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天读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之:先验分析论·原理分析论 第二章E
如果审视人是如何认识世界的话,可能会有如下几个部分:
一、人需要认识一些物体,或者说把物体的概念推广到哪怕看起来不像物体的东西上。比如把苹果认识为一个物体,这是最基本的。我们也可以认识一些更宏大的,比如天空、海洋、宇宙,这些不像苹果,可以通过轻松的一瞥就能尽收眼底,即便如此,在我们看不到天空全部的情况下,也会认为天空是一个物体。这就是人认识世界的基础,也就是康德所说的实体概念的通俗化内容。
二、认识了物体之后,可能还需要了解物体的一些属性。比如苹果是红的,草是绿的,天是蓝的等,这些构成了所认识的这个物体的知识。这部分内容,依靠着物体而存在,也就是说脱离了苹果,我们去谈苹果的红是无意义的。这是在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一个丰富,也就是康德所说的实体之中的偶性。
三、认识物体的变化。人生活在一个流变的世界中,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四季更迭,沧海桑田,所以认识物体是为了更好的认识变化。对于变化,康德有一个明确的论断,实体是不生不灭的,变化都是实体的属性、状态的改变。变化本身是在时间之下的一种状态的连结,其实是一种关系的表现。所以认识物体的变化,就是认识关系。
四、认识物体间的关系。我们的世界不是由一个物体组成的,而是千千万万个物体,那么除了物体自身的变化之外,物体之间的互相影响也就是我们需要进一步认识的东西。康德认为,物体间的关系,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因果关系,主要发生在两个实体的偶性之间;还有一种就是今天要了解的协同关系,它概括了两个以上的物体在空间中同时存在的关系。
以上可以看出,如果用中国传统思想来概括,就有点像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感觉。一,就是实体,以及实体的内部属性、状态;二,就是两个实体之间的因果关系,一个实体的状态引起另一个实体的状态的变化;三、就是诸多实体能够被我们意识到,同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情况。
在康德的理论体系中,这一切都是由时间概念所统摄的,也就是三种关系对应了三个时间的模态,即持存性、相继性以及同时性。这三种关系,就是康德认为人们在获取经验中的三个核心原则,并成为三个类比,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第三类比——协同关系。

Day 86-89/2020年8月5日-8月8日
第二章 一切纯粹知性原理的体系
3、经验的类比
C、第三类比
按照交互作用或协同性的法则同时并存的原理
一切实体就其能够在空间中被知觉为同时的而言,都存在于普遍的交互作用中
注释:在第一版中,此标题为“协同性原理”,下面一句话则为:“一切实体就其同时存在而言,都处于普遍的协同性(即相互的交互作用)之中。”
有了因果性论证的铺垫,协同性原理就显得比较简单了。我们先不看康德所给出的原则,而是从认知的角度来去探求康德所说的协同性到底是什么。
首先,可以做一个反思,我们如何认识到世界是由不同的物体组成的,而不是把所有呈现在我们头脑中的杂多整合成一个物体?很显然,按照经验来看,我们的确是这样做了,即把世界分成了各种物体。
根据前述内容我们知道,在认识一个实体的时候,根据康德的观点,我们利用的是时间的持存性。通俗的来说,我们说某一个物体,必须是在一定长的时间内都能被我们连续的意识到,不能是一会儿意识到一会又意识不到,这样这个实体就是不存在的了。
那么如果我们如果要认识到两个以上的实体,则需要在持存的基础上能分辨出来两个实体的存在,或者换个思维,找到一个明显的条件,也就是在同一时刻,存在着两个或以上的不同物体,亦或是在同一时刻的意识中,我们能够认识到两个以上的物体,而不是把这一刻的所有感知都统合成一个物体。
那么人又是如何在同一时刻认识到两个以上的物体呢?首先,我们要看一下这个同时,到底意味着什么。康德说:“当经验性直观中一物的知觉能够与另一物的知觉交互地接续时(这在诸现象的时间序列中,正如在第二原理那里曾指出的,是不可能发生的),两物便是同时的。”
在此前的因果关系的论述中,康德把发生归为时间相继中的变化,而变化是关于实体状态的,所以如果按照因果关系来确定的那种变化,并不能让我们认识到其他的实体。简单地说,因果链中,无法发现同时,或并存的情况。
而且,我们的感性是以时间为形式的,我们总是先认识到什么,再认识到什么,也就是表象的杂多是前后相继,一个接着一个的。在这样情况下,感性也无法给我们“同时”。这时就需要知性来解决这个概念了。
康德思考这个知性概念,应该有别于因果关系,但也继承了一些因果关系的特性——“在诸实体的关系中,一个实体包含的诸规定,其根据却包含在另一个实体中,这是一种影响的关系,并且如果交互地这一个包含有另一个中诸规定的根据的话,它就是协同关系或交互作用的关系”。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可以借助一个想象,如果两个实体是孤立的,即它们之间没有任何一种交互关系,那么我们只能单独的认识这两个实体,或者说根据我们的认识先后顺序,在时间上区别开来的去认识它们,而无法说它们是同时存在的。
只有当两个实体中存在着一种联系,并且这种联系有别于因果当中时间前后相继的联系的时候,我们才可能从一个实体,注意到另一个实体,并确认它们不是前后相继的,那么它们就一定是同时的了。
康德把这种联系,构想为假设认识到A到B,B到C,C到D,D又到E,但同时也可以从E按照相反的顺序,认识到A,这样,这些就是处于一种协同性中,而不是处在一条因果链条中。
但毕竟在真正的感性认知中,A发生之后到E,这个过程是无法回溯的,我们无法在真正的感性里,确定这种同时,而是利用知性中的概念,也就是范畴,将其运用到认知当中,才能在不断地确认中,发现同时性的存在。
如果从“交互”的角度,我们可以更好的理解所谓协同性。即当我们确定桌子上同时存在一个苹果和一个杯子时,我们是先看苹果,再看杯子,再看苹果,再看杯子,经过不断地短暂的确认之后,我们明确了它们是在同一时刻并存的。
那么康德所说的,苹果和杯子之间的相互影响是什么呢,也许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间接的,相互通过观察者而实现,也就是它们所反射的光,都被观察者所接受。
接下来,让我们回到康德的论断:一切实体就其能够在空间中被知觉为同时的而言,都存在于普遍的交互作用中。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首先是被知觉为同时,这个说的并不是客观的同时存在,而是主体能够知觉,那么这些实体都存在于普遍的交互作用中。
如果一个人,在某段时间,能够知觉到很多的实体,那么他一定是知觉到一个实体,然后在这个实体与下一个实体之间的联系发现的下一个实体,以此类推,他可以发现所有他能够同时知觉的实体。
就像康德所说,“没有协同性,任何(对空间中的现行的)知觉都会与别的知觉断绝开来,而经验性的表象链条、也就是经验,也将会一遇到某个新的客体就完全从头开始,而前一个表象就不会与它有丝毫关联,或不可能与它所处于时间关系之中。我决不是要以此来反驳空的空间;因为这种空间尽可以存在,知觉却绝不会达到它,所以不会产生任何同时并存的经验性知识;但这样以来,空的空间对于我们的一切可能经验来说就根本不是什么客体了。”
如果没有这种协同性,我们就无法认识到同时存在的任何客体,或者说,我们根本就无法认识世界。
至此,康德就完成了三个类比的证明,他将它们归纳为第一类比——依存性——实体与偶性、第二类比——一贯性——因果关系、第三类比——复合性——协同性。这也正是前文我们所说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由此在康德的体系中,我们就可以认识到所有的实体了。
关于三个类比之后的一些思考:
一、关于“同时”
现代人对于同时会有一种特别的认识,由于通讯的发达,我们可以在地球范围内不仅仅在想象中,而在实际沟通中将所有人、所有事情都纳入到同一时刻中。或者说我们有理由百分之百确信,在我休息的这一刻,我认识的其他的人,也都在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我们是处于同一时刻中。
这种对同时的认知,有一个隐含的前提,似乎有一个绝对的时钟,挂在地球的每个角落,以同一个节奏向前走着,这样才能符合我们对时间的想象。
不过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中,绝对时间被摧毁了。如果不存在一个协调所有人的绝对时间,那么我们又怎么说“同时”呢?
康德所给出的答案就是,如果实体之间存在着交互作用,那么就可以称之为同时的。或许康德跟爱因斯坦的理解是不同的,但恰好也说出了相对论中的同时,比如一颗举例地球一千万光年的恒星,当我们看到它,我们跟恒星之间就有了一个交互作用。在爱因斯坦看来,我们看到这颗恒星的这一刻,我们跟恒星就是“同时”,哪怕是我们看到的只是一千万年前的恒星的情况,但只有在我们看到,也就是与恒星的光发生关系时,才触发了“同时”的条件。
二、秩序与过程
在因果关系的论述中,康德提出了,对于那些因果同时存在的情况,比如把铅球放在床上,瞬间床上就会压出个坑,但这也是在时间相继中的因果。这种情况下,康德认为我们要注意的是时间的秩序,而不是时间的过程。
秩序是一种关系,而过程是一种认知。这里就有着一个微妙的启示。实际上事物之间是存在着普遍的秩序的,也就是有着不同的关系,当我们要认识他们的时候,就利用了我们时间框架去组织它们。实际上,我们所认为的时间、先后只是在我们主观中的认知规则,虽然客观借助它们在我们认知中呈现,但时间并不在客体中,客体中普遍存在的应该是关系或秩序。
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确认
实际上,在康德的论述中,有一个关键的隐含话语,就是我们在客观的经验中,是无法获得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即便是每天都看到太阳从东边升起,我们也不能做出必然性的判断。
同时人类除了经验之外,别无其它获得知识的渠道。那么这些能够保证我们知识稳定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是从何而来呢?康德认为这些是在时间框架中的范畴赋予的,或者说,是我们人自己把普遍和必然性放进去的,所以自然的我们就可以从经验中再次获得这些我们此前已经放进去的普遍和必然。
这里要注意的是,康德并不是说,我们的知性可以将表象加工为普遍和必然的,人没有这种影响经验的能力,而是我们在认识表象的时候,早就将普遍和必然加了进去,所以我们也就得到了这些,这也就是康德所说的人为自然立法的核心。
所以并不是说人去影响经验,去重新组织经验,人影响的只不过是经验发生的形式,以及对经验的认知而已。
证明
当经验性直观中一物的知觉能够与另一物的知觉交互地接续时(这在诸现象的时间序列中,正如在第二原理那里曾指出的,是不可能发生的),两物便是同时的。这样,我们可以将我的知觉先指向月亮,并且正由于对这些对象的知觉可以交互地相互接续,我就说这些对象是同时实存的。于是,同时并存就是杂多的东西在统一时间内的实存。但人们却不可能知觉到时间本身,以便从事物被设定在同一时间中得出这些事物的知觉相互能够交相接续。所以想象力在领会中的综合将只会把两个知觉中的一个指定为这样一种知觉,即当另一个知觉不存在时它在主体中存在,以及交替地这样来做,但却不会把这两个客体指定为同时存在的,即当一个客体存在时另一个客体也在同一时间中存在,并把这种情况指定为必然的,以便这两个知觉能够交互地相互接续。这样一来,就需要有关于这些外在地相互同时实存之物的诸规定交互接续的一个知性概念,以便能够说,诸知觉的这种交互接续是在客体中有根据的,由此来把同时并存表象为客观的。但现在,在诸实体的关系中,一个实体包含的诸规定,其根据却包含在另一个实体中,这是一种影响的关系,并且如果交互地这一个包含有另一个中诸规定的根据的话,它就是协同关系或交互作用的关系。所以诸实体在空间中的同时并存只有以它们相互的交互作用为前提,才能够在经验中被认识;所以交互作用也是诸物本身作为经验对象的可能性条件。
诸物就其在同一个时间中实存而言是同时并存的。但如果在对这种杂多的领会的综合中的秩序时无所谓的,即使说可以从A通过B、C、D进到E,或者反过来也可以从E进到A的话,我们又从何认识到它们存在于同一个时间中?因为,假如这种综合在这时间中是前后相继的(处于一个以A开始而以E结束的秩序中),那么在知觉中从E开始进行领会并继续退回到A就是不可能的,因为A属于过去了的时间,所以它绝不再可能是领会的对象了。
现在假定:在作为现象的实体的杂多性中每个实体都完全是孤立的,即任何一个都不对另一个起作用,也不接受另一个的交互影响,那么我就会说:它们的同时并存将绝不会是一个可能知觉的对象,并且一个实体的存有绝不可能通过任何经验性的综合之路而达到另一个实体的存有。因为当你设想它们被一个完全空的空间分离开来时,那么从一个实体到另一个实体在时间中继续着的知觉,虽然能够凭借一个相继的知觉而规定后一个实体的存有,但却不能够分辨出,这个现象是客观上接续着一个实体呢,还是毋宁说与它同时并存的。
所以,除了单纯的存有之外还必须有某种东西,A通过它来规定B在时间中的位置,反过来B也通过它来规定A在时间中的位置,因为只有在这一条件下,上述实体才能被经验性地表象为同时实存的。现在,只有那本身是另一个东西或它的诸规定的原因的东西,才规定另一个东西在时间中的位置。所以,每个实体(既然它只能就其诸规定而言是一个结果)都必须是另一个实体中的某些规定的原因性,并且同时自身包含有另一个实体的原因性的诸结果,就是说,它必须(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力学性的协同性中,如果这种同时并存要在任何一个可能经验中得到认识的话。但现在,一切同时并存就经验的对象而言都是必然的,没有它,关于这些对象的经验本身都将会是不可能的。所以对于现象中的一切实体,就它们同时并存而言,都必然处于相互的交互作用的普遍协同性之中。
“协同性”(Gemeinschaft)这个词在德语中有双重含义,它可以是指共同性(communio)的意思,但也可以是指交互联系(commercium)的意思。我们在这里是在后一种意义上适用这个词的,即作为一种力学性的协同性,没有它,甚至就连场所的协同性也永远不可能得到经验性的认识。对于我们的经验来说很容易说明,只有在空间的一切处所中的连续的影响才能把我们的感官从一个对象引向另一个对象;在我们的眼睛和宇宙天体之间闪烁的光线,导致了我们和这些天体之间的一个间接的协同性,并由此证明了这些天体的同时并存;如果不是无处不在的物质使我们有可能知觉到我们的位置的话,我们就不能经验性地改变任何地点(并知觉到这种改变),而这种知觉也只有借助于这些物质的交互影响,才能标明他们的同时并存,由此也才能直到最遥远的对象都标明它们的共存(虽然这些标表明都只是间接的)。没有协同性,任何(对空间中的现行的)知觉都会与别的知觉断绝开来,而经验性的表象链条、也就是经验,也将会一遇到某个新的客体就完全从头开始,而前一个表象就不会与它有丝毫关联,或不可能与它所处于时间关系之中。我决不是要以此来反驳空的空间;因为这种空间尽可以存在,知觉却绝不会达到它,所以不会产生任何同时并存的经验性知识;但这样以来,空的空间对于我们的一切可能经验来说就根本不是什么客体了。
下面所说的可以用来对此加以解释。在我们内心中,一切现象作为包含在一个可能经验中的东西,都必然处于统觉的协同性之中,并且,只要诸对象当被表象为同时实存地结合着的,那么它们就必须在一个时间中交互地规定它们的位置,并由此构成一个整体。如果要使这个主观的协同性基于客观的根据之上,或是与作为实体的诸现象发生关系的话,那么对一个现象的知觉就必须作为根据而使对另一现象的知觉成为可能,反之亦然,这就使得任何时候都存在于作为领会的知觉中的前后相继不被加到客体上,而是这些客体可以作为同时实存的而得到表象。但这就是诸实体的一种交互影响,即它们的一种实在的协同性,所以,没有这种协同性,同时并存的经验性关系就不可能在经验中发生。通过这种交互联系,诸现象就其相互外在却仍然处于结合之中而言,就构成了一个复合物,而这样一类的符合体是以诸多方式成为可能的。因此,一切其他关系由以产生出来的这三种力学性关系,就是依存性关系、一贯性关系和复合性关系。
而这就正是经验中的那三种类比。它们只不过是对诸现象在时间中的存有规定的诸原理,所依据的是时间的所有这三种样态,即作为一种量而对时间本身的关系(存有的量,即持续性),作为一个系列而在时间中的关系(即前后相继),最后是作为一切存有的总和而也在时间中的关系(即同时)。时间规定的这种统一性是彻底地力学性的,就是说,时间不是被视为经验在其中直接给每个存有规定其位置的东西,这种规定是不可能的,因为绝对的时间不是知觉的对象,好像诸现象可以借助它而集合在一起似的;相反,诸现象的存有唯有通过知性的规则才能按照时间关系得到综合的统一,这种知性规则给每个现象规定了它在时间中的位置,因而是先天地并且对一切时间和每个时间都有效地作这种规定的。
我们所说的(在经验性的理解中的)自然,就是指诸现象在其存有上按照其必然规则、以及按照规律的相互关联。所以是由某些一定的规律,也就是先天的规律,才使得一个自然成为可能的;那些经验性的规律只有凭借经验,而且是依照经验本身据以首次成为可能的那些本源的规律,才能够发生,也才能够被发现。所以,我们的这些类比真正体现了一切现象在某些指数下关联起来时的自然统一性,而这些指数无非是表达了时间(就其把一切存有都包括于自身中而言)对统觉的统一的关系,这种统一只有在按照规则的综合中才能发生。所以这些类比共同说明了:一切现象都处于一个自然中,并且必须处于其中,因为没有这种先天统一性,任何经验的统一性、因而任何对经验中的对象的规定也都将会是不可能的了。
关于我们曾使用这些先验的自然规律之上的那种证明方式,以及这种证明方式的特点,有必要作一点说明,这个说明同时作为规范,对于任何想证明一些智性的同时又是先天综合的命题的其他常识来说,必定是几位重要的。假如我们本来是想把这些类比独断地、即从概念中证明出来,即证明:一切实存之物只在持存着的东西中才找到,任何事件都以它按照一条规则跟随其后的先前状态中的某物为前提,最后,在同时并存的杂多中种种状态按照一条规则同时存在于相互关系中(处于协同性中),那么,一切努力都将会是完全白费了。因为,凭借对这些事物的单纯概念,不论我们怎样尽量对之进行剖析,我们都根本不可能从一个对象及其存有中得出另一个对象的存有或它的实存方式。现在留给我们的还有什么呢?只有经验的可能性,即一种知识的可能性,在这种知识中,如果一切对象的表象要对于我们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话,这些对象就必须最终能够给予我们。现在,这个第三者的本质的形式就在于一切现象的统觉的综合统一,在这个第三者中,我们曾找到了对现象中一切存有作普遍必然的时间规定的那些先天条件,没有这些条件,甚至就连经验性的时间规定也将会是不可能的,而且我们还曾找到了先天的综合统一的诸规则,借助于这些规则,我们曾得以对经验进行预测。由于缺乏这一方法,并且狂妄地想要对知性的经验运用作为自己的原则所提倡的那些综合命题作出独断的证明,于是就发生了这种情况,即对充足理由律所作的某种证明曾被如此频繁地尝试,但总是白费力气。对于其他两个类比也从来没有人进行过思考,尽管人们一直在默默地使用它们,因为还缺乏唯一能够揭示出和使人注意到知性在概念中和在原理中的每个漏洞的那条范畴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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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谓仲麟 赞了这篇日记 2020-08-08 20: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