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信用货币论(修订版)
现代信用货币论(修订版)
陈敏昭
(三门峡行政学院 472000)
[提要] 1.货币之源;2.货币的本质:信用即货币;3.现代信用货币的界说;4.当代中国主权货币;5.货币信用危机;6.效率与成本——我们能否走出主权货币迈进世界货币?
1.货币之源
货币对我们人类来说,已经有数千年历史,而且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着货币,但是什么是现代货币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说得清、道得明的。人类社会一开始并没有货币存在。从起源上看,货币是随着商品交换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一个范畴,至今已延续了几千年的时间。马克思曾经说:“货币的根源在于商品本身”。商品的内在矛盾使商品成为货币。劳动,消费,生存是人的本性。劳动首先是一种生产劳动。不劳动,任何社会都无法生存。人类社会的劳动,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原始社会,人们的劳动具有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特点,这时既不存在商品,也不存在货币。随着劳动分工、私有制和交换的出现,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时逐渐出现了商品、价值、等价交换、货币等基本范畴。
在私有制下,使得每个人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何时生产,都由他自己来决定,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归他自己支配,因此,劳动并不直接表现为对社会、对大家有意义,而是直接表现为对个人有意义,也就是说具有私人劳动的性质。这样,就产生了社会劳动和私人劳动的矛盾。劳动的私人性质决定产品归私人所有,可是产品又不是或者说不是供私人消费的,而是供其他社会成员消费的,于是私人劳动如何转化为社会劳动就成了关键问题,这就是商品的内在矛盾。
商品通过等价交换成为货币。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采取什么形式呢 ? 当然应该是互利互惠、互不吃亏。但不同商品是由各种具体劳动生产出来的,且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它们千差万别,无法比较,要比较只能根据各种商品全都具有的“共同性的东西”。那么,什么是各种商品全都具有的共同性的东西呢 ? 那就是不管是什么样的具体劳动形式,它们都是人类体力和脑力的耗费。因此,可以说一切商品都是耗费了一般人类劳动或抽象劳动的产物。这种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抽象的劳动,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所说的价值。各种商品的价值在质上是同一的、在量上是能够比较的。经过比较,价值相等的商品相交换,这就是等价交换原则。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交换不断发展,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在此过程中货币应运而生。所以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当然,这是理论上的,实际上,物品的价值是在交换中体现出来的。
交换经过简单的或偶然的交换到经常的交换,再到一般等价物的交换,人们的生产劳动就已经得到社会承认。这时,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已经不是普通商品,而是起着货币作用的商品,是货币的原始形态。
在从事商品和劳务的交易上所花的时间和精力人们称之为“交易成本”,在物物交换经济中,交易成本很高,因为人们必须满足“需求的双重巧合”,即必须找到某个人,他拥有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而且恰好需要自己所能提供的商品和劳务。当日益增多的物品进入频繁交易的过程中时,必然会有某种物品进入交换的次数较多,其使用价值较多地为进入市场的人们所需要。当各种物品都频繁地要求用这种物品表现自身价值时,这种物品就成为所有其他物品价值的表现材料,成为所有物品的等价物;而这种物品一旦成为所有其他物品用来表现价值的等价物,那么它就具有了可以与所有物品直接交换的能力。这样,直接的物物交换就让位于通过媒介的间接交换。通过节约大量花在商品和劳务交易上的时间,货币提高了经济效率。效率的提高,使得人们能够专心致志地从事其最擅长的工作(分工),使得劳动的效率也极大地提高。由此我们看到,货币是十分重要的创造与发明,它降低了交易成本,像润滑剂一样,能使经济更为迅捷地运行,并由此鼓励了专业化和劳动分工。
社会对货币的需要是如此殷切,以致除了最原始的社会之外,几乎每一个社会都发明了货币。作为一种有效发挥货币功能的商品,货币必须满足一些基本要求:(1)它很容易标准化,使得人们能很简单地确认其价值;(2)它能够在比较广大的区域被广泛接受;(3)它必须是能够被分割的,使得“找零”比较容易;(4)易于携带;(5)它不会很快变质。由于早期交通的不便,不同地区的人们发明了不同的货币:海边河边的贝类,草原上的牛羊,美洲的烟草,耕织地区的丝绸,等等。
作为一般等价物,货币具有两个特征:一是货币成为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表现材料;二是它具有与其他一切商品直接相交换的能力。在商品世界中,普通商品都各有其特殊的使用价值,即商品的自然属性,如粮食可以充饥,衣服可以御寒等。而货币商品的使用价值则具有二重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比如金银这种货币商品的自然属性是可以作为工业原材料以及装饰品等,而社会属性则是金银作为其他商品价值的表现材料,是价值实体,是价值的象征,是等价物。在商品交换当中,人们注重的是货币的社会属性,把它当作一般等价物来接受。
货币是自发核算社会劳动与财富的工具。由于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是价值的象征,其他商品都要通过与货币的交换来实现其价值,所以货币就成为自发地核算商品、劳务生产者社会劳动和财富的工具。由于商品的内在矛盾,商品生产者的劳动要得到社会的承认,就要实现商品向货币的转化。如果实现了这种转化,就说明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是社会总劳动的有机构成部分,是社会所必需的,他就可以获得其他人的产品或劳务;反之,就不能取得其他人的产品或劳务。不仅如此,通过货币还可以证明某种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有多少为社会所需要。如果商品高价出售、转化为货币的数量多,就说明该项生产劳动不仅是整个社会劳动的有机构成部分,而且不足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反之,则说明该项劳动超过了自发的社会分工的必要,在市场上已供过于求。最后,货币还能反映出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人劳动耗费是多于还是少于社会必要劳动耗费。如果个人劳动耗费少于社会必要劳动耗费,他的商品出售以后就能获得较多的货币,反之则只能获得较少数量的货币。货币的这种作用,自发地调整了生产结构,调节着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调节着社会劳动分配比例,同时也促使了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这就是亚当·斯密论述的“看不见的手”。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说法,货币实际上是一种“选票”,一个社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取决于货币选票。消费者对每一件商品是否购买,这是投不投票;是愿意出较高的价格还是只愿意出较低的价格,这是投多少票。投票是在市场上进行的,生产者正是根据消费者在市场上的投票情况来组织生产。这就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经济进行调节,它引导着生产要素的配置。
当然,货币还体现着产品为不同所有者生产、占有,并通过等价交换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虽然商品交换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即等价交换),但是,在价值面前的一律平等却是以客观经济条件的不平等或差异为前提的,因为商品经济并不能脱离周围的经济条件而独立存在。
2.货币的本质:信用即货币
2.1信用溯源
信用的历史比货币的历史要长的多,人类早期的交换实际上靠的就是信用。信用产生于人类有剩余产品、私有制、有劳动分工时期。那时候,原始公有制刚刚解体,人们发现,劳动分工能够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社会财富,于是交换出现了。早期的交换偶然的、以特定的信用为媒介。如猎人在冬季把他的猎物交给农夫,而农夫则在收获的季节按约定的数量、质量将粮食交给猎人。这是个体之间的信用交换。而对不同部落、不同地区的人们之间的交换要复杂的多,于是人们之间创造了信物——货币,以大家比较普遍接受的东西进行交换。所以可以讲,是信用创造了货币。然而在劳动效率低下、物以稀为贵的时期,战争、歉收或其他灾害,使一些人常常失信,于是人们创造了足值货币:商品货币和贵金属货币。在后来相当长时期中人们主要依靠贵金属作为货币。即便是贵金属人们还是发现要验明其成色、重量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是不进行检验的,也就是,说信任它。这说明贵金属货币包含了它自身的价值和人们的信用。
2.2信用创造学派
信用创造论始于18 世纪,发展于19世纪、20世纪初,盛行于现代。主要代表人物有约翰·劳、亨利·桑顿、麦克鲁德等人。
信用创造学派认为:信用创造资本,信用就是货币,货币的本质就是信用。货币是一种交换手段,因此,凡是有交换手段职能的物品都是货币。信用既然被用作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那么,信用就是货币,信用就是财富,信用创造资本。信用就是生产资本,通过这种生产资本的扩张即信用量的增加与扩展可以创造社会财富,繁荣商业,使国民经济具有更大的活力。理论上讲,商业银行具有无限创造信用的能力。
约翰·劳是出生和接受教育在英国而活跃在法国的18世纪经济学家,他认为,国家拥有的货币多,创造就业的机会就多,就能增加国民财富。他相信货币具有积极的力量,信用扩大,货币增加,就能促使工商业发展和增加就业。英国18世纪的银行家亨利·桑顿认为“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商品的供求比例和通货的供求比例,商品增多对银行券的需求扩大,银行券增多对商品的需求扩大,所以当银行券增多而商品对银行券的需求未扩大时,就必然使物价随之上涨。物价上涨,工资缺乏弹性,一方面刺激生产,另一方面制约消费,从而造成作为资本的商品增多”。
19世纪经济学家麦克鲁德认为,信用就是货币,货币和信用都是财富,信用是生产资本,能带来利润,银行是信用的创造者,因而也是资本的创造者,银行所能创造的资本决定于它的存款准备率。麦克鲁德在《信用的理论》中指出:“人们以生产物与劳务和他人交换,而换得货币,此货币既不能用以果腹,也不能用以蔽体,然而人们却乐于用其生产物与劳务换取货币,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换得货币以后,可在需要之时,凭以换取所需之物的缘故。所以,货币的本质不过是向他人要求生产物与劳务的权利或符号,从而实为一种信用”,“因此,金银货币也可以正确地称之为金属信用。”麦克鲁德认为信用与货币两者的本质是一致的,信用的创造就是货币的增加,两者可以统一于“通货”的概念之下,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1)信用只有单一的价值,但是货币却有多数的价值或者一般的价值,信用只是对某个人的要求权,但是货币却是对一般商品的要求权;(2)信用只有特殊的不确定的价值(因为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信用就变得没有价值了),而货币则有持久的价值;(3)信用具有不确定性(到期是否能够偿还,是全额还是非全额等),而货币则是十分确定的。
3.现代信用货币的界说
对于什么是信用货币,不同的人们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不同的解释,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有:马克思主义货币观,法律货币观,购买力货币观等。
3.1马克思主义货币观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该定义强调了货币的基本职能:即价值尺度和交易媒介。所谓“一般等价物”,意味着可以用它测量一切商品和劳务的价值大小,并且可以和任何商品相交换。但是这一定义的局限性也很明显。马克思分析的是金属本位制及其以前的货币,那时的货币是实实在在的商品货币,是一种“特殊商品”。金本位制崩溃后的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早已不是特殊商品,货币与存款货币都是信用货币,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等价物这个定义是否需要有更深一步的理解,这是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
3.2法律货币观
该观点认为:货币乃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无限偿付能力或无限法偿的事物,所谓无限法偿,即无限制偿付能力,法律保护取得这种能力的货币,无论每次支付数额如何大,无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 (如支付货币、工资、税赋、租金等),支付的对方均不得拒绝接受。这种观点让我们认识到,货币实际上受到法律的保护,或者说,这种信用受到法律的支持。
这一定义显然也是片面的。如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可签发支票的活期存款,法律并没有规定它具有法定偿付能力,即它不是法偿货币,但现在已无人不承认它们是货币。
更重要是,国家法定的货币商品,如能真正起到货币作用,那是因为它们在经济生活中已经是作为货币商品在起作用。否则的话,国家法定也行不通。比如,现在国家法律强行让羊或贝壳作为货币,显然是不可能的,尽管人们曾经在历史上使用过这些物质作为交换工具,但是再让人们回归到从前麻烦与质疑暂且不说,也必将导致经济的落后与滑坡。而且即便是国家发行的不兑现的钞票,其流通虽然受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假如这种钞票流通的基础如不具备,法律的强制也不能被人们所接受。如在恶性通货膨胀的时期,人们宁肯退回到以货易货的物物交换时代,也不愿用货币作为交易的媒介。因此,法律规定并不是货币的本质特征。
弗里德曼先生在一次关于通货膨胀的演讲中谈到货币时曾经讲:“每个人之所以接受纸币,是因为人们深信别人也会同样地接受它。作为货币的纸币之所以具有价值,是由于其他人也认为它具有价值。”这种相互加强的信念正是货币存在的基础。
3.3购买力货币观
这一观点是现代货币数量学派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先生提出的,认为货币是购买力的暂栖所。所谓购买力,即能买到商品和劳务的能力,这是强调货币的交易媒介职能。这一定义的不严谨之处在于,暂栖所强调的是潜在的购买力,这实际上就是价值贮藏职能。如前所述,不只是货币具有这一功能,象各种存款、有价证券、房屋等也具有一定的价值贮藏职能,它们的区别仅在于流动性的大小而已。
3.4货币定义的范围与度量
对于货币的定义,笔者比较赞同马歇尔先生的说法。马歇尔在《货币、信用与商业》中讲到:“货币可以看成是通货力的同意语,它包括一切不管在何时何地,作为购买商品和劳务及商业支付手段,能够不受怀疑或调查就通行无阻的东西。”(商务印书馆,1986)。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宏观经济政策和调控的实质就是对货币的调控。其思路是:货币当局或中央银行对经济生活到底需要多少货币量、现在的货币供应量或货币存量是多少、两者还有多大差距等问题作出分析判断,然后通过政策工具或手段对货币进行调控;最后实现对整个经济体系的干预和调节。在这一过程中,就有个货币统计的问题、货币政策操作的目标问题。而要处理这些问题,定性的泛泛而谈的货币理论定义是不够的,需要的是非常具体的分界线:哪些是毫无疑问的货币,哪些一时分不清是否应该算作货币,哪些可以明确虽有类似货币的性质但不能算作货币等等。
当然,无论要求如何具体化,也要有一个划分的标准。这个标准通常指的是流动性的大小,也即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方便程度。所谓流动性,是指迅速转换成现实购买力或现款而不致遭受名义价值损失的能力。其大小取决于:第一,变现所需的时间或转换的难易程度;第二,交易成本、机会成本的大小;第三,价格的稳定性或可预计性。货币价格越不可预计,其流动性越小。按流动性大小定义货币供应量,实质上强调的仍然是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
按照这一标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大致将货币供应量划分为两个层次:狭义货币和广义货币。各国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国情对货币供应量的层次作了具体划分。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货币划分为两个口径:货币和广义货币(准货币)。(1)货币M1,又称狭义货币,是指立即可以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它强调的是货币的流通媒介或支付职能。用公式表示如下:狭义货币(M1)= 银行系统以外的通货数量(C)+ 活期存款余额(D)或 M1= C + D 。多国的经济实证分析表明,M1与经济活动之间的相关系数比较高。所以从制定政策的角度来看,M1是被各国货币当局普遍接受并严格控制的货币量。(2)广义货币M2,在狭义货币M1基础上加上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就是广义货币。它强调的则是货币的价值贮藏功能。用公式表示为:M2 = M 1 +T=C+D+T ,其中:T是定期存款与储蓄存款之和。事实上,随着世界范围内金融创新和金融管制的解除,货币与准货币之间的界限越来越不清晰。在 20世纪80 年代以前,美国银行通常禁止向支票账户支付利息,认为它就是现金而非存款。由于通货膨胀率不断提高致使市场利率水平不断攀升,从而使银行的支票存款越来越没有吸引力。在这种情形下,美国的商业银行开办了自动转账服务账户 ATS 。存户在银行开两个账户,一个活期账户,一个储蓄账户。前者无利息,但可以开支票;后者有利息,但不能开支票。于是,活期账户上可以只保留必要的余额,需要开支票时银行自动将金额从储蓄账户上转移到活期账户,这样既有利息收入,又能开支票。美国的储蓄银行开办的可转让提款单账户(NOW 账户),也是一种可以签发限额支票的计息存款账户。显然,这两类存款都应归入货币 M1 的范围。
3.5中国货币层次的划分
从 1994 年开始,我国央行(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把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并确定按季度公布货币供应量指标。具体的划分为四个层次:M0 ——流通中现金;M1 —— M0 + 企业活期存款 + 机关团体部队存款 + 农村存款 + 个人信用卡存款;M2 = M 1 + 居民储蓄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信托类存款 + 其他存款;M3=M2 +金融债券 + 商业票据 +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把现金单独列为一个层次,是因为现金在全部货币流通中最为活跃,并且和生活资料息息相关,是反应消费品市场供求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现金在 M1 中所占比重较高,说明银行调节现金流通对于生活资料供求平衡具有重要意义。M1 作为狭义货币供应量,它构成了短期的消费资料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的全部现实的商品需求。M1的变动关系着国民经济的总供求状况,通常我们所说的市场供求均衡,也主要是指这部分现实的社会购买力与社会商品可供量的平衡。在我国,M1是宏观调控的重点。M2作为广义货币供应量,主要用于反映一定时期内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特别在我国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的定期存单数量不大的情况下,M2对于宏观经济的总量平衡具有重大参考价值。
此后,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迅速发展,其新股申购资金对货币供应量统计产生了显著影响。 2001 年6 月份,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统计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将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计入 M2 。
2002 年初,随着我国金融统计机构范围的拓展,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统计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按照目前我国各层次货币供应量的统计原则,将在中国的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资财务公司以及外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有关的人民币存款业务,分别计入到不同层次的货币供应量。
3.6美国的货币供应量及其层次划分
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现在公布四个层次的货币供应量,其基本内容为:M1= 流通中现金 + 旅行支票 + 活期存款 + 其他支票存款(如 NOW 账户,ATS 账户等);M2 =M1+储蓄存款(含货币市场存款账户) + 小额定期存款( 10 万美元以下,含零售回购协议) + 零售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余额(最低初始投资在 5 万美元以下) + 调整项 ;M3 =M2 + 大额定期存款(10 万美元以上) + 机构持有的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余额(最低初始投资在 5万美元以上) + 所有存款机构发行的回购负债(隔夜的和定期的) + 欧洲美元(隔夜的和定期的) + 调整项; L=M3 + 其他短期流动资产 ( 如储蓄债券、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短期政府债券等 ) 。
4.当代中国主权货币
4.1一国四币
虽然中国相继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但按照现行法规,在香港与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内,港币与澳元仍分别是其区内主要流通货币。此外,在台湾地区流通的是新台币。这就意味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存在着四种货币。同时,按照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规定,港币、澳元、台币仍属于外汇,在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是不能直接流通的。如何协调这几种货币的流通,遵循世界货币流通的一般规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货币制度,也是一项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
4.2大陆人民币
人民币始于解放战争即将胜利之时。 1948 年12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正式成立,同时发行人民银行券,即人民币。当时,由于中国大陆还没获得彻底解放仍然有中华民国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解放区的各种货币在流通,而广东地区则以港币占主导地位。人民币发行后,随着大片国土的解放,人民银行迅速收兑了旧经济制度下的法币、金圆券和银元券,同时逐步统一了解放区的货币和全国的货币,实现了当时提出的建立起人民的、统一的、独立自主的新货币制度——人民币制度的目标。
人民币制度是信用货币制度,它具有信用货币制度的一切特征。但是由于建国以来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货币的发行与财政经常联系在一起,财政赤字就向中央银行透支,若中央银行无资金来源,则被迫发行货币,因此,货币发行成了弥补财政赤字的主要手段。到了 1995 年《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以后,明确规定禁止财政向中国人民银行透支。从此货币的发行摆脱了财政干扰,而真正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银行信用渠道进入流通。人民币制度成为真正的信用货币制度。
我国大陆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有:第一,人民币是我国大陆惟一法定货币。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为了保证人民币的惟一合法地位,国家规定:严禁金银计价流通,严禁外币计价流通,严禁伪造、变造人民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第二,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的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币的符号为“¥”;第三,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的钞票,采取的是不兑现的银行券形式。人民币没有法定含金量,不能兑换黄金,也不与任何外币确定正式联系。人民币的发行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是惟一的发行机关,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发行权集中于总行。为了管理货币发行,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分支库调拨人民币发行基金,必须按照上级库的调拨命令办理;第四,国家对货币流通还分不同情况规定了不同的管理制度。就现金流通是规定其使用范围:现金主要用于工资、劳务支付,服务于消费品分配;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部队团体和集体经济单位相互之间的货币支付,小额的可以使用现金,大额的必须由银行转账。就非现金流通 (存款货币流通) 主要是规定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的原则和具体办法;第五,我国建立的金银储备和外汇储备是国际支付的准备金,主要不是作为货币发行的准备或保证,但对稳定国内货币流通也能起作用。这两项储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集中掌管,储备情况定期公布。
5.货币信用危机
信用货币的便捷和广泛使用既给我们带来极大的便利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也给人类带来意想不到的危机和困难,这就是货币信用危机。在西方国家,信用危机大多发生在二战前后。二战前货币信用危机一般与周期性的由生产过剩引起的经济危机同行。在经济危机前,生产兴旺,物价上涨,商业投机活跃,引起信用的扩张。企业家借助于发行有价证券,利用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把生产扩大到超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的范围。于是,促成了危机的成熟。而当危机一旦到来,大量商品滞销,物价急剧下降,这时市场萎缩,企业倒闭,信用发生动摇,大批厂商因不能偿还债务而宣告破产,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在货币信用领域内造成了动荡和混乱。二战后货币信用危机取得了一种既与经济危机结合又相对独立的存在形式,主要表现为长期的通货膨胀和信用膨胀:在国内,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遭到破坏,银行存款大量被提取,大批银行倒闭,利率急剧提高,商品和股票价格猛跌;在国际货币金融领域里,国际信用的规模大大缩小,国际结算中纷纷要求用黄金支付,引起黄金价格猛涨,汇价剧烈波动等,使国际金融关系处于混乱状态。
当然也有由某种特殊的经济或政治事件引起的货币信用危机。如1839年英国出现的货币信用危机就是由农业歉收引起的。连续两年的歉收导致小麦价格暴涨和小麦进口猛增,使英国国际收支恶化,黄金大量外流。此外,战争也会引起特殊类型的货币信用危机。这类危机不同于周期性货币信用危机,它并非有规则地经过一定时间而重复发生的。这类危机一般不表现在货币信用体系的全部环节上,而只表现在个别环节上,通常是表现在交易所、利息率和货币流通方面。
历史上比较著名的货币信用危机是由前面我们提到的约翰·劳一手导演的18世纪20年代法国的信用危机。1720年1月,约翰·劳被任命为法国的主计长和监督长。他一手掌管政府财政和皇家银行的货币发行,另一手控制法国海外贸易与殖民地发展。约翰·劳大量发行纸币扶持股票市场发展。1719年法国的通货膨胀率为4%,到1720年1月就上升为23%。1720年3月25日货币发行扩张3亿里弗尔(里弗尔:法国当时的纸币单位),1720年4月5日扩张3.9亿里弗尔,1720年5月1日扩张4.38亿里弗尔。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货币流通量增加了一倍。通货飞速膨胀,股市暴跌,最终酿成一场经济灾难。
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强调政府加强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推行赤字财政和信用膨胀政策,使货币信用危机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表现出新的特点。以往在周期性货币信用危机爆发时,由于生产过剩,大批商品滞销和信用关系破坏,人们普遍追求现金,从而使货币短缺,物价下跌。战后货币信用危机则是由于政府推行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增发纸币,使货币供应量大大超过流通中的实际需要,从而表现为经常性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经济增长缓慢——滞胀,并使货币信用危机趋于复杂化。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也曾经过几次货币信用危机。第一次是在五十年代初期,由于对货币还不是十分了解,货币当局大量发行货币,导致人民币急剧贬值,一万元才能买一个馒头。第二次是在八十年代中期,改革开放之初过量发行货币,导致通货膨胀,购买力下降。第三次发生在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年货币发行量超过40%,使通货膨胀率达到28%!实际购买力大幅度下降,各种信用关系有所下降。事实上,从2006年至今,我们正在经历着第四次货币信用危机:货币过量发行,流动性过剩,物价上涨,信用膨胀,证券泡漠化,房地产价格急剧膨胀等。中国的货币信用危机会不会引发经济危机?会不会发生如美国的危机?我们拭目以待,但愿不要发生。
6.效率与成本——我们能否走出主权货币迈进世界货币?
6.1货币的进化
关于货币的进化,有太多的论述,我在这里仅择要谈谈。货币的进化趋势大体上是货币的面值与币材的实体价值逐步分离的过程,经过了四个阶段:完全商品货币、不完全商品货币、不完全信用货币和完全信用货币。
完全商品货币是货币材料作为商品自身的价值与作为货币的价值完全相等的货币,即货币的币面价值等于其币材的实体价值的货币。完全商品货币形式包括实物货币、按重量交易的贵金属和由贵金属加工成的足值铸币等。完全商品货币作为最早期的货币形式是必须有足够内在价值的,并把这看作货币的必要特征。最早的货币形式总是被认为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商品,因而如果不要求它们作为货币使用,它们仍能为某些其他目的服务。
不完全商品货币是指货币材料作为商品自身的价值不能与它作为货币的价值完全相等的货币,即货币的币面价值超过其币材的实体价值的货币。不完全商品货币主要包括不足值的实物货币和不足值的金属铸币等。在不完全商品货币阶段,虽然货币材料作为商品自身的价值不能与它作为货币的价值完全相等,但它毕竟有作为商品自身的价值,尽管其作为商品自身的价值小于它作为货币的价值。不完全商品货币形式的货币流通价值与币材实体的价值开始分离,但还没有完全分离,只是不足值而已。请记住这一点,它是由实物货币走向信用货币的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
不完全信用货币是指作为货币流通的币面价值与币材的实体价值完全脱离关系但必须保持可兑现的货币。不完全信用货币形式主要指可兑换金银的纸币等。不完全信用货币只代表特殊商品黄金的价值,并通过这种特殊商品来与其他商品间接联系,这是货币发展的较高阶段,但不是最高阶段。货币借助于某一种具体商品的价值作为价格标准工具的现象只是货币形态还不发达的表现。
完全信用货币,是指币面价值与币材的实体价值完全脱离关系且不可兑现的货币。完全信用货币形式主要包括不可兑现的纸币和银行存款等。正如音乐会的入场券不必具备产生音乐的能力一样,完全信用货币不必具备任何像普通商品那样的价值,完全信用货币的价值是以其能够被普遍接受这一事实为基础的。尽管完全信用货币币材本身事实上并无价值,但只要大家把它看成有价值的,那么,它就了有价值。完全信用货币是不可兑现的信用货币,这是当前世界各国(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普遍采用的货币制度。1973年美国政府宣布美元完全脱离黄金,实行黄金非货币为标志,原来依附于黄金的银行券终于摆脱了对黄金的依赖,第一次以自己的身份登上货币历史的舞台,接受流通的检验。实践表明,用这种“纸”作货币没有什么特别的障碍。相反,它所具有的可调控性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的生产、流通、交换与发展,符合各国经济增长和进步的需要,是一种真正的信用货币。从此,货币进入了纸币时代。
纸币是现代文明的象征,是信用货币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也不是信用货币的最高级形式。除纸币以外,还有银行存款货币、电子货币等。这些货币和纸币一样,本身没有价值,其价值来源于发行者的信用保证,它们直接作为社会价值的象征,体现货币的本质,完成货币的所有功能。
6.2主权货币和国际货币
在我们今天的世界上,除了欧元、特别提款权外,无论是使用广泛的美元、日元、英镑、港币等,还是使用不太广泛的人民币、澳门元、新台币等,都是主权货币,又称为主权信用货币。它是以某一主权国家或地区的信用作为发行依据的货币。主权货币是完全信用货币阶段的过渡产物。
主权货币中有些货币由于其良好的信用而被多国所信赖,成为许多国家的国际储备,如美元、日元、英镑等,这些货币可以称为“国际货币”。欧元、特别提款权虽然也是国际货币,但不是由主权国家直接发行的,欧元是由超国家联合体“欧盟”发行的,特别提款权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我们可以称之为“超主权货币”,它们在保持国际贸易和储备稳定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种货币能否成为世界主要的储备货币,主要取决于发行该货币经济体的规模,该经济体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的大小,以及该储备货币币值的稳定性,而其经济实力是最后的决定因素。货币的币值稳定与否,主要取决于货币发行经济体在控制通货膨胀方面的能力,控制通货膨胀能力主要体现在货币政策当局的独立性上面。欧元区各国的货币政策已全部让渡给欧洲中央银行。它保持着对各国政府的高度独立性,它不向联盟机构和各国政府负责而只向欧洲议会负责,具有很高的独立性。《马约》议定书第7款规定:欧洲中央银行以及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在行使权利、执行任务时,不得接受欧盟任何机构、团体或成员国政府的指示。这些机构、团体或政府必须遵守规定,不得影响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决策。为了保证其独立性,《马约》还禁止欧洲中央银行为成员国政府财政赤字提供融通资金。
此外,在欧元的国际化问题上,欧洲中央银行采取一种非常明智的中立的态度,既不限制也不鼓励,而将欧元的国际化进程交由市场去决定。实际上,欧元的国际化既取决于欧元区的经济实力与政治稳定,还取决于欧元自身的稳定。欧元的发展状况证明,作为第二大国际货币,已经显示出其国际货币的强劲实力,它将成为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支柱,在国际事务、全球投资和国际贸易的竞争中发挥重大作用。
6.3能否产生全球通用的信用货币?
能否产生全球通用的信用货币?欧元的成功似乎说明,这好象不成为一个问题,只是一个时间长短问题。全球通用的信用货币的产生,既是一个金融问题、经济问题,还是一个复杂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呢?
这是因为,由于人的自私性,使得人类之间的相互交往自设了许多藩篱和障碍。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及巨大差异,意识形态上的相互对立、敌意,缺乏相互的理解与宽容,以及历史和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原因,使得本来能够给人类带来便利的货币问题,变成了十分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欧洲,由于文明开化的比较早,经济增长稳定和政治稳定,促成了欧元;而人类想促成全球通用的信用货币,还需要全人类做出共同的贡献。毕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我们人类的本性,而种类繁多的主权信用货币造成的国际交往中的高成本、低效率是我们必须设法解决的。
2010年4月29日星期四,修改于三门峡上阳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