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信任关系的性侵行为
鲍毓明事件里,我感觉到自己情绪的失控,部分是因为我姐的遭遇,至今让我觉得愧疚。
10年前,我姐去外地打工,小姨帮忙介绍做了餐厅服务员,我姐就住在小姨家,后来听小姨说好好的她一定要搬出去住,觉得我姐不懂事。
寒假在家的时候,跟我姐聊起来,突然她就聊到为什么要搬出去住,因为姨父有次趁小姨不在家,突然从后面抱住她,被她激烈反抗。但我姐谁都没有告诉,只是自己默默搬出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全部事实,我也不敢想。
我愣住了,第一次听到发生在身边的这种事情,但我什么都没做。我还是叫他姨父。他是小姨能有现在安稳生活的重要原因,她不能没有他。我甚至没有再告诉家里任何其他人。
但随着时间流逝,这种罪恶感日益折磨我。我姐和姨父的对比,跟星星和鲍毓明没有本质差异,除了年龄稍长:
我姐,受教育程度低,和家庭关系不紧密,父母没有给予关注,没有亲密的朋友。
而我称为“姨父”的这个人,中年男性,精英长相,家庭背景优良,当地企业高管,对外彬彬有礼。
他对我姐的监护关系,我姐的孤立无援。
我姐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完美受害人。她处于婚姻中,但两地分隔感情疏离,也许出轨了,对出生不久留守在家的子女她没有给予负责的照顾。
她告诉我,也许是期望也许我这个似乎更有人情味的家人说不定可以帮助她。10年过去了,我什么都没做,我也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做什么。
来自 豆瓣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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