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译注
主张:这东西几乎无法避免。如在译文中添加解释性的寥寥数字仍无济于事,则脚注。否则,寥寥数字,足矣。
算是举例:
...he was now "the boss body-snatcher of Chicago."
.......他现在可谓是“芝加哥的‘大尸兄’”,行业一哥。
a crude, awkward "nigger-lover"
“爱黑鬼者”(赞同解放黑奴者)
她原本应该把他拦在大门口的,就像你遇到耶和华见证会的那帮人时该做的那样。(注:Jehovah's Witnesses,创建于1880年代的新教教派,相信神的统治将在人世复兴,实践上主张挨家挨户登门传教;作者在这里借故揶揄此布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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