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一个女人的手,藏不住她的来处。
她有时忍不住要反省,上帝对她原本是不薄的啊。她不满意的那些身体部位,是后天被她的无知和任性糟蹋了的。这种后天的毁灭,无可回转。譬如她那看上去饱经风霜的手。
十多岁的她是个多么爱漂亮的小姑娘呀。冬天里,西北风呼呼地吹着,妈妈监督她穿上厚棉服去上学,她偏拐去一个女同学的家里去脱掉棉衣,只剩下里面单薄的小夹克或薄西装,才缩着脖子去学校。即使冻得瑟瑟发抖,小手通红,也不为自己脱掉暖和的冬衣而生出半点悔意 。真是“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现实模版。那个小小的脑袋所理解的风度或美是什么呢?现在回过头去,扪心自问,自己都要笑出声来。前两年,她弟弟携妻女来纽约探亲旅游,她那7岁的小侄女在纽约早春的冷空气里硬是不肯拉上外套的拉链——因为那样的话,穿在里面的毛衣上的小兔子就看不到了。她好像又看到了小时候那个固执的自己。果真,“侄女像姑“?还是所有的女孩子都有一段这样臭美的日子?
风度有没有,很难说清;但是没有温度的后果是惨重的——满手的冻疮,连小指头都不放过。每天晚上睡在热被窝里,那些冻疮就开始结痂,奇痒难耐,忍不住要用指甲去饶去抓,脓血就出来了,还是痒,继续抓,最后真是两只手都血肉模糊,没有一块好皮肤。冻疮是个有记忆的坏货,光顾过你一次后,年年光顾,像条甩也甩不掉的癞皮狗。
关于童年和青春期的记忆里,必少不了冻疮,那些冻得瑟瑟发抖、双手红肿的冬天,那个在零下几度的冷天里倔强的只穿单衣单裤的小女孩。青春是留不住的,但是青春的恶果之一:这满手的疤痕和因生冻疮肿胀后再也缩不回去的指节,将伴随着她余下的人生。
后来读大学后,去了冬天很少下雪的更南方,竟神不知鬼不觉地甩掉了冻疮这条癞皮狗。记得毕业前,和同学去西塘旅游,早春里衣服单薄,右手小指关节又换起了那又疼又痒的记忆,好在应付得当,并未再发作。
没有修长秀气的双手,是她的遗憾,毕竟那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啊。可这都是自己作的,怪谁呢?虽然双手的美观度可以判为零分,但是功能性完全没有损伤,也算是万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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栩生 赞了这篇日记 2020-11-28 15: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