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交易是否有罪的小思
就作为个人性的人而言,利用自己的身体获得利益并不对他人利益造成侵犯,所以是无罪的。 就作为社会性的人而言,性交易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第一、性交易是否平等?某一方是否强迫交易?交易过程会不会因为某一方生理或心理的不适、痛苦而终止?双方是否都享受愉悦性,或者只是单方向的压榨?(这一过程的评判取决于交易双方的主观意见,并不能够针对具体案例判定有罪或无罪,就“性交易”这一泛化概念而言,交易过程存在不公平、剥削的嫌疑,是有罪的。) 第二、性交易侵犯现代社会一夫一妻制中婚姻另一方(并不只针对于已婚人士,因为一夫一妻是整个社会的基本制度,每个人都有实存或潜在的婚姻对象)的权益,所以是有罪的。 第三、上升到社会制度层面,性交易违反了一夫一妻制,侵犯了社会的共同利益,所以是有罪的。 第四、性交易常伴随着规模化的组织,这种组织即侵犯买卖双方的权益,也侵犯着第二、第三点中个人和社会的权益,引申一下:组织性交易是有罪的。 以上“权益”一词是概指,包括但不限于身体、自由、平等、经济等诸方面的权力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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