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蒙时期的社会契约理论
主要是以法国哲学家,霍布斯,孟德斯鸠和卢梭为代表。本文主要比较这三人的社会契约论思想。
霍布斯历了英国17c一系列资产阶级革命和封建复辟,所以他的观点带有较强的专治主义色彩。原因就在于,霍布斯认为英国政治动荡不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权利主体。所以,在他的理论中君主是拥有绝对权利的,他反对洛克和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他运用社会契约理论为专制主义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做论证。首先,需要明确霍布斯对人“自然状态”的描述。“自然状态”指一种人类未进入文明社会之前的自然状态。对这一状态的不同理解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不同的“社会契约”理论。在霍布斯看来,人类的自然状态是非常可怕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因为,人的本能在他看来是自我保存,并且由自我保存引申出了对权利的不断追求。但是,在自然状态下人不但满足不了自己的权利和欲望,而且生命也会受到威胁。这个时候,自然法作为一种道德法则出现了。因为自然法建立的基础是自我保存。进一步说,由于这种自然法没有强大的力量去惩罚犯罪,必然也不能很好的保存个人的自然权利。所以,国家—这个保护人类权利的利维坦出现了。人们将自己的自然权利全部转让出去交付给一个人或者一些人就是社会契约。结合英国的政治背景,霍布斯认为交付给一个人—形成君主制是最优越的。这种君主制下的统治者不论做什么都是正义的和合法的,臣民不得不服从。因为,契约是人们互相签订的,而君主并不是缔约的一方。所以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在这里,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就表现出了极端的专制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巨大矛盾。为了自我保存或者自己的自然权利,人们遵循自然法(道德)。为了确保这种自然法的实行,人们进一步通过契约建立了国家。而在这种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之下,人的自然权利又在哪里呢?所以历史上霍布斯的政治理论不仅与当时的革命党人不和,而且也为王党所不容。
与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描述不同,洛克认为当时的人处于一种人人平等的和平状态中。虽然没有政府和法律,但是有以理性为基础的自然法发挥作用。它规定了人的自然权利(包括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等)不得受侵犯。同样为了尽可能好的保存人的自然权利,国家通过契约被建立了起来。与霍布斯很大的不同的是,在洛克这里,人们并没有将自己的全部权利转让出去,仅仅转让了惩罚犯罪者的执行权,政府的权利而已,人还保留了生命,财产和自由等权利。并且由于统治者也是契约的一方,人们有权利在他们不履行契约(保护公民的自然权利)时反抗或者推翻他们,另立新的统治者。从这点上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国家需要制定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同时,为了防止君主专制,这种立法权必须与行政权相分离。由此,洛克提出了著名的三权分立学说,主张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分由不同的部门掌握。根据立法的主体人数多寡,洛克区分了三种不同的政体,即民主制,寡头制和君主制。洛克选择了一种复合的政体,在这种政体下,议会掌握立法权,行政权归属内阁,君主则有外交权。这就是君主立宪制,后来孟德斯鸠将其发展的更加完备,形成了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说。这种分权制逐渐成为了西方民主制度的一种主要形式。
以上两者都保留了君主的权利和地位,与之相反的卢梭则更为激进。他主张一种人人平等的共和国政体。这与他对人自然状态的分析和看法是分不开的,在他的代表作《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详细描述了人是如何从平等的自然状态堕落到现在的不平等的处境之中的。在卢梭看来,处在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人是孤独的,因此没有语言。两性的结合是偶然的,因此没有家庭。除了生理上的差异之外彼此平等,因此是生活在和平状态之中的。在其中起作用的只有自然法,原则是自我保存和怜悯。然而,因为人所拥有的独特的理性能力而具有一种“自由主动者的资格”。在经过长时间的物质累计之后,人类产生了私有制。从此,人类便由自由平等的自然状态陷入了到了没有自由和平等的社会痛苦之中。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之间的不平等只会不断的深化。就像使用土地的人将土地圈起来看作是自己的财产一样,管理国家的人也将国家看作是自己的私人所有物。专制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不断的深化了。总的来说,卢梭对人类的社会持否定态度。在此基础上,他将自己政治哲学的目标确立为寻找一种能实现社会平等和自由的社会契约理论。具体来看,他设立了一个“公意”的存在,公意是所有人共同利益的代表,永远是公正的(想得真好)。在政治里的体现就是法律,法律在卢梭看来不是谁制定的,而是所有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共同形成的。所以一定是公正的并且是不妨碍人的自由的。这一根据公意产生的政体是共和国。共和国之下,统治者就是被统治者。卢梭不同意洛克权利转让理论,因为在他看来人民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在卢梭看来,这样的社会契约论以道德和法律的平等代替了自然所造成的生理上的不平等,从而真正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但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个公意或者法律的正义到底以什么标准确保?并且多数人或者全体的人的意志又在何种意义上一定是正确的呢?根据历史,雅各宾派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以卢梭的理论为指导的结果是革命恐怖。卢梭的政治理想在现实里导致了暴政。当然在启蒙思想家鼓吹理性的时候,卢梭察觉到了现代社会的危险,他的理论解释了自然与文明,道德与理性的深刻矛盾,是对启蒙思想的深入反思,具有进步意义。
以上三个思想家的政治理论虽然都不一样,但是总的来说,他们的思维范式是一致的。好的社会制度是符合人性,以自然法为依据的。霍布斯的利维坦以非常强势的态度构想了一个专制的政体。作为其反题,洛克所构建的代议制和三权分立理论是人民主权的体现。最后卢梭基于对文明社会和启蒙主义的反思而构想了平等的共和制。人类从平等的状态出发,以追求道德和自由为社会构建的基础。这很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