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2岁恋爱观
部分一看就不是我能写出来的句子摘自《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NO.16尼采,《任你行》林夕,《西尔格德心理学导论》14版。 今早打开窗,浪漫的微风中有一丝秋意,我现在把这微风放在信里寄给你。 ——《假如爱有天意》 Chapter1 生活的奢侈品 头发还没长过额头的时候,被甜腻爱情片灌醉的我一直憧憬着樱吹雪荡的浪漫校园恋情,笑啊笑着,什么青涩懵懂,到刻骨铭心,最后一步一生。爱情就得是生活的必需品。直到被姑娘们头都锤烂后,我发现,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奢侈品。 我们每个人最应该爱的是自己,因为两个人的三观纵使再相似也会有所不同,太过分的去依赖或者靠近邻人,不仅会伤害自己也会伤害别人。做一个合格的爱人,需要保持好距离。人就像张开双臂的刺猬,渴望拥抱,拥抱却会刺痛。林夕曾讲过,当一个男孩对女孩表白说我会爱你一辈子时,他是真诚的,因为那一刻,他真的想一辈子和你在一起;而当他说出分手时,他也是真诚的,因为那一刻,他的心已经变了,他不过是听从内心的声音,当爱火熄灭,固守当初的诺言,换来的只是两个人默契的沉默,同床,异梦。 人嘛,总是在变,两个人在一起更是如此。所谓的相恋不过是那一个时间节点上的相互喜好,你还能接受明天的ta吗,或者ta还能接受明天的你吗?相爱是美好的,相恋却是艰难的。靠得太近会迷失了自己,离得太远会磨灭了热情,变化太少会无趣,太多会陌生。毕竟,浪漫容不下计较,经不起世故。 Chapter2喜欢和被喜欢 我一直认为喜欢是比被喜欢更幸福的事情。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心情总是好的,就连噩梦也会被她撵走。有幸能在学校能碰面时,感觉一天的阴霾都会被冲散。为了能重现这一幸运的偶遇,我愿意在去操场的路上多绕两圈,下课放学时,在楼梯口故意被人潮挤得留在原地,多么幸福的浪费时间啊。而被喜欢总是让人烦扰的,假如那正好是不喜欢的人,那将会使我忧愁,甚至内疚,心情像是阴天,燥热烦闷。倘若是喜欢的人正好喜欢自己,那将使我手足无措,结局也一定是悲剧收尾。大概有一种青春的痛就是同龄的女孩子永远比男生早熟吧。 我是一个主动却害羞的人,爱玩的幼稚鬼,现在也是。想谈恋爱和如何谈恋爱也是大学才慢慢学到的东西,以前总感觉谈恋爱是个遥远的东西,是大人才做的事,小孩就该下河捞鱼,网吧开黑。但从小,我就特想跟喜欢的女孩子表白,就觉得跟喜欢的女生讲我喜欢她是一件特有益身心的事儿,到现在也想不起怎么会有这癖好了。到后来慢慢学懂这套系统怎么运作后,发现就不爱表白了,或许是觉得太过奢侈了。 Chapter3浪漫的现实主义者 我姑且从两个层次对爱情观进行定义。第一层是对恋爱关系的构想,分为浪漫主义和实用主义。本质区别在于喜爱是否需要表达,爱情需求仪式感吗?每个节日需要去精心挑选礼物吗?如果有一笔存款是牵手去海边购买一段回忆,还是为一套更宽敞的新房增砖添瓦?爱情是否需要甜言蜜语和拥抱,是否需要不定期的一份惊喜,一声告白,又或者,按时回家做好家务,时常的陪伴举案齐眉才是最好。 第二层是择偶的方向,分为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理想主义者心中永远有一个梦中人,他们坚信自己生来就是半块残破的灵魂,需要终其一生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旁人反对也义无反顾,纵使分手也念念不忘,除却巫山不是云。而现实主义者会考虑容貌是否可爱,三观是否相符,性格是否合适,哪有什么独一无二的云,人快要饿死的时候,树皮滋味才是巫山的云,饮下一冽清泉,自然便忘记了沧海。 再年轻几岁,我也是一个固执的理想主义者,但如今他已经被葬在大连港的海风里了。理想是属于艺术的,而我们活在现实,如果情人都能重逢,情歌也会少很多精彩内容吧。 Chapter4 低等动物 歌颂了这么久的现实主义,无非是想说明我觉得谈恋爱不需要趁早,只要想去挑选,总会很容易找到合适的人。如果在爱情和事业中选一个,就算选一百次,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事业,或者,真的不会犹豫吗。 21岁为研究生考试奋战的时候,心中所想确实坚定,自私到底。如今压力暂缓后,也会时不时因为回忆而失了眠,也会因为想起一个人而笑得合不拢嘴。未衰老而先老成,未力争而先妥协,大可不必。22岁还是个适合兜圈的年纪,自诩浪漫的话,又怎么可能只活在现实呢。人嘛,总是在变,就请别笑我太低等吧。 这是我22岁时的恋爱观,我不知道23岁时的恋爱观会是怎样,也许24岁的我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