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
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杀手,靠杀人活着。一开始杀手心肠很软,总是没办法一击致命,反而让人受尽了苦头,怀抱无望的希望,后来略有改善。至于被杀的人,谈不上善良,但也没有愚蠢到需要死的地步。之所以一点点送了命,还是因为杀手要活下去,而他不会别的,恰好世间总有一个人要毁掉另一个人,并不需要理由。所以,尽管杀人痛苦,也还是这样杀下去了。和一个普通人一样,偶尔才会睡不着,喜欢音乐,心情往往在早上很好。
直到有一天,杀手遇见了一个难缠的对象。
此人没带武器,没有同伴,当时夜色甚黑,杀手特意将他带到了一处废弃的体育场里。对方身材也并不强壮,相反还比较瘦弱,由于已临近中年,四肢也不很有劲。总之,无论天时地利人和都是一次不需要担心的任务。杀手进行得也很顺利,先把两手捆上,掏出小本子记录遗言(然而并没有,那人隐约说了几个“我”就停下了,好像枯竭地再也找不出其他值得一提的东西),然后杀手拽了拽手套,回了一条短信,从包里掏出一根全包铁的棒球棍,这次的客人需要看到血肉模糊的照片,否则他一般都使用氰化钾或者空气针。
杀手忘了捆那人的双脚,或者说,因为他们处在一片极为空旷,四面八方都处于射程内的荒地,杀手潜意识觉得无此必要。杀手把棒球棍对准了那人的头顶,又停下了。他发现这个人天生是卷发,而且只卷后脑勺的的部分,像个漩涡,有起伏但是不凌乱。杀手从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再大一点已经开始练习徒手杀死两只幼猴,然后是两条狗,然后他就走上街头,仅凭一张照片就取走一个人的性命,习惯之后,杀完人可以马上洗洗手涮火锅。有时候也做梦,后来意识到梦是痛苦的,就不再选择记得,有些事杀手忘了,有些事是忘了自己忘了。这些事猛然想起是很危险的,就像在高速路上失去意识。可现在杀手就想起来一件。年幼的时候,他还有父亲,父亲会带他去镇上买糖葫芦。有一年冬天,卖糖葫芦的,棉花糖的,烤红薯的都不在街上,因为城里来了个马戏团,里边有大象,所有人都围在大象周围。父亲扛着他,一点点挤开人群,终于挨到了大象边上,他成了全场距离大象最近的人,它长鼻子里呼出的气又湿又腥,遇到寒冷的空气里,也会成为白色的雾。他想起骑在父亲肩头的时候,除了大象,就是父亲的后脑勺,和手底下这个人一样,卷发,像个漩涡,有起伏,但是不凌乱。
杀手非常痛苦,那人也感觉到他犹豫,起身狂奔,或许是电影看得太多,还不忘跑出一个Z字形。杀手看着,那人的背影镶嵌在周遭空旷的黑暗中,像飞虫飘在洁净的水里。他可以杀了他,甚至可以允许他再跑十几秒。但这无异于延长杀手的痛苦,于是杀手抬起手,扣动扳机,那人应声倒下,后脑勺有一个完美的洞。
第二天,杀手不知所踪,而整座城市的大象,在一夜之间都被大剂量的氰化钾毒杀,没有留下任何一只。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如果你对它有异议,或者觉得这样结束很是荒唐,可以去查找它的原始版本,或许能获得一些安慰,但我也不能保证。写这个故事的人叫雷蒙德·卡佛,故事的名字叫《大象》,收录在《雷蒙德·卡佛短篇小说自选集》中,200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