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考研【知行法学丨2021年刑法学讲义再版说明及复习思路】
第二版序言 前言
笔者在修改的过程中一直在思考,如何让这本讲义在知识教授与高效应对考试之间取得平衡,兼顾学术性和应试性。刑法博大精深,需要大家认真刻苦研读,我们希望大家至少在几个月后,心中能有一个顺畅而完整的体系,迎战初试。——知行法学团队刑法小组
各位亲爱的小伙伴:
时隔一年,这本讲义迎来了一次较大的修改,主要包括形式修改和实质修改。关于形式修改,我们主要校对了格式、错别字,最终三审三校,力求精益求精;关于实质修改,我们在讲义中增添了一些刑法理论中较为重要的内容,最主要的有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理论、原因自由行为、对机器实施诈骗行为、自杀及其相关行为的认定以及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等。为了保证学术性的同时确保应试效果,原本还打算增添的部分有因果流程错误及过失的构造等,但经过慎重考虑,认为这些部分确实超出了初试、甚至复试的要求,故而最终没有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做补充。(关于上一版序言可参见:知行法学丨刑法学入门笔记:知识体系、学习方法与阶层思维) 虽然第一版已简要说明了刑法学习方法,但笔者仍愿再唠叨一番。正如大家所熟知,这份讲义主要参考资料是张明楷老师的“太皇太厚”和人大刑法教研室诸位老师的观点,并按大家所熟悉的两阶层体例来编写的。严格站在学术立场上而言,其实这称不上真正的德日二阶层犯罪论体系,因为它在不法阶层依然是分别判断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而在德日二阶层体系中,违法性被称作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构成要件阶层和违法性阶层被统称为“整体的构成要件”。三阶层或二阶层的名称倒也无妨,只要大家能清楚我们讨论的内容,便能登堂入室,踏进人大刑法学研究的大门。 在这样一个体系中,犯罪论自然是我们讨论的核心。犯罪论主要分为几个部分:刑法基础论、构成要件论、违法性论、罪责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论、罪数论。每一部分都很重要。我们常说法学是应用之学,刑法更是如此,理论如果不联系实际案例,无疑是空中楼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少谈甚至不谈理论。需知,可罚性要件皆需处罚的正当性基础作为支撑,就像如果不联系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我们便无法合理地判断在中止的自动性上应采取何种标准;如果不探讨共同犯罪的“共同性”,我们便难以解释片面共犯、过失的共同正犯等诸多问题。学习刑法不能轻视实务,亦不能轻视理论,当然,更不能忽视法律规定。我们需要在实际案例中找到处罚的疑点,或许这里当罚而不罚,或许不当罚却对其加以了处罚,或许量刑不适当...所有这些疑虑都能促进我们对理论加以反思。当我们认为现有理论不足以解决疑虑时,我们便要转过头查阅法条,再在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下,根据我们想要对理论加以修改的方向,思索应如何对法条加以解释。“心中充满正义,目光往返于规范与现实之间”,这就是学习刑法,也是学习法教义学的方法。 笔者在修改的过程中一直在思考,如何让这本讲义在知识教授与高效应对考试之间取得平衡,兼顾学术性和应试性。坦白而言,这是一件很难的事。笔者曾思索要不要把很多不会直接考的部分完全省略,但思索再三还是决定不要。因为笔试写出来的部分如冰山浮于水面的一角,水面下的十分之九虽看不到,但它切切实实地决定了展露出来的一切。刑法博大精深,需要大家认真刻苦研读,我希望大家至少在几个月后,心中能有一个顺畅而完整的体系。 最后,备考艰难,前路坎坷但值得行走,与诸君共勉。
刑法推送系列
1.知行法学丨经验分享:分别总是在六月,从茶山刘到中关村(上)法考篇2.知行法学丨经验分享:分别总是在六月,从茶山刘到明德楼(下)考研篇3.知行法学丨经验分享:歌乐山下西政记忆,刑法少女修炼手册4.知行法学丨保研篇:心之所向,素履以往5.知行法学丨刑法学入门笔记:知识体系、学习方法与阶层思维6.知行法学丨刑法研读:法条分析的解题思路——以“转化型抢劫罪”为例7.知行法学丨刑法问答:贪污贿赂犯罪中关于共犯的认定8.知行法学丨刑法问答:行为与故意同时存在原则的理解9.知行法学丨刑法问答:概括故意的适用10.知行法学丨刑法问答:对比“类罪名”时的包容评价思维11.知行法学丨刑法问答:事前侵害与防御型紧急避险的区分12.知行法学丨刑法问答:正当防卫与防御型紧急避险13.知行法学丨人大法学考研复试专业课:民商法、刑法、知识产权法14.刑法学锦囊三丨洗钱罪(重点提示:熟记上游犯罪类型)15.刑法学锦囊四丨不作为犯罪中作为义务的根据
关于我们
更多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微博/知乎:知行法学,或咨询私人微信:ruclaw59,日常发布人大法学考研最新消息,为大家提供法学考研一站式解决方案!
-
。 赞了这篇日记 2020-12-11 1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