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斯通纳》2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男主斯通纳,但我想谈谈她的妻子伊迪丝。
斯通纳是在一场聚会上初识伊迪丝的,情节与常规文学描绘得并无二致,伊迪丝与众不同的气质在人群中特别显眼。
伊迪丝出生在富人阶层,从小就被宠爱,培养了大小姐该有的爱好以及素养。但是她的气质永远都是渗人的冷漠以及脸上毫无表情。「所以,她是怀着某种脆弱、偏女性化的艺术天赋长大的」、「可是她忽视了自己的身体功能,生活中没有一天曾经独处过,稍微关心下那个自我。她从没有想象过可能要对别人的幸福生活负责」。
斯通纳看出了她的窘境,想带她走出这种生活的压抑和麻木。
伊迪丝也想逃脱洋娃娃的束缚感,所以她选择以最快的速度和斯通纳结婚,哪怕不爱他。但她知道这是离开父母创造的家庭环境的一种方式。所以在父亲离世后,她亲手烧毁了小时候的玩具,这是一种毁灭不自在的岁月的一种仪式感。所以再次回到哥伦比亚的时候,她剪短了头发,涂了明亮的唇色,弹琴并社交,有了完全跟之前相反的言行举止。
但她仍然难以摆脱,她知道自己必须要扮演好一个妻子的角色,所以在装饰老房子的时候亲力亲为,斯通纳想帮她却没想道惹怒了她。所以在每次聚会的时候,她是个儒雅的女主人,但她仍然觉得某些失误不可饶恕。
最后她还是没办法改变自己,她放弃了,泄气了,却以别人难以理解的神经质在抵抗,保留最后的尊严。所以她对斯通纳越来越坏,对女儿越来越限制,这其实是一种自我挣扎。
伊迪丝身上有母亲的痕迹。「她属于某种类型的南方女人,属于某个古老而且气数悄然已尽的家庭,她是怀着这种信念长大的。她接受的教导是追求那种状况的改善,但是这种改善从来都没有精确地指出来过。她走进婚姻,是因为个人职责,随着岁月流逝,这种不满和痛苦与日俱增,变得如此寻常和无处不在,已经没有特定的药物可以缓解了。但她的声音单薄又高亢,始终带着某种绝望的调子,这赋予她说的每个词某种特殊的价值。」
她的母亲在把女儿交给斯通纳的时候,以痛苦的语气说了一句,伊迪丝身上有一种没有人能理解的那种优雅,母亲是懂女儿的,但她也无法拯救她的灵魂。这种无奈更加剧了母亲的痛苦。
你可以看到,伊迪丝的女儿最后也变成了伊迪丝,通过怀孕结婚逃离家庭。不爱丈夫没关系,没有享受真爱也没关系,因为逃离家庭就是已经很幸运了。不爱又怎么样?外人看似完美的家庭生活,其实并不幸福,那种古板单调、甚至压抑人性的环境毒死了本可以轻松过一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