
╠═══════════╬══════════════════════════╣
║尿绿蓝色 ║亚甲蓝,酚,萨罗 ║
╠═══════════╬══════════════════════════╣
║ 蓝色 ║亚甲蓝,酚,萨罗 ║
╠═══════════╬══════════════════════════╣
║甲醇,奎宁 ║ ║
╚═══════════╩══════════════════════════╝
颜色.毒物
1、尿液颜色
尿液颜色 可能毒物
----------------------------------------------------------
红色 安替比林及其他解热药、山道年
黄色 乙酰苯胺、铅
暗绿色 酚类、雷锁辛
黑褐色 焦性没食子酸
2、胃内容颜色
胃内容颜色 可能毒物
----------------------------------------------------------
黄色 苦味酸、硝酸
黑色 硫酸、草酸
紫红色 高锰酸钾
绿色或兰色 铜盐
灰白色未溶物 砷
灰黑色 安妥或磷化物
暗处可见发光颗粒 磷
3、皮肤及尸斑颜色
皮肤及尸斑颜色 可能毒物
----------------------------------------------------------
鲜红色 氰化物、一氧化碳
黄色 磷、铅、毒菌、四氯化碳
橙黄色 重铬酸钾接触处
灰褐色 氯酸盐、硝基苯、亚硝酸盐、安替比林
----------------------------------------------------------
【尸斑】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的远端。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流出血液。
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2.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尸斑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在这个时期,用手指按压尸斑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不易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切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惭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谈红色液体溢出。
3.湿润期
从扩散期开始,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就渗入组织间,至第二天后更加明显,不仅渗入组织间隙,而且渗入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着色,这就是尸斑发展过程中的浸润期。
浸润期是扩散期的延续,持续时间较长,以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转为尸体腐败。在浸润期内,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尸斑。用刀切开尸斑处,可见组织呈紫色或浅紫色,血管中无血液流出。
上面谈的是尸斑出现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此外,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还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有外力压迫、血液性状、血量及皮肤色泽等。
在法医尸体检验的实践中,常常有在尸体低下部位见不到尸斑的情况。这主要是受压的缘故。尸体低下部位受压处,如与硬面接触被压成扁平状的胛部、背部、骶骨部、臂部及脚后跟部等,由于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压到其他地方而没有尸斑形成,检验中见到的往往呈苍白色,若衬垫物的硬面不平,则尸体受压处的皮肤可留下与衬垫硬面相一致的苍白区,而没有受压的地方仍有尸斑。这样,暗紫红色的尸斑与苍白色的印痕相映,更加清晰。此外,裤带结扎的地方,衣服折叠的地方,或者皮肤皱褶的地方等,也因压迫而无尸斑的形成,并可留下与压迫物相一致的印痕。溺死的尸体由于毛细血管受冷水刺激发生收缩,加之尸体在水中浮动翻转,所以,尸斑常常出现得较慢,而且比较弱。
尸体的血液性状是死因决定的,它对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也有直接的关系。窒息死或者急死的尸体,因其死亡是极短时间的事情,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所以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多呈暗紫红色。这类尸体尸斑常出现于死后1~1.5小时,早者30分钟即可出现,8~10小时就可发展到扩散期。由于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这类尸体的尸斑处还常见斑点状出血。与此相反,死者若是死于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则因其血量少,故尸斑出现速度慢程度弱,颜色也浅,甚至可以不显现。
皮肤色素的深浅,对尸斑的颜色也有影响,肤色浅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鲜明些,肤色深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暗淡些。
尸斑的颜色取决于血液和皮肤的颜色。我国人的尸斑通常是紫红色,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鲜红色的一氧化碳血红蛋白,故其通过皮肤透出的尸斑呈樱红色。冻死、氰化物中毒的尸体,因其体内氧利用不足,血液中含有较多的氧合血红蛋白,故其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尸斑呈鲜红色。在水中或处于冷冻条件下的尸体,因氧气渗透入皮下血管内,形成氧合血红蛋白,故其尸斑呈红色或淡红色。烧死尸体因生前吸入一氧化碳,未烧焦部分的尸斑呈樱红色。氯酸钾和亚硝盐中毒时,因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故尸斑呈灰褐色。白色人种和黑色人种肤色不同,尸斑的呈现程度也不同。黑色皮肤可以掩盖尸斑颜色。随着死后变化的发展,尸斑的暗紫红色逐渐转为浅绿色和绿色,与腐败尸体的颜色相融合。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还经常遇到把尸斑误作皮下出血引起纠纷,要求鉴定的情况。
血斑是生前皮下血管破裂出血或患有如血友病、出血性紫癜、坏血病、败血症等疾病,血液聚集凝固于皮下组织内,从皮肤表面观看呈暗红色或青紫色的斑块。法医检验时,必须把尸斑、血斑这两种本质不同的观象严格地区别开来。一般说来,尸斑与血斑至少有下列几点可供区别。从成因上看,尸斑是因血液坠积而成,而血斑是因打压而成;从分布位置看,尸斑分布在尸体低下而末受压迫的部位,而血斑可以在身体的任何部位形成;尸斑的边缘界线不清楚,而血斑的边缘界线十分清楚,尸斑在坠积期和扩散期被压迫可以退色,而血斑在任何时候被压迫都不退色;尸斑表面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损伤的特征,而血斑有时伴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暴力损伤的特征;切开尸斑皮肤观察,组织呈均匀的紫红色,而血斑皮内或皮下有凝固或流动性血液,其界线清楚;显微镜下观察,尸斑无组织和细胞的破坏,而血斑则有明显的组织和细胞的破坏。
【尸僵】
人死后全身肌肉很快发生松弛,如面肌松弛,失去生前有表情的面貌;咬肌松弛,使下颌垂下:瞳孔平滑肌松弛,使瞳孔呈中等大小,生前瞳孔的缩小或散大都在死后不久消失;肛门扩约肌松弛,烘便流出;尸体受压部位因肌肉松弛,可形成与压迫物相对应的压痕。但是这种肌肉松弛的现象很快就会过去。经过较短的时间后,肌肉逐渐变得强直、坚硬,并伴有轻度收缩,使各关节固定下来,如口不能开,颈不能弯,四肢不能伸屈。这种死后肌肉强直的现象,称为尸僵。
关于发生尸僵的原因,现在我国法医学界正在探讨之中,尚无统一定论。多数人认为,人死后之所要发生尸僵现象,是由于死后机体组织缺氧,体内有氧代谢停止,肌肉中三磷酸腺苷的合成下降乃至终止,而分解仍有继续,使其含量不断减少。因为肌肉只有在足量的三磷酸腺苷存在时,才能保持弹性柔软状态,如其含量减少乃至消失,则使肌肉收缩并变得僵硬。到尸体腐败开始的时候,肌动凝蛋白分解才使得僵硬的尸体得以缓解。
在通常情况下,尸僵在死后1~3小时出现,也有的早在死亡10分钟以后或者晚到7~8小时出现的,但一般不会早于10分钟或晚于7~8小时。在特殊的罕见的情况下,也有在死后16~8小时出现尸僵的。尸体肌肉强直一般先出现于数个肌群,经4~6小时扩散到全身,形成尸僵。户僵的发展顺序有上行次序和下行次序之分。在一般情况下,尸僵是从咬肌开始,逐渐发展到颈部、上肢、下肢,这是下行次序;在少数情况下,与此相反,尸僵由下肢向上发展,称为上行次序。在气温适宜,尸体不致很快腐败的情况下,尸僵经过24~48小时或者更长些时间后开始缓解。尸僵缓解的顺序与尸僵形成的顺序相同,即先发生尸僵的肌群先缓解。尸僵的完全缓解多数情况下都发生在死后3~7天。
在尸僵还没有完全形成以前,即在死后4~6小时以内,如果用强力破坏已经发生了的尸僵现象,则不久又会重新出现尸僵,如果是在尸僵完全形成以后,即在死后7~8小时以后,再破坏尸僵,消除僵硬状态,则尸僵不会再重新出现。因此,对于搬动过的尸体,通常要检验下颌关节是否强直,以判断尸僵是存在或缓解。为什么要检验下颌关节而不检验其他关节呢?因为尸体各处的尸僵强度是不一致的,其中最强的是下颌关节。
尸僵的出现,消失以及强弱,是要受到尸体内外各种因素影响的。首先要受到周围环境温度的影响。周围环境温度高,则尸僵出现早,消失也早,反之,则尸僵出现迟,消失也迟。其次要受到自身身体状况的影响。老年人、小儿、体弱者的尸僵因其肌肉不发达,故出现较早,消失也早,程度也不强。婴儿有时在死后10~30分钟即可发生尸僵。
成熟婴儿的尸僵较明显,末成熟婴儿的尸僵较弱,持续的时间也短,所以有时不易察觉。成年人肌肉较发达的人,其尸僵出现得较慢。维持时间较久。其三,要受到死因的影响。
痉挛性药物中毒、破伤风、刎颈、枪伤、触电、败血症或消耗性疾病能促进尸僵的发展,尸僵发生早、消失也早。磷中毒和蕈中毒以及水肿、肌肉麻痹者,因肌肉变性,尸僵出现慢,程度弱。
尸僵在法医学上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尸僵是较早的尸体现象,只要有一处出现尸僵也可确定死亡。因此,这常常作为判断死亡的一个标准。由于尸僵能固定死后的姿式,因此,它又有助于判断死亡时的状态。尸僵的发生和发展是有规律的,因此,又可以借此估计死亡的时间。根据尸僵部分被破坏和所固定的姿式,可以推断是否死后移尸。
【尸体局部干燥 】
人死后体表水分不断蒸发,尸体重量不断减轻。据测定,一般情况下,尸体重量每日每公斤减轻10~18克。夏天,尸体重量的减轻速度更快,新生儿尸体的重量比成人尸体的重量减轻快。由于这些水分的蒸发、重量的减轻,这就使得严体出现了各种局部干燥的现象。常见的有: 1.角膜混浊
正常人的眼角膜是呈透明状的,其表面光滑无皱褶。人死后的眼角膜,因水分蒸发,失去光泽,而发生混浊,不透明,呈白色,无法透视瞳孔。这种现象,称为尸体角膜混浊。法医检验时,根据角膜混浊的程度,可以估计死亡时间。
研究表明,死后12小时,即可通过肉眼观察到角膜轻微的形态改变。18~24小时,可见角膜表面出现皱褶,可见局部的或弥漫性的混浊,但仍可透视到瞳孔。在第二天内,可见角膜混浊,角膜内表面与晶体相连。在第三天内,可见眼睑覆盖的部分角膜肿胀,有乳白色斑块形成,其余部分则干燥。变成黄棕色,表面与晶体粘连,很难透视到瞳孔。第四天内,可见眼球由于腐败而轻度外翻,角膜非常混浊,己不能见到瞳孔。因此角膜是否混浊及混浊的程度,是判断死亡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医检验时,应当仔细观察,详细记载。
2.巩膜黑斑
上面讲的尸体角膜混浊,既可发生在尸体眼睛闭着的场合,也可发生在尸体眼睛睁开的场合。如果人死后眼睑是睁开着的,则由于水分的不断蒸发,巩膜干燥变薄,巩膜下面脉络膜的黑色素透出,在眼球结合膜上出现三角形、卵圆形或圆形的黑色斑状,这就是巩膜黑斑。巩膜黑斑多出现于靠近眼球的内侧或外侧,是一种不太常见的尸体现象。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由于尸体自溶与组织坏死有着共同的变化过程和相似的形态,因此,有时不好区别。如果单就一个细胞来说确实无法区别这两者,但是只要金面检查、全面分析,正确区分它们也是不难的。
首先,可以从分布特点上区分,如果将要检查部分固定起来,则固定部分的自溶是从中间开始的,未固定而又离体的部分的自治是从边缘开始的,这是规律。生前形成的坏死,则没有这种分布规律。其次,可以从速度和程度上分。各处器官、内脏、组织、细胞的自溶速度和程度,如前所述,是有一定的顺序的,而坏死则不具有这种顺序性。法医在尸检时,如果发现胰脏尚无明显自溶、而心、肾、肝、脑等组织就有细胞核浓缩、碎裂或溶解,则首先应考虑生前形成的病变。以此类推。第三,可以从形状上分。自溶通常是弥漫性的,而坏死则往往是局部性的。第四,可以从病理变化上分。组织坏死的,在坏死灶周围一般都有炎症反应,而自溶灶周围则没有这种病理变化。
第五,可以从条件上分。自溶的发展一般都可以从当时的气温、死亡时间、死因等方面找到原因,而生前病变则常有临床资料可供参考。 此外,有些脏器的自溶有其独特性,如果不符合这些特性,则可以排除其是自溶。
正确认识自溶这一尸体现象,对于法医判断死亡时间,确定死亡原因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有时尸体的自溶也会给案件的侦破等带来麻烦,因此法医工作者有时也要采取措施防止自溶。在这些措施中最主要的是争取早解剖、早取材、早固定。在固定中应当注意,所取组织的厚度不要超过0.6厘米。并且应当用定量的固定液。此外,还可以采取冷藏和注射福尔马林溶液的办法防止自溶。
晚期尸体现象
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 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
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
1.腹部膨胀
由于尸体的肠道内有大量的腐败细菌,因此在陆地上,尸体腐败通常是由腹部开始的,最早出现的征象就是腹部膨胀。这是由于腐败细菌的作用产生腐败气体,引起肠道胀气的结果。
2.腐败绿斑
腐败气体中的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绿色的硫化血红蛋白,在皮肤上呈现污绿色的斑块,称为腐败绿斑。陆地上的尸体,盛夏季节约在死后12小时以后,春秋季节约在死后24~48小时,冬天约在死后72~120小时,就会出现腐败绿斑。腐败绿斑最初为淡绿色,以后逐渐变为深绿色,中间部分较周围部分颜色更深,边缘界线一般不甚明显。随着尸体腐败的发展,腐败绿斑逐渐发展到全腹部以至全身,颜色由绿色变为褐色乃至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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